一、苏南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文献综述)
郭鹏鹏[1](2021)在《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文中指出孟德拉斯曾直言,在任何时候,农业问题始终都是一个无法消除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因此,农业成为政策对象被顶层设计者关注是国家实现公共治理的目标之一。而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地方政府农业治理领域中的行政任务,被认为是农政转型研究中最重要的主题。本文以拓展的个案研究方法为工具,以农业结构政策演变为主线,主要回答“中国农业结构转型的过程与动力机制”问题。在深度的田野调研中,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以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为切入点,研究地方政府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治理行为;二是,以家户为视角,研究农民基于家户利益考量,在农业转型实践中的行动逻辑。在结构安排上,基于研究主题的需要,作者主要从四个层面展开论文的叙事:一是,首先以全国农业的宏观数据梳理了中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变迁的历史进程,其次选取陇中A区作为田野调研点,系统介绍了中观层面的农业结构变迁背景,最后以李村为案例点深入地考察了推动当地农业结构转型的动力机制(第四章);二是,论文以粮食作物马铃薯为例,探讨了地方政府在农业治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总结出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政策动力(第五章);三是,以经济作物芹菜为例,揭示了小农户在推动农业结构转型中的阶层动力(第六章);四是,从具有公共价值的“多功能性农业”出发,对发展工业化资本主义农业进行了反思(第七章)。应该说,这对于农政研究中的转型过程、动力机制和地方性知识的理解都是有意义的。在深入的田野研究基础上,作者得出如下结论:(1)基于田野点的地方性经验证据发现,当地的农业结构已然发生了转型,即资本进入农业,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关系,实现了农业的资本化转型。(2)基于田野点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农业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家农业政策在驱动农业结构转型中的作用。在李村,基于项目制的规模化农业,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农业结构转型现象。这种追求规模化、统一化的农业,是受政策驱动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形成的。(3)田野点的实证研究也揭示了更加彻底的农业结构转型。受家庭资源库的约束,农户在实现家庭积累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生计策略存在明显的差异,成为推动农业资本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这种由小农户驱动的作物繁荣为我们深入认识农业的资本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微观视角。(4)论文进一步得出农业结构转型所表现出的两种进路:一种是以规模化、统一化为特征,通过政策工具的干预而完成的简单的农业转型;另一种是以资本化为本质特征,同时兼具规模化与专业化,由小农户因经济分化而推动的农业转型。本文将农业结构变迁的外在动力总结为政策动力,将农业结构变迁的内在动力总结为阶层动力。农业结构的变迁是受政策与农户双重动力驱动的结果。作者认为,在农业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政府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对农业的扶持和引导不可或缺,但是其干预不宜过多越界。农户作为农业实践活动的真正承担者,要发挥其能动性,不断培养调整农业行为的能力,以便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成为繁荣乡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农业资本化转型造成的后果是多面向的。乐观地讲,农业作为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发展现代化农业不仅对于农业产量的持续增长,对于消解全球饥荒,对于提升农村社区及农民群体的福利,以及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均功不可没。但同时又面临诸多问题:首先,于农业生产本身而言,从本质上来讲农业是多种生命形式互动的过程,而单一作物的规模种植将逐渐丧失“传统农业”所蕴含的多功能性,使得农业变得不可持续。一个纵容浪费和污染从而破坏地力的农业体系,不可遏制地损耗着全球的环境公地;其次,土地是创造财富的源泉之一,在没有国家福利规划的情况下,对于农民家庭来说,即使是很小的一块土地,也是至关重要的安全网;第三,对于农民而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商品化程度加剧,各类经营主体和资本进入农业,使得小农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竞争压力;最后,传统村庄被认为是由共同体成员居住的家园村落,是一种具有特殊文化价值、互惠原则、个人关系的的固定场域。农业、农地和农民作为一个互动共生的体系,都依托村庄这样一个地理空间而发生各种关系。然而,在过去几十年,世界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已经被市场化进程和实质性的商品化所改变。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赵怡婷[3](2020)在《权力·利益·关系:农民的“合理抉择”逻辑与组织化困境研究 ——以上海市Q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从农民的生产、生活角度来看,形成具有组织化规模的行动一直被认为是必要的并且是有效的——这是学界一个世纪以来研究的经典命题,从个体庄园的生活至上到人民公社的乌托邦莫不如此。然而,农民的组织化在现实实践中却困难重重: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开始走上去组织化的道路,个体化的小农需要独自承担市场与社会风险;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民合作组织亦遭遇种种困境,农民在整体上处于原子化、分散化状态。对于农民的组织化困境,既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制度、结构、组织、政策等宏观层面进行解释;本文以上海市Q村为个案研究对象,在对其进行调查后,笔者认为其组织化困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宏观社会变迁的影响,但作为组织化的行动主体,农民自身的行为选择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采用“过程—事件”法,对上海市Q村的三次组织化实践进行回溯,参照波普金的“合理抉择”理论,探究以下几个问题:农民参与组织化进程的动力为何?在三次组织化实践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农民具体遵循了何种行动逻辑,其行动逻辑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农民的行为选择又是如何导致组织化难以持续、陷入困境的?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农民以生存为首要条件做出理性经济选择,农民基于生存境况所做出的选择是其谋生的合理方式,而随着环境的变化与风险的减弱,他们便转而追求个人和家庭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行为动机的合理转变构成了组织化进程的开端;2、农民的理性是基于个体利益而展开的,其组织化与去组织化都是个体处于选择环境下的合理决策与行为的集合。在村庄的组织化实践中,实现个人利益诉求是农民参与组织化进程的动因;而当组织化不能达成、甚至阻碍农民追求其理想效益时,农民则根据个体情况就退出与否、退出程度、如何退出做出合理抉择,进而造成集体和合作组织的溃散;3、本研究丰富了“合理抉择”的内涵,认为农民的合理抉择体现出权力、利益、关系的逻辑,三者在促成农民组织化行动的同时也构成其组织化困境——首先,权力是开启组织化的关键因素,但作为权力来源的资源、利益、政绩、信任、关系网络等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其消长与转化导致了农民互动中权力关系的变化,具体表现为权威的弱化、理性权衡算计下的权力消涨推拉,促成了农民从组织化到原子化状态的转变。其次,利益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农民因利而聚,又因利而散。与波普金的观点不同的是,本文认为农民并不必然以利益最大化为先,也存在着综合考虑经济收益与其它因素、选择个人满意且合理的“相对最优解”的情况。最后,关系是组织化的纽带,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农民的行动选择受到关系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利益共识、共同经历与集体认同强化了组织化的内向凝聚力;农民合作社的形成则是农民基于利益互惠与关系网络的合理抉择。但另一方面,关系网络天然的有限性使得农民行动的关系逻辑服从于利益逻辑;两村合并后在关系与利益层面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联结,进一步加剧了分散化的发展趋势。上述三者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渗透、联动,其对农民行动的影响与建构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发展演变过程;4、随着领导与组织制度阻碍了农民的利益、个体与组织的共容利益不断减少、农民作为利益个体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逐渐增强,农民的组织化价值取向由集体主义走向个体主义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然而,个体主义并不意味着个体不存在组织化的需求,但一方面在权威消解以后,农民的权力难以向权利回归;另一方面个体理性无法实现,因此个体农民之间难以形成以个人权利为前提、以满足个人利益为基础的自主组织化。因此,并非理性的存在导致了农民的组织化困境,而是应建立起共生与协同的内生机制,在充分满足个体理性的前提下,形成平等、自主、自治、内生的农民组织化。
刘志永[4](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张幸颖[5](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及规划应对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新型城镇化阶段,小城镇面临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苏州市是我国社会经济先发地区,小城镇工业化程度高,工业型小城镇作为苏州市小城镇重要类型之一,先后经历了土地经营权改革及农村工业化推动的快速起步期、内外资多元驱动及乡镇企业改制引发的蓬勃兴盛期,当前处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资源环境约束下的协调转型期,工业型小城镇因生产功能偏重、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城镇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面临发展困境,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亟待转型发展。因此,本文着力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及规划应对策略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型小城镇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现阶段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其次,选取苏州市12个工业型小城镇作为研究对象,从人口现状、经济发展现状、用地现状、生态环境现状等方面对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并分析其现状问题。再次,在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的基础上,明晰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以战略要求为依据明确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目标及原则,进而提出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四大重点,即“协调生产生活配套,平衡城镇功能结构”、“强化制造产业优势,增强区域辐射能力”、“高效利用存量资源,侧重工业用地更新”、“治理保护利用齐下,提升城镇绿色品质”。并由此提出相对应的规划应对策略,分别是:策略一,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作为转型基础;策略二,以集聚创新产业升级作为转型动力;策略三,以工业用地更新增效作为转型关键;策略四,以营造绿色城镇环境作为转型支撑。
闻蕴华[6](2020)在《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在全球气候化的环境背景下,城市内的洪涝灾害频繁发生,雨洪问题日益严峻,城市水文灾害风险急剧增加。而传统灰色雨洪工程管理措施,以“排”为主的雨水管道设施,忽略了雨水作为自然水循环中的作用,阻隔自然系统的物质代谢和能量循环。在这种趋势下,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reen Stormwater Infrastructure)成为雨洪管理研究点。而城市边缘区作为城市与乡村的过渡地带,是城市扩张的首要冲击地带,感受着城市化带来发展机遇。同时由于乡村的影响,其区域特性也最为复杂,良好的生态本底要求城市边缘区必须承担起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功能。基于以上背景,在城市边缘区的规划建设初期就引入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理念,并结合城市边缘区蓝绿生态要素,辅助传统灰色管网设施,构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不仅可以保护城市边缘区现有的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重塑区域自然水循环,为当地居民提供开放绿地空间,实现边缘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苏南城市边缘区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城市边缘区水文循环,借助Arc GIS软件模拟雨水径流过程和淹没模拟分析,并通过选用形态学空间格局方法(MSPA)以及最小阻力面模型识别景观生态要素,以此作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规划的主要研究方法。通过雨洪安全格局构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景观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计三个层面,从宏观确定区域雨洪安全格局划定雨洪管理分区,作为规划的首要前提;中观上识别区域内生态基底良好的斑块廊道,构建由中心控制区和雨洪生态廊道所组成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微观上在建设用地中因地制宜的设计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最终形成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恢复区域自然水文循环过程,最大限度保证城市边缘区雨洪安全,达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为城市边缘区生态规划提供新的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探索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空间要素以及其规划落实途径。通过MSPA分析方法和最小阻力模型的相互作用,确定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多功能生态化网络,在雨洪安全格局的基础上,完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消除雨洪对边缘区的危害,促进边缘区可持续发展。
杨伟荣[7](2020)在《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否取得根本成功、国家现代化发展能否获得顺利实现。不可否认,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农村和农民“更好”发展的政策性安排的确是党和国家对西式城市化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新时代成果,但当下各地方振兴战略的规划方向和实施重点仍延续了发展主义话语下乡村经济如何实现快速发展的老问题。鉴于以往乡村发展被发展主义裹挟的客观结果是乡村更加边缘化,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如果不转变思路,很可能会再次遭遇过去那些乡村建设运动所面临的发展主义困境。为此,本文以发展伦理学为学理依据,从“发展”的流动性特点切入,通过系统梳理“发展”意蕴的伦理呈现和乡村发展概念的价值彰显过程,分析了国际发展伦理的建构瓶颈以及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语境和当代使命,并以乡村振兴的发展主义遭遇为突破口,对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以及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化”表现进行深层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提出了应对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以及城市中心主义的伦理策略,确立了乡村“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取向,力求在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语境下建构符合中国乡村发展实际的发展伦理体系。首先,就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而言,经济增长至上的乡村增长主义给农民带来了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使乡村面临“负增长”困境、农民陷入无意义的价值危机。为此,必须以乡村“美好发展”对乡村发展目标进行伦理定位,明确农民美好生活作为乡村发展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并在推动农民劳动休闲化和休闲劳动化融合统一的过程中落实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其次,在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凭其较高的经济贡献率主导了乡村发展,并对分散小农群体产生“排斥”,导致了不同阶层之间发展权益的不平等。为此,必须以乡村“整体发展”对乡村发展主体进行伦理审视,坚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并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伦理要求,发挥“中坚农民”的主体联结功能以克服弱势小农群体“被组织”、“被合作”的主体建构困境。再次,在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方面,刺激农民消费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被人为建构并无限扩张,最终出现了资本逻辑宰制的、不可持续的乡村发展动力谱系。为此,必须以乡村“可持续发展”对乡村发展动力进行伦理整合,明确资本逻辑在乡村发展中的双重作用,并以“社会运行与发展的总体逻辑”整合多元化的乡村发展动力要素,实现内、外源动力之间的互动转换和有效聚合。最后,在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方面,以城市(镇)化为核心的乡村发展方式使我国城乡发展长期处于一种非均衡、不协调的状态,乡村难以享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和权益。为此,必须以城乡“共生发展”对乡村发展方式进行伦理调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属人性、平等性和多样性价值,并通过践行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及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当然,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中的“问题化”表现并非仅有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和城市中心主义四种形式,发展伦理对社会发展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也不止是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和发展方式四个方面。只有在更深层发掘“问题域”和更广泛拓展“价值面”的基础上推动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和农民“更好”的发展。
徐浩[8](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郜清攀[9](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管文行[10](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二、苏南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困境与出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苏南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业转型研究 |
1.3.2 中国的农业转型研究 |
1.3.3 农业转型的驱动力研究 |
1.3.4 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研究 |
1.3.5 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的研究 |
1.3.6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4.1 核心概念界定 |
1.4.2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方法 |
2.2 研究思路 |
2.2.1 数据获取 |
2.2.2 数据分析 |
2.3 “地方政府与农户”动态分析框架构建 |
2.3.1 农业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外部动力:农业政策 |
2.3.2 农作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内生动力:阶层分化 |
2.3.3 农业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内外动力及运作机制 |
第三章 田野点概况 |
3.1 A区概况 |
3.2 A区农业生态与作物种植概况 |
3.2.1 A区农业生态环境 |
3.2.2 A区传统农作物种植 |
3.2.3 A区旱作农业耕作制度 |
3.3 研究的村庄 |
3.4 村庄家庭的生计策略与经济分化 |
3.5 样本农户的聚类分析 |
3.6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农业结构及经营主体的变迁与地方经验 |
4.1 中国的食物安全与农业结构 |
4.2 中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演化路径及阶段特征 |
4.2.1 以粮为纲阶段(1978~1984) |
4.2.2 农业单一结构调整阶段(1985~1999) |
4.2.3 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阶段(2000~2014) |
4.2.4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2015~至今) |
4.3 中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图 |
4.3.1 对粮食的关注贯穿于整个农业结构调整的变迁 |
4.3.2 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
4.3.3 居民膳食结构的改善得到回应 |
4.3.4 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得到强调 |
4.4 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变迁的政策意图及其演变路径 |
4.4.1 中央一号文件的地位及作用 |
4.4.2 文本分析方法 |
4.4.3 农业经营主体的变迁过程 |
4.4.4 研究发现 |
4.4.5 农业经营主体关注点变迁的政策意图 |
4.5 田野点农业结构变迁 |
4.5.1 田野点农业结构的演变过程 |
4.5.2 三种不同的农业模式 |
4.6 小结 |
第五章 农业结构转型的外部动力:农业政策 |
5.1 农业政策影响农业结构演变的实现机制 |
5.1.1 农业政策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
5.1.2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经营主体 |
5.2 案例介绍 |
5.2.1 农业产业化背景描述 |
5.2.2 李村马铃薯“千亩”示范基地项目 |
5.3 成为一种治理现象的李村马铃薯产业 |
5.3.1 地方政府行为面临的结构约束 |
5.3.2 镇政府在马铃薯产业中的行政协调 |
5.3.3 村干部在马铃薯产业中的嵌入式表达 |
5.4 农户参与马铃薯示范项目的行动逻辑 |
5.4.1 家户制传统与生计策略选择 |
5.4.2 农户的理性顺从 |
5.5 小结 |
第六章 农业结构转型的内生动力:阶层分化 |
6.1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国际经验 |
6.2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地方经验:李村的芹菜种植 |
6.3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阶层动力 |
6.4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实现机制 |
6.4.1 作物繁荣的参与主体:芹菜种植农户 |
6.4.2 对土地的控制:土地流转 |
6.4.3 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工资支付方式 |
6.5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经验语境下农业结构转型的动力机制 |
7.2 主要结论 |
7.3 讨论 |
7.3.1 农业的多功能性与公共价值 |
7.3.2 农地的商品化与安全网功能 |
7.3.3 小农的前景与农业现代化 |
7.3.4 村庄的活力与乡村振兴 |
7.4 小结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权力·利益·关系:农民的“合理抉择”逻辑与组织化困境研究 ——以上海市Q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农民组织化的研究 |
二、简要评述 |
第二章 理论视角、研究方法与样本村概况 |
第一节 理论视角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Q村概况 |
一、村庄概况 |
二、村庄发展史 |
第三章 企业型组织化的实践: 厂村一体 |
第一节 集体企业的创办 |
一、基于资源与利益的权威建构 |
二、参与集体企业: 经济理性的萌发 |
三、弃农从工与土地让渡: 经济理性的扩张 |
第二节 厂村一体的组织运行 |
一、权力的集中: 政经合一 |
二、分工与分化: 身份、职位、收入 |
三、利益共同体: 激励机制与集体福利 |
四、共同经历与集体认同 |
第三节 厂村一体模式的终结 |
一、权威专断与企业衰落 |
二、两村合并的隔阂 |
三、各寻出路: 集体组织的溃散 |
第四章 家庭型组织化的尝试: 集体农家乐 |
第一节 农家乐的起步与发展 |
一、农家乐的缘起 |
二、生存理性主导下的兼业与观望 |
第二节 农家乐的兴盛与集体农家乐模式 |
一、经济理性主导下的兴办风潮 |
二、权力的再集中: 村组织集体管理 |
三、再组织的基础: 组织惯性与资源依赖 |
第三节 集体农家乐模式的瓦解 |
一、集体与个体利益的冲突 |
二、逐步升级的抗争 |
三、抗争中的分化与关系逻辑 |
四、权力关系的反转 |
第五章 个体型组织化的挑战: 农民合作社 |
第一节 再合作的动因 |
一、外因: 政府扶持与村集体引导 |
二、内因: 因利相聚 |
第二节 农家乐合作社与协会的运行 |
一、精英间的协商: 权力的分散与弱化 |
二、合作基础: 资源禀赋的差异 |
三、合作规则: 互惠原则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从再合作到分散化 |
一、利益最大化与相对最优解 |
二、服从于利益逻辑的关系逻辑 |
三、损人不利己: 特殊的公正观 |
四、核心与边缘格局:两村的差距 |
第四节 市场挤压下的原子化小农 |
一、资本下乡与权力悬浮 |
二、原子化与集约化 |
三、村庄的未来:空心化趋势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农民的合理抉择逻辑 |
一、权力逻辑: 权威弱化与权力消涨 |
二、利益逻辑: 贯穿始终的个体理性 |
三、关系逻辑: 关系网络的有限性 |
第二节 从集体主义到个体主义: 组织化价值取向的变迁 |
第三节 共生与协同: 农民组织化的内生机制 |
第四节 总结 |
第五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对象目录 |
致谢 |
(4)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及规划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发展进入新型城镇化阶段 |
1.1.2 工业型小城镇发展面临新的要求 |
1.1.3 苏州工业型小城镇面临发展困境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础研究和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新型城镇化 |
2.1.2 工业型小城镇 |
2.2 相关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城乡一体化理论 |
2.2.3 增长极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新型城镇化 |
2.3.2 工业型小城镇 |
2.3.3 小结 |
第三章 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发展现状和问题 |
3.1 发展历程 |
3.1.1 快速起步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及农村工业化推动 |
3.1.2 蓬勃兴盛期——内外资多元驱动及乡镇企业改制影响 |
3.1.3 协调转型期——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资源环境约束倒逼 |
3.2 发展现状 |
3.2.1 人口现状 |
3.2.2 经济发展现状 |
3.2.3 用地现状 |
3.2.4 生态环境现状 |
3.3 问题分析 |
3.3.1 生产功能偏重,镇区综合功能薄弱 |
3.3.2 创新水平较低,工业发展后劲不足 |
3.3.3 用地开发率高,工业用地分散低效 |
3.3.4 景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严峻 |
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 |
4.1 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 |
4.1.1 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小城镇服务水平 |
4.1.2 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提升小城镇产业经济 |
4.1.3 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小城镇用地集聚高效 |
4.1.4 关注生态环境,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 |
4.2 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目标及原则 |
4.2.1 转型发展目标 |
4.2.2 转型发展原则 |
4.3 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重点 |
4.3.1 协调生产生活配套,平衡城镇功能结构 |
4.3.2 强化制造产业优势,增强区域辐射能力 |
4.3.3 高效利用存量资源,侧重工业用地更新 |
4.3.4 治理保护利用齐下,提升城镇绿色品质 |
第五章 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规划应对策略 |
5.1 策略一: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作为转型基础 |
5.1.1 完善城镇功能,向综合型城镇转变 |
5.1.2 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
5.2 策略二:以集聚创新产业升级作为转型动力 |
5.2.1 产业能级提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
5.2.2 产业板块划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5.2.3 园区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配套设施 |
5.3 策略三:以工业用地更新增效作为转型关键 |
5.3.1 供给引导需求,控制工业用地总量 |
5.3.2 精准识别存量,挖掘工业用地潜力 |
5.3.3 分类引导更新,更新低效工业用地 |
5.3.4 完善监管机制,保障工业用地转型 |
5.4 策略四:以营造绿色城镇环境作为转型支撑 |
5.4.1 多方主体联合,创新污染治理模式 |
5.4.2 保障生态安全,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
5.4.3 点线面相结合,营造城镇绿色空间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6.2 研究的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之处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建设加剧了边缘区内涝风险 |
1.1.2 边缘区建设发展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相辅相成 |
1.2 研究对象及范围 |
1.2.1 苏南城市边缘区 |
1.2.2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城市边缘区的相关研究 |
1.3.2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研究进展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基本概念 |
2.2 与相关理念辨析 |
2.2.1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与灰色雨水基础设施 |
2.2.2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与其他雨洪管理体系 |
2.3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空间构成要素 |
2.3.1 中心控制区 |
2.3.2 雨洪生态廊道 |
2.3.3 生态海绵体 |
2.4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典型技术类型 |
2.5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特征 |
2.5.1 连通性 |
2.5.2 多目标性 |
2.5.3 多层次的空间尺度适应性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苏南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认知分析 |
3.1 苏南城市边缘区基本环境特征 |
3.1.1 基本概况 |
3.1.2 苏南边缘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及特点 |
3.2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的核心内涵 |
3.2.1 生态网络作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网络骨架 |
3.2.2 利用功能复合性来协调可持续发展 |
3.3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面临的主要困境 |
3.3.1 人工替代生态效应,结构破碎化 |
3.3.2 生态网络格局混乱,水文功能缺失 |
3.4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4.1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的必要性 |
3.4.2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的可行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南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构建方法 |
4.1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原则、目标与流程 |
4.1.1 规划原则 |
4.1.2 总体目标 |
4.1.3 规划流程 |
4.2 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的规划依据 |
4.2.1 降雨特征分析 |
4.2.2 用地性质分析 |
4.2.3 地形分析 |
4.2.4 土壤分析 |
4.3 苏南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策略 |
4.3.1 宏观层面:构建雨洪安全格局,确定雨洪管理分区 |
4.3.2 中观层面:构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 |
4.3.3 微观层面:不同建设用地中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计 |
第五章 研究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实证研究——以吴江草荡片区为例 |
5.1 研究区概况 |
5.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2.1 土地利用数据 |
5.2.2 水资源现状 |
5.2.3 地形分析 |
5.3 研究区面临的雨洪问题 |
5.4 宏观层面:研究区雨洪安全格局构建 |
5.4.1 构建片区雨洪安全格局 |
5.4.2 确定雨洪分级管控分区 |
5.5 中观层面:研究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网络构建 |
5.5.1 确定片区雨洪中心控制区 |
5.5.2 识别雨洪生态廊道 |
5.6 微观层面:研究区建设用地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计 |
5.6.1 交通用地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布置 |
5.6.2 居住用地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计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6.2 研究的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的学术考察与分析 |
一、国内外的发展伦理研究及其“地方性”取向 |
二、国内外的乡村伦理研究及其“发展性”问题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田野调查的个案选择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乡村发展:一种伦理性发展 |
第一节 “发展”意蕴的流变 |
一、客观存在状态的描述 |
二、规范性意义的嵌入 |
三、自反性品质的呈现 |
第二节 乡村发展概念的演进 |
一、模糊的文化概念 |
二、突出的经济概念 |
三、复合的社会概念 |
第三节 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 |
一、国际发展伦理研究的“进入” |
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发展转型 |
三、“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确立 |
第二章 发展至上?——被发展主义遮蔽的乡村伦理视界 |
第一节 增长主义: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 |
一、增长主义的“增长”逻辑及其“乡村化” |
二、乡村增长主义驱动下的增长困境与价值危机 |
三、“去增长”的解构与“美好生活”的定义 |
第二节 精英主义: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 |
一、农民阶层分化: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 |
二、“富人治村”:乡村精英概念的普遍化 |
三、“扶贫内卷化”:乡村精英俘获的消极后果 |
第三节 消费主义: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 |
一、消费力:扩大乡村消费需求的动力表现 |
二、由“消费积极分子”到乡村消费主义 |
三、资本逻辑:构成乡村消费主义的深层根源 |
第四节 城市中心主义: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 |
一、乡村发展的城市化“偏好” |
二、“城市信仰”与“永恒正义” |
三、“乡村复兴”与“尺蠖效应” |
第三章 为何发展:乡村发展目标的伦理定位 |
第一节 以农民美好生活定位乡村发展:历史沿循与现实审思 |
一、现代乡村发展目标的迷失及缘由 |
二、农民美好生活:新时代乡村发展目标的价值确认 |
三、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现实困境及其发展伦理消解 |
第二节 在“富”与“安”之间理解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 |
一、农业匮乏经济基础上的“小富即安”生成 |
二、乡村发展主义主导下的“小富即安”批判 |
三、乡村发展伦理建构中的“且富且安”实践 |
第三节 以“美好发展”重塑农民生活的“劳—闲”之维 |
一、新乡村增长主义与农民“劳动—休闲”异化 |
二、休闲本原化:农民美好生活的“低人本”设计 |
三、“美好发展”:一种合乎人性的“劳闲融合”策略 |
第四章 谁主发展:乡村发展主体的伦理审视 |
第一节 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发展的伦理要求 |
一、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发展理念 |
二、重视“竞争”发展对新型主体的责任引导 |
三、推动“道义”发展对弱势小农的主体建构 |
第二节 乡村“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及其主体困境 |
一、“发展型”小农经济:“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 |
二、“弱势”组织合作:“发展型”小农经济的主体建构 |
三、“被组织”情形下“弱势”主体建构的实践困境 |
第三节 “中坚农民联结”:新“道义”视角下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一、中坚农民:支撑乡村“道义”发展的新主体 |
二、主体联结:中坚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伦理功能 |
三、基于“中坚农民联结”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第五章 凭何发展:乡村发展动力的伦理整合 |
第一节 应对乡村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思路 |
一、建构与破坏:资本逻辑对乡村发展的双重作用 |
二、既有乡村资本批判的逻辑主题及其伦理向度 |
三、发展总体逻辑: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二节 “资本之外”:乡村发展动力体系的伦理考察 |
一、乡村发展的技术支持与“技治主义”的伦理规制 |
二、乡村发展的组织基础与“共同体”的伦理培育 |
三、乡村发展的“制度安排”与政府权责的伦理重构 |
第三节 乡村发展“合力论”及其伦理意义 |
一、外源动力扩张与乡村自主性的式微 |
二、内生动力开发与乡村价值性的单一 |
三、“内外聚合”:乡村可持续真正发展的关键 |
第六章 如何发展:乡村发展方式的伦理调适 |
第一节 发展伦理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导向 |
一、发展的属人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理念 |
二、发展的平等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核心 |
三、发展的多样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标识 |
第二节 从分离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单向逻辑及其局限 |
一、“以乡促城”中的“牺牲型发展”及其“正义性搁置” |
二、“以城带乡”中的“追赶型发展”及其“人本性缺失” |
三、“城乡协调”中的“统筹型发展”及其“地方性消解” |
第三节 “城乡互融共生”:实践乡村振兴的“新范式” |
一、遵循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 |
二、践行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 |
三、建构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 |
结语 探索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 |
一、乡村发展“问题域”的发掘 |
二、发展伦理“价值面”的扩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苏南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困境与出路(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D]. 郭鹏鹏. 兰州大学, 2021(12)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权力·利益·关系:农民的“合理抉择”逻辑与组织化困境研究 ——以上海市Q村为例[D]. 赵怡婷.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1)
- [4]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州市工业型小城镇转型发展及规划应对策略研究[D]. 张幸颖. 苏州科技大学, 2020(08)
- [6]苏南城市边缘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规划策略研究[D]. 闻蕴华. 苏州科技大学, 2020(08)
- [7]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D]. 杨伟荣.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8]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