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王传利[1](2021)在《推动、响应、督导:新中国初期《人民日报》的舆论反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过报纸动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方略的重要内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怀着对党的高度信任和负责精神,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大胆利用舆论,实施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人民日报》响应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号召和战略部署,开设"读者来信"栏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揭露坏人坏事,大胆揭露违法乱纪的案件,指导全国党报开展反腐舆论监督,为当代中国舆论反腐提供了一个样本,可供当代反腐倡廉建设借鉴,以期推进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祁志伟[2](2021)在《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意蕴、治理机制与发展理路》文中研究说明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已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议题。地方政府在构建人民满意的数字型政府过程中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意蕴,同时,数字政府在促进"社会—技术—人"有机融合的过程中呈现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结合我国的实践探索,目前数字政府治理机制主要依赖于数字化转型保障机制、数字政府即平台机制与数字政府建设样板机制。未来数字政府建设主要聚焦三个发展理路: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与战略规划、技术支撑与治理协同以及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许菲[3](2021)在《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韩自1992年正式建交,迄今已近30年,而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历史远比这个时间更长,城市外交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独特因素。单就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成果——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来说,从1993年7月1日首对中韩国际友好城市——连云港市和木浦市正式缔结友城关系算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间已缔结友好省市(姊妹城市)关系206对,韩国成为除日美两国外与中国签订友好城市协议最多的国家。最初,中国连云港市和韩国木浦市缔结友城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时至今日,中韩城市外交合作领域不再限于经贸投资领域,其交往发展广泛辐射到地方政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运动、妇女儿童权益、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各个领域,交往成果可谓是全面开花。与此同时,中韩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层次不断深化,由最初的省市一级行政单位发展到区县级行政单位,社会组织、市民团体乃至个人纷纷加入到该行列。可以说,城市外交为中韩地方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营造了有利氛围,其在经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果良多,惠泽民众。经历了初期的接触和探索阶段后,经过磨合与调整,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增长阶段,其交往目的和目标由最初的注重获得转向合作共赢发展。在此背景下,中韩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形式不再限于“一对一”关系,开始转向“一对多”方式,而交往模式则由双边为主发展到双边与多边并重,中韩地方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国际组织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交往对象也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其他地区辐射。总体来看,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不能就此回避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友好城市总体发展不平衡、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导致民众存在误解、扩大贸易引发双方经贸摩擦。虽然中韩地方政府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往往是事倍功半。而究其原因则十分复杂,一些属于结构性的因素远非地方政府之力所能解决。如在超国家层面,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而逐渐改变了既有的交往格局。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的制约、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难以排除。在民间层面,非政府组织、传媒集团等社会组织实体,也谋求在对外交往中表达利益诉求,都成为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相交织,地方、国家和国际事务相交融,现阶段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基于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行为体四个层次,借助白里安·豪京的多层外交理论,并融合加里·马克斯、里斯贝特·胡格提出的多层治理理论,形成理论阐释和具象认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总体分析框架。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审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系由多元行为主体的影响交互所造成,远非是地方政府层次一力所能突破解决。同样,在多层面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还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层面的各类国际组织、国家行为体的代表——中央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体层面的非政府组织和日益活跃的各类传媒力量。由于公民社会、地方行政、国家政治、国际政治在囯际政治国内化、国内政治国际化的交互作用下日益结合为一个多层化的世界政治舞台,由此中韩城市外交发展所牵涉到各层面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要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必须在社会、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多个维度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够有望获得最终的成功。显然,中韩城市外交要取得持续健康的长足发展,离不开社会行为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层次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基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当前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民众时有误解等突出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或能自力解决,但平衡区域发展、解决两国经贸摩擦等绝非地方政府能力之所及。以中韩地方经贸摩擦为例,虽然市民团体抗议、反倾销调查、构筑技术性壁垒等单一化的表象不时呈现,但实质却与国家层面的中韩同为外贸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无关系。伴随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加快,中韩间产品差距减小、市场争夺趋于激烈,加之两国经贸依存度颇高,尽管中韩地方政府有较大意愿去寻求解决这些问题,但调整外贸、产业结构政策等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地方政府奈何不得,在政治、安全、外交等敏感议题上更是如此。不过,上述表象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无可作为。其实,中韩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参与国际次区域合作和国际城市组织的契机,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努力在国际平台上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可以在联合国框架下、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总而言之,积极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符合两国的核心利益诉求,有利于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内的多个主体层次上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缺一不可。这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是中韩友好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不仅与中韩地方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意愿有关,更与国家层面的宏观发展政策等密切相关。对此,除地方政府自身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国家层次宏观政策上的资源平衡调配,尤其是向中韩发展落后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促进其走上外向型合作发展道路,更多、更全面地展现城市外交在新时期中韩伙伴关系发展中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刘滨[4](2021)在《约束性放权:地方政府剩余权激励与问责调适》文中指出
栗燕杰,慕寿成[5](2021)在《中国社会救助立法上的法律责任研究》文中提出合理而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责任条款,对于社会救助制度顺利实施以及社会救助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梳理现行制度文本发现,虽然已有不少规范,但国家立法层面,法律责任条款存在覆盖对象不全面、责任类型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地方立法有所补充但存在上位法依据缺失、各自为政、重复规范等问题。在实施中,对申请人、救助对象骗保责任追究不到位,对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惩戒错位、滥用等问题也值得重视。在进行法律责任类型、内容及其实施的剖析基础上,应考虑在全国层面统一社会救助立法中设置类型化、可操作、梯次化的法律责任条款和免责机制,加强执法机制,完善公开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制度运行的精确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杨文杰,范国睿[6](2021)在《突破藩篱: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文中指出教育的治理转向实现了教育改革从"管理"到"治理"的理念转变;从"基于具体问题的项目式改革"向"基于制度建设的系统变革"的方式转变;从"教育治理现代化"向"高水平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转变。近年来,我国在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进行了诸多探索,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经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学校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社会组织参与能力增强,但同时仍面临教育治理的观念与意识仍须加强,教育治理的权力边界模糊,学校自主办学机制有待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畅、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教育法治与教育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优势转化为教育治理效能还存在相当差距等诸多问题。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需要以坚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中心,以激发各教育主体活力为根本,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为突破口,深化放管服结合改革,以放权赋能为重点,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智能治理,建构规范、协调、高效的长效治理机制,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革命性突破。
王宏[7](2021)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预算信息公开》文中认为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给传统行政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变革与风险,依存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下的预算信息公开也在新的治理变革的趋势下暴露出许多新的问题。随着以复杂、多元和碎片化为特征的数据时代的到来,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不足以有效抑制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无法回应政府在数据开放过程中实现预算信息公开的有效治理的需求。如何界定"信息"或"数据"权属,如何打破传统封闭行政管理模式对数据开放的壁垒,如何实现信息公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开放共享"的转变,这些问题的解决亟待实现从行政管制到多元共治理念的转变,也需要构建预算信息公开与共享的多元监督机制。
王现[8](2021)在《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包括“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着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山东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的目标。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提高治理能力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实现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管理。尤其是“放管服”改革以来,全国各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精简权力服务事项的同时,下放大量审批权限到基层,导致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与公共服务提供量剧增之间的矛盾凸显。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通过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提升政府效能,增强基层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济南市天桥区是济南市成立最早的中心城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主体量居全市第一,同时又是济南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集散地。近年来其经济发展总量和发展活力长期落后于其他主要区县,政府直属部门分散行政、各自为政的行政服务审批模式,已经不能够适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需求。为实现天桥转型升级、跨越崛起,天桥区委、区政府深挖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内涵,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态势,在放权上求落实,在管理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深度学习地市先进经验,按照服务对象需求导向调整公共服务实施,通过实行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构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以自我革命引领动能转化,努力打造具有天桥特色的服务型政府。本文正是以天桥区行政服务改革为基础,对中外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实践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基础理论、概念、内容等,在总结取得成效的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尝试提出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发展的合理化建议。论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深度访谈法,结合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对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基本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阐述了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采取的措施、特点、取得的成效,归纳出目前改革存在的不足,例如政府各部门协同性不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社会主体参与程度较低等问题。同时,较为详细地分析了国内外公共服务标准化实践经验,结合天桥区现状,提出了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一体化、规范化、均等化水平、健全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评估及循环改进机制、引导公民及社会主体组织有序参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及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机制等建议,以期从标准化视角提出行政服务与社会治理创新模式,构建起了解民意、尊重民意、体现民意的服务型政府机构。
杨锦[9](2021)在《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扩散研究 ——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韩静茹[10](2021)在《合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2)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意蕴、治理机制与发展理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意蕴 |
(一)以人民为中心 |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
二、数字政府建设的治理机制 |
(一)数字化转型保障机制 |
1. 组织保障机制。 |
2. 政策规范保障机制。 |
(二)数字政府即平台机制 |
(三)数字政府建设样板机制 |
1. 数字政府运行模式创新。 |
2. 数字政府政策法规。 |
三、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理路 |
(一)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与战略规划 |
(二)技术支撑与治理协同 |
(三)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
(3)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外交的界定、沿革和理论基础 |
一、城市外交的界定 |
(一)城市外交的定义 |
(二)城市外交的特征 |
(三)城市外交的形式 |
(四)城市外交的作用 |
二、城市外交的沿革 |
(一)城市外交的发展 |
(二)城市外交的繁荣 |
(三)中国的城市外交 |
三、城市外交地位的确立 |
(一)城市成为城市外交的主体 |
(二)城市外交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 |
(三)城市国际组织提振城市外交地位 |
四、多层外交理论对城市外交的阐释 |
(一)多层外交理论的内核 |
(二)多层外交理论的辨析 |
(三)对城市外交的再阐释 |
小结 |
第二章 中韩城市外交的演变发展与地位作用 |
一、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历程 |
(一)接触探索阶段 |
(二)磨合调整阶段 |
(三)稳定增长阶段 |
二、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情况 |
(一)中韩双边交往情况 |
(二)中韩多边交往情况 |
三、中韩城市外交的进展成效 |
(一)友好城市数量持续增加 |
(二)友好城市合作领域扩大 |
(三)友好城市合作层次加深 |
(四)发展成果惠及两国人民 |
四、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特点 |
(一)交往对象的多层次性 |
(二)同层交往的非唯一性 |
(三)结好偏好经济发达地区 |
(四)从注重获得走向合作共赢 |
五、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一)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 |
(二)城市外交对中韩关系发展的积极作用 |
小结 |
第三章 中韩城市外交主要行为体层次分析 |
一、超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 |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 |
二、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居于支配地位的中央政府 |
(二)囿于地域主义的国内政党 |
三、次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具备担当城市外交主体能力和意愿的城市 |
(二)外部环境有利于作为城市外交主体的城市 |
四、社会行为体层次 |
(一)不能被忽视的非政府组织 |
(二)引领舆论的新旧传媒集团 |
五、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
(一)次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
(二)次国家行为体与超国家行为体相互影响 |
(三)社会行为体对次国家行为体的不同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及成因 |
一、各地区总体发展不均衡 |
(一)资源条件导致的友城分布不均 |
(二)政府偏好招致各项发展不平衡 |
二、合作形式单一、影响受限 |
(一)开展城市外交常用的合作方式 |
(二)倚重某一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 |
(三)以浙江为例评估城市外交效果 |
三、民间主体参与程度不高 |
(一)中韩城市外交由官方主导 |
(二)官方合作欠灵活、效果不佳 |
(三)政府参与过多、民间积极性低 |
四、传播不足、民众易受误导 |
(一)塑造城市形象太重视官方交流 |
(二)效果不理想、应重视渠道和方式 |
(三)第三方误导易致民众看法片面 |
五、经济摩擦、贸易保护增多 |
(一)中韩双边经贸总体情况 |
(二)中韩经济摩擦现象增多 |
(三)韩国过度采用保护手段 |
六、多层外交理论下中韩城市外交问题成因分析 |
(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干预 |
(二)地方条件能力的差异 |
(三)国家制度体制的制约 |
(四)国际组织调解的盲区 |
小结 |
第五章 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路径抉择 |
一、运用国家力量,统筹地方发展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边界 |
(二)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资源调配 |
二、拓宽交往渠道,创新合作形式 |
(一)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外交模式 |
(二)加深合作层次尝试内容创新 |
三、鼓励多方参与,建立互惠机制 |
(一)鼓励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
(二)落实惠民机制争取民众支持 |
四、重视媒介作用,强化传播力度 |
(一)注重媒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 |
(二)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 |
(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控和疏导 |
五、借力国家外交,融入国际组织 |
(一)借助国家外交改善外部环境 |
(二)大力发挥国际组织建设作用 |
六、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城市外交作用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北方”“新南方政策” |
(二)发展战略对接对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积极影响 |
(三)深化城市外交对中韩发展战略对接的促进作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社会救助立法上的法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
二、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制度现状 |
(一)国家层面的立法及规范性文件 |
(二)地方层面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 |
三、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类型化 |
(一)主管机关、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二)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待遇享受者的法律责任 |
1.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上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 |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
(三)相关机关、组织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
(四)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
(五)专项监督与法律责任 |
四、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实施机制 |
(一)法律责任的调查程序 |
(二)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 |
(三)法律责任实施的偏差与失衡 |
五、社会救助法律责任条款的完善建议与展望 |
(一)关于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1.全面罗列民政、经办机构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
2.单列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
3.明确规定主要领导的责任 |
4.完善尽职后的免责机制 |
(二)关于申请人与救助对象骗保的责任 |
(三)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及结果的公开 |
(四)完善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 |
(6)突破藩篱: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与逻辑:从“管理”走向“治理”的教育改革 |
(一)教育治理理念转变 |
(二)教育治理方式转变 |
(三)教育治理目标转变 |
二、过程与经验:渐进式教育治理现代化变革探索实践 |
(一)突破管理体制瓶颈,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 |
(二)复归学校主体地位,促进学校自主办学活力释放 |
(三)培育社会组织,使其参与教育事务的能力增强 |
三、问题与障碍: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症结 |
(一)教育治理的观念与意识仍须加强 |
(二)教育治理的权力边界模糊、权力配置失当,府际关系不畅 |
(三)学校自主办学的机制有待完善,治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
(四)参与教育服务、教育管理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多,能力不强,参与渠道不畅,参与机制不健全 |
(五)教育法治与教育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优势转化为教育治理效能还存在相当差距 |
(六)智能时代对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预判不够,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同智能教育治理的需求尚有相当差距 |
四、思维与路径: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
(一)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中心,加强源头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与获得感、幸福感 |
(二)从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出发,加强系统治理,将教育问题置于社会系统综合治理 |
(三)以健全教育治理与教育制度体系为中心,加强依法治理,提高教育治理效能 |
(四)以放权赋能为中心,加强协同治理,激发不同教育治理主体活力 |
(五)建立与完善基于教育大数据的开放共享的教育数据系统,加强智能治理,重构教育治理新模式 |
(六)建立健全以教育督导为主体、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价组织参与、学校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教育评价、监测与督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7)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预算信息公开(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开放与预算信息公开 |
1. 信息与数据 |
2.“预算信息”的界定 |
3.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与预算联网监督行为 |
二、数据集成人工智能技术影响预算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 |
1. 数据集成人工智能技术助推预算信息公开的积极影响 |
2. 数据集成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于预算信息公开的现实壁垒 |
三、预算信息公开运用大数据存在的法律问题 |
1. 行政自我规制与信息公开的悖论 |
2.“公共预算信息”权属争议 |
3. 数据收集行为内部许可的合法性质疑 |
4.“最小负担手段原则”与预算信息公开 |
四、人工智能时代预算信息公开的法治路径 |
1. 明确“信息”权属,形成系统化个人信息赋权、利用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
2. 设立专门机构,确立预算信息公开内部行政许可制度 |
3. 规范预算信息公开中数据开放的程序性规则 |
4. 构建预算信息公开与共享的多元监督机制 |
(8)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拟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相关概念 |
2.1.1 公共服务 |
2.1.2 标准和标准化 |
2.1.3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
2.2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现状分析 |
3.1 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过程 |
3.1.1 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背景 |
3.1.2 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
3.1.3 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主要内容 |
3.1.4 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创建特色亮点 |
3.2 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效 |
3.2.1 增效提速明显 |
3.2.2 服务能力升级 |
3.2.3 服务满意度增强 |
3.2.4 对外形象提升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开展不彻底 |
4.1.2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设发展不平衡 |
4.1.3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机制不健全 |
4.1.4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宣传推广不深入 |
4.2 主要原因 |
4.2.1 标准化建设制度设计不足 |
4.2.2 传统的层级壁垒、部门壁垒阻碍权力共享 |
4.2.3 缺乏用户思维,没有形成用户导向型管理文化 |
4.2.4 政府实践缺乏与社会良性互动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实践 |
5.1.1 英国——构建“样本公约”模式 |
5.1.2 美国——搭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
5.1.3 澳大利亚——形成政策质询机制 |
5.2 国内城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实践 |
5.2.1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实践 |
5.2.2 天津市基层质监局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实践 |
5.2.3 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实践 |
5.3 经验与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
6.1 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一体化、规范化、均等化水平 |
6.2 健全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评估及循环改进机制 |
6.3 引导公民及社会主体组织有序参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
6.3.1 发挥12345 市民热线沟通作用,构建公民有序参与机制 |
6.3.2 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6.4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及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机制 |
6.4.1 规范网络平台 |
6.4.2 引入扁平化监管、精准化考核的人员管理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访谈提纲 |
附录 B: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推动、响应、督导:新中国初期《人民日报》的舆论反腐[J]. 王传利.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1(10)
- [2]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意蕴、治理机制与发展理路[J]. 祁志伟. 理论月刊, 2021(10)
- [3]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D]. 许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4]约束性放权:地方政府剩余权激励与问责调适[D]. 刘滨. 吉林大学, 2021
- [5]中国社会救助立法上的法律责任研究[J]. 栗燕杰,慕寿成. 西部法学评论, 2021(04)
- [6]突破藩篱: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J]. 杨文杰,范国睿.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1(08)
- [7]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预算信息公开[J]. 王宏.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4)
- [8]济南市天桥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研究[D]. 王现.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9]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扩散研究 ——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D]. 杨锦.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21
- [10]合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D]. 韩静茹. 安徽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