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证券人士建议发行认股权证(论文文献综述)
刘辉[1](2019)在《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国际资本市场上一种普遍运用的金融工具,其既能促进股价理性回归,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又能便利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具有防御恶意收购和实施股权激励时代替新股发行等多项重要功能,从而以一种基础性金融工具的身份促进公司金融创新。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也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和实践带来挑战,因此,对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应当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的基础上,通过公司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促进和鼓励上市公司合理运用股份回购工具。本文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分别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立法模式、事前法律规制、事中法律规制和事后法律规制等方面展开论证。第一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实施的基本特点来看,其主要是在造成股东与上市公司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危及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带来挑战。现代公司证券法理论的发展使得这些理论挑战迎刃而解:股份回购与股份发行认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股份回购并不必然造成公司法上的逻辑混乱;如果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并不会威胁到法定资本法理的完整性,不会天然触犯债权人保护的底线;如果提供一套相对科学的回购机制和规范的回购程序,也能够为股东提供一种相对公平的交易机制,实现回购中的机会公平;在破坏公平交易秩序方面,可通过完善对虚假回购的防范机制和对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机制予以规避。第二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主要有三种典型的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和折中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政府,余外市场”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市场,余外政府”模式。折中立法模式竭力寻求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二者之间的平衡,以期实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价值最大化。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应当以“原则允许,例外禁止”为最终目标,而以折中立法模式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目标。可进一步扩张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适用情形,并设立概括性目的回购,弘扬公司自治的基本理念,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应有价值。正文第三、四、五章分别从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具体的法律规制问题予以剖析。其中,第三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包括决议程序、资金来源以及回购数量与价格规制等内容。围绕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治理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之争,公司法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争鸣。在回购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制方面,存在可分配盈余模式、可分配盈余+发新股融资模式、可分配盈余+资本公积金模式以及实质清偿能力模式四种模式。在回购数量与价格法律规制方面,有单设回购数量上限模式、将实质清偿能力与董事信义义务和经营判断规则相统合的模式以及既规制股份回购数量又赋予司法机关对争议中的回购价格予以裁定的模式。我国应设置与《公司法》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相协调的差异化的股份回购决议程序,确立上市公司实质偿债能力规则,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股份回购数量规制模式,并构建协议回购价格争议解决机制。第四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重点是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利用第三方主体规避回购限制等违法行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需要确立“二元”规制逻辑。一方面,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安全港”制度。另一方面,应当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行为之间不相竞合、后者利用前者带来的利好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进行区分规制,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公开承诺制度及其监管体系。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重点是完善敏感期交易禁止制度和内幕人员减持隔离期制度,并科学界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内幕人员的主体范围。对回购规避行为,应建立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适度监管规则。同时,加强对财务资助行为的规制,以保护债权人。第五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具体从三个方面展开:合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对该股份的事后处理机制;违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违法回购下,股东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合法回购下的股份权利状态应坚持股东权利(部分)休止说。应将库藏股法律制度写入《公司法》中,提高回购法律制度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对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行为,应区分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规范的性质进行差异化的效力认定。应建立董事直接赔偿责任制度,补充规定《公司法》中相关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在《刑法》中增设背信罪。同时,完善回购股份下的股东诉讼机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陈顺强[2](2017)在《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产品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立足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结合“去杠杆”的任务,考虑到上市公司庞大的再融资需求以及银行资产端资金配置压力剧增的形势,在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中普通可转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特性的基础上提炼产品各自的设计精髓,设计出以纯债端引入银行资金,认股权证端由投资者认购的,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产品。在产品设计成型的基础上,本文以中行转债为例,分析中行转债以分离式可转债产品发行的情况下其认股权证和纯债的定价问题,在对认股权证端进行B-S模型定价,纯债端进行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定价之后,发现所得的分离式可转债与二级市场走势的拟合效果良好。最后,本文分析了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各潜在市场参与主体的诉求,并给出从制度上抑制权证市场的炒作、从宣传上加强投资者教育、从风控上银行需要做好尽职调查的建议。
贾翱[3](2011)在《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公司法律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这其中,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对公司法的冲击最为剧烈。公司新股发行制度也因之带来了从理念到制度的更新。本文通过分析世界范围内新股发行制度的变化,比较发达国家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的立法例,梳理国内有关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的理论观点和学说,并结合我国时代发展中不断涌现的热点案例,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未来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乃至公司资本制度提出若干改革的建议。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规则在2005年也经历了较大的修改,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在新股发行制度上,仍然与授权资本制度有很大的差距,是未来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核心。我国应在几个方面进行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包括新股发行概念的重构,新股发行规制的放松、新股发行应用场合的扩展以及新股发行利益保护的强化。
蓝天[4](2009)在《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文中认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全称是“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它是资本市场的创新产品,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买债券送权证”。2006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与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将分离交易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产品,从此,分离交易可转债作为一种衍生证券正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员。2006年11月27日,我国第一只分离交易可转债即马钢债券和认股权证正式上市交易,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便开始在我国正式拉开了序幕。截止2008年7月1日,已有37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或准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其中有17家上市公司已经公开上市发行了共计738.75亿元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衍生产品,它实现了“一次发行,两次融资”即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到期行权,属于股权融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这一创新品种因其两次融资、发行便利等特性,受到了股改公司的青睐。但是,由于其刚推出不久,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才刚刚起步,大多数学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研究也主要停留在该产品的特性、交易机制、条款设定、行权风险等方面,实证方面只对其定价及套利研究比较多,而专门从投资的角度对其投资风险和收益的研究并不多。同时对我国广大投资者来说,他们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也是陌生的和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遵循的,导致了投资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具有盲目乐观的倾向。本文将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方式进行分解,即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分为公告效应投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三个部分,并一一揭示了各投资方式的收益与风险,通过结合大量案例分析,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实证研究。这将为投资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做出的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并对进一步研究分离交易可转债和指导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在证券投资和再融资市场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研究,其主要内容如下:一、绪论。简要介绍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研究背景与意义,引出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主要贡献与不足之处。二、相关文献综述与评价。该部分对论文研究相关的再融资市场宣告效应理论及宣告效应的研究和国内外就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研究进行了文献回顾与综述,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文献综述进行了评价。三、投资背景分析。该部分对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制度和目前发行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并就本文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的相关概念做了界定,为进一步分析做铺垫。四、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公告效应研究,该部分先对分离交易可转债宣告效应的投机风险和收益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选取董事会公告日前后4个交易日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为衡量指标对分离交易可转债董事会公告进行了实证研究,可以谨慎地得出结论: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董事会公告并不存在明显为正或为负的公告效应。并采用董事会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的个股收益率、个股超额收益率作为衡量个股收益的标准,使用当日沪深300指数来衡量市场行情,进一步研究了公告日报酬与市场行情的关系。选取了预案公告日、股权登记日、刊登发行网上发行结果交易日及债券和权证上市交易日前后的超额收益情况对正式发行公告前后的超额收益进行了分析研究。五、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的研究,该部分主要是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短期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笔者先选取中化国际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为例,以十万元本金在股权登记日购入股票,然后在股权登记日后复牌的第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并根据10万元股票获得的优先购买权,按最大可申购数量申购债券,计算股票、债券和权证的盈利与亏损,再综合计算债券和权证已经上市的17家公司的盈利与亏损,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析,得出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的相关研究结论。六、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的研究,该部分就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长期投资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在案例研究中,主要根据正股日收益率、债券日收益率、认股权证日收益率是否服从或者近似服从正态分布为标准选取了十家上市公司,通过期望收益率、标准差、变化系数对其进行收益和风险分析,并得出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的相关研究结论。最后部分就以上研究进行总结,得出论文结论并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综合本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可以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形成以下几方面的研究结论。一、在分离交易可转债宣告效应投机方面的研究,可以形成如下结论:1、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能形成明显为正或为负的宣告效应。2、仅从董事会公告时的市场行情来说,由于其距离认股权证行权期间遥远,所以很难用目前的市场行情来判断未来行权日的收益,换句话说,其当前市场行情与个股的超额收益之间没有相关关系。3、从所有公告后的股价变化来看,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超额收益变动趋势都很小,所以分离交易可转债投机并不具有可行性。4、由于股权登记日股价低于其前一个交易日股价,在股权登记日购入股票比其前一交易日购入股票成本低。二、在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方面,可以形成以下三个结论:1、短期投资中,认股权证一定会获得收益,债券一定会亏损。2、短期投资中,认股权证的收益一般能够弥补债券损失。3、认股权证收益弥补债券损失后基本能弥补正股损失,但合计计算基本没有超额收益。综合三个结论,可以得出并不能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短期投资作为一种获利的方式。三、在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方面,基于没有正股分红扩股、债券支付利息的假设前提下,可以得出三个结论:1、从期望收益看,认股权证期望收益最大。债券期望收益较小。正股的期望收益是否会大于债券期望收益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当市场行情较好的时候,正股的期望收益会大于债券期望收益,反之则不然。2、从绝对风险看,认股权证最大,正股次之,债券最小。3、从相对风险看,认股权证最大,正股次之,债券最小。综合三个结论,在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长期投资中,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即认股权证风险最大,其收益也最大;债券风险最小,其收益也最少。作为国内研究的新命题,本文的主要特色在于:首先,综合分析影响分离交易可转债宣告效应投机的因素,通过运用SPSS、Eviews等统计分析软件,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宣告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利用分离交易可转债宣告效应进行投机的风险和收益的相关研究结论。其次,利用逻辑演绎法和案例研究,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短期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在案例中运用一定投资数额的短期投资进行验证分析,形成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的一般结论。最后,利用逻辑演绎法和案例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长期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了研究,其中主要对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中影响债券价值和认股权证价值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在案例分析中利用频率分布直方图来进行分析判断,根据期望收益、标准差和变化系数对比分析了正股投资、债券投资、认股权证投资三者的风险和收益,形成对三种投资风险和收益的一般认识。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才两年左右时间,目前只有17家公司公开上市发行了分离交易可转债,样本量较小,样本数据不充足,因此,在实证研究方面,有很多局限性,也会对研究结论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已经行权的公司很少,所以本文也没有对认股权证行权收益方面进行研究。随着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展,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康斌鑫[5](2009)在《可分离债券发行上市对标的股票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分离交易可转债属于附认股权证公司债(Bond with Warrants or Warrant Bond)的范围。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与我们所熟悉的普通可转债都属于混合型证券(Hybrid Securities),它们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是股票与债券以一定的方式结合的融资工具,兼具债券和股权融资特性。对于我国资本市场而言,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新颖的融资工具。2006年5月7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自此,分离交易可转债进入了投资者的视线。从2006年11月马钢股份发行第一只可分离债券起,截至2008年7月中旬,我国已有18只可分离债券发行上市。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可分离债券逐渐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手段。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推出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但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推出时间较短,目前人们对其认识处于初步阶段,国内以之为研究对象的相关研究也较少。大部分学者着眼于可分离债券的定价研究,而对可分离债券的发行日效应研究却很少。因此,本文运用事件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可分离债券发行前后标的股票价格的变化,使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可分离债券发行前后标的股票的交易行为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同时,试图发现可分离债券分离出的认股权证价格表现是否受标的股票价格的引导,是否会影响标的股票的价格表现,是否能发挥其价值发现的功能。这些研究结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改进可分离债券的发行机制,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公平性,完善证券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的主线通过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对股价短期影响,即发行效应,以及认股权证与股票的长期关系的实证研究,然后对实证结果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得出结论及建议。本文由六个章节组成:第一章导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动机、研究目的,以及整篇论文的架构。第二章对可分离债券相关研究进行文献评述。本文以可分离债券为研究对象,因此回顾有关资本结构和融资决策的理论大有裨益。首先介绍了西方学者和经济学家提出的资本结构理论,即“MM理论”,“代理成本理论”和“权衡理论”。然后对国内外可分离债券研究进行了介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得出在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和可转换债券发行是等价的。国外学者研究还得出可分离债券的发行具有发行日效应,而且有显着正超额收益。最后对分离出去的认股权证与标的股票的关系进行研究综述,实证研究发现认股权证上市后能够降低标的股票的波动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权证和标的股票价格之间存在双向引导关系,而在我国市场并未得出一致结论。第三章首先回顾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展历程。分离交易可转债,发源于美国,但随着权证市场逐渐发展成熟,分离交易可转债在美国市场上逐渐萎缩。20世纪80年代,日本公司曾一度大量在海外市场发行分离型附认股权公司债,但进入90年代日本公司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日趋减少。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英国、德国和香港的公司为降低公司债的利率,也开始发行附权证的公司债,但是其发行规模都较小。第三章第二部分对可分离债券的内涵及特征进行阐述,首先对可分离债券进行分类,然后对可分离债的基本条款和价值构成进行了介绍,最后将可分离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之间的区别进行比较。第四章可分离债券实证研究框架设计主要介绍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即事件研究法和Granger因果检验法。同时介绍研究对象的范围,研究数据的来源,取样的标准以及对其进行统计性描述。事件研究时选取了市场模型为正常收益的衡量模型,并决定对异常收益用t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在研究权证与标的股票关系时,先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然后再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第五章为可分离债券的实证分析。首先用上一章所收集样本公司的数据计算出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然后对其作相关的统计检验,得出与国外研究一致的结论。在我国,可分离债券发行公告日和前一日存在正的超额收益,发行公告后两日存在负的超额收益。第二部分对权证与标的股票进行了平稳性检验,发现除了个别权证价格序列平稳以外,所有的股票和权证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对其进行差分后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发现大多数标的股票价格对可分离债券分离出去权证价格的引导关系较为明显,部分标的股票价格对权证价格引导关系不显着,而权证价格对标的股票价格的引导关系不显着,这体现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殊性。第六章为结论与建议。本章基于可分离债券的实证分析,得出:上市公司可分离债券的发行传递出上市公司正面的信息,可分离债券发行公告前后对标的股票股价只有较短时期影响。标的股票市场对认股权证在长期内是存在一定的引导关系的,这证实了认股权证虽然有时会有评论者们所说的炒作现象,但在长期内大多数权证还是和标的股票市场的表现相关的。我们也看到,同时也有部分权证的运行不受标的股票的影响,而遵循自身的运行规律,这说明权证市场确实存在过度投机现象。然而认股权证对标的股票市场的信息传递却不存在,也即权证的价值发现功能并未实现。表明我国的证券市场由于监管力度不严,炒作现象很严重,部分认股权证的价格与标的股票价格之间发生背离,并没有起到完善证券市场的作用。因此提出了推动分离交易可转债市场的发展、加强证券交易的监管、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等建议。本文特点有几个方面,首先本文以股价的变动为切入点,系统地研究了可分离债券的发行效应,以及分离出去的认股权证与标的股票之间关系,为我国可分离债券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为证券市场监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本文选取包括至2008年7中旬所有已发行的可分离债券数据,时间跨度最大,数据最全、最新。第三,本文所得出的实证结果除验证了国外成熟市场的一些基本结论,也表现出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这种独特性源于我的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由于可分离债券的发行从两年前才开始,本文选用16个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可能由于样本数较小而导致得出结论有一定的偏差。今后对于可分离债券发行对标的资产影响的实证研究可以进一步扩大样本容量和延长研究期限以及扩展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从而得出更合理和全面的结论。另外,可分离债券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券,使投资者面临更加复杂的风险,对于如何准确度量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风险,防范、控制风险,有待进一步研究。
王彦,马俊海[6](2008)在《权证定价理论方法的发展过程及未来研究展望》文中认为权证作为一类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因此权证定价问题就成为金融资产定价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依据权证定价方法的发展过程及其应用特点,对近些年来国内外在这一领域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评述,提出在该研究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方向,认为在基于随机波动率假设的基础上,能更加真实地反映权证价值的蒙特卡罗模拟等数值定价方法,将成为权证定价乃至整个金融资产定价的重要方法。
史振郭[7](2008)在《权证投机交易的监管》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重新唤醒了权证这一衍生证券交易品种,权证交易目前在证券交易中已经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引起了广大投资者乃至全球投资银行的广泛注目,交易量时常挑战股票基金交易总额。然而,权证交易市场的极度投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权证市场规范性制度、监管机制及市场化调控措施也跟不上权证交易的迅猛发展现状。鉴于此,本文在对权证基本含义、分类探讨的基础上,着重于权证交易风险控制的规范性制度、监管机制、市场风险遏制措施等层面的分析,以期有助于权证交易的规范、公平、公开和健康发展。
吕国栋[8](2008)在《认股权证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认股权证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种功能独特的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创新工具,为广大投资者所喜爱。在中国内地,最初的股票权证于1992年10月引入。后来因为过度投机,权证市场于1996年被禁,该证券品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从2005年开始,我国资本市场进入金融创新全面提速阶段,为了适应股权分置改革以及证券市场产品创新的需要,阔别已久的权证再现我国资本市场并发展迅速。目前,国内有关权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权证的经济功能、意义以及境外关于权证的监管做法等方面,很少涉及有关权证法律规制方面的系统论述。有鉴于此,本文将重点围绕规制认股权证的系统法律制度展开论述,旨在对境内权证法律体系的架构和具体制度的设计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全文公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认股权证的基础知识。主要介绍认股权证的概念、功能、权利属性和法律关系,给予它一个准确的定位。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法律规制的内涵、必要性和模式选择。法律规制是政府监管的一种方式,本文选择了法律规制的论题,强调用法律手段对权证市场进行规制。基于权证本身的风险特性、权证市场失灵与监管失灵问题的存在,为了维护权证市场秩序,提高权证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还介绍了证券市场的三种主要法律规制模式:事后惩罚模式、事前实质性审查模式以及完全信息披露模式。第三部分是发达权证市场法律规制的比较与启示。我们主要选取了香港、台湾和德国作为比较对象,另外还涉及到新加坡和意大利的一些制度。从发行规制、信息规制、交易规制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和借鉴。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所在,介绍了我国权证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描述了我国认股权证市场法律规制的不足和完善。在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框架内,架构了境内权证市场法律体系,而且就权证运行各环节的具体法律制度,包括权证的发行上市的核准权、发行人的条件、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控制等,围绕沪深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一些建议。
王雪婷[9](2008)在《关于我国证券市场认股权证价格波动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认股权证一推出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焦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大量资金的涌入。权证的推出不仅仅只是非流通股为实现流通支付的一种补偿对价方案,而且是我国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开端,是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突破口。作为一种类似于期权的金融衍生产品,认股权证的价格会具有什么样的规律,并且其发行和交易必然也会对标的资产产生影响。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实证分析,探讨我国权证价格的自身的波动规律,以及其发行对标的股票的交易活动产生的短期和长期影响。本文在介绍当前我国权证市场发展概况的基础上,首先阐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目前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权证的相关知识,包括权证的相关概念;认股权证与股票、期权的联系和区别;权证的作用、发展历史、定价原理及价值评价。第三部分,介绍权证价格波动的相关理论,包括波动率的定义;GARCH模型的定义及估计方法。第四部分,进行了本文的实证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选取马钢权证及其标的股票马钢股份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对马钢权证自2006年11月29日发行到2008年4月14日每日的最高价、最低价、日波动率,建立GARCH模型、GARCH-M模型、EGARCH模型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认股权证自身价格波动呈随机游走模型,波动剧烈;其波动率序列相对稳定,有明显的集簇性;存在正的风险溢价及显着的杠杆效应和反馈效应。第二部分通过事件研究法,比较权证发行前后10个交易日和前后60个交易日标的股票交易量、价格、收益率,了解市场对权证发行事件的反应,评价权证发行产生的效果。得出结论:权证发行前后数日会出现标的股票交易量峰值,之后成交量会回落,但会高于发行前水平;短期内对股价有支撑作用,标的股票交易剧增,并且这种对交易的活跃效应会持续到中长期;发行前数日标的股票会取得正的收益率,但中长期收益率并未发生显着变化。第五部分,总结归纳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王悦[10](2008)在《权证到期效应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权证的复出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焦点,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和资金的大量涌入。权证不仅仅是非流通股为实现流通而支付的一种补偿对价方案,而且是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支金融衍生产品,是资本市场创新与发展的突破口。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权证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尤其在权证临近到期时经常遭到投资者的炒作。因此有必要对权证的到期效应进行研究。本文将权证的到期效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权证到期的投机效应,实证中以权证未来权力的不同为划分标准,以权证最后交易日之前的5个交易日为事件期,计算了权证的价格波动和换手率的变动情况。在分析中发现,认股权证的价格在最后交易日明显上涨,换手率较高,交易活跃;认沽权证的价格波动幅度、换手率均高于认股权证,投机气氛浓厚。针对这种现象本文对权证到期投机的原因及后果给出了详尽的分析。另一部分是权证到期时的关联效应,即权证到期时对与之关联的标的股票成交量及超常报酬率的影响,实证分析仍是以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为分类标准,分别对关联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认股权证在行权时标的股票成交量有所放大,但股票价格并没有波动;在股票市场这一轮牛市的作用下,认沽权证到期时都属于价外权证,没有行权可能,标的股票未受到权证炒作的影响。结合权证到期效应的实证分析结果,对权证功能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并针对权证市场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措施。
二、上海证券人士建议发行认股权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证券人士建议发行认股权证(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评析 |
三、论证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及特征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主要类别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及其积极作用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可能带来的挑战 |
一、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 |
二、危及资本维持原则 |
三、危及股权平等原则 |
四、破坏公平交易秩序 |
第四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的理论回应 |
一、对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的理论回应 |
二、对危及资本维持原则的理论回应 |
三、对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的理论回应 |
四、对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的理论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 |
第一节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述评 |
一、“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 |
二、“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 |
三、折中立法模式 |
四、不同立法模式的法哲学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的价值诉求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自由价值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公平价值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安全价值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优选方案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成因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三、《公司法最新修改决定》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影响 |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主要方式及其评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规制及其评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规制及其评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数量与价格规制及其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决议程序设置不合理 |
二、疏于债权人保护 |
三、忽视回购风险规制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分类设置股份回购决议程序 |
二、确立实质偿债能力规则 |
三、强化回购风险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范畴以及比较法分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内幕交易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权利状态及其处理机制 |
一、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的股份的权利状态 |
二、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效力及其法律责任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范围及其效力认定 |
二、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下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的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现有股东诉讼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立法的比较法分析及其启示 |
三、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产品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产品设计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3章 普通可转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特性 |
3.1 去杠杆能力比较 |
3.2 我国可转债的独特性质 |
3.2.1 我国可转债的安全性 |
3.2.2 我国可转债的收益性 |
3.2.3 我国可转债的条款设计 |
3.2.4 我国可转债市场的吸引力 |
3.3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
第4章 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设计方案 |
4.1 本产品的现金流与实物流 |
4.1.1 初始现金流与实物流 |
4.1.2 付息日现金流与实物流 |
4.1.3 转股日现金流与实物流 |
4.1.4 回售日现金流与实物流 |
4.1.5 强赎日现金流与实物流 |
4.2 发行方案 |
4.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4.2.2 发行规模 |
4.2.3 可转债存续期限 |
4.2.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4.2.5 债券利率 |
4.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4.2.7 转股期限 |
4.2.8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4.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4.2.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4.2.11 赎回条款 |
4.2.12 回售条款 |
4.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4.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4.2.15 向原始股东配售的安排 |
4.2.16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4.2.17 担保事项 |
4.3 权证持有人会议 |
4.4 产品的信用评级 |
4.5 产品的承销方式 |
4.6 产品的发行费用 |
4.7 产品的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 |
4.8 产品违约的处置安排 |
4.9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与上市流通(时间涨跌幅) |
4.10 认股权证的二级市场定价基础 |
第5章 分离式可转债(认股权证和纯债)的定价 |
5.1 选择中行转债进行模拟定价的理由 |
5.2 分离式可转债中认股权证定价模型的分析与抉择 |
5.3 BLACK-SCHOLES定价模型各参数的确定 |
5.4 权证价值的计算结果 |
5.5 认股权证期权价值的合理性检验 |
第6章 分离式可转债对各市场参与主体的裨益 |
6.1 监管层 |
6.2 上市公司 |
6.3 商业银行 |
6.4 投资者 |
第7章 总结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研究生期间承做的项目 |
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
(3)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四、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公司新股发行制度概述 |
1.1 公司法上的新股发行 |
1.1.1 公司法上新股发行的定义 |
1.1.2 公司法上新股发行的特征 |
1.2 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的价值 |
1.2.1 公司制度与资金筹集 |
1.2.2 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的效率价值:便利资金筹集 |
1.2.3 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的价值平衡 |
1.3 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的原则:新“资本三原则” |
1.3.1 公司资本原则的重建 |
1.3.2 公司资本变动原则 |
1.3.3 公司资本透明原则 |
1.3.4 公司资本责任原则 |
第二章 普通新股发行:基本框架 |
2.1 新股发行事项的决定 |
2.1.1 决定机关 |
2.1.2 决定事项 |
2.2 公司新股发行的条件 |
2.2.1 公司新股发行条件概述 |
2.2.2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
2.2.3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社会责任 |
2.3 公司新股发行的客体 |
2.3.1 新股发行的客体概述 |
2.3.2 新股发行客体的立法政策 |
2.3.3 新股发行的客体种类 |
2.4 公司新股发行的效力 |
2.4.1 新股发行效力发生时期 |
2.4.2 公司资本发生变动 |
2.4.3 公司股票发行 |
第三章 普通新股发行:价格规制 |
3.1 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法律意义 |
3.1.1 新股发行价格的含义 |
3.1.2 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 |
3.2 公司同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
3.2.1 同股同价与异价发行 |
3.2.2 异价发行与新承销制度 |
3.3 公司不同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
3.3.1 法律干预的困境 |
3.3.2 反稀释的协议安排 |
3.3.3 反稀释协议安排的合法性 |
3.4 面额股与折价发行 |
3.4.1 票面金额的存废 |
3.4.2 折价发行的正当性 |
3.4.3 折价发行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四章 特殊新股发行 |
4.1 特殊新股发行概述 |
4.1.1 特殊新股发行的意义 |
4.1.2 特殊新股发行的价值:公司运营权能的扩展 |
4.1.3 特殊新股发行的比较法分析 |
4.2 特殊新股发行的种类 |
4.2.1 为实现转换权的新股发行 |
4.2.2 为实现认股权的新股发行 |
4.2.3 为实现公司并购的新股发行 |
4.2.4 为防御敌意收购的新股发行 |
4.2.5 为实现股权激励的新股发行 |
4.2.6 内部新股发行 |
第五章 公司新股发行中的优先认股权 |
5.1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性质 |
5.1.1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意义 |
5.1.2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与局限 |
5.1.3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性质探析 |
5.2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立法比较 |
5.2.1 大陆法系 |
5.2.2 英美法系 |
5.2.3 评析:形式差异与功能趋同 |
5.3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行使要件 |
5.3.1 优先认股权的主体 |
5.3.2 优先认股权的客体 |
5.3.3 优先认股权的转让 |
5.4 股东优先认股权的排除:第三人的优先认股权 |
5.4.1 法定的第三人优先认股权 |
5.4.2 准法定的第三人优先认股权 |
5.4.3 意定的第三人优先认股权 |
第六章 公司新股发行救济制度 |
6.1 瑕疵新股发行及其救济制度 |
6.1.1 瑕疵新股发行 |
6.1.2 新股发行救济制度体系 |
6.1.3 新股发行救济制度比较:三种模式 |
6.2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 |
6.2.1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概述 |
6.2.2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权利主体与请求对象 |
6.2.3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行使的法律要件 |
6.2.4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的行使方法 |
6.2.5 新股发行留止请求权的法律效果 |
6.3 新股发行诉讼 |
6.3.1 新股发行无效之诉 |
6.3.2 新股发行不存在之诉 |
6.3.3 新股发行可撤销之诉 |
6.3.4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股东代表诉讼 |
6.4 新股发行责任 |
6.4.1 以不公正价额认购者的责任 |
6.4.2 董事的资本充实责任 |
6.4.3 董事的损害赔偿责任 |
第七章 我国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 |
7.1 改革的背景 |
7.1.1 世界范围内公司法的修改 |
7.1.2 全球化对公司制度的影响 |
7.1.3 知识经济对公司制度的影响 |
7.2 改革的现状 |
7.2.1 公司资本制度基本规则检讨 |
7.2.2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核心 |
7.3 改革的建议 |
7.3.1 新股发行概念的重构 |
7.3.2 发行规制的放松 |
7.3.3 发行客体的自治 |
7.3.4 应用场合的扩展 |
7.3.5 利益保护的强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0.3 研究方法 |
0.4 研究的特色与不足 |
1. 文献综述与评价 |
1.1 再融资市场宣告效应文献综述 |
1.1.1 再融资市场宣告效应的基础理论 |
1.1.2 国外再融资市场宣告效应研究综述 |
1.1.3 国内再融资市场宣告效应研究综述 |
1.2 分离交易可转债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学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研究 |
1.2.2 国内学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研究 |
1.3 对研究结果的评价 |
2. 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背景分析 |
2.1 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制度 |
2.2 我国已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现状 |
2.3 本文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相关概念界定 |
3. 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公告效应研究 |
3.1 公告效应投机风险和收益理论分析 |
3.2 分离交易可转债董事会公告效应实证研究 |
3.2.1 研究设计 |
3.2.2 结果检验 |
3.2.3 研究结论 |
3.3 公告日报酬与市场行情关系研究 |
3.4 正式发行公告前后超额收益研究 |
4. 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 |
4.1 短期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理论分析 |
4.2 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案例研究 |
4.2.1 研究设计 |
4.2.2 中化国际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投资研究 |
4.2.3 短期投资综合样本研究 |
5. 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 |
5.1 长期投资风险和收益理论分析 |
5.2 长期投资案例研究 |
5.2.1 长期投资案例研究概述 |
5.2.2 马钢分离交易可转债长期投资研究 |
5.2.3 长期投资综合样本研究 |
6.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可分离债券发行上市对标的股票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方法和文章的架构 |
2. 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2.1 关于资本结构的经典理论 |
2.2 国内外对可分离债券研究综述 |
2.3 认股权证与标的股票关系的研究综述 |
3.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展与特征 |
3.1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展历程 |
3.1.1 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国外的发展 |
3.1.2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在我国的发展 |
3.2 可分离债券的概述 |
3.2.1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涵义及分类 |
3.2.2 分离交易可转债要素及条款 |
3.2.3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价值构成 |
3.2.4 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 |
4. 分离交易可转债实证框架设计 |
4.1 研究方法设计 |
4.1.1 关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效应的实证设计 |
4.1.2 关于可分离债券分离出的权证与标的股票的关系实证分析方法 |
4.2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
4.2.1 样本选择 |
4.2.2 资料来源和数据处理 |
5.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实证分析 |
5.1 可分离债券发行效应的实证结果及分析 |
5.1.1 可分离债券发行效应的图形分析 |
5.1.2 可分离债券发行效应的统计分析 |
5.2 认股权证与标的股票关系的实证结果及分析 |
5.2.1 权证价格及标的股票价格单位根检验结果 |
5.2.2 认股权证价格与标的股票价格的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 |
6. 结论与建议思考 |
6.1 结论 |
6.1 建议 |
6.3 本文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表 |
(6)权证定价理论方法的发展过程及未来研究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早期权证定价理论与方法 |
三、国外权证定价的Black-Scholes模型及其改进 |
(一) 权证定价的Black-Scholes模型的局限性 |
(二) 基于股利支付提前行使假设的改进 |
(三) 基于股权稀释的改进 |
(四) 基于非常数波动率假设的改进 |
1.波动率为时间变化的确定性函数假设 |
2.随机波动率假设 |
四、国内的主要研究进展 |
(一) 我国港台地区研究进展分析 |
(二) 国内 (我国大陆地区) 的研究状况分析 |
五、现有研究的局限性分析及未来研究展望 |
(一) 现有研究的局限性分析 |
(二) 未来研究展望 |
六、结束语 |
(7)权证投机交易的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一、权证的含义 |
二、我国证券市场权证交易的现状 |
三、权证交易的监管及其措施 |
(一) 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遏制投机交易 |
(二) 完善权证监管制度与措施, 规范权证交易 |
1.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 |
2.研究设计灵活多样的抑制投机交易的各种临时性有效控制措施 |
(三) 构建法律、法规规范体系, 依法惩治权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
1.严格查处权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及时惩处 |
2.适用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诉讼制度遏制违法、违规交易 |
3.构建健全的法律、法规调整的框架 |
(8)认股权证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认股权证概述 |
2.1 认股权证的概念 |
2.1.1 认股权证的概念界定 |
2.1.2 认股权证的法律定位 |
2.2 认股权证特点及与其它有关概念的区分 |
2.2.1 与股票、债券等基础证券的异同 |
2.2.2 与期权(Options)的异同 |
2.2.3 与选择之债的异同 |
2.3 权证的功能 |
2.3.1 为发行人融资 |
2.3.2 为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工具 |
2.3.3 提高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
2.4 认股权证的权利属性及其法律关系 |
2.4.1 认股权证的权利属性 |
2.4.2 认股权证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 |
3 认股权证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与模式选择 |
3.1 法律规制的内涵 |
3.2 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
3.2.1 权证市场的风险特性 |
3.2.2 权证的市场失灵问题 |
3.2.3 监管失灵客观存在 |
3.3 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3.3.1 事后惩罚模式 |
3.3.2 事前实质性审查模式 |
3.3.3 完全信息披露模式 |
4 发达权证市场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及启示 |
4.1 权证的发行规制比较研究 |
4.1.1 品种选择 |
4.1.2 发行人资格 |
4.1.3 标的资产的限制 |
4.1.4 发行规模 |
4.1.5 发行方式 |
4.1.6 发行、上市的审核制度 |
4.2 权证的信息规制之比较研究 |
4.3 权证的交易规制比较研究 |
4.3.1 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ing) |
4.3.2 进一步发行 |
4.3.3 结算方式 |
4.3.4 涨跌幅限制 |
4.4 发达权证市场法律规制的启示 |
4.4.1 自由放任主义 |
4.4.2 信息披露主义 |
4.4.3 实质审查主义 |
5 我国认股权证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规制之不足与完善 |
5.1 我国认股权证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
5.1.1 我国认股权证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
5.1.2 我国权证实践的历史教训 |
5.2 我国权证市场法律规制的不足与完善 |
5.2.1 我国权证市场的法律环境问题 |
5.2.2 权证现行具体业务规则的不足与完善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关于我国证券市场认股权证价格波动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创新之处 |
2 权证概述 |
2.1 认股权证内涵分析 |
2.1.1 认股权证的概念 |
2.1.2 认股权证的基本特征 |
2.1.3 认股权证的分类 |
2.2 认股权证与股票、股票期权的联系和区别 |
2.3 认股权证的发展历史 |
2.3.1 认股权证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历史 |
2.3.2 认股权证在我国内地的发展历史 |
2.4 认股权证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
2.5 权证产品的定价原理及价值评价 |
2.5.1 影响认股权证价格的因素 |
2.5.2 认股权证的定价原理 |
2.5.3 权证的价值评价体系 |
3 认股权证价格波动的理论研究 |
3.1 波动率的定义 |
3.1.1 波动率的介绍 |
3.1.2 波动率的评等 |
3.1.3 波动率的期限结构 |
3.1.4 波动率和波段幅度的关系 |
3.1.5 波动率和时间的关系 |
3.2 GARCH模型简介 |
3.3 GARCH模型的估计方法 |
4 我国认股权证市场的实证研究 |
4.1 数据选择 |
4.2 认股权证自身价格波动数据分析 |
4.3 认股权证价格波动与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相关分析 |
4.3.1 认股权证价格波动与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短期影响 |
4.3.2 认股权证价格波动与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长期影响 |
5 结论及建议 |
5.1 基本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附录 C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权证到期效应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写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论文写作的背景 |
1.1.2 论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的评述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3.2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本理论 |
2.1 权证基本知识 |
2.1.1 权证的定义 |
2.1.2 权证的分类 |
2.1.3 权证的功能 |
2.2 权证的价格 |
2.2.1 权证价格的构成 |
2.2.3 影响权证价格的因素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权证到期的投机效应 |
3.1 投机效应的实证分析 |
3.1.1 认股权证的投机效应 |
3.1.2 认沽权证的投机效应 |
3.2 权证到期投机的原因 |
3.2.1 权证到期时的价格很低 |
3.2.2 权证的涨跌停幅度过大 |
3.2.3 信息传导机制不畅通 |
3.2.4 金融衍生产品品种单一 |
3.2.5 缺乏内在的定价机制 |
3.2.6 投资者警惕风险的意识不高 |
3.3 权证到期投机的后果 |
3.3.1 权证到期投机的影响有限 |
3.3.2 到期权证投机损益可能有限 |
3.3.3 不利于权证市场健康发展 |
3.3.4 到期权证投机促进监管部门的成熟及制度的完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权证到期的关联效应 |
4.1 关联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1 认股权证到期的关联效应 |
4.1.2 认沽权证到期的关联效应 |
4.2 权证到期关联效应的原因分析 |
4.2.1 发行人多为大股东 |
4.2.2 权证派发比例较高 |
4.2.3 权证的创设与注销机制 |
4.3 权证到期关联效应的后果 |
4.3.1 价格影响 |
4.3.2 成交量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权证功能的评价 |
5.1 已实现的功能 |
5.1.1 提高了A股市场的活跃程度 |
5.1.2 提高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 |
5.2 亟待完善的功能 |
5.2.1 认沽权证的做空功能 |
5.2.2 价格发现功能 |
5.2.3 风险管理功能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建议与对策 |
6.1 修改涨跌幅制度 |
6.2 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
6.3 丰富金融衍生品市场 |
6.4 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
6.5 临到期权证的投资策略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上海证券人士建议发行认股权证(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D]. 刘辉. 厦门大学, 2019(12)
- [2]以银行融资为主体的分离式可转债产品设计[D]. 陈顺强. 广东财经大学, 2017(05)
- [3]公司法上新股发行制度研究[D]. 贾翱. 吉林大学, 2011(09)
- [4]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风险和收益研究[D]. 蓝天. 西南财经大学, 2009(S2)
- [5]可分离债券发行上市对标的股票的影响[D]. 康斌鑫. 西南财经大学, 2009(S2)
- [6]权证定价理论方法的发展过程及未来研究展望[J]. 王彦,马俊海.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3)
- [7]权证投机交易的监管[J]. 史振郭. 发展研究, 2008(06)
- [8]认股权证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D]. 吕国栋. 北京交通大学, 2008(08)
- [9]关于我国证券市场认股权证价格波动的实证分析[D]. 王雪婷. 北京交通大学, 2008(08)
- [10]权证到期效应的实证分析[D]. 王悦.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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