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入世 企业应强化哪些理念(论文文献综述)
陈瑶[1](2021)在《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企业的模式本来属于国内法范畴,但国际贸易规则似乎比较早就关注了国有企业问题。各个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有权选择适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补贴一样,国有企业本身并非造成当前国际市场不公平竞争的根本原因。随着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参与商业竞争的部分国有企业有可能利用补贴、特权及其他政府授予的优势扭曲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要求以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建立新规则的呼声不绝于耳。不管是在WTO现代化改革、中美贸易战、还是在经贸协定谈判中,国有企业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议题。国有企业条款已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竞争规则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中频频出现,其规则体系和具体规定内容方面在体现共性的同时又有所差异。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方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涵盖实体”作出承诺,这都表明中国将积极考虑其他贸易伙伴的诉求,直面国有企业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研究国际贸易协定1中与国有企业相关规则的内涵与外延到底有哪些不同?在国际贸易协定法律框架下,国有企业将受到哪些约束?这些约束对中国而言,无论是参与WTO的现代化改革,还是参与乃至引领FTAs的谈判,存在哪些机遇与挑战?最终试图构建出既能够被国际上普遍认可,又能更好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与安全的国有企业国际规制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提出中国方案。本文除导论与结束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和来源”。接合理论为国有企业设立特殊规则开辟了先河。随着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迅速扩张,在欧美传统优势产业崭露头角,欧美等经济体认为既有的WTO规则以及FTAs并不足以规制国有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因此,欧美借助竞争中立理论,提出国有企业仅因其政府所有权或控制而获得了私营企业所无法获得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扭曲贸易和市场,并纷纷在CETA、TPP1、USMCA和欧日EPA中纳入国有企业条款。当前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开始向重要的国际规则迈进。国有企业条款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与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两者均在国有企业定义、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以及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规范。而两者的差异在于,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补贴优势,而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则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国内监管方面的优势。第二章“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2中的国有企业条款直接规制国有企业,为WTO涵盖协定的规制不足提供补充。一方面,为了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受到规制,国有企业条款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界定国有企业。另一方面,针对国有企业的规模、层级、所处行业、从事的具体活动等提出了诸多例外,将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排除在了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限制了国有企业条款的实施效果。总体上,随着国有企业条款的模板效应不断显现,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界定方法逐渐达成共识,而且“政府对企业非基于所有权益的控制”也逐渐获得认同。然而,这一国有企业定义所界定的政府行为边界可能既是过度的,也是不足的。为使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更具可预期性,未来国有企业定义中应进一步明确政府控制,并对例外作出更为一致的规定。第三章“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是基于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制定的核心义务,也是研究国有企业条款的重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国营贸易企业仅需遵守非歧视待遇。非歧视待遇仅明确包含最惠国待遇。商业考虑因素仅仅是判断其是否违反非歧视待遇的一项标准。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不仅将商业考虑独立于非歧视待遇,作为国有企业需要遵守的独立义务,而且全面扩张了非歧视待遇,尤其是明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包含国民待遇,并且将适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了服务贸易与投资。然而,本章也指出,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中所设义务属于准政府义务、市场管理者义务,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中的义务则属于市场参与者需要遵守的义务。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商业活动中同时遵守两种义务可能会引发相互矛盾的行为。为此,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了划分。根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国有企业基于商业考虑因素给予差别待遇并不被视为违反非歧视待遇条款。当国有企业根据公共服务指令提供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只需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而无需遵守商业考虑义务。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即公共属性与商业属性,是国有企业监管的难题所在。应当说,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为双重属性的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监管方法,但也确实对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章“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非商业援助条款是为国有企业量身定做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争议作出了回应:第一,在涉及国有企业的交易中,可绕过SCM协定下对“公共机构”认定问题,直接将国有企业作为补贴提供者;第二,简化了是否“授予一项利益”的判断,模糊处理利益比较的基准问题,赋予缔约方调查机构在拒绝使用补贴提供国的国内价格以及选择替代的外部基准方面更多的自由裁量权;第三,将SCM协定下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中的“特定企业”变更为“国家所有或控制的企业”。非商业援助条款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商业活动的约束,减轻了调查机构的举证责任。但是由于非商业援助条款缺乏对关键性术语的界定,降低了适用的可预期性,将有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的滥用。非商业援助条款区别对待以国有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与以私营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缺乏合理性与经济学理论支持。非商业援助条款中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与补贴中立也存在偏差。未来的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规则应“捕捉”那些真正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而授予国有企业的补贴,并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可能承担的政策目标。第五章“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随着国有企业条款逐渐成型与成熟,显然其将成为新兴经济体发挥后发优势的障碍及其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规则壁垒。基于竞争中立的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在国际社会取得一定的共识,不论中国是否加入TPP协定,其中的高标准条款都将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诚然,国有企业条款内含欧美等经济体平衡新兴经济体,重塑国际规则等深层动机。但是从根本上说,竞争中立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均旨在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条款也具有倒逼中国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功能。结合《入世议定书》以及中国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就国有企业的承诺,本论文提出中国应秉承多边协商、大小国家平等、规则导向等基本原则,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文本: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总体上接受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推动行为区分型“公共机构”认定标准、反对国有企业补贴专向性测试、严格限制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等与国有企业相关补贴条款。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条款在FTAs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内容和体系不断完善。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有企业条款对WTO涵盖协定和TPP前的FTAs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不足和争议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但在国有企业的定义和范围、国有企业补贴规则等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和调整的空间,以使国有企业条款更具科学性、更加合理化。企业的国际竞争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之间经济力量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的贸易大国,应当承担与之相适应的国际责任,主动维护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环境,参与并引领国有企业条款的制定。
赵永斌[2](2021)在《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文中指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首先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双缺口”,发挥了经济增长“催化剂”的作用,然后通过产业关联产生投资带动和乘数效应,间接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此间,外资通过技术和管理溢出、出口促进、就业吸纳和竞争效应等机制,直接或间接提升了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带来诸多效益。目前,中国已经从政策型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从重点区域开放进入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在利用外资方面,进入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阶段。在此背景下,内陆地区引进外资,提升利用外资效益,对于支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作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中部省份,经济外向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如不加强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和经济开放度,势必造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中部“梗阻”。目前,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三方面的挑战:一是逆全球化抬头、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竞争等因素,导致来晋投资流量有减少的风险;二是中国长期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异质性,使山西省在新时代利用外资面临“马太效应”;三是外商投资的资源型经济路径依赖可能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利用外资,提升综合效益,变“马太效应”为“后发优势”,成为山西省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撑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需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而解答此命题,必须首先梳理利用外资的变迁历程、总结规律、评价效益并剖析影响因素,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才能鉴往知来,解答上述命题。目前,全国层面对内陆资源型地区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的研究比较少,已有的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研究,也因缺乏对史实的把握而解释力不足。山西省作为内陆资源型地区,内陆区位特征和资源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在利用外资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和规律。从这两个特征出发,研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变迁与效益问题,具有典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利用外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阶段性主导因素等,将研究时段分为1978-1991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1992-2001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2002-2012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2013-2018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四个阶段。其次采用史料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和归纳演绎等分析方法,对每个阶段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和规律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并剖析其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山西省当下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提出政策建议,以鉴未来。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如下:一、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较小,但呈现上升趋势,到现阶段已经与其经济规模相适应。外商直接投资自2006年之后成为主要投资方式。港澳台资项目比例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欧美澳等发达国家投资份额先增后减,但高于全国水平。影响外资来源国别结构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危机、地缘经济等。在投资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例持续低于全国,营商环境差、交易成本高和资源型行业股权比例限制使然。外商投资行业上,入世之前以工业为主,入世后服务业逐步增加,工业内部“煤焦冶电”等传统领域投资比例经历了“增-减-增”的过程。外商投资区域上,省会太原引资居多,但投资区域协调性逐渐增加,开发区、综改区等渐成主要载体。二、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规律总结(1)资源禀赋是山西省吸引外商投资的独特条件,也是导致山西省引资特征、使用效益与全国不同的根源,直到现阶段,该条件仍是吸引外商来晋投资的主要因素。(2)内陆特征与资源型经济特征在引资主导地位上彼此制衡。内陆特征下,交通成本约束形成了高附加值、非运输成本敏感型引资偏好,而资源型经济发展形成了初级资源产品(低附加值、高运输成本)引资偏好。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后者在“资源诅咒”下取得引资主导地位,倾向于降低外资效益,需要政策予以引导和规制。(3)围绕资源型经济的两面(加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调整,是山西省利用外资40年政策变迁的主线,导致利用外资的出发点过度聚焦于资源型经济,而忽视其综合效益的释放。(4)外商选择何种方式在晋投资,是其竞争优势内部化成本和经营收益权衡的结果,也是反映山西省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优劣的指标。(5)资本增殖的本性决定了无论是直接外资还是间接外资,盈利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借用外国贷款用途的盈利性不应被公益性完全覆盖。三、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总体上升,港澳台资的综合效益高于其他外资,主要是在创新和协调两方面具有优势,其他外资则在共享效益上更胜一筹。到现阶段,创新效益和绿色效益是利用外资亟待提升的两个方面。四、关于影响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因素分析(1)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长度不足、创新吸收能力较低,不利于吸收外资的创新溢出;合资企业管理“国内化”降低了外资管理经验的溢出。(2)鼓励外商投资于“煤焦冶电”等资源型、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降低了外资在晋的协调效益,而且这种降低是持续性的。(3)投资行业高碳化和低环境规制,降低外商投资的绿色效益。(4)资源型经济下,资源收益追逐型外资挤出外向型外资;汇率缺口消失下,创汇动机减弱,引进外资的外向度降低,影响外商投资的开放效益。(5)成本敏感型外资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低、可替代性强,且多投资于低附加值领域,在房地产过热推动土地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资倾向于削减员工工资,从而降低了收入带动效益。上述因素也是山西省提升利用外资效益的切入点。最后,本文基于上述事实梳理、规律总结和原因分析,结合当下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从6个方面提出了15条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建议。这6个方面是:(1)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下,加大绿色外资的引进力度和规模。(2)在RCEP、CIA等新型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立足关键领域和对象开展精准招商引资。(3)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主动承接和引进相对先进和高效益的外资企业。(4)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的煤炭生产布局调整下,既要提升外商投资的协调性,又要在煤炭清洁生产、运输和加工领域发挥外资的绿色效益。(5)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提升外资的创新效益,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力度。(6)构建优质引资环境,重引增量更重稳存量,进一步释放既有外资企业的综合效益。
孙舒[3](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方建国[4](2020)在《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关系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提出目前,舟山的船舶代理市场已经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局面。随着舟山船舶代理市场的全面放开,船东、租船人有了越来越多的船舶代理公司可供其选择,未来舟山的船舶代理市场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外代公司)作为舟山市成立最早的船舶代理企业,面临着外部企业的自船自代、强大的竞争对手、持续市场压价的压力以及内部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不灵活、业务模式落后、服务意识缺乏等问题,因此,企业建立和发展一套实用的关系营销策略已经势在必行。本文的研究对象为舟山外代公司,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对关系营销理论的研究现状以及对船舶代理企业相关研究情况,在传统市场营销策略指导企业开展营销的基础上提出了关系营销策略。接着对关系营销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对船舶代理行业的发展概况和舟山外代公司进行了介绍,针对舟山外代公司的关系营销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舟山外代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为舟山外代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关系营销策略,即提升服务、服务定价、品牌营销、平台营销、团队素质、提升管理、多元经营等7个方面来提升外部客户和内部员工满意度,与竞争者保持合作共赢以及在影响者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稳定关系,希望能为舟山外代公司在舟山船舶代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曹鸿宇[5](2020)在《外资自由化与中国企业创新》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已深度参与到全球贸易投资一体化格局中,而吸引外资(FDI)流入中国市场是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持续不断地推进对外开放,特别是吸引和利用外资为中国经济实现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劲、持续的推动力,在这其中外资政策的改革和完善对于中国吸引和利用外资起到了基础性作用。总体而言,中国过去的外资准入政策始终是朝着自由化方向改革,显着提升了中国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也对国内制度和政策调整起到倒逼改革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从依赖大规模物质资源投入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以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为主旨的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的目标也从以“量”为主转变为“质”“量”齐增。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前一阶段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动能正在减弱,亟需通过创新驱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消解中国传统增长红利不断下降的影响。可以说创新已经成为未来中国发展全局中的核心要素。外部因素方面,与创新活动相关的外资政策逐渐成为中国在国际经贸环境中面临的焦点问题之一。以美国启动对华301调查为标志,美国将中国的外资管理政策与“强制性技术转让”问题挂钩,过去较长时间里中国曾广泛实施的外资准入合资要求规定,被美国指为中国间接实施“强制性技术转让”的手段。中国曾对外资实施“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方针,旨在借助外部资源培育和强化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水平。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对国内法律法规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以市场换技术”也在官方发声中逐渐淡出。《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使“强制性技术转让”在中国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美国对中国外资准入合资要求规定的指责并无法理基础,各国针对外资实施的合资要求措施属于合规手段。不过就现实情况而言,这一政策对中国创新发展的真实效果如何还有待考量。本文围绕外资开放与中国创新发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了讨论,将研究的落脚点具体到企业创新问题上,分别从企业层面和行业层面讨论了外资自由化对中国企业创新的影响,并对外资准入合资要求这一规定的创新效应进行了分析。本文从理论层面对外资自由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机制进行了讨论,发现外资无论是在企业层面还是行业层面对东道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都是双向的。具体来看,企业层面外资进入的技术转让效应有益于东道国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而外商成分则可能会使企业过度依赖外部技术转移放弃自主创新,这种情况在外商独资企业更加明显;行业层面的外资进入能够通过人员流动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东道国企业创新,而外资进入的竞争效应对于东道国企业创新的影响不定,但在市场规模较大的行业倾向于正向作用。为了验证理论分析的结论,本文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选取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企业专利申请数据库》的合并数据,对外资自由化对中国企业的创新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企业层面的外资份额提升对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了抑制效应,这种效应主要来源于外商独资企业;而行业层面的外资流入则能够带来积极的溢出效应。对合资要求的单独分析发现,对外资设定合资要求强化了外资成分对东道国企业所带来的创新惰性,取消合资要求有助于使外资对东道国企业创新带来促进作用。拓展分析的结果发现,外资流入对高技术产业会自主创新会带来额外的负面影响;对不同类型专利的回归结果发现,外资进入对企业申请不同类型专利的影响方向与对全部专利申请的影响一致,但影响的效果有所差异;而基于地理位置差别进行的分样本回归显示,企业层面的外资进入对西部企业创新的抑制作用最大,对东部企业其次,对中部企业不显着;行业层面的外资进入对西部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最大,对中部企业其次,对东部企业最小。本文的研究结论显示,外资进入无论是在微观企业层面还是宏观行业层面,对于中国企业的创新都能带来有益的影响,仅在外商独资形式的企业中可能出现“创新惰性”的情况,不过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无论是全部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商独资企业都会倾向于从事更多的创新活动。而针对外商投资准入合资要求规定的单独分析发现,合资要求的存在与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路径背道而驰,中国企业并未从外资合资要求政策的实施中获取有助于自主创新的效果。基于这些研究结论,本文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破除意识上的封闭和模糊。第二,推动以质量为导向的引资政策,鼓励外资与投后研发相结合。第三,减少对外资的直接限制,摒弃对外资准入的合资要求规定。第四,完善中国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第五,构建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第六,通过多方面渠道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逐步构建高水平的投资治理环境。第七,增强企业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育技术创新主体。第八,进一步改善不同地区、行业的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投资全局协调性发展。第九,推进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周琬宇[6](2019)在《石化企业风险管理优化研究 ——以Z石化企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石油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石化企业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的制定极大地推动了石化产品需求的增长,同时也加速了石化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储量目标、石油供应和基础能力建设三大目标,为石化企业的发展指引方向。然而,我国石化企业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在深度调整中走向复苏,世界石油格局正在进行变革。国际油价保持低位波动,石油供需总体宽松。国内经济全面步入新常态阶段,产业升级和能源革命成为新时期的长期战略。面对机遇、威胁以及政策要求,可以从风险管理优化角度出发为石化企业发展问题寻找解决思路。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研究在不断地完善,但是仍以规范研究为主。现有研究仅仅按照《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中的五要素去分析,未能运用案例研究方法,结合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分析石化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失灵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优化对策。此外,大多数研究仅罗列石化企业的风险要素,未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进行分类。本文首先对石化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和总结,结合风险管理理论与内部控制理论分析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其次,基于多重分析,本文得出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然后,结合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以及案例企业风险评估的结果,本文对案例企业的四个风险管理流程进行重点研究,分析案例企业风险管理机制的失灵原因。再次,根据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结果提出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的优化对策。最后提出研究结论和未来展望。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在对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进行多重分析后,本文提出宏观经济形势变动风险、环境风险、安全风险等十一种核心风险,并根据企业风险的来源和企业风险的可控性两类标准对核心风险进行分类;(2)以案例企业核心风险为起点,本文对核心风险相关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重点分析,提出风险管理机制的失灵原因。结合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结果,本文从优化石化企业内部环境、健全石化企业风险评估制度、改进石化企业关键控制活动、完善石化企业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和健全石化企业监控机制五个方面提出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的优化对策。
付正[7](2019)在《《中国季刊》视域下的中国改革与发展(1978—2018)》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实验。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在整个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与变迁的过程中,也呈现出诸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过大、官员贪污腐败等矛盾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呈现出的问题都极大地激发了海外学者的研究兴趣和热情,他们密切关注着中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试图通过实地考察、文献研究等多种方式揭开一个又一个“中国之谜”,并用多元化视角讲述着各式各样的“中国故事”。其中,国外最早专门研究当代中国的权威学术期刊《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就对1978年以来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予以了长达40年的持续关注,累计发表了880篇相关主题的文章,是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学者眼中的“中国形象”的重要参照。本文就以《中国季刊》为个案,对1978年以来该期刊中海外学者关注度最高的“中国改革与发展”这一主题的相关文章进行系统性梳理和评析。本研究采用纵向的宏观考察与横向的微观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从宏观上对《中国季刊》关于改革开放40年的研究概况进行“粗线条”梳理,把握研究的总体脉络、学者们关注的重点以及主要观点;另一方面,从微观上对《中国季刊》研究的具体问题、选取的理论视角以及研究方法进行具体地分析和评判,既介绍海外学者的观点,也深入挖掘这些观点背后的内涵与逻辑,并通过“述评结合”的方式分析这些研究成果的价值与局限。《中国季刊》关于1978年以来中国改革与发展历程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改革与变迁,本研究就针对这些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述评。正文首先对《中国季刊》的发展概况进行了介绍,包括该期刊的创办历程及运营情况,1978年以来历任主编的研究侧重点、选题偏好及其指导下的“特刊”(Special Issue),以及《中国季刊》四十年研究概况和研究主题的变迁。接着,围绕《中国季刊》对政治、经济、社会三个领域的具体内容展开述评。就政治领域而言,主要对1978年以来《中国季刊》关注最多的中国共产党的调适与变革、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未来走向和中国政治变迁的前景预判等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评析。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海外学者对于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政治发展之路的评价逐渐突破了20世纪80——90年代占主导地位的“消极悲观论”和“民主转型论”的束缚,愈发认可中国共产党做出的积极调适和主动变革,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之路也呈现出理解的态度。就经济领域而言,重点围绕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与原因、问题与挑战以及前景预判等问题对《中国季刊》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述评。海外学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看法在20世纪80末、90年代初主要被“消极否定”派学者的观点占据上风,他们认为改革的局限性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后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学者们逐渐改变了之前的判断,不再将自由市场和私有化看作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唯一因素,也更加认可中国采取的“摸着石头过河”、循序渐进的改革之路。就社会领域而言,《中国季刊》以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为切入点分析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采用了多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和范式探讨了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与社会抗争,并对改革开放后显现出来的环境污染、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与社会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研究中,学者们逐渐改变了改革开放前对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高度一体化以及国家统筹一切的“强国家——弱社会”的判断,在对中国民生问题的研究中,也从最开始对中国政府治理能力的严重怀疑逐渐转变为对一些治理举措和改革成效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本文通过对如上问题的研究发现,1978——2018年间《中国季刊》在不同时期对中国改革与发展进程的关注重点、海外学者眼中的“中国形象”都发生了变化。总的来看,《中国季刊》对中国的认识逐步趋于理性客观,绝大多数学者都能秉承严谨求实的态度对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认可,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也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反思1978以来中国的改革与实践,拓展国内学界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视野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因难以摆脱西方中心观的影响和意识形态的偏见,缺乏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了解以及过度依赖西方理论寻找中国现实等原因做出了一些误读和误判,本文对这部分内容也予以了客观的评判和回应。《中国季刊》迄今为止已经连续出版60年,其发表的数千篇文章和书评累积起来就是一部反映海外当代中国研究的重要史料库。为此,我们应持续关注《中国季刊》关于当代中国研究的成果和动向,加强海内外学者的对话与交流,为推动当代中国研究的学理化、国际化,构建既符合中国现实又能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做出贡献。
张容玮[8](2019)在《ZS石化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发展战略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在企业成立之初就有明确的规划,更会在企业投入正式运营后的从方方面面影响着企业。化工企业自然也不例外。其一方面要满足国家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客观需求,又要在保持现有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开拓市场,探求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良性循环;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民众对于安全环保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渐标准化、严格化。化工企业要时刻牢记安全环保的红线不能逾越,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其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文以ZS石化公司的发展战略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历史、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首先,本文以国内外业已成型的研究成果(包括波特的产业/市场地位说及五力分析、三大通用竞争战略、核心竞争力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确定所要采用的研究方法,对企业战略的概念及一些常用模型进行描述。随后采用查阅文献及实地考察的方式搜集信息,构建PEST模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的角度分析ZS石化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再通过构建五力模型对公司的竞争力进行评估,初步得出ZS石化所处的石化行业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竞争较为激烈,企业应在成本和生产创新之间取得平衡,并着力解决议价能力不足的缺陷的结论。又通过分析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文化特质、资产、产品、财务等内部环境,得出了企业内部情况较为良好,应采用扬长避短策略以应对未来变化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同类企业对标分析、波士顿矩阵、IE矩阵、SWOT分析等方式,与内外部环境进行相应的匹配,有针对性地构建出公司的总体战略及针对不同产品板块的业务战略,最终组建出涵盖总体战略、业务战略及支撑保障的、完整的战略体系,并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给出了建议,希望可以从中总结出适合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的大型石油炼化工在未来进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项目决策中可以遵守的一般原则和策略,帮助其尽快建立起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机制。
韩萌[9](2019)在《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连接欧亚大陆的门户,中东欧既是“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板块,也是我国优化整体投资布局的关键方向。一方面,中东欧国家大多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且在近年来欧洲产业升级与资本转移的带动下,成为了当前全球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这不仅给予了中东欧与我国较高的经贸合作契合度,并且其相对成熟的市场发育水平与完备的产业发展基础也为我国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因此是我国寻求海外投资合作的优势区域。而另一方面,中东欧处在连通最发达的欧盟一体化市场和最主要的能源产地间的结合部,其东联西通的地缘优势明显,是我国进入欧盟市场的关键通道,强化我国同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水平将有利于发挥其区域“辐射”效应,从而为我国进一步开拓欧盟市场搭建起更为畅通的对接桥梁。虽然随着“16+1”合作的逐步深化,我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水平在近年来实现了显着增长,但不可否认,普遍偏低的投资基数显示出了我国与中东欧的双边投资关系仍处于调节余缺、互通有无的初级阶段,而中东欧地区差异化的合作需求、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以及域外大国的竞争挤压等因素也给我国对该地区投资布局的优化拓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阻碍了我国与中东欧互利合作进程的同时,也抑制了我国投资者的整体合作意愿,从而使得我国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的持续稳定发展面临着极大的威胁。鉴于此,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合作基础,全面优化我国资本在中东欧的区位战略布局,本文在回顾了现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从中东欧地区实际出发,系统地梳理了其区位优势及历史机遇条件,在明确了我国区位选择逻辑依据的同时,采用了多种计量方法,从实证入手,先后衡量了中东欧各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我国对中东欧的投资动机以及我国对中东欧各国直接投资的潜力空间,并以此为参考,对我国向中东欧直接投资的区位流向进行了科学划分,从而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对中东欧投资机制与布局,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战略以及“16+1”合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与合理的决策参考。本文共有八章。第一章为绪论,在提出研究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详细说明了研究的目标、思路以及可能创新之处,从而在对论文进行了整体性规划的同时,为全文的构架脉络提供了清晰的线索。第二章文献综述,目前国内外学者在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及区位选择方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有效避免研究重复,拓宽研究空间,本文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济因素影响下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非经济因素影响下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以及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六个方面入手,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与归纳,从而在为本文提供了有力论证依据的同时,也为作者发掘研究缺口、探寻研究不足给予了充分的参考支撑,这对于进一步明确本文的研究方向与研究价值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章为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分析。虽然在“一带一路”建设与“16+1”合作不断深化的历史背景下,我国与中东欧无论在合作内容还是在规模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不可否认,我国对中东欧各国的直接投资基数仍普遍偏低,存在着极大的市场拓展空间。为进一步推动双方的优势互补,为“一带一路”投资结构布局的完善奠定更为坚实的发展根基,本章在系统梳理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发展历程的基础之上,对当前投资现状特征进行了总结,并在这一背景下,定性地提出了中东欧的区位优势、我国对其直接投资的历史机遇以及存在的挑战,从而在明确了我国区位选择逻辑依据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扬帆”中东欧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参考。第四章为中东欧投资便利化综合指标体系构建。为了客观、全面、高效的衡量中东欧国家的投资环境,以东道国视角推动我国资本区位投资效益的提升,本章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投资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从东道国基础设施质量、投资经营效率、金融及信息化服务水平、制度供给能力以及劳动市场环境五个层面入手,对中东欧国家的投资便利程度进行系统量化,在客观评估了各国投资环境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市场竞争优势,从而为我国企业投资中东欧提供了科学的区位决策参考。第五章为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的区位投资动机分析。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不仅取决于东道国的便利化水平,也与母国企业的投资动机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为了客观反映了中东欧各国的区位优势与我国企业投资动机的匹配水平,实现我国对不同中东欧国家投资决策的差异化区分,本章从投资动机与区位选择的机理关系入手,在明确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动机类型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科学验证了我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动机的影响方向,并利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量化了我国对不同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动机偏好,在提升了我国企业与中东欧市场对接能效的同时,也为优化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区位布局提供了一条新的指导途径。第六章是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潜力分析。基于单一视角所提炼的区位优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我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的选择效率与经营效益,但参考因素的片面性并不能从整体上实现对于我国投资潜力的客观判断以及对于投资区位选择合理性的系统衡量。因此,本章在前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将第四及第五章所涉及的投资因素进行了统一归纳,在综合考虑了东道国投资环境与母国投资动机的双重视角下,利用随机前沿模型,科学衡量了不同因素对于我国投资规模的影响方向与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我国对于中东欧直接投资的效率与潜力空间,从而为我国企业深入发掘中东欧投资机遇,优化中东欧区位投资布局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启示与实证支持。第七章为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框架。以第四、五、六章的计算及分析结果为参考,本章从区域板块层面构建起了我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框架,并且以各自发展特点与现状为依据,对重点国别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明确了各国投资优势领域的同时,基于市场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差异化的投资策略,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在中东欧国家的行动路径与布局方案、全面提升我国企业在中东欧市场的经营效益提供了有力的规划保障与战略支持。第八章为结论及政策建议。本章对全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系统归纳,并从政府及企业两个层面出发,基于目前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与区位选择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从而在化解我国对中东欧投资合作困境的同时,为全面推进双方合作多元化进程,实现我国与中东欧地区的互利共赢、共同繁荣提供有益了的决策参考与政策启示。
周艳云[10](2019)在《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条款”展开“232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公布《钢铝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得出钢铝进口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结论。美国总统依据调查报告颁布总统令,决定对中国、欧盟、俄罗斯等多国进口到美国的钢铝产品分别加征25%与10%的进口关税。此后,中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印度等国采取反制措施以对抗美国“232措施”。至此,美国“232措施”导致贸易战的全面爆发。美国“232措施”引发美国与被征“232关税”的国家之间双方互将对方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廓清对232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美国企图凭借1962年《美国贸易扩展法》中的“232条款”规避WTO《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使之成为美国对外贸易中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推行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实施其贸易霸凌主义的有利工具。因此,对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于中国是美国“232措施”的主要针对国和受害国,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对中国而言更具重要理论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在美国“232措施”的WTO争端中,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美国“232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的相符性问题;“232措施”的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美国“232措施”的正确定性是解决“232措施”合法性问题的前提。美国“232措施”在措施的构成、特征、功能、核心要素方面均与保障措施相一致。美国的232措施无论是在措施的外在形式方面还是措施的内在实质方面,均与保障措施均极度契合。因而,美国的232措施应定性为保障措施。然而,美国“232措施”并不符合WTO保障措施规则所规定的国家合法实施保障措施的标准。首先,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规则。美国“232措施”违反WTO保障措施实施条件规则,违反保障措施的对应性原则、违反禁止采用“灰色区域措施”规则,违反保障措施实施限度规则。其次,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美国违反保障措施调查、通知和磋商中的必为性义务。美国“232措施”不但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货物贸易的特定规则,也不符合GATT1994中货物贸易的一般规则。美国在实施“232措施”的过程中违反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中的必为性义务,违反关税减让义务,违反贸易条例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违反不得采用数量限制措施的禁止性义务。美国违反上述WTO义务的责任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而免除。因为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的诸多标准相背离,美国“232措施”不符“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标准,美国“232措施”保护的利益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美国“232措施”不符“必需”基准,美国“232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的紧急情况”,美国“232措施”悖逆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义务。美国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而享有安全例外免责的权利。此外,232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亦是美国“232措施”争端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232反制措施具有WTO合规性,无需DSB事先授权,符合WTO《保障措施协定》中止减让规则的规定。在WTO外部国际法视域中,232反制措施实质为反措施,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同时,反制措施实施时应遵循措施实施前提、程度和目的上的限定和边界。在政府应对方面,中国政府应采用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救济方式,如合法适当的反制、积极推动国家间磋商与合作、利用WTO贸易政策审评机制对美国施加舆论压力、争取掌握世贸组织反制规则和国家安全例外规则修订的话语权,建立针对美国“232措施”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企业应对方面,我国企业应积极参与232调查及其听证会,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必要时诉诸美国国内法院以维护本企业合法利益。在立法应对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设置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则。同时,我国应制定中国贸易救济的综合性专门法,并优化和完善我国出口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美国推行“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美国在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借由“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攻击和排挤对美国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存有威胁的任何国家。希望世界友善、各国团结一致共同抵制美国的不公平和歧视性的“232措施”,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健,增进国际社会的永续繁荣与良性发展。
二、中国入世 企业应强化哪些理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入世 企业应强化哪些理念(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及其来源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产生的基本理论 |
一、接合理论下的特殊贸易救济规则 |
二、国有企业条款对竞争中立理论的借鉴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必要性 |
一、国有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竞争活动 |
二、WTO涵盖协定对规制国有企业优势的有限规则供给 |
三、主要经济体对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不同立场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特征归纳 |
一、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 |
二、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成为国有企业竞争的行为准则 |
三、非商业援助条款限制国有企业竞争的财政优势来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 |
第一节 WTO框架下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概念 |
一、GATT中的“国营贸易企业” |
二、SCM协定中的“公共机构” |
三、GPA中的“其他采购主体”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条款对国有企业的界定 |
一、要求实体由“政府所有或控制” |
二、要求实体从事商业活动 |
三、国有企业定义引发的主要争议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与例外 |
一、国有企业条款例外存在的必然性 |
二、国有企业条款例外的主要考量因素 |
三、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效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 |
第一节 GATT项下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概述 |
一、GATT项下国营贸易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 |
二、非歧视待遇的内涵与外延 |
三、商业考虑与非歧视待遇的关系 |
第二节 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全面扩张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主要变化 |
二、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的适用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独立适用 |
一、商业考虑条款的缘起、演变与实践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双重身份属性下的不同义务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为国有企业设定准政府义务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准则 |
三、对身份冲突的协调与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 |
第一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主要规定与适用 |
一、非商业援助条款与SCM协定相关条款的关系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的适用领域 |
第二节 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主要争议 |
一、“公共机构”的法律标准 |
二、补贴利益的外部基准的适用 |
三、补贴专向性的判断 |
第三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主要争议的回应 |
一、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企业替代“公共机构” |
二、扩大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范围 |
三、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专向性测试 |
第四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应体现政府补贴中立 |
一、政府补贴中立的必要性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与补贴中立要求的偏差 |
三、对仅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补贴与其他补贴作出区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
一、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并无矛盾 |
二、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相一致 |
第二节 我国就国有企业作出的对外承诺 |
一、我国入世时对国有企业的承诺 |
二、我国参与的贸易与投资协定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现状 |
三、仍有争议的国有企业条款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中国方案 |
一、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总体原则 |
二、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 |
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 |
四、总体上接受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 |
五、区别国有企业与补贴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利用外资 |
1.2.2 利用外资效益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利用外资变迁的断代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阶段划分 |
1.3.2 利用外资效益及机制研究 |
1.3.3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进展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基础与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一般理论解释 |
2.1.1 发展中国家(地区)利用外资的动因解释 |
2.1.2 外商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2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特性分析 |
2.2.1 内陆地区资源型省份利用外资动因解释 |
2.2.2 外商向内陆资源型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3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3.1 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和思路 |
2.3.2 评价体系构建过程 |
2.3.3 评价体系权重设置和得分计算方法 |
2.4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预评价 |
2.4.1 综合效益预评价 |
2.4.2 综合效益预分解 |
第三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1991 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 |
3.1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3.1.1 国际环境:全球产业转移与后石油危机下的能源投资逻辑 |
3.1.2 国内环境:“双缺口”下的重点区域开放 |
3.1.3 省内环境:消除内陆区位劣势的投资硬环境建设加速 |
3.1.4 政策环境:超国民待遇引资规模导向与山西省的资源型产业产能培育倾向 |
3.2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2.1 主要历程:零星引资转向集中引资,随机引资转向能源重化工重点引资 |
3.2.2 总体情况:外资项目数和规模逐渐增大,投资行业快速拓展 |
3.2.3 阶段性问题:内陆劣势和营商环境短板导致引资规模小且资金到位率低 |
3.2.4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资绝对主导和美资占比较大 |
3.2.5 投资形式特征:高交易成本下的合资主导阶段 |
3.2.6 投资行业特征:以轻工业为主并逐渐向能源重化工倾斜 |
3.2.7 投资区域特征:省会太原“一家独大”和地市引资各具优势 |
3.3 1978-1991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3.1 变迁历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占主导地位 |
3.3.2 间接利用外资特征:政府主导的开发型引资,兼容公益性和盈利性 |
3.4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3.5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3.5.1 经济规模效益:对新增投资依赖较大且产出不稳定 |
3.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创新水平显着高于内资企业 |
3.5.3 协调效益:“煤焦冶电”四大部门投资比例趋增 |
3.5.4 绿色效益:外资企业碳生产率高于内资企业 |
3.5.5 开放效益:外向型外资企业引进偏少 |
3.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规模小但工资水平相对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92-2001 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 |
4.1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4.1.1 国际环境:冷战结束、金融危机与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国际资本流向 |
4.1.2 国内环境:改革开放政策稳定性确立与“双缺口”缓解 |
4.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业转型和国企脱困外资需求量大 |
4.1.4 政策环境:投资规则向WTO并轨的主基调与山西省引资导向嬗变 |
4.2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4.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消彼长 |
4.2.3 投资形式特征:合资比例下降与合作比例上升 |
4.2.4 投资行业特征:投资行业趋向重型化 |
4.2.5 投资区域特征: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与开发区引资功能增强 |
4.3 1992-200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3.1 变迁历程:注重公益性但限制盈利性,引资面向公共产品和工业设备 |
4.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4.4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4.5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4.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持续上升 |
4.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的创新优势持续扩大 |
4.5.3 协调效益:产出协调性下降,投资继续向“煤焦冶电”集中 |
4.5.4 绿色效益:外资工业的绿色生产水平优势继续扩大 |
4.5.5 开放效益:对经济开放度的促进作用先增后减 |
4.5.6 共享效益:小规模就业吸纳,高水平工资示范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02-2012 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 |
5.1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5.1.1 国际环境:利用外资全球竞争加剧与能源价格驱动的煤炭投资旺盛 |
5.1.2 国内环境:吸引外资优势转换和利用外资目标转变 |
5.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资源型经济对外资的“排斥” |
5.1.4 政策环境:开放领域渐广、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山西省能源原材料引资导向 |
5.2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5.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长彼消 |
5.2.3 投资形式特征:各类投资方式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
5.2.4 投资行业特征:“煤焦冶电”项目偏多而服务业整体偏少 |
5.2.5 投资区域特征:区域协调性提升但开发区引资不稳定 |
5.3 2002-201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3.1 变迁历程:援助性国际贷款减少,投资性国际银行商业贷主导 |
5.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5.4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5.5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5.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稳定 |
5.5.2 创新效益:外资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内部出现分化 |
5.5.3 协调效益:总体协调下,前期投资重型化导致本阶段产出协调度低 |
5.5.4 绿色效益:外资绿色生产水平继续优于内资但优势开始缩小 |
5.5.5 开放效益:外企在出口总额中的贡献增加但外企的外向度下降 |
5.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能力迅速提高但工资低于平均水平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13-2018 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 |
6.1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6.1.1 国际环境: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和引资竞争加剧 |
6.1.2 国内环境:经济新常态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 |
6.1.3 省内环境:资源型经济转型、营商环境修复和引资便利化条件打造 |
6.1.4 政策环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开放政策一致性提升 |
6.2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6.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既有外商增资和跨国公司国内转移成为重要来源 |
6.2.3 投资方式特征:独资比例提高但仍然较低 |
6.2.4 投资行业特征:资源型经济转型催生独特的行业引资结构 |
6.2.5 投资区域特征:开发区的引资载体功能增强推动外商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 |
6.3 2013-2018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3.1 变迁历程:投资性国际商业贷款主导与挖掘山西特色争取援助性贷款 |
6.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6.4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6.5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6.5.1 经济规模效益:港澳台资规模扩张推动外资整体规模提升 |
6.5.2 创新效益:内外资创新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
6.5.3 协调效益:产出相对协调但投资再次开始偏向“煤焦冶电” |
6.5.4 绿色效益:碳生产率保持稳定甚至略有降低 |
6.5.5 开放效益:外资企业的外向度和外贸贡献度同步上升 |
6.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保持稳定,收入带动效益有所好转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反思与未来展望 |
7.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总结 |
7.2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反思 |
7.3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荣誉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关系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3 研究现状总结 |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2章 关系营销基本理论及应用概述 |
2.1 关系营销的内涵 |
2.2 关系营销的特征 |
2.3 关系营销的市场模型 |
2.3.1 企业与客户的相互关系 |
2.3.2 企业与员工的相互关系 |
2.3.3 企业与影响者的相互关系 |
2.3.4 企业与竞争者的相互关系 |
2.4 关系营销的基本要素 |
2.5 关系质量评价指标 |
第3章 船舶代理行业概况 |
3.1 船舶代理行业的由来 |
3.2 船舶代理的定义 |
3.3 船舶代理的类型 |
3.4 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
3.5 船舶代理的特征 |
3.5.1 国际性和复杂性 |
3.5.2 服务性和不可分离性 |
3.5.3 专业性和无形性 |
3.6 船舶代理的作用 |
3.6.1 提供专业服务 |
3.6.2 发挥桥梁纽带 |
3.6.3 促进降本增效 |
3.6.4 处理突发事件 |
3.7 我国的船舶代理发展概况 |
3.8 舟山船舶代理行业现状 |
第4章 舟山外代公司关系营销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 舟山外代公司与客户的关系营销现状及存在问题 |
4.1.1 舟山外代公司与客户的关系营销现状 |
4.1.2 舟山外代公司与客户的关系营销存在的问题 |
4.2 舟山外代公司与员工的关系营销现状及存在问题 |
4.2.1 舟山外代公司与员工的关系营销现状 |
4.2.2 舟山外代公司与员工的关系营销存在的问题 |
4.3 舟山外代公司与影响者的关系营销现状及存在问题 |
4.3.1 舟山外代公司与影响者的关系营销现状 |
4.3.2 舟山外代公司与影响者的关系营销存在问题 |
4.4 舟山外代公司与竞争者的关系营销现状及存在问题 |
4.4.1 舟山外代公司与竞争者的关系营销现状 |
4.4.2 舟山外代公司与竞争者的关系营销存在的问题 |
4.5 客户满意率调查 |
4.5.1 调查结果和分析 |
4.5.2 改进建议 |
第5章 舟山外代公司关系营销应对策略 |
5.1 加强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价值 |
5.1.1 树立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 |
5.1.2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
5.1.3 开展捆绑销售,拓宽服务链条 |
5.2 抓住客户消费心理,实施服务定价 |
5.2.1 顾客差别定价 |
5.2.2 抓“大”护“小” |
5.2.3 降低港口使费 |
5.3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实施品牌营销 |
5.3.1 深化完善服务理念,贯彻文化理念 |
5.3.2 开展品牌班组创建,树立服务典型 |
5.3.3 建设职工温馨家园,打造幸福外代 |
5.3.4 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凝聚发展力量 |
5.4 积极推进信息建设,建立平台营销 |
5.4.1 建立完善宣传平台 |
5.4.2 加强基础设施投入 |
5.4.3 优化实施信息系统 |
5.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素质 |
5.5.1 组建营销团队 |
5.5.2 培养综合人才 |
5.5.3 加强班子建设 |
5.6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
5.6.1 建立严格的选人用人机制 |
5.6.2 建立合理的工资薪酬体系 |
5.6.3 建立公平的内部竞争机制 |
5.6.4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 |
5.7 紧跟自贸区新政策,实施多元经营 |
5.7.1 做大做强公司外轮供应业务 |
5.7.2 提早谋划抢占新兴市场 |
5.7.3 与同行业公司建立战略联盟 |
第6章 总结和展望 |
6.1 主要工作回顾 |
6.2 今后需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舟山外代公司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
致谢 |
(5)外资自由化与中国企业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外资自由化 |
1.3.2 高质量发展与创新 |
1.3.3 外资自由化的创新效应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1.6 研究提纲 |
1.7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2.1 外资自由化经典理论回顾 |
2.1.1 外资自由化的思想内涵 |
2.1.2 外资自由化的现实理解 |
2.1.3 外资溢出效应的理论基础 |
2.1.4 小结 |
2.2 创新经典理论回顾 |
2.2.1 创新理论的提出 |
2.2.2 创新理论的成型 |
2.2.3 创新理论的新发展 |
2.3 外资自由化对东道国影响效应的研究回顾 |
2.3.1 外资自由化对东道国投资的直接影响 |
2.3.2 外资自由化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间接影响 |
2.3.3 外资自由化对东道国创新影响的相关研究 |
2.3.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理论模型与机制分析 |
3.1 外资自由化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理论机制 |
3.1.1 外资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直接效应 |
3.1.2 外资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溢出效应 |
3.2 外资自由化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理论模型 |
3.2.1 企业创新行为的基本框架 |
3.2.2 外资自由化对企业创新行为的直接影响 |
3.2.3 外资自由化对企业创新行为的间接溢出影响 |
第四章 外资自由化与中国创新发展的典型事实 |
4.1 外资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与国际惯例 |
4.1.1 国际投资流动趋势及现状 |
4.1.2 国际层面的投资治理 |
4.1.3 国家层面的投资治理 |
4.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资自由化演进历程、现状与展望 |
4.2.1 外资市场对外开放的起步与初探(1978-1986年) |
4.2.2 外资开放的进一步发展(1986-1991年) |
4.2.3 外资开放快速推进与中外互利双赢(1992-1999年) |
4.2.4 入世与中国外资管理制度调整(1999-2007年) |
4.2.5 外资政策自由化新阶段(2008年至今) |
4.2.6 小结 |
4.3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创新发展历程 |
4.3.1 中国的创新发展历程:后发国家技术赶超之路 |
4.3.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新发展道路特征 |
4.3.3 中国进一步推进创新发展面临的挑战 |
4.3.4 小结 |
第五章 合资要求与“强制性技术转让”问题的分析 |
5.1 多边贸易规则对技术转让问题的规定 |
5.1.1 TRIPs与技术转让相关的规定 |
5.1.2 TRIMs与技术转让相关的规定 |
5.2 美国对华301调查诉求及回应 |
5.3 历次美国针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对华301调查对比 |
5.4 对“强制性技术转让”问题的进一步分析 |
5.5 小结 |
第六章 外资进入和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 |
6.1 变量描述 |
6.1.1 外资进入指标的构造 |
6.1.2 企业创新指标的构造 |
6.1.3 控制变量的选择 |
6.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6.3 计量模型的建立 |
6.4 回归结果分析 |
6.4.1 基准回归分析 |
6.4.2 内生性问题讨论 |
6.4.3 稳健性分析 |
6.4.4 机制分析 |
6.4.5 拓展分析 |
6.5 小结 |
第七章 合资要求和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 |
7.1 合资要求对外资进入的创新效应影响 |
7.2 外资准入合资要求规定的识别 |
7.3 研究设计 |
7.4 回归结果分析 |
7.5 小结 |
第八章 文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典型事实研究结论 |
8.1.2 理论与机制研究结论 |
8.1.3 实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石化企业风险管理优化研究 ——以Z石化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和风险管理目标 |
第一节 石化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核心业务 |
第二节 石化企业的核心风险 |
第三节 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 |
第四章 Z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Z石化企业简介 |
第二节 Z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现状的案情分析 |
第三节 Z石化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失灵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石化企业风险管理问卷调查 |
第一节 调查目的与调查对象 |
第二节 问卷设计与回收 |
第三节 信度与效度分析 |
第四节 调查结果分析 |
第六章 基于COSO框架的石化企业风险管理的改进对策 |
第一节 优化石化企业的内部环境 |
第二节 健全石化企业的风险评估制度 |
第三节 改进石化企业关键控制活动 |
第四节 完善石化企业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
第五节 健全石化企业的监控机制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中国季刊》视域下的中国改革与发展(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选题界定 |
(一)学术史回顾 |
(二)选题界定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季刊》概论 |
第一节 《中国季刊》的创办及运营 |
第二节 《中国季刊》(1978——2018)的历任主编及其指导下的特刊 |
第三节 《中国季刊》(1978——2018)的作者队伍 |
第四节 《中国季刊》(1978——2018)的研究概况及主题梳理 |
第二章 《中国季刊》视域下中国政治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
第一节 改革中的中国共产党 |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挑战 |
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流变 |
三、中国共产党的党政干部队伍建设 |
第二节 转型时期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
一、从“橡皮图章”到“钢铁图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
二、从指定到民选: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 |
三、从人治到法治: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的未来走向与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景预判 |
一、“消极悲观论” |
二、“民主转型论” |
三、“柔韧有余论” |
第三章 《中国季刊》视域下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
一、农村经济改革的成就及原因探析 |
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
三、农业改革与农村巨变 |
第二节 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 |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
二、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情况 |
三、对中国“入世”的观察和评价 |
第三节 对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性评价 |
一、经济改革的成就及原因探究 |
二、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三、经济发展的前景分析及评价 |
第四章 《中国季刊》视域下中国社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
第一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 |
一、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力量 |
二、宏观结构论争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
三、微观多元化视角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转型时期的社会抗争 |
一、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
二、社会抗争的动力源泉和政治机遇 |
三、社会抗争的行动主体和动员策略 |
四、社会抗争的影响以及国家的应对之策 |
第三节 民生问题与社会治理 |
一、环境污染与治理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与变革 |
三、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平等的问题 |
结语 |
一、《中国季刊》关于中国改革与发展四十年的研究变迁 |
(一)《中国季刊》不同时期关注重点的变化 |
(二)《中国季刊》中“中国形象”的变迁 |
二、《中国季刊》的研究特点及启示 |
(一)《中国季刊》的研究特点 |
(二)《中国季刊》的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8)ZS石化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主要内容及思路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综述 |
2.1 企业战略管理相关理论概述 |
2.1.1 战略 |
2.1.2 企业发展战略 |
2.2 主要分析模型介绍 |
2.2.1 PEST分析模型 |
2.2.2 波特五力模型 |
2.2.3 SWOT分析 |
2.2.4 波士顿矩阵 |
2.2.5 内部-外部矩阵 |
第3章 ZS石化公司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分析 |
3.1 ZS石化公司简介 |
3.2 外部环境:国内外宏观环境分析(PEST分析) |
3.2.1 政治分析 |
3.2.2 经济分析 |
3.2.3 社会文化分析 |
3.2.4 技术分析 |
3.2.5 PEST分析结论 |
3.3 外部环境:行业环境分析 |
3.3.1 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
3.3.2 行业竞争分析(波特五力分析) |
3.3.3 化工行业分析结论 |
3.4 内部环境:内部资源能力分析 |
3.4.1 组织结构分析 |
3.4.2 人力资源分析 |
3.4.3 文化特质分析 |
3.4.4 资产分析 |
3.4.5 产品分析 |
3.4.6 财务分析 |
3.4.7 内部资源分析结论 |
3.5 内部环境:竞争力分析 |
3.5.1 关键指标对标分析 |
3.5.2 乙烯生产及原料分析 |
3.5.3 下游装置盈利能力分析 |
3.5.4 竞争力分析结论 |
3.6 内部环境:公司业务分析 |
3.6.1 波士顿矩阵分析 |
3.6.2 明星类产品分析 |
3.6.3 现金牛类产品分析 |
3.6.4 问题类产品分析 |
3.7 IE(内部-外部)矩阵 |
3.7.1 企业外部关键因素分析 |
3.7.2 企业内部关键因素分析 |
3.7.3 内部-外部矩阵分析结论 |
3.8 SWOT分析 |
3.8.1 SWOT矩阵 |
3.8.2 SWOT分析结论 |
第4章 ZS石化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
4.1 公司总体战略 |
4.1.1 公司使命和愿景 |
4.1.2 战略目标 |
4.1.3 发展思路 |
4.1.4 总体发展策略 |
4.2 目标体系 |
4.3 关键任务 |
4.4 产品及业务战略 |
4.4.1 树脂板块发展战略 |
4.4.2 烯烃、化学品及功能化学品板块发展战略 |
4.4.3 新材料板块发展战略 |
第5章 ZS石化公司发展战略支撑保障体系 |
5.1 内部管理保障 |
5.1.1 安全环保治理 |
5.1.2 企业文化建设 |
5.1.3 组织结构改进 |
5.1.4 人才发展培养 |
5.1.5 数字平台搭建 |
5.1.6 制度流程梳理 |
5.2 外部条件配合 |
5.3 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
第6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2.2 选题的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3.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数据资料及可行性分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数据资料及可行性分析 |
1.5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理论研究 |
2.1.1 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
2.1.2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
2.1.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
2.2 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相关研究 |
2.2.1 经济因素影响下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相关研究 |
2.2.2 非经济因素影响下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相关研究 |
2.2.3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 |
2.3 研究评价 |
第3章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分析 |
3.1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发展历程 |
3.2 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的现状特点 |
3.2.1 经贸合作不断升级,投资规模稳步扩大 |
3.2.2 产业互补优势凸显,投资领域日趋多元 |
3.2.3 国别分布趋于广泛,但地区结构相对集中 |
3.2.4 国内地域布局鲜明,联动网络效应突显 |
3.3 中东欧的总体区位投资优势 |
3.3.1 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
3.3.2 优越的地理位置为我国投资者拓宽了进军西欧的战略通道 |
3.3.3 丰富的资源储备为我国投资者奠定了扎实的保障基础 |
3.3.4 完善的外资政策体系为我国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
3.4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历史机遇 |
3.4.1 丰硕的前期成果为对接平台的搭建与完善给予了机制保障 |
3.4.2 强烈的基建诉求为投资合作的深化与升级巩固了市场契机 |
3.4.3 持续的欧盟内部分化为投资价值链的延伸与拓展开辟了机会“窗口”.. |
3.4.4 国家战略的高度契合为投资进程的推进与发展强化了政策支撑 |
3.5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存在的挑战 |
3.5.1 各国合作诉求差异化明显,难以实现统一协调的政策对接 |
3.5.2 地缘关系敏感,经营利益受到挤压 |
3.5.3 合作壁垒增高,市场环境有待完善 |
3.5.4 社会环境迥异,跨国文化障碍尚存 |
第4章 基于东道国视角的中东欧国家投资便利化水平评估及区位划分 |
4.1 投资便利化的概念与研究进展 |
4.2 投资便利化指标的选取及影响机制分析 |
4.2.1 投资便利化指标的选取 |
4.2.2 相关指标对于投资便利化的影响机制分析 |
4.3 投资便利化与投资区位选择的逻辑关系 |
4.4 投资便利化综合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4.4.1 主成分分析方法概述 |
4.4.2 原始数据的选取与处理 |
4.4.3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5 中东欧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测度结果与区位划分 |
4.5.1 中东欧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测度结果分析 |
4.5.2 中东欧国家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区位划分 |
第5章 基于母国视角的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动机分析及区位划分 |
5.1 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与区位选择的作用机制关系 |
5.1.1 市场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 |
5.1.2 自然资源导向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 |
5.1.3 技术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 |
5.1.4 规避贸易壁垒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 |
5.2 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的动机因素影响效果分析 |
5.2.1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的来源 |
5.2.2 模型的设定 |
5.2.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5.2.4 稳定性检验 |
5.3 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衡量的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偏好及区位划分 |
5.3.1 灰色关联度计算步骤与计算结果 |
5.3.2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动机偏好的区位划分 |
第6章 基于综合视角的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潜力分析及区位划分 |
6.1 直接投资潜力测算的模型选择 |
6.2 随机前沿模型的理论框架 |
6.3 模型的设定与数据的来源 |
6.4 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潜力测算及区位划分 |
6.4.1 统计性描述 |
6.4.2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分析 |
6.4.3 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潜力测度结果 |
6.4.4 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潜力的区位划分 |
第7章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框架 |
7.1 打造维谢格拉德集团与斯洛文尼亚板块成为投资战略核心区 |
7.1.1 打造波兰成为中国资本聚集“新高地” |
7.1.2 构建匈牙利与捷克成为中东欧引资“新支点” |
7.1.3 开拓斯洛伐克与斯洛文尼亚市场投资“新空间” |
7.2 培育巴尔干半岛成为投资战略支撑区 |
7.2.1 塑造罗马尼亚成为区域投资布局“新焦点” |
7.2.2 造就保加利亚成为中东欧投资对接“新势力” |
7.2.3 把握塞尔维亚与克罗地亚投资合作“新契机” |
7.3 开发波罗的海三国成为投资战略功能区 |
7.3.1 开发立陶宛成为我国扩大投资辐射的“新平台” |
7.3.2 推进爱沙尼亚同我国能源合作“新发展” |
7.3.3 强化拉脱维亚物流枢纽功能“新优势” |
第8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相关政策建议 |
8.2.1 政府层面 |
8.2.2 企业层面 |
8.3 本文的不足之处与未来的研究设想 |
8.3.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3.2 未来的研究设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框架 |
五、学术创新 |
六、论证方法 |
第一章 贸易战背景下美国“232措施”及其合法性争议 |
第一节 贸易战中的美国“232措施” |
一、美国“232措施”的实施背景 |
二、贸易战中美国的“232措施” |
第二节 美国“232 措施”的WTO典型争端 |
一、中国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4) |
二、印度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7) |
三、欧盟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8) |
四、美国诉五国232 措施的反制措施案(DS557-DS561) |
第三节 WTO争端中美国“232 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
一、“合法性”解析 |
二、系争措施中的合法性问题 |
三、争端双方诉求中的合法性问题 |
四、诉请中的合法性问题 |
第二章 美国“232 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 |
一、美国“232 措施”的属性之争:保障措施or国家安全措施 |
二、WTO保障措施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 |
三、美国“232 措施”构成WTO保障措施 |
四、美国“232措施”并非国家安全措施 |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中的证明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性证明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前提条件相符的证明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措施”中违反相符性证明义务 |
第三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规则中禁止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禁止性义务 |
第四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正义问题 |
一、美国“232措施”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中必为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违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正义轨范 |
第三章 美国“232 措施”与GATT1994 一般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给惠国义务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之履行原则 |
三、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及履行基准 |
四、美国背离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 |
第二节 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关税减让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及其履行的必要性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未恪守关税减让义务 |
第三节 贸易政策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贸易政策实施透明度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 |
三、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232 措施”违反贸易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义务 |
第四节 GATT1994 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的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履行之必要 |
三、取消一般数量限制规则中的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 |
第四章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于美国“232 措施”所涉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美国232 措施的抗辩依据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在232 措施案中所涉争议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条款的设立和特性 |
三、安全例外条款的功能及其罅隙 |
第二节 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问题 |
一、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博弈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文本解读 |
三、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司法解读 |
四、美国对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误解 |
第三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界定问题 |
一、“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范围之争 |
二、“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应然范围 |
三、美国“232 措施”保护的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 |
第四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必需性”的认定问题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之分歧 |
二、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的应然解释 |
三、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的检测标准 |
四、美国“232 措施”不具有“必需性” |
第五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认定问题 |
一、“国际关系紧急情况”认定之分歧 |
二、“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应然认定 |
三、美国“232 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紧急情况” |
第六节 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问题 |
一、美国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善意之争 |
二、援引行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三、援引动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四、美国违反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履行义务 |
第五章 美国“232措施”合法性争议之延伸: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 |
第一节 贸易战中“232 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的争议 |
一、贸易战中的“232 反制措施” |
二、反制措施合法性的争议 |
第二节 反制的法理依据 |
一、反制的自然法理据 |
二、反制契合WTO法的价值诉求 |
第三节 “232 反制措施”的WTO合规性分析 |
一、DSB事先授权问题 |
二、“232 措施”反制国实施中止减让权合法 |
第四节 反制合法性证成的WTO外部国际法规则 |
一、反制的WTO外法律依据之争议及解决 |
二、WTO外部国际法对反制的界定 |
三、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 |
第五节 反制合法性的边界 |
一、反制前提的限制 |
二、反制程度的限制 |
三、反制目的的限制 |
第六章 “232 措施”合法性争议下中国的应对 |
第一节 美国“232 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
一、影响我国对美钢铝的直接出口 |
二、导致我国对第三国钢铝出口量的减缩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中国政府的国际应对路径 |
二、中国政府的国内应对路径 |
第三节 我国企业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积极参与232 调查及其听证会 |
二、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 |
三、诉诸美国国内法院 |
第四节 我国应对“232 措施”的立法路向 |
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在应对“232 措施”上的缺陷 |
二、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 |
三、优化我国贸易救济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后记 |
四、中国入世 企业应强化哪些理念(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D]. 陈瑶.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D]. 赵永斌. 山西大学, 2021(02)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4]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关系营销策略研究[D]. 方建国.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1)
- [5]外资自由化与中国企业创新[D]. 曹鸿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6]石化企业风险管理优化研究 ——以Z石化企业为例[D]. 周琬宇.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6)
- [7]《中国季刊》视域下的中国改革与发展(1978—2018)[D]. 付正.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8]ZS石化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张容玮. 天津大学, 2019(06)
- [9]我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D]. 韩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D]. 周艳云. 东南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