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投资规模扩充与证券投资组合(论文文献综述)
逄嘉宁[1](2020)在《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资本流动 ——基于国际投资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迄今为止,大多数国际金融模型都建立在理性预期范式下。这种范式中的经济主体对复杂经济过程的规律有着超乎其学识、经历、境遇的理性又正确的感知,这显然与现实存在出入。本文认为,国际金融模型应建立在跨文化行为主体(个体、企业及国家)的价值观、感知及文化特质的基础之上,只有深入地解构文化,分析多层次文化主体对于文化的感知,才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国际资本流动中文化差异对各类投资影响。本文首先通过界定“国家文化”及“资本流动”的概念来划定文章的讨论范围。“文化”本身不仅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宽广架构,更是潜移默化中对人类行为与经济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群体心理编程。如何在纵横交错的经济、制度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一窥文化差异对资本流动的影响成为了本文关注的首要问题。这不仅要求研究者对文化的概念抽丝剥茧,分离出可以量化的部分,亦需要谨慎地探究文化差异在不同维度、不同层面上不同方向和强度的效用;更要将这些问题与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国际资本流动相结合,并寻找恰当的预测方式及回归模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Hofstede为代表的文化社会学研究成果使文化之核心一价值观得到了量化及应用,其效度及普适性也得到了诸多验证。本文将文化价值观维度作为文化差异衡量的主要方式,以国家文化熟悉度、管理者感知文化差异作为辅助,探讨国家文化差异对经济结果的相关性及影响。第三章细述了将国家文化差异纳入经济学模型建立本文国际资本流动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主要理论、文化差异对国际资本流动各组成部分影响及传导路径。理论发展部分介绍了经济学中刻画国际商品资本流动的经典理论引的产生背景、发展继承以及适用性;而第二部分则从资本流动的视角着笔,结合文献详述文化差异对不同资本流及资本流动构成的影响。其中传导路径一节主要描述文化对经济结果循序渐进的作用机制,论证文化与金融研究结合的适用性,并结合文献,分层次梳理文化差异对微观企业决策者,到中观企业对外投资,再到宏观国家之间的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所谓“见微知着”,文化最微观、最基本的载体单元是人,行为人通过自身的文化视角感知世界,并依此行事。从国际资本流动的角度来谈,从事金融资产跨境转移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的决策主体是企业管理者。作为文化及公司行为的载体,管理者基于学习的跨文化经历形成了其对于国家文化差异的独特感知,继而塑造其对于国家文化差异对公司跨境发展意义的管理认知,并成为其制定企业的国际化战略的依据。第四章将董事会跨文化经历作为企业对文化差异感知的代理变量,利用Logit及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中国上市企业董事会整体跨文化敏感度水平与公司海外并购持股份额的相关性。公司层面数据的实证研究结果一定程度上呼应了业界及学界“谈文化差异色变”的负面刻板印象。在实操过程中,文化差异不仅仅是信息摩擦、潜在交易成本的“罪魁祸首”,亦是促进创新协同,多元化发展的“肱骨之臣”。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从组织行为学的“开发-探索”视角出发,意图为“积极跨文化研究”进路增添经验证明。本文将中国企业从2005-2018年对60个东道国的对外投资数据汇总为国家层面面板数据,建立单边动态引力模型,以文化差异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选址决策的影响为例,基于非参数协方差矩估计及D-K修正标准误,探讨文化距离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向及流量的非线性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文化距离总体对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呈U型的特征,各文化维度对于区位选择影响程度和方向并不一致。进一步的分组结果表明,文化距离的U型效应在中国企业对OECD国家的投资中体现较为明显,而对非OECD国家的投资则呈负相关。在前两章的实证研究中,文化差异影响的效度及稳健性得到了很好的数据支撑。接下来,我们将视域拓展至宏观的国际双边资本流动。受限于数据及方法,将文化差异引入分析模型的进路人迹罕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针对多种形式的跨国投资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国际资本流的组成,探讨文化差异在不同语境下与各影响因素的互动与耦合。文化差异对于不同资本流动的影响强度各不相同,研究资本双向流动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各层次不同经济主体面临的信息摩擦的本质,以及跨国资本市场的构成,而探求文化差异对于双边的整体资本流动构成的影响,以期加深和拓展研究者对文化差异与动态的金融资产跨境配置结构变动的相关性的理解。本文依托跨境资本流量数据,建立了动态面板引力模型,并基于两步的稳健系统GMM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文化熟悉度对国际直接投资及证券投资的流向及流量具有积极影响,文化距离与国际直接投资呈负相关而与证券投资呈正相关,正式制度对于文化差异对国际直接投资负面效应的影响具有缓解作用而对证券投资则并不显着,与之相呼应的是,文化距离对于国际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在非OECD国家较明显,而在OECD国家则不明显;总体而言,文化距离对于国际证券投资对直接投资之比具有正面影响,说明国家对于文化距离遥远的东道国,仍偏向于承诺程度更低的非实物资产投资。最后,基于对以上分析及研究的总结,本文提出了对于未来该领域发展,以及针对目前中国国际化发展阶段的展望。
张磊[2](2020)在《资管新规下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转型研究》文中认为三方财富管理,又称第三方理财,作为独立的机构,不代表证券公司、银行或者保险公司,而是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的需求,通过科学的方式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中国的财富管理行业的市场潜力十分巨大,随着GDP不断地提升,人们财富也得到了大幅积累,进一步提升了客户对金融资产多元化,国际化的需求,从而使得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业务模式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对传统的业务模式造成巨大冲击。在《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从事三方财富管理业务的各家公司都抓住这个业务转型的契机,在不断地探索中力求转型创新,力争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业务模式地快速转型。在目前的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盈利模式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的情况下,如何在有限的时间中加速转型,寻找合适的业务模式,是当前三方财富管理行业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大致了解国内外对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特点,以及资产新规对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影响。然后阐述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现状与特征,归纳了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并且通过分析资管新规对行业的影响,得出业务模式转型升级的必然性。比较国际上三方财富管理的业务模式,并结合我国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罗列转型的经验要素。通过财富中文网和HY财富的客户中的3万份问卷进行调研分析,重点调研人群概况,产品模块和服务模块三方面的内容,分析转型的要点。举例HY财富在业务模式转型中的历程,重点展现在资管新规的大背景下转型过程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最后提出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业务模式的转型路径,业务模式转型的相关策略,给出合理化的建议。
王俞婧[3](2020)在《资管新规下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资产管理业务是现今全球金融业中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业务之一。虽然在我国兴起较晚,但发展迅速,特别是自2012年5月开始,在监管政策的放松下,我国的资管业务开始了一轮创新浪潮。在扩大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减少相关限制,使得券商、期货、基金、银行等公司之间的竞争壁垒被打破,资管业务进入了竞争、混业、多元化经营的大资管时代。此时我国金融业处于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状态,许多金融机构利用了信托公司独特“桥梁”,建起了许多“通道”类业务。期间资管业务不断壮大,涉及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越来越广泛,甚至许多非金融机构都参与其中,享食这块“大蛋糕”带来丰厚的利润,许多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甚至将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发展通道业务,导致了大量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行业内部空转的现象,产生了大量隐形金融风险。2018年4月为了整治上述资管行业与资管业务乱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多部门共同制定了首个针对该行业的重要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对整个资管业务进行重要整治,开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新时代。“资管新规”实施后,对刚性兑付、多层嵌套、合格投资者以及资金池等监管政策做出了具体新规定,给信托业带来了重大影响。“资管新规”的实施迫使信托公司从“重量轻质”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回归其信托业本源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面对如此变故,许多信托公司迫使进行信托业务转型,以求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选取的综合排名行业前三的A信托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A信托公司的经营现状出发,通过其信托业务资金端与资产端现状分析找出其信托业务存在问题,对其信托业务转型进行分析,同时联系当前国内信托行业的实际情况,利用SWOT分析法,研究A信托公司在“资管新规”实施后应该采取的必要转型政策,从资金端、资产端、运营端三个维度对转型进一步深化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三大竞争理论、客户价值理论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选取目标实体工商企业并以具体的落地案例进行举例。
路小凤[4](2020)在《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来越大,要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币在国际交易活动中的影响力不断上升,2015年人民币被正式纳入SDR(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更标志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跃升。然而,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存在管制,影响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从而限制人民币在境内外的流通、使用与持有,三大国际货币职能发挥也受限,需要不断开放资本账户。值得注意,盲目无序的放开资本账户管制必将引起人民币异常流动,对我国经济甚至全球经济产生冲击,引发巨大风险。因此,研究资本项目如何开放,以其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通过探究资本账户开放程度变动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的影响,给出资本账户开放路径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政策建议。首先,梳理货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相关理论与概念;其次,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和资本账户开放的历史进程与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再次,对资本账户开放度的法定与事实层面测度方法做出优化,同时构建人民币国际化测算指标,计算得到美元等五大国际货币及人民币国际化指数;最后以美国、中国等国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Hansen面板门槛回归模型进行回归。结果表明:无论资本账户处于何种开放水平,经济实力的提升都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起正向作用;而贸易规模增长在不同开放区间内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产生促进或抑制效果呈现资本流向划分,当前开放水平下,出口增加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起促进作用,进口增加则呈现弱抑制作用;资本账户向高水平开放发展时,发展金融市场对其促进效果最明显;币值稳定方面,当前账户开放水平下汇率和通货膨胀率波动均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起抑制作用,进入高水平开放阶段时,适当的汇率波动将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基于以上分析结果,给出具体资本账户开放路径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政策建议:开放路径方面:遵循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和严格监管的开放原则;遵循“先长期后短期、先机构后个人、先实体后非实体”开放次序;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等资本账户过渡阶段政策的审批额度和审批对象国、发展离在岸市场、严格监管直接投资资格、扩大投资范围、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等,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逐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交易活动中的议价定价能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政策建议方面:保证经济稳中向好发展,为人民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基础保障;提升区域内贸易规模,逐步增加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计价货币的比重;提升我国金融市场深度与广度,着力建设债券、证券市场,丰富金融工具种类;实现人民币币值稳定发展,增强持币者信心。本文可能在两方面有所创新:一是优化了现有资本账户开放测度方法,使测算依据更适应我国实际发展,测算结果更贴合我国真实开放水平。二是从资本账户开放角度探究在不同开放区间下各因素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的作用是否发生变动,为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更多依据。
贺琪[5](2020)在《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文中提出作为一种结构化金融创新模式,资产证券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和应用,而特殊目的载体正处于这一“金融炼金术”的核心。长期以来,关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文献资料不胜枚举。在我国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步“试水”资产证券化开始以来,对于资产证券化的介绍及其交易机制的法律研究日渐增多,而且关于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已横跨法学、经济学、银行学等多个学科范畴。同时,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持续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是一日千里,尤其是2014年以来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增量和存量规模均创下新的记录。近两年多时间里,随着存量资产支持证券偿付逐步到期,市场中相继出现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评级下调事件,甚至多个项目出现违约偿付,基础资产现金流发生严重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形,抛开整体经济周期性以及监管体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聚焦于资产证券化本身的交易机理,分析并探究这一项金融交易创新机制的内核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和整体架构当中,无论是基础资产的独立及现金流的保障,还是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的偿付安排,亦或是各中介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配合与道德风险防控,均与特殊目的载体存在关联。那么,特殊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交易机制应当如何进行定位,其功能应当如何界定,该功能又应当如何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机制和特殊目的载体自身的必要配备来实现,成为一个具有研究必要和研究价值的问题。本文研究的总体思路为:从当前资产证券化实践问题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着重探究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问题的不利影响(第一章);接下来,将聚焦在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整体研究上,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所应当具有的核心功能及两大制度功能(第二章);在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之后,遵循主体和行为的基本逻辑,从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和行为基础出发,分别研究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具体方式和路径(第三至第五章)。在组织基础部分,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应当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事主体而存在;在行为基础部分,引入行为范式理论,并形成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具有的行为范式及其实施路径。除导言与结语外,全文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问题与成因。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总结下来,主要表现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仍然未脱离对主体信用的依赖、发起人经营状况与基础资产质量的关联程度过高、缺乏对基础资产甄别与筛选的严格把控以及现金流归集管控存在漏洞等。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角度出发,深究前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和认知不足、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环境融合过程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冲突、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以及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之间存在矛盾。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由此,我国当前资产证券化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缺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对特殊目的载体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并完善保障其功能实现的制度举措和机制,将有利于缓解和解决资产证券化的现存问题。第二章,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从基本原理、交易环节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重立足点出发,结合对当前问题及产生原因的分析,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和“两大制度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即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即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保障基础资产独立是特殊目的载体的首要制度功能,基础资产的独立也是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机制的根本所在。缺少了基础资产的独立,资产证券化所独有的资产信用支撑机制将无法发挥作用。特殊目的载体通过三个方面来保障基础资产的独立:首先,创设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基础资产在实现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真实销售之后,呈现出了资产人格化的趋势,即基础资产本身具有取得独立法律主体资格的倾向,由此作为基础资产承接平台的特殊目的载体应当首先构造出持有并管理基础资产的主体;其次,特殊目的载体将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之间实现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这是一项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过程,特殊目的载体需要将基础资产的权益和风险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实现彻底分割,并且需要防范来自特殊目的载体自身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两个破产风险的影响。同时,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特殊目的载体还应当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消解对基础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权属争议或者被侵占、混同、挪用的风险,以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在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当中,特殊目的载体缔造出了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实现了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创设出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并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确定,是其发挥制度价值的关键所在。第三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从法律属性的视角审视,特殊目的载体是一种契约集合还是特定的法律主体,两大法系之间存在认知的差异。在英美法系当中,契约精神历史悠久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法律穿透力。合同解释或契约视角,为客观认识法律组织体特别是商事主体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视角。但是,将特殊目的载体视为一个契约集合体,难以解释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主体本质,二者在构建原理、运作方式和责任机制方面均存在不同。通过对美国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态的考察,认知到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在美国法律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与之相对应的大陆法系,则更加关注法律主体的独立性和财产权的具体归属问题,并形成了严密的财产权制度体系。因此,运用大陆法系的思维来分析资产证券化中的财产权关系和特殊目的载体的组织属性,则会更加强调和突出特殊目的载体作为法律组织体的特性。同时,特殊目的载体与财团法人、中介组织以及信托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分,这也突出了特殊目的载体在目的、形态和存续方面存在的特性。从实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并将其纳入特殊商事主体类型的范畴。第四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欲保证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除了具备必要的组织基础之外,特殊目的载体实施特定行为也是基础性条件之一。从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目的来看,其本身的行为能力和行为范围确系有限。但是,如果将特殊目的载体完全界定为被动不作为的“通道”,则资产证券基本原理所赋予的制度功能将难以实现。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被动不作为的“通道”特殊目的载体,仅仅是作为承接基础资产,并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风险和权益上相隔离的法律载体,尚无法发挥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安全以及其他投资者权益保护功能。与普通商事主体的行为不同,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在设立之初就已经划定了行为范围和行为方式。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借鉴了科技哲学领域的范式理论,并将其运用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研究之中。范式理论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代表了一种探索与认知世界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行为范式则是范式理论逻辑上的种概念。行为范式可以理解为某一个行业或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的稳定成熟的、合乎常规或法理的行为模式。而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具有标准化、不可通约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这个五个方面的特征,可据此来解剖并深入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同时,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还应当遵守统合性、合法合规性和谦抑性三原则。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能够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以及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这些价值,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行为保障。第五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的实施。在行为范式理论的指引下,特殊目的载体通过具象化的行为才能达到功能实现的目的。在“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包含了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两个主要部分。特殊目的载体具备破产隔离的能力是所有资产证券化的基石,美国资产证券化中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主要通过设定特殊目的载体章程、发起人协议或者其他组织性文件等,对申请自愿破产的情形加以限制来实现的;日本资产证券化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则更加注重事前的预防和规制。这两部分的行为范式,是保障基础资产独立、价值和安全重要路径。“重塑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以行为对象为标准,将行为范式划分为针对发起人、投资者和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三大类。在与发起人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需要承接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并抵御可能的实体合并风险。真实销售需要遵循法律意义上的严格标准,而避免实体合并除了具备真实销售标准外,还需要关于控制关系是否存在的判断规则;在与投资者的行为范式中,既需要强化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又需要确保现金流的依法归集和分配,还应当理性运用信用增级措施,实现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全流程化;在与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发挥作为委托方的监督职责,明确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职责边界,并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最后结语部分,通过上述五个章节的阐述,总结本文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定位: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拥有特定的功能,并需要特定法律组织形态和特定行为范式来实现该项功能。如此,方能充分发挥出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和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制度效用,保障资产证券化事业稳步发展。
郑雪[6](2020)在《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认为综合经营是世界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是综合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于促进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稳健经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发达国家经验和中国国情,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发展现状与路径选择,开展风险分析与实证研究,并基于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征,构建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对策。本文试图为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与风险防范建立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作为一项金融实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有着深刻的理论内涵。本文从历史、法律和市场三重视角,深刻剖析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涵与联系。利用不同理论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理论解释,进而围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这一焦点问题,探究适用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内部风险管理理论与外部监管理论。从理论角度完成了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产生、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理论重构。通过比较分析发达国家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背景、特征、利弊与立法路径,简要回顾中国商业银行40年来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与发展历程,总结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未来发展可以借鉴之处。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及组织形式,以及代表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实践,分析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在内部经营与外部竞争方面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在行业发展、业务深度、组织形式、收入结构、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症结亟待解决。风险及其有效防范是银行业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议题,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前提是对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与组织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从分析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具备的一般性风险来源入手,着力研究三大类投资银行业务的典型合规风险表现,探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利益冲突、风险传递与风险集中等特殊风险的成因与传导路径,据此得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与难点。从国内外相关实证文献来看,理论界对于投资银行业务是否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如何影响银行个体风险与金融系统稳定性等问题尚无定论,从实证角度研究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09-2018年19家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基于波动性风险分析理论、资产组合原理相关性分析框架及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方法,考察了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投资银行收入无明显周期性趋势,波动性明显高于利息净收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会加剧银行业收入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收入占比较小,投资银行业务并非造成我国银行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因素。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收入与利息净收入表现为正相关性,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参与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分散收入波动风险的目的。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结果较为显着,随着投资银行收入在银行收入结构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多元化收入程度随之加深,银行利润损失风险随之下降。基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与实证研究结论,论文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相结合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战略管理的统一和结合,明确指出各类型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并设计了由公司治理框架、内部控制机制与风险管理流程共同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风险管理实施平台。在银行组织内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与之相适应、相补充,这一框架的设计包含监管目标与原则、市场结构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等基本要素。在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特定组织形式的风险隐患,以及给外部监管带来的全新挑战等问题展开讨论。并从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认识、增强银行组织对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提高应对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四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
钱俊成[7](2020)在《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文中提出资产管理是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通过现行法和政策来规范该行业。但实践中,资产管理已经沦为“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具有极高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该行业中信义义务的长期虚置,导致资产管理人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或忽视、或逃避、或违背信义义务,使投资者投资本息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一方面为众多家庭的生活蒙上了“阴霾”,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出于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成和谐社会的目的,监管机构于2018年4月联合颁行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法律规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本轮改革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目的,侧重于通过“表外业务”等方法将资产管理人的风险转嫁于投资者。但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背离。同时,该种做法欲从根本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义甚微,只能延缓它的发生。原因在于投资者是金融行业的命脉,而对信义义务仍然虚置的资产管理必将因此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为了解决投资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但又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问题,为了缓和金融风险控制和私益保护的冲突,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因而需要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作专题研究。概言之,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倒逼下的理论研究,它着眼于对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金融法中一些基本概念并非是对金融现象的简单映射,而是承载着确立特定金融领域中各种权限配置的功能”。应当注意到,资产管理发轫于普通的民事活动,逐渐演变为特别的金融业务,其在当下的我国正朝着“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并且,在对我国资产管理历史脉络、现行法和政策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四个方面的法律和法理缺陷造成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虚置:一是信义义务的法理不清,导致负有信义义务的资产管理人的范围模糊;二是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的信义义务仍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造成学者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各执己见,不能形成系统的、可依照执行的、统一的具体规则;三是上述两个问题致使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清,难以有效规范业务行为和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上述三个问题还可归结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在立法上缺乏整体设计,使“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难落实处。针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信义义务本身的来源、功能、性质,然后分析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在明确了信义义务的内部构造后,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生成逻辑也随之清晰,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触发。从本源上看,信义义务产生于实质的信义关系,是对信义关系下当事人所订立合同不完全性的补充,因而信义义务是一种“填补性”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个具体的受信人而言,其是否负有信义义务需要考察“施信人”的自我保护状态和替代性保护方案。从功能上看,信义义务产生的要旨在于对受信人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的规制,从而调整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性质上看,信义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同于合同的约定义务,不能被当事人协议约定而排除,在规范受信人行为方面具有刚性。然后,分析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即在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角度探讨信义关系的特征,从信义义务的内部视角确定其构成要素。主观上的信任与客观的信任状态,实际上解释了信义义务产生的逻辑与要求。前者明确了受信人与“施信人”之间应具备的信任基础,是信义义务内在构成的起点,后者则在客观上赋予了受信人处理事务之能力,成为信义义务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这有力地解释了由“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构成的资产管理中的信义义务产生。也就是说,对于以信托展开的资产管理而言,资产管理人自然负有信义义务,这是由信托本质决定的。但对于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的资产管理,则需要判断资产管理人究竟是否被投资者施以主观上的信任,以及是否被赋予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既存在主观上的信任,也具有充分自由裁量权时,资产管理人才负有信义义务。另外,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产生逻辑也可以帮助解决资产管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例如通过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中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及刚性兑付作出解释,从而真正明确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更好地规范资产管理人行为,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体系。接着,资产管理人要正确履行信义义务,离不开信义义务内容的完备。也只有完备的信义义务内容,才能发挥法的指引作用。然而,我国无论《信托法》《公司法》还是《资管新规》,对信义义务的内容规定都过于原则性或者粗糙,难堪大任。这也是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长期虚置的核心原因。要针对中国现状和资产管理人所处的特定交易结构制定细化的、可落实地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首先依赖于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该标准的构建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落实:一是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能否纳入到信义义务中来;二是信义义务内容间的逻辑梳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的归属。然后,根据前述界定标准,可以有效厘定中国法下作为特定受信人的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并将英美法下松散的“义务束”归类,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三是鉴于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内容的差异从根本上还应取决于投资者的区别,故将投资者作合理地类型化区分,并由此分析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的具体落实;最后,分析资产管理人在履行信义义务时应达到和满足的客观标准,这是出于对“法不强人所难”的法的价值的考虑。即使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也需要有具体的义务规则可供执行;违反信义义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亦需要法的救济。应当注意到,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两者在原理上是相通的:都是违反了信义义务期待的资产管理人应达到的第一性义务标准,由此所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同时,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可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受托财产的责任。前者是要求资产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必须交给投资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者的意思是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中管理受托财产不当致使财产遭到损害或者损毁,资产管理人对受托财产负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救济途径的区别,投资者的救济权包括两类:既可能是对物的,也可能是对人的。最后,由于我国《信托法》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和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认定的多样化”,造成现行《信托法》难以承载统一规制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使命。因此,借鉴域外典型的立法路径,探求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路径就显得非常必要。分属两大法系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规范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则为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综合考虑下,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则应当以体系化的思路来考量,需要多个位阶的法律法规进行共治,形成一个“基础法律+监管法规+自律规则”的系统化规则体系。即以《民法典》为指导,《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框架,金融监管法规予以细化,自律规范进行补充。于其立法,可以采取一种阶段式、渐进式的立法策略。另外,在确定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模式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信义义务的框架构建。这更好地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画上了句号。
余洋[8](2019)在《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证券行业进入扩容发展新时期,随着资本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和行业竞争加剧,收入结构中主要依赖于传统经纪业务和通道业务的中小型证券公司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战略管理能力将是决定证券公司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研究目的是为JH证券制定机构业务竞争战略。首先,对研究所依据的竞争战略理论以及战略分析方法等进行了综述回顾;其次,通过对JH证券机构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归纳出机会和威胁;结合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分析,阐述公司机构业务发展具备的优势与劣势;进而通过SWOT分析法进行提炼,并结合战略管理和竞争战略相关理论,为JH证券机构业务选择差异化聚焦战略,提出致力成为证券市场细分领域行业内数一数二的精品券商,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的战略意图;最后,为保证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顺利实施,分别从组建境外财富管理团队、构建证券互动直播平台、实行客户专属服务顾问制度、搭建智能化运营和服务平台、建立机构业务客户数据库、完善机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建立机构业务差别化风控体系、实施机构业务模块人才平台搭建策略等八个方面进行策略制定,并从组织、人力资源和财务三个方面进行保障机制安排。通过研究本文认为,面对国内证券行业扩容发展和竞争加剧的新时期,JH证券发展机构业务,应正视自身净资本规模有限、人才储备不足等现状,通过市场细分进行目标客户定位,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集中有限的资源,针对中型客户群体通过提供专业的、高质量的定制化服务,打造独特的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证券市场细分领域行业内数一数二的精品券商,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
岳子腾[9](2019)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 ——基于典型兑付危机案例分析》文中提出经过30余年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扮演着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角色。在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改革”的号召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是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融资规模、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数量、从业人员规模等指标屡创新高。然而,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投资者保护不足、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等问题,阻碍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仍处于初步成熟期,研究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对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化解行业系统性风险,维护行业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前实际,综合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研究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监管原则,分析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典型兑付危机案例所反映的监管问题,借鉴英美发达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监管经验,结合典型案件所反映的事前准入监管、事中合规监管以及事后协调监管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法律制度、适时调整监管力度、提高协作监管能力方面的对策建议。论文共分为六部分,各部分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明确本文研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监管的概念,并阐述金融套利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政府监管理论的理论研究基础。结合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分析归纳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组织形式,以基金管理规模、管理人数量、产品数量等作为指标,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划分为萌芽期、成长期和初步成熟期三个阶段。第二部分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现状的研究,本章分析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现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由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构成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三部分以“阜兴系”、“中晋系”、“中精国投”三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典型兑付危机案件为例,从案件的基本情况出发,发现案件存在的资金自融、挪用基金财产、虚构投资标的等方面共性违规行为,分析造成案例违规行为的原因,包括准入监管效力不足、合规监管不到位以及协作监管沟通不畅等问题。第四部分在典型案例的研究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事前准入监管、事中合规监管、事后持续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效力不足、协作监管不畅的原因。第五部分研究了英美成熟私募股权市场的监管做法和特点,分析英美的监管特征、立法现状以及监管趋势,提出调整监管原则、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息披露三方面可借鉴之处。第六部分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法律法规、适时调整监管力度和提高协同监管能力三方面的对策建议。
赵培[10](2019)在《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转向高质量发展,国民财富持续积累,高净值人群数量和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居民财富管理理念日渐普及并深化,为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内在需求动力,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在国家严控金融风险的主基调下,各项金融监管政策频出,促使金融机构打破传统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构建新型财富管理业务架构,同时,证券公司的扩张、业务的同质化、新兴金融机构的涌现加剧行业竞争,低迷的股票交易市场和下滑的佣金率对传统支柱业务收入造成重创,驱动证券公司积极寻找新的创收渠道,加快推动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本文基于新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业务需求背景,结合海通证券自身现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其在财富管理领域应选取何种竞争战略从而实现竞争致胜展开研究。首先,文章对财富管理相关中外文献进行分析,认为:如何针对我国当前的宏观环境,结合证券公司自身的特点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研究的相对不够充分,需展开进一步研究,同时,通过对竞争战略概念的界定,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明确研究过程围绕研究对象应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法和SWOT矩阵分析法展开。其次,本文运用PEST分析法和波特五力模型法对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分析。外部环境分析认为:海通证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外部环境威胁比较集中,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外部机遇,但其具有足够的能力利用外部因素的有利机会对威胁加以回避;内部条件分析认为:海通证券内部条件在业务开展中处于有利地位,自身优势强于劣势,应充分发挥内部优势对业务的促进作用,同时积极补足短板,提高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再次,本文运用SWOT矩阵分析法对海通证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所面临的机遇挑战、所具备的优势缺陷综合分析,通过构建SWOT矩阵,提出与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相匹配的SO、ST、WO、WT策略选择。在SWOT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的战略目标,对三种竞争战略与研究主体展开匹配分析,从而确定最佳竞争战略为差异化竞争战略。最后,基于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定位,制定出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案,从产品创新、投顾团队建设、客户分类、渠道拓展四个维度提高研究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围绕业务整合、部门协作、科技赋能、考核激励、风险管理五个方面,为海通证券财富管理竞争战略的实施提供切实保障。文章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研究,为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竞争战略,以期在当前的经济政策环境和业务背景下扩大财富管理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助力海通证券业务模式的顺利转型,同时,为其他金融机构财富管理业务的开展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参考借鉴。
二、实体投资规模扩充与证券投资组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体投资规模扩充与证券投资组合(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资本流动 ——基于国际投资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意义 |
1.1.2 选题背景 |
1.2 主要概念与数据来源 |
1.2.1 国际资本流动的概念 |
1.2.2 国家文化的概念 |
1.2.3 主要数据来源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际资本流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1.3.2 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资本流动 |
1.3.3 文献评述与研究启示 |
1.4 研究的主要方法和结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结构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化差异研究与金融学的互动与耦合 |
2.1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文化的内涵与演化 |
2.1.1 文化的前因:定义与内涵 |
2.1.2 文化的现状:演化和稳定 |
2.1.3 文化的后果:趋同和逐异 |
2.2 金融学视野下的国家文化差异研究 |
2.2.1 传统金融学理论的不足与改进 |
2.2.2 文化研究的视角 |
2.2.3 文化与金融学研究 |
2.3 国家文化差异的度量 |
2.3.1 国家文化价值观维度 |
2.3.2 国家文化距离指数 |
2.4 国家文件差异在不同层面的应用 |
2.4.1 宏观层面:国家 |
2.4.2 中观层面:跨国企业 |
2.4.3 微观层面:企业决策者 |
第3章 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资本流动研究的理论基础 |
3.1 国际资本流动的引力模型 |
3.1.1 国际资本流动的“推力”与“拉力” |
3.1.2 国际资本流动的“引力模型” |
3.2 国家文化差异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传导路径 |
3.2.1 从管理者到企业 |
3.2.2 从企业到国家 |
3.2.3 从国家到国际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家文化差异与企业对外投资持股决策 |
4.1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概况与特征 |
4.2 管理者文化差异认知的形成 |
4.3 企业海外投资持股策略的形成 |
4.4 管理者文化差异认知对企业并购持股策略影响的实证研究 |
4.4.1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
4.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家文化差异与国家对外投资的流量 |
5.1 中国海外股权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
5.2 基于中国企业数据的国际投资的区位选择 |
5.2.1 文化差异对国际投资的区位选择的理论分析 |
5.2.2 以中国企业作为研究样本的必要性 |
5.3 国家文化差异U型效应的理论基础 |
5.3.1 基于非参数协方差矩阵估计方法的回归分析 |
5.3.2 “开发-探索”视角下的积极文化差异观 |
5.3.3 多维度文化价值观差异的效应 |
5.4 国家文化差异U型效应的实证检验 |
5.4.1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
5.4.2 稳健性分析及U型关系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双边资本流动 |
6.1 国家文化差异与双边国际投资流动 |
6.2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6.3 国家文化差异与双边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证检验 |
6.3.1 基于FGLS回归的实证分析 |
6.3.2 基于动态面板系统GMM模型的实证分析 |
6.4 文化差异对双边国际证券投资流动影响的实证检验 |
6.5 文化差异对双边国际资本流动构成影响的实证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资管新规下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相关文献的研究 |
1.3.1 关于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研究 |
1.3.2 关于三方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研究 |
1.3.3 关于《资管新规》对财富管理影响的研究 |
1.3.4 文献述评 |
1.4 创新点和不足点 |
2 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现状与理论基础 |
2.1 三方财富管理行业概况 |
2.1.1 三方财富管理的定义解析 |
2.1.2 国内三方财富管理的行业概况 |
2.2 国内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特征 |
2.2.1 缺乏独立性 |
2.2.2 财富管理等同于投资理财 |
2.2.3 监管缺失导致经营不规范 |
2.2.4 投资者投资文化错位 |
2.3 国内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机会 |
2.3.1 中国经济具备足够韧性 |
2.3.2 中国财富市场潜力巨大 |
2.3.3 经过市场的洗礼投资人更加成熟 |
2.4 业务模式的类型和特征 |
2.4.1 产品代销模式 |
2.4.2 产品开发模式 |
2.4.3 业务咨询模式 |
2.4.4 互联网模式 |
2.4.5 业务模式的概况 |
2.5 理论分析 |
2.5.1 投资组合理论 |
2.5.2 服务营销理论 |
2.5.3 企业业务转型理论 |
3 资管新规对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业务模式的影响 |
3.1 资管新规产生的背景与概况 |
3.1.1 规范资金池,防止期限的错配 |
3.1.2 打破刚性兑付 |
3.1.3 去通道业务 |
3.2 资管新规对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影响 |
3.2.1 对于资管行业规模的影响 |
3.2.2 对于产品结构的影响 |
3.2.3 对于投资者门槛的影响 |
3.3 资管新规背景下三方财富管理业务模式转型的必然性 |
3.3.1 资管新规导致资管产品结构的更替 |
3.3.2 资管新规加速销售服务模式的升级 |
3.3.3 资管新规促进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的转变 |
3.3.4 资管新规诱发收费模式的变革 |
3.3.5 业务模式转型的必然性 |
4 国外财富管理行业概况及业务模式的分析 |
4.1 国外财富管理现状分析 |
4.1.1 美国三方财富管理行业概况 |
4.1.2 美国财富管理的特点 |
4.1.3 日本财富管理的概况 |
4.1.4 日本财富管理的特点 |
4.2 国外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共性分析 |
4.2.1 精准科学的客户分类 |
4.2.2 以客户为中心 |
4.2.3 产品体系多元化 |
4.2.4 布局全球化 |
4.2.5 平台运营高效 |
4.3 国内外三方财富管理的差距 |
4.3.1 制度环境不成熟 |
4.3.2 金融体系不发达 |
4.3.3 投资者教育匮乏 |
4.3.4 专业人才不足 |
4.4 结论 |
5 行业调查问卷的分析 |
5.1 调查背景及介绍 |
5.2 人群概况的调研 |
5.2.1 性别和年龄 |
5.2.2 学历构成 |
5.2.3 地域构成 |
5.2.4 职业构成 |
5.2.5 理财决策方式 |
5.2.6 财富主要积累方式 |
5.2.7 资金投入比例 |
5.2.8 人群基本概况调研分析 |
5.3 产品模块的调研 |
5.3.1 财富管理目标 |
5.3.2 投资风险偏好 |
5.3.3 理财产品的选择 |
5.3.4 海外投资产品类别以及区域选择 |
5.3.5 海外投资动因 |
5.3.6 产品模块调研小结 |
5.4 服务模块的调研 |
5.4.1 理财机构选择 |
5.4.2 理财机构评估 |
5.4.3 服务模块的调研小结 |
5.5 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业务转型的核心驱动力 |
6 HY财富业务模式转型案例分析 |
6.1 公司基本概况 |
6.2 公司业务模式转型路径分析 |
6.2.1 产品开发模式的转型(2004 年-2006 年) |
6.2.2 产品代销模式的转型(2006 年-2014 年) |
6.2.3 一体两翼模式的转型(2015 年-2018 年) |
6.2.4 资产配置模式的转型(2018 年-2022 年) |
6.3 HY财富业务模式转型案例启示 |
7 资管新规下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业务模式转型路径 |
7.1 转型路径 |
7.1.1 产品导向阶段 |
7.1.2 资产配置组合阶段 |
7.1.3 全权委托阶段 |
7.2 对策与建议 |
7.2.1 资产配置的深化促进收费模式的转型 |
7.2.2 长期服务的理念增加客户粘性 |
7.2.3 投研能力驱动公司的专业能力 |
7.2.4 引导三方财富管理行业进行行业自律 |
7.3 转型策略 |
7.3.1 主动转型求变,寻找符合自身优势发展的道路 |
7.3.2 拥抱国家的监管政策,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
7.3.3 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 |
参考文献 |
(3)资管新规下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大资管背景下资管业务发展特点及状况 |
1.2.2 大资管背景下信托行业发展特点及状况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线路图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资产管理业务 |
2.1.2 通道业务 |
2.2 基础理论 |
2.2.1 三大基本竞争战略 |
2.2.2 客户价值理论 |
2.2.3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4 金融中介功能理论 |
第3章 “资管新规”对我国信托业的影响 |
3.1 “资管新规”简介 |
3.2 “资管新规”对我国信托业的影响 |
3.3 “资管新规”对我国信托业务的影响 |
3.3.1 资金端资产规模下降 |
3.3.2 资金端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减少 |
3.3.3 资产端投资实业比例上升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现状分析 |
4.1 公司基本概况 |
4.1.1 公司介绍 |
4.1.2 公司信托业务类型介绍 |
4.2 公司信托业务“资金端”分析 |
4.2.1 受托资金规模下降 |
4.2.2 单一资金比重较大 |
4.3 公司信托业务“资产端”分析 |
4.3.1 实业投资比例偏低 |
4.3.2 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偏低 |
4.3.3 信托资金平均收益率提高 |
4.4 本章小结:“资管新规”对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影响 |
第5章 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SWOT分析 |
5.1 优势分析 |
5.1.1 集团背景实力雄厚 |
5.1.2 公司行业地位领先 |
5.1.3 具有获取优质资产渠道优势 |
5.2 劣势分析 |
5.2.1 信息平台基础设施落后 |
5.2.2 财富营销能力不足 |
5.2.3 公司产品风险增加 |
5.3 机会分析 |
5.3.1 社会财富管理需求增加 |
5.3.2 信托制度具有独有优势 |
5.4 威胁分析 |
5.4.1 市场监管更加严格 |
5.4.2 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
第6章 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建议 |
6.1 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在转型策略研究 |
6.2 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策略落地建议 |
6.2.1 资金端转型建议 |
6.2.2 资产端转型建议 |
6.2.3 运营端转型建议 |
6.3 公司转型方案落地案例分析 |
第7章 总结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人民币国际化 |
1.2.2 资本账户开放及测度 |
1.2.3 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关系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资本账户开放与货币国际化的理论基础 |
2.1 货币国际化的理论与相关概念 |
2.1.1 货币国际化定义 |
2.1.2 跨境贸易计价货币选择理论 |
2.1.3 最优货币区理论 |
2.1.4 货币替代理论 |
2.1.5 影响货币国际化因素 |
2.2 资本账户开放理论与相关概念 |
2.2.1 资本账户开放定义 |
2.2.2 弗雷德曼货币需求理论 |
2.2.3 路径依赖理论 |
2.2.4 三元悖论 |
2.2.5 资本账户开放收益与风险 |
2.2.6 资本账户开放程度测算 |
2.3 货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关系 |
2.3.1 资本账户开放与货币国际化的区别 |
2.3.2 资本账户开放与货币国际化的联系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概况 |
3.1 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概况 |
3.1.1 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历程 |
3.1.2 人民币的国际货币职能逐步完善 |
3.1.3 人民币国际化的比较优势凸显 |
3.1.4 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内外部约束 |
3.2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概况 |
3.2.1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历史进程与现状 |
3.2.2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收益与风险并存 |
3.3 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关系 |
3.3.1 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互相独立 |
3.3.2 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互相成就 |
3.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的测度 |
4.1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度法定层面测算 |
4.1.1 基本思路 |
4.1.2 政策分类 |
4.1.3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度定性测算结果分析 |
4.2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度事实层面测算 |
4.2.1 条件说明及模型设计 |
4.2.2 数据采集与处理 |
4.2.3 国资本账户开放度定量测算 |
4.3 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测算 |
4.3.1 方法说明与模型构建 |
4.3.2 变量选取与指数测算 |
4.3.3 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货币纵横向比较 |
4.4 小结 |
第五章 资本账户开放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门槛回归分析 |
5.1 模型选择与设定 |
5.1.1 模型选择 |
5.1.2 模型设定 |
5.2 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
5.2.1 变量选择 |
5.2.2 数据处理 |
5.3 模型检验 |
5.3.1 平稳性检验 |
5.3.2 协整检验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门槛效应检验 |
5.4.2 双门槛模型回归结果 |
5.5 小结 |
第六章 资本账户开放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议 |
6.1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应循序的原则 |
6.1.1 循序渐进原则 |
6.1.2 统筹规划原则 |
6.1.3 严格监管原则 |
6.2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次序 |
6.3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安排的政策建议 |
6.3.1 资本账户开放过渡项目的进一步深化 |
6.3.2 资本账户开放项目的进一步拓宽和优化 |
6.4 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实现路径 |
6.4.1 推进经济稳步发展 |
6.4.2 适当调整贸易进出口规模占比 |
6.4.3 实现金融市场深度与广度的提升 |
6.4.4 稳定人民币币值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5)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标、思路方法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特殊目的载体现状: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我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
一、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现状 |
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基于风险事件与涉诉案例的展开 |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问题成因的基本分析 |
一、理论认知: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不足 |
二、法域融合: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环境的融合与冲突 |
三、监管体制: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 |
四、法律供给: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的矛盾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 |
一、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 |
二、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 |
三、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 |
第二章 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 |
第一节 核心功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一、资产证券化制度构建的重要使命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系资产证券化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的核心功能 |
三、特殊目的载体核心功能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 |
第二节 制度功能一:保障基础资产独立 |
一、基础资产独立的必要性 |
二、成为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 |
三、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 |
四、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 |
第三节 制度功能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 |
一、缔造出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 |
二、实现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 |
三、支撑资产证券化特殊交易架构 |
四、创设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 |
五、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 |
第三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 |
第一节 契约集合还是法律主体?两大法系认知路径差异 |
一、英美法系:契约精神所具有的法律穿透力 |
二、大陆法系:对于法律主体与产权关系的严谨界分 |
三、基于法系基因对比: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应有认知 |
第二节 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之掣肘——基于财产权关系审视 |
一、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的争议与实质 |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特性及其与近似概念的辨析 |
三、基于财产权关系的审视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属性的法律回应 |
一、特殊目的载体系独立法律主体 |
二、特殊目的载体系商事主体范畴 |
三、特殊目的载体系特殊类型商事主体 |
第四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 |
第一节 作为还是不作为?资产证券化原理项下的再确认 |
一、单纯不作为“通道”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弊端 |
二、实施特定行为系特殊目的载体的制度要求 |
第二节 如何作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建构 |
一、行为范式的科学内涵 |
二、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特性 |
三、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价值 |
一、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 |
二、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 |
三、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 |
四、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 |
第五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二:行为范式的实施 |
第一节 “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 |
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 |
第二节 “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行为范式对象一:发起人 |
二、行为范式对象二:投资者 |
三、行为范式对象三: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成本与效率的影响 |
1.2.2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1.2.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关系 |
1.2.4 论文创新之处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及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
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剖析 |
2.1.1 商业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2 投资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3 三种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
2.1.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织形式辨析 |
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济学解释 |
2.2.1 金融中介功能观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融合的启示 |
2.2.2 金融创新理论对商业银行在投资银行业务创新上的阐释 |
2.2.3 资产专用性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要素配置的解释 |
2.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隐含的制度变迁供求关系探析 |
2.3 综合经营风险管理理论研究 |
2.3.1 从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 |
2.3.2 从风险控制向风险管理转变 |
2.3.3 从单一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化 |
2.4 后危机时代综合经营监管理论探究 |
2.4.1 更为严格的综合经营市场准入监管 |
2.4.2 综合经营监管的宏观审慎原则 |
2.4.3 综合经营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3.1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现状分析 |
3.1.1 德国全能银行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特征 |
3.1.2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演进与立法设计 |
3.1.3 英国银行母公司发展的背景与利弊 |
3.1.4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
3.2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分析 |
3.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 |
3.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形式 |
3.2.3 主要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实践 |
3.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 |
3.3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分析 |
3.3.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承担的内部经营压力 |
3.3.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 |
3.3.3 牌照资质差异导致经营局限性与业务深度不够 |
3.3.4 组织形式不一致,行业发展不平衡 |
3.3.5 收入结构不均衡,利润贡献度低 |
3.3.6 现有人员素质难以满足投资银行业务深入发展的需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来源、成因与传导路径 |
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一般来源与特征 |
4.1.1 信用风险的来源 |
4.1.2 市场风险的成因 |
4.1.3 操作风险的来源与表现 |
4.1.4 流动性风险的来源与差异 |
4.1.5 声誉风险的传导路径 |
4.2 投资银行业务合规风险的表现形式 |
4.2.1 代理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2 委托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3 自营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特殊风险成因与传导路径 |
4.3.1 利益冲突风险的生成途径 |
4.3.2 风险传递的主要途径与运行机制 |
4.3.3 资本重复计算的动因与实现路径 |
4.3.4 透明度风险的表现与特征 |
4.3.5 内部交易造成风险集中的基础与传导路径 |
4.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
4.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分解分析 |
4.4.2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差异 |
4.4.3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关联性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目的与样本选取 |
5.1.1 研究目的与假设 |
5.1.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2 基于波动性风险理论的银行业收入构成波动性分析 |
5.2.1 银行业收入构成与波动状况 |
5.2.2 银行业收入波动性分析设计 |
5.2.3 样本总体收入波动性分析结果 |
5.3 资产组合理论框架下的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 |
5.3.1 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设计 |
5.3.2 样本个体收入相关性分析结果 |
5.4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分析 |
5.4.1 研究设计 |
5.4.2 变量选取 |
5.4.3 模型设定 |
5.4.4 实证结果与影响机制分析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
6.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1.1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
6.1.2 导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重要性 |
6.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定位与路径选择 |
6.2.1 大型国有银行实现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效应的发展路径 |
6.2.2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挥投资银行业务协同效应的主要路径 |
6.2.3 中小商业银行适度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 |
6.2.4 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选择 |
6.3 公司治理框架与组织结构的优化 |
6.3.1 强化董事会职能与利益制衡机制 |
6.3.2 确立风险管理层级和运行流程 |
6.3.3 导入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管理文化 |
6.4 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流程的设计与构建 |
6.4.1 以风险防范为目的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
6.4.2 建立会计并表与风险并表双重管理机制 |
6.4.3 设置差异化的“防火墙”制度 |
6.5 风险管理流程再造与实施步骤 |
6.5.1 确立组织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 |
6.5.2 开发风险识别与监测工具 |
6.5.3 设计风险度量与评估程序 |
6.5.4 规范风险控制与报告路径 |
6.6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6.1 确立监管架构与监管主体 |
6.6.2 设定监管目标与原则 |
6.6.3 明确市场准入与股东标准 |
6.6.4 设置业务资格与范围限制 |
6.6.5 确立市场化退出要求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
7.1 补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 |
7.1.1 风险防范理念与风险管理文化方面的欠缺 |
7.1.2 风险管理体系与组织发展战略相脱节 |
7.1.3 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匹配 |
7.1.4 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存在局限性 |
7.1.5 风险防范自律机制发挥不足 |
7.2 应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带来的监管挑战 |
7.2.1 强化金融监管的迫切性 |
7.2.2 多头监管与监管规则不一致 |
7.2.3 信息协调与并表监管机制不完备 |
7.2.4 对金融集团控股股东存在监管缺位 |
7.3 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全面认识 |
7.3.1 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影响的重新认识 |
7.3.2 对不同组织形式风险差异的辨识 |
7.3.3 提高对银行集团风险隐患的重视程度 |
7.4 增强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 |
7.4.1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的“中国墙”制度 |
7.4.2 控制内部交易造成的风险集中 |
7.4.3 强化自律性质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建设 |
7.5 提高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 |
7.5.1 保持资本充足水平与补充能力 |
7.5.2 以并表管理为基础防范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
7.5.3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
7.6 提升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 |
7.6.1 夯实立法基础与监管标准 |
7.6.2 持续革新监管工具 |
7.6.3 利用市场力量约束利益冲突的发生 |
7.6.4 建立法人防火墙与业务防火墙“双墙制度” |
7.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
四、论证思路和论证结构 |
五、研究维度和创新尝试 |
第一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问题提出 |
第一节 资产管理的历史演进 |
一、资产管理起始于普通的民事活动 |
二、我国资产管理向金融业务的演变 |
三、我国资产管理向“代客理财”的回归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关系的要素解析 |
一、资产管理关系的主体 |
二、资产管理关系的行为 |
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律由来及不足 |
一、我国现行法中信义义务的由来 |
二、信义义务的产生原理尚不明确 |
三、信义义务的内容不清晰不完善 |
四、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承袭旧义 |
五、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仍缺位 |
小结 |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理剖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来源、功能及性质的明晰 |
一、信义义务之滥觞:合同的不完全性与实质的信义关系 |
二、信义义务的功能定位 |
三、信义义务的性质:约定义务抑或法定义务 |
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 |
一、主观信任 |
二、客观的信任状态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业务中信义义务的生成逻辑 |
一、资产管理的设立阶段:信义关系的引起 |
二、资产管理的管理阶段:信义义务的产生 |
第四节 通道业务与刚性兑付中的信义义务辨分 |
一、通道业务中资产管理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
二、刚性兑付并非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 |
一、厘清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内容的必要性 |
二、界定的第一层次: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 |
三、界定的第二层次:信义义务内容间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内容 |
一、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分析 |
二、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剖析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人针对不同类投资者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区分 |
一、销售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二、管理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第四节 资产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的完善 |
一、资产管理人履行忠实义务的两个客观标准设定 |
二、资产管理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争议与选择 |
小结 |
第四章 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机制 |
第一节 对人之诉 |
一、针对资产管理人的解任 |
二、针对资管第三人的诉讼 |
第二节 对物之诉 |
一、对物之诉的构成要件 |
二、对物之诉的适用对象 |
三、对物之诉的举证责任 |
第三节 法律责任追究 |
一、责任类型 |
二、责任承担 |
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本土化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上位法审思 |
一、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缺位之后果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的明晰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一、境外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建议 |
一、信义义务的法律定位 |
二、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构建 |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明晰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战略管理理论概述 |
1.3.2 竞争战略理论概述 |
1.3.3 聚焦战略概述 |
1.3.4 竞争战略的分析方法与工具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外部环境分析 |
2.1 宏观环境分析 |
2.1.1 政治环境 |
2.1.2 经济环境 |
2.1.3 社会环境 |
2.1.4 技术环境 |
2.2 证券行业环境分析 |
2.2.1 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
2.2.2 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
2.2.3 券商机构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 |
2.3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2.3.1 行业内部竞争的特点 |
2.3.2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2.3.3 替代产品的威胁 |
2.3.4 上游议价权力 |
2.3.5 下游议价权力 |
2.3.6 竞争对手分析 |
2.4 需求环境分析 |
2.4.1 投资需求分析 |
2.4.2 融资需求分析 |
2.4.3 交易需求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内部环境分析 |
3.1 JH证券公司情况 |
3.2 JH证券机构业务情况 |
3.3 资源分析 |
3.3.1 组织资源 |
3.3.2 人力资源 |
3.3.3 技术资源 |
3.4 能力分析 |
3.4.1 管理能力 |
3.4.2 资本能力 |
3.4.3 技术能力 |
3.4.4 营销能力 |
3.4.5 风险控制能力 |
3.4.6 创新能力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战略的选择 |
4.1 SWOT分析 |
4.1.1 机会与威胁分析 |
4.1.2 优势与劣势分析 |
4.1.3 SWOT分析 |
4.2 竞争战略的总体思路 |
4.2.1 战略意图 |
4.2.2 战略宗旨 |
4.2.3 战略目标 |
4.3 客户定位和业务定位 |
4.3.1 围绕投资需求的定位 |
4.3.2 围绕融资需求的定位 |
4.3.3 围绕交易需求的定位 |
4.4 竞争战略方案的选择 |
4.4.1 竞争战略的选择原因 |
4.4.2 竞争战略主要内容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竞争战略实施策略和保障措施 |
5.1 实施策略 |
5.1.1 组建境外财富管理团队 |
5.1.2 构建证券互动直播平台 |
5.1.3 实行客户专属服务顾问制度 |
5.1.4 搭建智能化运营和服务平台 |
5.1.5 建立机构业务客户数据库 |
5.1.6 完善机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 |
5.1.7 建立机构业务差别化风控体系 |
5.1.8 实施机构业务模块人才平台搭建策略 |
5.2 保障措施 |
5.2.1 组织保障 |
5.2.2 人力资源保障 |
5.2.3 财务保障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 ——基于典型兑付危机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概念界定 |
(二)监管研究 |
(三)基金实务研究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
(二)监管的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套利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政府监管理论 |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 |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
第二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现状分析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 |
(一)私募股权投资监管的现实依据 |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依据 |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 |
(一)监管目标 |
(二)监管主体 |
(三)监管对象 |
(四)监管内容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原则 |
(一)适度监管原则 |
(二)底线监管原则 |
(三)自律监管原则 |
(四)协作监管原则 |
第三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典型兑付危机案例分析 |
一、“阜兴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案例分析 |
(一)案例基本情况 |
(二)“阜兴系”案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
二、“中晋系”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析 |
(一)案例基本情况 |
(二)“中晋系”案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三、“中精国投”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析 |
(一)案例基本情况 |
(二)“中精国投”案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事前准入监管问题 |
(二)事中合规监管问题 |
(三)事后持续监管问题 |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 |
(二)监管效力不足 |
(三)协作监管不畅 |
第五章 英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借鉴 |
一、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特点 |
(一)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 |
(二)分类监管原则 |
(三)信息披露强监管 |
二、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特点 |
(一)自律监管为主的从严监管原则 |
(二)“3+1”的监管框架 |
三、英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经验借鉴 |
第六章 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 |
(一)提高立法层级 |
(二)实行差异化立法 |
(三)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
二、适时调整监管力度 |
(一)提高事前准入门槛 |
(二)加强事中风险的预警和防控能力 |
(三)建立健全事后持续监管体系 |
三、提高协同监管能力 |
(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
(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论文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分析工具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分析工具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竞争战略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财富管理业务内涵方面的相关文献 |
2.2.2 银行及保险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相关文献 |
2.2.3 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相关文献 |
2.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外部环境分析 |
3.1 外部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3.1.2 经济环境分析 |
3.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3.1.4 技术环境分析 |
3.2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3.2.1 行业发展概况 |
3.2.2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3.3 机会和威胁 |
3.3.1 有利机会 |
3.3.2 主要威胁 |
3.4 外部环境因素评价(EFE)矩阵分析 |
第4章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内部环境分析 |
4.1 海通证券概况及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
4.1.1 海通证券概况 |
4.1.2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概况 |
4.2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价值链分析 |
4.2.1 公司治理和架构 |
4.2.2 人力资源 |
4.2.3 IT技术研发 |
4.2.4 行政综合管理 |
4.2.5 产品-服务开发 |
4.2.6 风险与合规管控 |
4.2.7 市场营销和渠道拓展 |
4.2.8 客户关系管理与服务 |
4.3 优势与劣势 |
4.3.1 内部优势 |
4.3.2 内部劣势 |
4.4 内部环境因素评价(IFE)矩阵分析 |
第5章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制定 |
5.1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SWOT矩阵分析 |
5.1.1 内部优势 |
5.1.2 内部劣势 |
5.1.3 有利机会 |
5.1.4 主要威胁 |
5.2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战略目标 |
5.3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选择和确定 |
第6章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实施与保障 |
6.1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实施 |
6.1.1 加强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种类 |
6.1.2 打造高质量投顾团队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
6.1.3 深化客户分类分级优化客户关系管理 |
6.1.4 积极展开机构合作拓宽营销推广渠道 |
6.2 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的实施保障 |
6.2.1 加快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
6.2.2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
6.2.3 强化科技赋能升级服务平台 |
6.2.4 完善考核激励激发内在动力 |
6.2.5 推进风险管理筑牢合规堡垒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实体投资规模扩充与证券投资组合(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文化差异与国际资本流动 ——基于国际投资的视角[D]. 逄嘉宁. 吉林大学, 2020(03)
- [2]资管新规下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转型研究[D]. 张磊. 浙江大学, 2020(02)
- [3]资管新规下A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转型研究[D]. 王俞婧.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研究[D]. 路小凤. 石河子大学, 2020(08)
- [5]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D]. 贺琪.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D]. 郑雪. 辽宁大学, 2020(01)
- [7]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D]. 钱俊成.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8]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余洋.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9]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 ——基于典型兑付危机案例分析[D]. 岳子腾.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7)
- [10]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赵培. 山东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