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论文文献综述)
康雯嘉[1](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朱涛[2](2020)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重构?》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历程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对立与融合的过程。"区分所有"概念的引入、"物业管理"制度的借鉴和发展,共同构成了我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础。基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立法思想和"两步走"的立法策略,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构建未经充分的理性论证,大量依循既有住房政策和法规,并延续了住房公有时期的管制思维,使得《物权法》第六章相对空洞而难以操作,其作用被更具实用性的司法解释和物业管理法规所取代。在民法典编纂结束之际,仍有必要反思经验主义立法的消极影响,重申"业主自治"和"团体主义"的立法理念,合理吸收域内外有益经验和制度,合理使用配套规则、司法解释等方式科学地构建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体系。
李燕菲[3](2020)在《佛山市高明区Z社区多中心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新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针政策。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区多中心治理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因此,进行社区多中心治理研究,具有较强现实意义。本文以治理、社区治理、协同治理等公共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佛山市高明区Z社区为研究对象,以该社区多中心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事实基础,从社区党组织、政府、居委会、业委会、企业等五个参与治理的主体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试图找出破解困境的途径,为提高该社区多中心治理水平提供一些思路。具体来说,就是立足社区党组织、政府、居委会、业委会、企业等五个参与治理的主体的角度,围绕梳理出当前Z社区多中心治理的五点治理现状,即社区党组织作用持续发挥、政府主导地位突出、居委会工作繁重、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从无到有、企业逐步参与社区治理等;并结合现状,分析该社区多中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加强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夯实居委会作为最大的居民自治组织的力量、壮大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增强企业服务能力等五大破解该社区多中心治理困境的方法,促进各参与主体进行有效的协同治理,彼此合理的需求得到有效回应,最终达到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通过对Z社区多中心治理研究,笔者认为,要提升社区多中心治理水平,各参与治理的主体应该明晰自身的角色定位,并围绕一个共同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在治理方面的优势,实现和谐治理。
刘沣娇[4](2020)在《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西安某社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面临新问题。新时代就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必须适应新任务、新形势,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社区是人们居住生活的家园,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领域。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7月,习近平在社区考察时指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工作要时时处处贯彻党的宗旨,让党的旗帜在社区群众的心目中高高飘扬,让社区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发挥作用、展示良好形象。”这也为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发展前景受限。而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和对象越来越复杂,思想多元且变动性强。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在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的进程中教育方式方法创新还有待加强。要应对这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要以满足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宗旨,坚持并加强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社区组织在思政教育中的协同作用,提升先进党员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社区思政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完善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建设和谐美丽社区。
姜郸[5](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李凯[6](2020)在《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改革制度建设稳步推行,新型商品房小区和住宅产权私有化出现,城市社区治理逐渐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在基层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城市社区管理的复杂性以及服务型政府急切呼唤一种社会组织出现,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和增加稳定和谐。此时,社会组织代表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新生事物伴随着产权私有化出现,影响着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发展,社区治理结构也由最初政府主导转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作为“公民社会先声”的业主委员会,不仅代表着业主的合法利益,也寄托着促进城市治理完善的作用。通过研究城市社区中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分析和探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以及如何更大程度上发挥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学者们对业主委员会的阶段性研究较多,而对城市社区自治中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研究较少。通过本文选取长沙市新型商品房社区J小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以及居委会的调查与访谈,探讨社区治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本文第一章主要论述相关理论知识与相关概念。通过对现有理论的研究梳理,为文章的具体论述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第二章,通过J小区为个案研究对象,具体阐述业主委员会产生背景和产生过程,以及其与社区自治的关系,揭示出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第三章,以力争物业用房和两换物业的故事,展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居委会等治理主体间的权力博弈,突出业主委员会在维权行动的作用以及成功维权策略的策略选择。第四章,在社区治理中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谋私行为基础上,业主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积极调整组织运行机制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推动多元互助协作型社区自治的具体举措与应对之举。本文通过实证方式,从微观角度展现业主委员会产生至今的发展过程,试图找出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同时也为其他社区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2019)在《党建联建“三位一体”模式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前言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任何人的生活与工作都需要依托于各类建筑物和相应设施。这就意味物业与现代社会条件下的所有人都有着密切关系。由此,围绕着物业的使用、服务与管理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就成为了现代基层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于昕[8](2019)在《社区管理多方主体间的博弈关系研究 ——以天津市C小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区共同治理理念的推广,诞生了物业管理这一新型现代服务行业和业主委员会这一社区基层自治型组织,进而形成了以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居委会为四大主体的社区自治结构。然而,社区自治模式的不完善、业主委员会组织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不均衡,使得社区共同治理运行并不顺利,社区物业管理矛盾日益凸显,尤其体现在多方主体间的关系互动和协作方面,主体间形成对立面,出现了很多零和博弈现象,物业管理活动艰难开展,社区治理陷入困境。只有明确各主体的功能定位和职责,理清主体间的关系,才能解决社区的矛盾,为建设和谐社区做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所以关于社区物业管理主体间的关系研究至关重要。共生关系是社区物业管理多方主体间的首要关系,无论是从整个社区管理系统角度还是各主体的自身组织角度,多方主体一定是同一个利益共同体,在此理性共识下,才能再去展开多方主体间的合作博弈关系。本文选取C小区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获取小区成立至今的物业管理详细情况作为研究资料,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针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三件博弈事件,运用相关博弈论理论构建博弈模型,并对博弈主体的行为策略和博弈结果加以分析,进而提出社区物业管理多方主体间如何更好地实现长久合作,以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最终总结得出促成合作博弈的三个关键因素即:法律是合作博弈的框架、理性共识是合作博弈的基础、利益共同体是合作博弈的核心。如何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多方主体间的合作博弈关系,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之所在。
李莹[9](2019)在《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文中提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住房商品化改革和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通过创新治理机制,特别是把治理重心下移,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实现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的善治,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议题。以往大量研究认为中国社区以政府的管理为主,其他社会治理主体无法参与社区发展建设主要在于制度原因。随着近年来,政府治理体制的转变,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让渡出空间,也对各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商品房小区,社区自治的呼声较高,许多学者因此将研究视角从宏观制度层面转至社区、居民个人层面。本研究在理论建构的基础上,对北京市商品房小区开展研究,意在分析影响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因素,探讨商品房小区治理过程中,小区居民参与要素与其它相关治理要素之间的关系,深度解析各治理要素影响小区治理有效性的互动过程和原理。重点解析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影响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核心要素。二是明确实现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过程中居民参与方式和路径。三是商品房小区治理主体行为如何助推居民参与,促进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实现。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综述对中国社区治理发展阶段以及治理有效性现状进行梳理,初步构建了小区社会资本、居委会行为、物业公司行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为、参与意识、社区精英正面作用、社区精英负面作用、小区能力等八个小区治理要素通过影响居民参与,即居民参与行为和居民参与预期,从而影响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分析框架。接着在北京市选取小区治理有效性较好的小区,分析小区治理要素、居民参与、小区治理有效性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发生作用的机理。随后,在北京市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用定量方法对本文的理论假设进行验证,旨在回答小区治理要素是如何影响居民参与进而影响小区治理有效性的。此外,通过商品房小区进行分类,比对不同类型商品房小区的治理有效性及其影响因素,进一步验证研究假设。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商品房小区治理要素是居民参与的重要影响因素;居民参与在小区治理要素与小区治理有效性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即小区各治理要素通过居民参与对小区治理有效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居民参与在商品房小区治理的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居民参与预期、居民参与行为,具体是指居民参与不仅要落实到居民参与的行动,还需要增加居民对参与结果的正向预期,实现真正的参与,提高参与效果;居民参与行为、居民参与预期能够促进小区治理有效性,居民参与预期对物业满意度的影响作用效果要大于居民参与行为,居民参与行为对宜居性的影响效果要大于居民参与预期。基于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需加强基层党组织、政府对居民参与小区治理意识、参与预期引导;加快相关法制建设、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完善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机制;创新治理方式方法;畅通商品房小区自主治理的实现路径。
谢亚兰[10](2019)在《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行为:一个制度逻辑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人口城市化、劳动力场化、住房商品化和单位制解体等四个相互影响的社会事实共同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尤为明显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成为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基于此,本论文的中心问题是,尽管国家相关政策从管理主体、理念、目标、政策和财政等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做了明确规定,但悖论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治理实践中却出现了明显的“选择性合作”行为。具体来说,第一,以兰州某个案物业服务企业为研究对象,描述物业服务企业在“创建文明城市”、“消防安全”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相关社区治理事件的行动过程;第二,使用“政府—市场—社会”框架来分析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选择性合作”行为策略;第三,建构一个从组织社会学理论视角来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选择性合作”行为的制度逻辑。本论文在实地调查基础上,用文献法与访谈法收集第一手经验资料,描述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消防安全”和成立“业主委员会”三个社区治理事件中出现的“积极适应型策略”、“消极应对型策略”与“谋求发展型策略”等三种具体策略,从物业服务企业的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资源获取机制深入分析了其“选择性合作”行为成为可能的机会结构(即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得以发生的条件和可能性)。本论文使用“政府—市场—社会”的分析框架,从组织社会学理论视角解释了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的制度逻辑。组织社会学的中心命题是强调正式组织依赖其所在的特定社会环境而生存发展。一方面,从物业服务企业的技术环境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个市场化了的企业组织,这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组织属性,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也是短缺的,还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协作也仅仅是面对业主物业服务的。另一方面,从物业服务企业这个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制度环境)来看,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行为嵌入在这个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具体来说,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性获得、所面对的模糊宏观政策、与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利益冲突、以及和业主在专业服务中的利益一致性等方面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的特定制度环境。本论文的基本研究结论是,作者尝试用“选择性合作”(积极适应型策略、消极应对型策略和谋求发展型策略)概念概括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一种不合常规行为,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得以发生的机会结构,从组织社会学视角的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理论出发,建构了解释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的制度逻辑。当然,本论文提出的“选择性合作”能否成为概括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一个分析性概念,还有待深入的实地调查来获得丰富的案例材料进一步挖掘其内涵和外延。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论文提纲范文)
(1)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2 文献述评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资料来源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2.2.1 “主线”的弱化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佛山市高明区Z社区多中心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社区多中心治理的概念阐述和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述 |
1.社区 |
2.多中心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1.公共治理 |
2.协同治理 |
二、Z社区多中心治理现状及困境 |
(一)Z社区多中心治理现状 |
1.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持续发挥 |
2.政府主导地位突出 |
3.居委会工作繁重 |
4.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从无到有 |
5.企业逐步参与社区治理 |
(二)Z社区多中心治理困境 |
1.社区党组织引领发展不到位 |
2.政府主导机制仍不成熟 |
3.居委会行政化严重,人员待遇偏低 |
4.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自治力量不足 |
5.企业等第三方的服务纠纷突出 |
三、Z社区多中心治理困境分析 |
(一)社区党组织引领力量的失衡 |
1.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 |
2.对其他治理主体的政治领导不到位 |
3.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滞后 |
(二)政府主导力量的失衡 |
1.法律法规欠缺实操性 |
2.对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扶持不足 |
3.监管机制缺位 |
(三)居委会固有自治力量的失衡 |
1.经济来源完全依靠政府 |
2.角色定位模糊 |
(四)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力量的失衡 |
1.成立难 |
2.运作难 |
3.监管难 |
(五)企业服务力量的失衡 |
1.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低 |
2.提价困难重重 |
四、Z社区多中心治理困境破解之策 |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 |
1.强化组织的领导作用 |
2.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 |
3.推进党建人才队伍建设 |
(二)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
1.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操性 |
2.加大对业委会的扶持力度 |
3.完善监管机制 |
4.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企业参与社区治理 |
(三)夯实居委会作为最大的居民自治组织的力量 |
1.明晰居委会的功能定位 |
2.去行政化回归群众自治初衷 |
3.想方设法增加经费来源 |
(四)壮大业委会等新型居民自治组织 |
1.调动业主积极性 |
2.提高业委会成员的专业能力 |
3.给予业委会成员适当的补助 |
(五)增强企业的服务能力 |
1.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更专业 |
2.实现盈利途径更多样 |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西安某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内容 |
1.3.1 基本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基础研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社区 |
2.1.2 思想政治教育 |
2.1.3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的人学理论 |
2.2.2 中国共产党的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
2.2.3 国外有关城市社区教育的理论 |
2.3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要求及意义 |
2.3.1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
2.3.2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 |
2.3.3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以西安某社区为例 |
3.1 基于访谈基础的社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现状分析 |
3.1.1 社区组织 |
3.1.2 社区工作者 |
3.2 基于问卷调查的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现状分析 |
3.2.1 调查问卷的编制与实施 |
3.2.2 调查问卷的信度与效度 |
3.2.3 调查数据分析 |
3.3 基于实地考察的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现状分析 |
3.3.1 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自然环境条件 |
3.3.2 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社会环境条件 |
3.3.3 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文化环境条件 |
第四章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西安某社区为例 |
4.1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
4.1.1 教育主体:组织和工作者的职能和发展困境 |
4.1.2 教育客体:异质与多元下的动员和整合困境 |
4.1.3 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意识和理念更新困境 |
4.2 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思想意识层面:公共精神和主流价值观引领乏力 |
4.2.2 队伍层面:社会认同和激励机制不足 |
4.2.3 受众层面:对象急剧扩展且复杂化 |
4.2.4 管理层面: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完善 |
第五章 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
5.1 在职能明确基础上发挥社区组织在思政教育中的协同作用 |
5.1.1 发挥城市社区党组织在思政教育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
5.1.2 发挥居委会在促进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中的作用 |
5.1.3 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居民行为规范引导和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
5.2 在完善人才成长机制中提升社区思政教育队伍专业化水平 |
5.2.1 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 |
5.2.2 完善人才选拔机制 |
5.2.3 优化培训教育机制 |
5.2.4 建立合理的晋升及激励机制 |
5.3 在动员居民参与中把握城市社区思政教育的精髓 |
5.3.1 以制度体系为基础,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 |
5.3.2 以网络为平台,开拓新的参与渠道 |
5.3.3 以群为媒介,调动各层次群体参与 |
5.4 在实践探索中实现社区思政教育内容的与时俱进 |
5.4.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4.2 加强居民道德观教育 |
5.4.3 推行社区居民法治观教育 |
5.4.4 培育社区公共精神 |
5.4.5 提升居民的社区和城市认同感 |
5.5 在稳步提高中加强社区思政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创新 |
5.5.1 以互动式教育破解主体困境 |
5.5.2 以科学化教育提升任务实效 |
5.5.3 以网络化教育增进便利性 |
5.5.4 以文化育人提升社区软环境 |
5.5.5 以生活化场景增强教育亲和力 |
5.6 在综合平衡中完善社区思政教育运行机制 |
5.6.1 建立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联动机制 |
5.6.2 建立社区思想政治教育资金保障机制 |
5.6.3 建立社区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整合机制 |
5.6.4 建立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动态监督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6)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社区及城市社区自治 |
二、业主委员会 |
第二节 理论支撑 |
一、治理理论 |
二、博弈理论 |
三、社会资本理论 |
第二章 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 |
第一节 内生动力与外部助力作用下的业主委员会生成背景 |
一、顺应时代发展:住房体制改革 |
二、商品经济催化:物业管理兴起 |
三、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权利意识觉醒 |
四、个人利益受损:多重矛盾激化 |
第二节 内外因素下的业主委员会生成过程 |
一、组织建立期:2008-2009年 |
二、组织发展期:2009-2015年 |
三、组织完善期:2015年以来 |
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生成过程中的经验 |
一、灵魂人物的关键作用 |
二、选举程序的公开与透明 |
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四、积极探索的学习精神 |
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生成的影响 |
一、实质民主的发展 |
二、社会资本的积累 |
三、业主自治的起点 |
第三章 斗争中的业主委员会:共同利益下的集体困境 |
第一节 业主委员会带领下的集体抗争演进 |
一、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多元治理主体抗争 |
二、委托-代理下的物业公司更换 |
第二节 社区治理中权力博弈的参与主体 |
一、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为代表的市场权力主体 |
二、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社会权力主体 |
三、以居委会与政府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主体 |
第三节 非对称博弈下业主委员会的行动策略选择 |
一、非对称博弈下的协商式维权 |
二、非对称博弈下的行政式维权 |
三、非对称博弈下的司法式维权 |
四、非对称博弈下的技术式维权 |
第四章 建设中的业主委员会:制度规则下的长久运作 |
第一节 管理机制:薪酬制度与专职制度并存 |
第二节 动力机制:基于业主投票的换届选举 |
第三节 规范机制:制度化的决策商议规则 |
第四节 监督机制:内外共行的社区事务监督 |
第五节 保障机制:共商共建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党建联建“三位一体”模式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党建工作与物业共同体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城市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之一 |
1.1在政治、治理与服务之间:物业、物业管理与中国特色现代城市发展 |
1.2物业共同体构建与现代城市社会建设:一项基础工程 |
1.3党建工作与物业共同体构建:现代城市社会基础工程建设的中国逻辑 |
1.4在价值、制度与组织之间:物业共同体构建的政党逻辑 |
第二章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构建:上实物业的实践逻辑 |
2.1服务行业特性、党建引领“三位一体”物业治理模式生成与物业共同体构建:上实物业的自觉 |
2.2管理困境、党建引领与物业共同体构建:“三位一体”模式生成的社区逻辑 |
2.3服务诉求、党建引领与物业共同体构建:“三位一体”模式生成的楼宇逻辑 |
2.4作为物业治理基本形态的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上实物业的全面实践 |
第三章以人民为中心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的价值逻辑 |
3.1以人民为中心、文化理念高尚化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价值追求的生成逻辑 |
3.2在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委托方与物业使用者之间: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与物业共同体中具体和现实的人 |
3.3党建引领机制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物业共同体价值实现的组织基础 |
3.4“三位一体”机制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物业共同体价值实现的制度支持 |
第章四以整合为机制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的组织逻辑 |
4.1以整合为机制、权力关系有机化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组织基础的生成逻辑 |
4.2党建引领与整合权威确立:“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权力基础构建 |
4.3党建引领与互动机制生成:“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权力秩序构建 |
4.4党建引领与联系网络建立:“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权力载体构建 |
第五章以合作为诉求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的制度逻辑 |
5.1以合作为诉求、利益成果共享化与物业共同体构建: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模式制度体系的生成逻辑 |
5.2党建引领与基于管理的多方共商:“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制度基础形成 |
5.3党建引领与基于服务的多方共赢:“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利益机制形成 |
5.4党建引领与基于党建的多方共建:“三位一体”模式与物业共同体的信任根据形成 |
结语 |
(8)社区管理多方主体间的博弈关系研究 ——以天津市C小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社区管理模式的相关研究 |
二、物业纠纷和业委会的相关研究 |
三、社区治理主体关系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理论 |
一、基本概念及其内涵 |
二、理论分析工具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C小区物业管理博弈事件概况 |
第一节 C小区基本情况 |
一、物理环境 |
二、社会环境 |
第二节 C小区物业管理博弈事件描述 |
一、物业费交纳率低的困境循环 |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 |
三、多方主体协作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
第三章 C小区博弈事件分析 |
第一节 物业费与物业服务质量的博弈分析 |
一、基于静态博弈理论下的分析 |
二、基于动态重复博弈理论下的分析 |
第二节 业委会选举事件的博弈分析 |
一、业委会选举中不对等问题分析 |
二、业委会惩罚机制问题分析 |
第三节 基于合作博弈理论下的社区治理分析 |
一、业主与物业公司两方合作博弈分析 |
二、业主、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三方合作博弈分析 |
三、加入政府参与后多方主体合作博弈分析 |
第四章 社区管理多方主体实现合作博弈的关键因素 |
第一节 法律是合作博弈的框架 |
一、明确业委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和权责 |
二、完善社区自治法律制度 |
三、立法约束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业主交费行为 |
第二节 理性共识是合作博弈的基础 |
一、社区管理多方主体关系平等 |
二、尊重他方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利益 |
三、建立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理念 |
第三节 利益共同体是合作博弈的核心 |
一、具备社区利益共同体的公共意识 |
二、积极推动阳光物管模式 |
三、由包干制转变为酬金制物业管理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访谈提纲 |
附录二:访谈信息表 |
致谢 |
(9)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
一、社区与小区 |
二、小区与商品房小区 |
三、研究对象选取 |
第三节 研究设计与研究预期 |
一、研究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结构 |
四、预期目标 |
第二章 相关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社区治理文献述评 |
一、政府管理视角的社区治理 |
二、民主参与视角的社区治理 |
三、合作网络视角的社区治理 |
四、小结 |
第二节 小区治理文献述评 |
一、小区治理研究概观 |
二、小区治理的制度环境研究 |
三、小区治理基本理论依据 |
第三节 研究角度的选取与研究空间的拓展 |
第三章 商品房小区治理的发展及现状 |
第一节 商品房小区治理的背景 |
一、发展阶段 |
二、法规政策回顾 |
第二节 商品房小区治理的现状 |
第三节 商品房小区治理中的问题 |
第四章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
第一节 分析要素界定 |
一、小区治理有效性 |
二、小区治理要素 |
三、居民参与 |
第二节 分析框架 |
一、社会资本与居民参与 |
二、小区治理相关主体行为与居民参与 |
三、小区能力与居民参与 |
四、居民参与与小区治理有效性 |
五、居民参与的中介作用 |
第三节 分析模型 |
第四节 北京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案例分析 |
一、北京国奥村的探索 |
二、北京世茂奥临社区的做法 |
三、北京乐和社区治理的实践 |
四、小结 |
第五章 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基本检验 |
第一节 数据收集与数据分析方法 |
一、问卷设计 |
二、变量测量 |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收集 |
四、数据分析工具与方法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信效、效度与检验 |
一、信度检验 |
二、效度检验与因子分析 |
第六章 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回归检验 |
第一节 相关性分析 |
第二节 线性回归方程的检验 |
第三节 假设检验 |
一、小区治理要素与居民参与之间的关系 |
二、居民参与和小区治理有效性之间的关系 |
三、居民参与的中介效应 |
第四节 不同类型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一、基于自组织程度的小区治理有效性分析 |
二、基于小区财力的小区治理有效性分析 |
三、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10)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行为:一个制度逻辑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文献回顾 |
(二)文献评述 |
第一章 研究设计 |
一、理论基础与核心概念 |
(一)理论基础 |
(二)核心概念 |
二、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访谈提纲编写与调查过程 |
(一)访谈提纲编写 |
(二)调查过程 |
第二章 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现象 |
一、兰州X街道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概况 |
(一)X街道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总体概况 |
(二)L个案物业服务企业概况 |
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选择性合作”事件 |
(一)物业服务企业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选择性合作” |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工作中的“选择性合作” |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中的“选择性合作” |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策略 |
(一)积极适应型策略 |
(二)消极应对型策略 |
(三)谋求发展型策略 |
四、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的机会结构 |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个体安全机制 |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表达机制 |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源获取机制 |
第三章 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行为的制度逻辑 |
一、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的技术环境 |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属性 |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源供给 |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分工与协作 |
二、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性合作”的制度环境 |
(一)“选择性合作”的合法性获得 |
(二)“选择性合作”的模糊宏观政策 |
(三)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专业服务”中的利益一致性 |
(四)物业服务企业与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利益冲突 |
第四章 结论与讨论 |
一、结论 |
二、讨论 |
三、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期刊论文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致谢 |
附录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第一部分 关于街道办事处的访谈提纲 |
第二部分 关于社区居委会的访谈提纲 |
第三部分 关于多个物业服务企业的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编码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论文参考文献)
- [1]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D]. 康雯嘉. 吉林大学, 2021(01)
- [2]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重构?[J]. 朱涛. 私法, 2020(02)
- [3]佛山市高明区Z社区多中心治理研究[D]. 李燕菲.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2)
- [4]城市社区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西安某社区为例[D]. 刘沣娇.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6]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D]. 李凯.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党建联建“三位一体”模式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A]. 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 2019
- [8]社区管理多方主体间的博弈关系研究 ——以天津市C小区为例[D]. 于昕. 深圳大学, 2019(10)
- [9]商品房小区治理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D]. 李莹.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10]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性合作”行为:一个制度逻辑的分析[D]. 谢亚兰.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