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读学校招生难问题透析(论文文献综述)
黄玉娟[1](2018)在《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法律规制探讨》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的频现,越来越多的事件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引发了人们对校园欺凌的关注。未成年人是早晨初升的太阳,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本该是未成年人的庇护场所,如今校园欺凌,让原本安全的学校也充斥着恐惧、侮辱、殴打、不安,未成年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自然担惊受怕,身心受到一定影响。可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其规制存在诸多不完善,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收效甚微,因此如何规制校园欺凌行为,让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法律规制进行探讨,首先提出其与校园暴力、社会欺凌的区别,从而界定何为校园欺凌,符合哪些特征才能达到法律规制的范畴。接着还指出了校园欺凌的类型,分析其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种类,对未成年人权益造成了哪些伤害。本论文着重强调校园欺凌行为产生的原因,包括法律保障体系、预防机制、事后处理机制的缺失和各方面因素影响,根据产生的原因借鉴美国、日本、韩国等域外国家对该行为的法律规制和具体措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最后从完善反校园欺凌相关立法、建立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机制与事后处理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建议。在这些措施中比较创新的有: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善反校园欺凌相关立法;建立校园警察制度,提高处理的威慑力;改革工读学校,废除收容教养,完善惩罚制度,使欺凌者得到应有的处置;引入近期流行的学校社工,利用个案、小组等研究方法帮助欺凌者和受欺凌者从事件中走出来,完善救济制度,希望可以进一步弥补我国在处理该问题上的不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中良,王孝龙[2](2018)在《多元智能理论视角下专门学校招生与课程困局的改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智能是在特定的社会一文化背景下解决问题或者制造产品的能力,每个人都具有若干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智能。专门学校拥有普通学校不具备的独特功能,承担着教育、矫治和挽救问题青少年的重任,业已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目前专门学校的发展面临困难,在困境中艰难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专门学校发展的新常态。引领专门学校于困境中突围,自然成为当务之急,而多元智能理论为专门学校突破招生异化和课程单一困局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樊志美[3](2017)在《论我国工读教育制度的宽与严》文中研究表明工读教育是针对具有人格缺陷和不良行为习性、不适于普通教育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措施。近年来,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我国工读教育在招生程序、招生条件、管理方式方面不断变宽,但是仅仅强调宽的一面,对严的一面关注不够,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从而产生严重的后果。
王丛彦[4](2017)在《工读学校转型发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各种消极因素与不良环境的影响相互叠加,导致青少年问题日渐凸显。然而,作为对违法犯罪及品德、心理、行为偏常的青少年进行教育转化的重要教育机构,工读学校的数量反而在不断减少,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重重困境。但无论从教育公平角度出发,还是以改善社会治安、维持社会稳定为考量,工读学校对我国的基础教育而言依然不可或缺。在此背景下,以新的理念和视角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矫治,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项紧迫的任务。新形势下的工读教育,不应局限于对问题学生进行管束与制约,而应顺应社会变化发展,主动转型求变,寻求多层次、多规格的教育模式。因此,对我国工读学校的发展历程及现存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与分析,针对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进而制定工读学校今后的转型发展规划,对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上海市的工读学校为例,在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开展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后,发现工读学校现阶段的发展存在以下问题:学校招生不力;教师队伍存在压力大、收入低、专业素质不足等问题;政府与社会的重视程度不够。根据上述分析结果,笔者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加强对工读学校的宣传,为其建立完善的三方评估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工读教育。工读学校也应优化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强校际交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重构。在此基础上,上海的工读学校可尝试向“问题学生职业教育学校”、“青少年行为矫治机构”和“社区亲职教育中心”这三个方向转型发展,在拯救问题学生之余更好地服务社区,同时完善工读教育的学科体系,为工读学校输送更专业的人才。
黄延峰[5](2016)在《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各国都致力于解决这一难题。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诸多社会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较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不容乐观。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综合症”,为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并需要各个要素的优化与协作。对待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不能一味地强调“严刑峻法”,我们应看到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之间的不同,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有其自身生长发育的规律和特点,多数情况下是基于感性的冲动而不是基于理性的自由意志的选择实施犯罪行为。鉴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在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应弱化惩罚功能,强化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教育与矫正。并采用向前看和向后看的视角,把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释后帮教工作一同纳入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体系内。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学、教育学、矫正学的工作方法,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进行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指导和矫正,使其尽快回归社会。本文采用思辨、实证、比较、统计的研究方法,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问题进行多视角立体化的考察,从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结合上寻求理论及实践的突破与创新,构建一个由机构矫正与社区矫正、矫正官介入和社会工作者介入相配合,由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矫正体系。本文共分六个部分,字数大约在17万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导论。主要论述了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在于秉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矫正思想,构建我国多元化的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体系。本论文从系统论、犯罪学、社会学、矫正学的角度探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提倡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进行矫正,帮助其重返社会。运用实证调研、统计、比较的方法对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措施进行归纳与分析;指出其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构措施。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可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社会化矫正的对象范围,也可在实践中有效解决14岁以下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教育矫正问题。第二部分: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基本理论概述。在实践中存在着儿童、少年、未成年人、青少年以及不良行为、越轨行为、偏差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这样相近的概念。其中的含义既有不同之处也有一定的重复,笔者对此进行了概念的辨析。未成年偏差行为者是本论文一个独特的概念,涵盖的范围比较广,具体指年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实施了偏差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偏差行为则包括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有偏差行为就有相对应的矫正措施,具体包括监禁矫正和非监禁矫正,而非监禁矫正又可分为社区矫正和其他形式的矫正。本文的另一个亮点与创新点在于提出了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概念,社会化矫正是指通过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民间团体、相关组织、企业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主体对偏差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训练、指导、帮扶等一系列活动,促使他们转变思想、矫正恶习、学习知识、锻炼技能,逐渐消除身上的反社会性人格,最终成为合格社会人。第三部分: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域外考察。这一部分详细论述了英美法系包括对美国、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大陆法系包括德国和日本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进行社会化矫正的历史发展、基本制度和社会化矫正的具体措施。通过比较与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域外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措施较为丰富,而且针对不同的人会适用不同的矫正措施。如美国的未成年人缓刑营、家中监禁和电子监控,德国促进学校和我国香港地区对“问题”未成年人进行的“融合”教育,德国对未成年人所适用的少年刑罚缓刑、刑罚缓科和余刑缓刑制度等。这些措施反映了他们先进的矫正理念,人性化的矫正措施和层级性的矫正体系。虽然我国与域外的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理念却是一样,设立矫正制度与措施所遵从的“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也是一样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借鉴吸收域外的有益经验来丰富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第四部分: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现状及实证分析。这一部分的特点是笔者通过对h省未管所、原h省未教年、h省z市女子监狱、h省z市工读学校的实地考察与调研,在实证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具体措施,并论述其历史发展、实际运作,分析其现实特点与规律。工读教育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创举,在矫正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其发展却陷入困境;收容教养制度随着劳动教养的废除,其发展严重萎缩,甚至到了实际废除的地步;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的社会化矫正因其特殊的封闭性特点,狱内社会化矫正的实际开展也不容乐观;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实际是合在一起进行,并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有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来开展矫正工作,因此,谈不上对未成年社区矫正者的个别化矫正。第五部分: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我国现有的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措施在各自领域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在社会化思想的影响下,这些矫正措施表现出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力不从心。工读教育的发展困境存在着主观与客观方面的原因,关键要建立多维度的社会支持机制,从主观上消除社会对工读学校的偏见;客观方面要改变教学模式,建立社会工作介入机制,切实做到对工读生的个别化教学;收容教养要解决一系列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如适用条件模糊,执行缺陷等问题;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的社会化矫正要做到对社会资源的广泛利用,而不能仅仅考虑“安全”问题,扩大缓刑与假释的适用比率、推进监禁刑执行的开放化并建立广泛的社会支持系统;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首先要改变过去的旧观念,树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思想理念,重视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构及队伍的建设,并设置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项目。第六部分: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体系性问题及建构。该部分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指出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存在的体系性问题,主要有理论基础薄弱、辅助体系不完善、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的矫正项目、各矫正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不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的建构意见如下:首先是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理论建构。虽然我国在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矫正方面有一套指导方针和政策,但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基础。应基于国家亲权理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引入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加强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在组织机构方面应建立专门的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机构和专业的教育矫正队伍,包括矫正官队伍的建设和社会工作者以及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在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教育矫正过程中适当的介入机制十分必要,这样可以避免在偏差行为发生后,仅有目前的介入手段不能满足对未成年人展开有效教育矫正的弊病。应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对未成年人展开有针对性的和专业的辅导和矫正。如建立“社工联校”工作机制、“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关护”工作机制以及由社工对刑释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的机制。通过这种介入矫正可以对偏差未成年人进行有的放矢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甚至是社会的原因,为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应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犯罪预防系统。并建立适合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矫正项目体系,包括对我国现有的社会化矫正项目进行改造,以及探索新的适合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矫正项目。
肖灵[6](2015)在《对我国工读教育出路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工读学校曾在教育和矫治不良少年的事业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社会转型时期与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不相协调的是工读学校却大幅度萎缩。工读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法律缺失、公众普遍存在偏见、办学经费紧张、优质师资缺乏、对流浪儿童缺乏保护等问题,应从专门立法、加强宣传、增加投入和扩大对不良未成年人监督保护范围等方面对工读这一特殊教育体制进行改革。
张涵[7](2015)在《小组工作介入工读学校学生同伴关系改善研究 ——基于在武汉市工读学校的实务经验》文中提出近些年来,工读学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教育和矫正这些青少年成为了许多学者和学校研究的重点。指导他们如何良好地处理同伴关系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小组社会工作不论是团体的形式还是有趣的内容都非常适用于对同伴关系的改善。若能合理的运用往往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本文中的小组活动以武汉市启新学校女生班为服务对象,以同伴关系改善为主题。文章首先分析了小组工作的介入对同伴关系改善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然后从同伴接纳和友谊两个方面对小组成员进行了同伴关系水平的评估,随后开展了八次小组实务活动。活动后,进行了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并将评估的结果与活动前的需求评估情况做对比。本文中的评估采用了观察、访谈以及最好朋友限制提名法等测量方法。文章最后对小组活动的不足进行了反思和讨论,以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来看,小组活动对同伴关系改善的介入取到了一定的效果,大部分学生们在班级受欢迎度有所上升,与朋友间也比原先更加亲密,更包容对方。另一方面,本文对同伴关系的评估比较主观,没有采取科学客观的测量和计算方法,这对于评估的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关于活动效果的稳定和持续性也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和探讨。
宋娟[8](2015)在《小组工作在改变工读学生认知偏差中的应用研究 ——以武汉市砺志中学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剧烈变革,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其中工读学生的越轨行为就是问题之一。社会标签理论认为给工读学生贴标签是导致其由初级越轨向习惯性越轨转变的关键原因,因此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就是帮助案主摆脱标签的负面影响,使其融入主流社会,成为“正常人”。工读学生在负面标签的影响下形成了错误的自我认知,而错误的自我认知使得他们在越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此,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利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改变工读学生的错误自我认知,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远离越轨行为,重新融入主流社会。本研究使用的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小组工作,通过集体的力量帮助工读学生改变其错误认知和行为。另外还利用参与式观察法参与到工读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通过日常相处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并在对工读学生有所了解的基础之上制定活动方案,利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小组活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在工读学生中开展小组活动,减少了标签理论对工读学生产生的不良影响,纠正了他们错误的自我认知,树立了正确的自我认知,有利于他们日后融入主流社会,实现健康成长。因此,研究得出结论,利用小组工作的方法介入工读学生认知偏差问题具有可行性。
陈玉芳[9](2015)在《改革开放后上海中小学教育家办学个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后,中国教育迎来了大发展时期,上海基础教育界涌现出一批本土特色明显的教育家,他们的办学思想与实践类型多样,路径各异,成效显着,辐射力强。从办学主体、办学起始与重心、办学线路、办学切入点四个方面对这些教育家办学个案进行分析后,发现段力佩、吕型伟、顾泠沅、刘京海四位教育家的办学理念与实践丰富而深刻,分属于不同类型,分布在不同时期,是上海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典型个案,因此本研究将四者确定为主要研究对象。段力佩校长带领着上海市育才中学锐意进取,持续创新,走在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列,使“育才经验”分别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两次风靡全国教育界,成为中国学校改革的典范。吕型伟以多样化的教育改革实验和长期的课题研究引领着全国多所学校进行持续性整体改革,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对上海乃至全国中小学的办学理念和方式都产生了影响。顾泠沅以数学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带动了上海市青浦地区学校整体改革和质量提升,并且在“青浦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教育实验理论和“行动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双向建构的示范意义。刘京海校长创造性韵提出了“成功教育"思想,并设计、组织、实施了“成功教育”实验,不仅使上海市闸北八中从一所教学质量较差的学校变成了全国知名的明星学校,而且通过创新的办学方式——委托培养,带动着上海市许多薄弱学校提高了教学质量,如今“成功教育”正走向国际,在周边国家中逐步推广。研究了四例个案后,结合海派文化特征和文化模式理论,尝试总结改革开放后海派教育家办学的群体特征:他们领风气之先,理念超前,敢说敢做;他们心态开放,具有国际视野,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他们注重教育公平,爱无差等,以规范保障质量;他们务实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海派教育家们这些教育思想、精神特质、办学思想与实践,是当代上海乃至当代中国教育界最宝贵的财富。
秦宏玉[10](2011)在《“行走学校”的法律思考》文中认为"行走学校"的存在既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也有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更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先天性缺陷。解决"行走学校"问题,有关部门应当针对"行走学校"尽快制订、出台专门性法律规范,尽快为"行走学校"制订科学的教育活动大纲,加强对"行走学校"的行政管理,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制度,并对传统的工读学校进行改革,尽快建立一批新型公办"行走学校"。
二、工读学校招生难问题透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读学校招生难问题透析(论文提纲范文)
(1)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法律规制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工作基础 |
五、论文创新 |
第一章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的概论 |
第一节 校园欺凌的界定 |
一、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区别 |
二、校园欺凌与社会欺凌的区别 |
三、校园欺凌的概念及特征 |
第二节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的类型 |
一、身体欺凌 |
二、语言欺凌 |
三、社交欺凌 |
四、网络欺凌 |
第三节 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 |
一、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
二、对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
三、对隐私权的侵犯 |
四、对肖像权的侵犯 |
五、对名誉权的侵犯 |
第二章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的成因 |
第一节 法律保障体系的缺失 |
一、法律理念的缺失 |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够具体 |
三、相关的法律文件位阶过低 |
第二节 预防机制的缺失 |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 |
二、学校教育管理的缺失 |
三、家庭教育管理的缺失 |
第三节 事后处理机制的缺失 |
一、救济制度的缺失 |
二、惩罚制度的缺失 |
第四节 其他因素的影响 |
一、个人因素 |
二、环境因素 |
第三章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域外法律规制及借鉴 |
第一节 美国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保障体系 |
二、预防机制 |
三、事后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日本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保障体系 |
二、预防机制 |
三、事后处理机制 |
第三节 韩国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保障体系 |
二、预防机制 |
三、事后处理机制 |
第四节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域外法律规制借鉴 |
一、制定了治理校园欺凌行为的专门法律 |
二、建立了有效的预防机制 |
三、建立了有效的事后处理机制 |
第四章 完善校园欺凌行为法律规制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反校园欺凌相关立法 |
一、立法原则 |
二、立法界定校园欺凌 |
三、参照《指导意见》完善相关立法内容 |
第二节 建立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机制 |
一、建立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监控系统 |
二、创建“校园欺凌预防基金” |
三、设立校园警察 |
四、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治体系 |
第三节 建立校园欺凌行为的事后处理机制 |
一、完善调查制度 |
二、完善惩罚制度 |
三、完善救济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2)多元智能理论视角下专门学校招生与课程困局的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多元智能理论概述 |
二、专门学校的功能和困境 |
(一)专门学校①的产生与发展 |
(二)专门学校的功能 |
第一,专门学校在六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持“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指导思想,在教育、矫治和挽救犯罪青少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第二,专门学校与时俱进,教育功能从校内辐射到校外。 |
第三,专门学校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9]。 |
(三)专门学校的困境 |
三、招生异化困局与改善 |
(一)招生异化的起源与含义 |
1. 起源 |
2. 含义 |
(二)招生异化困局的改善 |
四、课程困境与改革 |
(一)课程困境 |
(二)课程困境的突破 |
第一,课程设计更加科学和全面。 |
第二,营造课程实施的优良环境。 |
(3)论我国工读教育制度的宽与严(论文提纲范文)
一、工读教育的“宽” |
(一) 招生程序逐渐变宽 |
(二) 招生条件逐渐变宽 |
二、工读教育应加大“严”的成分 |
(一) 工读学校招生方式的强制化 |
(二) 明确工读学校的收生范围 |
三、对工读教育的展望 |
(4)工读学校转型发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文献综述 |
第2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问题 |
2.2 理论依据 |
2.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4 研究对象 |
2.5 调查设计 |
第3章 上海市工读教育的现状 |
3.1 上海市工读学校的现状 |
3.2 上海市工读学校教师的现状 |
3.3 上海市工读学生的现状 |
3.4 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配合情况 |
3.5 社会力量的参与状况 |
第4章 上海市工读教育所面临的困境 |
4.1 学校招生不力 |
4.2 师资建设存在问题 |
4.3 政府与社会的重视程度不够 |
第5章 对策与建议 |
5.1 工读教育未来的转型发展方向 |
5.2 工读学校当下的改革发展战略 |
第6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基本理论概述 |
一、未成年人相关理论概述 |
(一)儿童、少年、未成年人、青少年概念辨析 |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偏差行为、越轨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辨析 |
(三)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概念界定 |
二、社会化矫正相关理论概述 |
(一)矫正的概念 |
(二)矫正的分类 |
(三)社会化矫正的概念、性质与特点 |
第二章 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域外考察 |
一、英美法系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一)美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二)英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三)我国香港地区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二、大陆法系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一)德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二)日本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 |
三、我国与域外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比较与借鉴 |
(一)我国与域外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比较 |
(二)我国对域外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借鉴 |
第三章 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现状及实证分析 |
一、我国工读教育矫正的现状及实证分析 |
(一)我国工读教育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二)我国工读学生群体特征之实证分析 |
二、我国收容教养矫正的现状及实证分析 |
(一)我国收容教养矫正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二)我国收容教养矫正的实证分析 |
三、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社会化矫正的现状及实证分析 |
(一)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社会化矫正的现状 |
(二)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的罪因实证分析 |
(三)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狱内社会化矫正情况实证分析 |
四、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证分析 |
第四章 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
一、我国工读教育矫正面临的困境及解决路径 |
(一)我国工读教育矫正面临的困境 |
(二)我国工读教育矫正困境之解决路径 |
二、我国收容教养矫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
(一)我国收容教养矫正存在的问题 |
(二)对我国收容教养矫正的建议 |
三、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社会化矫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
(一)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社会化矫正存在的问题 |
(二)对我国监狱服刑未成年犯社会化矫正的建议 |
四、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解决路径 |
第五章 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体系性问题及建构 |
一、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存在的体系性问题 |
(一)缺乏对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特殊保护理念 |
(二)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的社会化矫正呈现出“碎片”式特点 |
(三)矫正辅助体系不完善 |
(四)缺乏适合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项目 |
二、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理论建构 |
(一)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理论基础 |
(二)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基本原则 |
三、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组织建构 |
(一)设立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机构 |
(二)建立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队伍 |
四、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介入机制建构 |
(一)矫正官的介入 |
(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 |
五、我国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犯罪预防系统建构 |
(一)重视家庭教育矫正的基础作用 |
(二)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矫正的作用 |
(三)发动广泛力量净化社会环境 |
(四)提高主体意识、完成自我升华 |
六、适合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的项目体系建构 |
(一)对我国现有的社会化矫正措施进行改造 |
(二)探索新的适合未成年人的矫正项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6)对我国工读教育出路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工读学校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 |
(一) 法律缺失 |
(二) 舆论宣传不到位, 社会普遍存在偏见 |
(三) 学校办学经费紧张, 教师工作压力大, 无法吸引优质师资 |
(四) 外来流动未成年人未纳入工读教育的范围, 造成防控违法犯罪的疏漏 |
三、对工读教育的改革构想 |
(一) 健全法律规定 |
1. 工读学校的性质 |
2. 工读学校的招生方式 |
3. 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政策倾斜、引进师资 |
(二) 加强宣传, 改变公众对工读学校的误读 |
(三) 社会力量的支持 |
(7)小组工作介入工读学校学生同伴关系改善研究 ——基于在武汉市工读学校的实务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镜中我”理论基础 |
1.4 文献综述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6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2 对工读女生班的需求评估 |
2.1 启新学校背景介绍 |
2.2 对工读女生班的需求评估 |
2.3 对工读女生班同伴关系评估 |
3 “我的好伙伴”小组实务活动 |
3.1 “我的好伙伴”小组活动设计 |
3.2 “我的好伙伴”小组活动开展 |
4 “我的好伙伴”小组活动评估 |
4.1 过程评估 |
4.2 结果评估 |
5 活动反思与结论 |
5.1 活动反思 |
5.2 结论与一些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小组工作在改变工读学生认知偏差中的应用研究 ——以武汉市砺志中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标签”带来错误自我认知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5 理论视角 |
1.6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2 小组工作介入工读学生认知偏差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2.1 社会工作介入工读学生认知偏差问题的必要性 |
2.2 利用标签理论介入工读学生认知偏差问题的必要性 |
3 “新希望”小组活动的准备阶段 |
3.1 确定组员、建立专业关系 |
3.2 案主情况分析、问题界定 |
3.3 确定活动主题、目标和方案 |
3.4 确定小组活动的实践原则 |
4 “新希望”小组活动的实施阶段 |
4.1“破冰”游戏和签订小组协议 |
4.2 第一阶段小组活动:“解构标签”,改变错误自我认知 |
4.3 第二阶段小组活动:“重构自我”,树立正确自我认知 |
4.4 第三阶段小组活动:“展望未来”,摆脱标签束缚 |
4.5 第四阶段小组活动:“成果巩固”,巩固正确自我认知 |
4.6 小组活动结束工作:“你好,明天” |
5 “新希望”小组活动的评估 |
5.1“新希望”小组活动过程评估 |
5.2“新希望”小组活动效果评估 |
6 结论与反思 |
6.1 基本结论:小组工作方法适用于解决工读学生认知偏差问题 |
6.2 反思:巩固工读学生的正确自我认知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小组协议 |
附录 2:活动满意度评估表 |
附录 3:访谈记录 |
(9)改革开放后上海中小学教育家办学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文献综述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何为教育家?何为教育家办学? |
(三) 国内外教育家办学研究综述 |
二、研究方案 |
(一)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 本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后上海中小学教育家办学的多样性 |
第一节 办学主体:不同类型的教育家 |
一、教师型教育家 |
二、校长型教育家 |
三、理论研究者型教育家 |
四、行政工作者型教育家 |
第二节 办学起始与重心:改革开放前与改革开放后 |
一、鲜明的时代烙印:1978年前开始的教育家办学 |
二、与时俱进,融入国际:1978年后开始的办学探索 |
第三节 办学线路:行政主导与主动自发 |
一、行政主导的办学线路:更多政策和资源保障 |
二、主动自发的办学线路:更“接地气” |
三、行政主导与主动自发结合的办学线路 |
第四节 办学切入点:单科教改与学校整体改革 |
一、从单科教改入手:逐步迁移扩大 |
二、从学校整体改革开始:理念先行 |
第二章 当代上海教改先锋:段力佩与育才中学 |
第一节 段力佩:为育才而生 |
一、家学浸染:段力佩的教育渊源 |
二、教育实践与革命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段大炮” |
三、来到育才中学,教育改革起步 |
四、再回育才中学,大刀阔斧办教育 |
五、段力佩教育思想在育才中学的延续 |
第二节 “育才经验”:段力佩的教育改革实践 |
一、“十六字教学经验”——六十年代的教改样板 |
二、有领导的“茶馆”式教学法:在解决难题中形成 |
三、自编语文教材——以中国古典小说为内容 |
四、“男拳女舞” |
五、取消期中考试,改革期末考试 |
第三节 段力佩“三自”教育思想之创获 |
一、“育”与“学” |
二、“学校教育要为下一代着想” |
三、“自治自理、自学自创、自觉体锻” |
第三章 面向未来:吕型伟的多样化办学探索 |
第一节 上海教育改革史的亲历者 |
一、动荡中成长起来的教育救国论者 |
二、新中国的第一批校长 |
三、参与教育的顶层设计与论战工作 |
四、“文化大革命”中守住本心 |
五、引领上海教育变革的行政型学者 |
六、跨世纪教育整体改革项目的设计师 |
第二节 引领潮流的多样化办学探索 |
一、女子中学实验 |
二、农村学校改革实验 |
三、十年一贯制学校实验 |
四、开展教育整体改革实验,设计面向未来的基础学校 |
五、首倡社区教育 |
六、支持民办教育 |
第三节 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 |
一、核心矛盾论 |
二、人才观 |
三、学校管理思想 |
第四节 德高望众的海上教育家 |
一、同行眼中的精神领袖 |
二、师生眼中的伟岸身影 |
三、儿女眼中睿智慈爱的家长 |
第四章 数学教改带动整体改革:顾泠沅的“青浦实验” |
第一节 顾泠沅教育求索路上的三个地方与三位人物 |
一、教育生涯的起始:苏步青的教诲 |
二、在青浦的三十年 |
三、作华东师大刘佛年校长的弟子 |
四、跟随吕型伟开展课题研究 |
五、在上海教科院做“行动教育” |
第二节 “青浦实验”——“回到教育科学的规律去” |
一、全面调查——实验的坚实基底 |
二、经验筛选——创新性实验研究方法 |
三、“尝试指导,效果回授”—“青浦实验”的核心成果 |
四、提炼基本原理——实验成果的升华 |
五、从全县到全国——“青浦经验”的推广 |
第三节 从单科教改实验到学校整体改革 |
一、“各科迁移、诸育并进” |
二、课程改革与学制改革 |
三、全县教育综合改革 |
第四节 “行动”与“和解”:顾泠沅的教育体悟 |
一、“不惘不怠,总能进步” |
二、“理想与现实和解” |
第五章 薄弱学校发展之道:刘京海与“成功教育” |
第一节 与薄弱学校和学习困难学生结缘 |
一、从事教育的最初十年:1974-1985 |
二、薄弱初中综合改革实验开始:1885-1990 |
三、“成功教育”思想形成:1990-1994 |
四、再回闸北八中:1994至今 |
五、“成功教育”扩大推广:2001至今 |
第二节 在解决难题中不断发展的“成功教育” |
一、怎样转变学习困难学生,提高薄弱初中教育质量? |
二、怎样解释和总结改革经验? |
三、怎样深化和推广改革经验? |
四、关于成功教育的争议 |
第三节 “成功教育”的理念与实践 |
一、“三个相信”——“成功教育”的基本理念 |
二、强调操作性:“成功教育”是理念更是方法 |
三、办学方式创新:委托管理办学 |
第六章 海派教育家办学的文化底色与群体特征 |
第一节 海派文化与海派教育家 |
一、海派文化的特征 |
二、海派文化与海派教育家的关系 |
第二节 领风气之先:海派教育办学群体特征之一 |
一、头脑灵活,理念超前 |
二、敢讲真话,特立独行 |
第三节 国际视野:海派教育办学群体特征之二 |
一、借鉴西方理论,参与国际教育交流 |
二、走上国际的舞台,宣传中国教育 |
第四节 注重教育过程公平:海派教育办学群体特征之三 |
一、关注“弱势群体”和“差生” |
二、以规范保障公平和质量 |
第五节 务实致用:海派教育办学群体特征之四 |
一、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
二、“沉下去”也“上得来” |
参考文献 |
[着作] |
[论文] |
[外文论着] |
附录 |
访谈提纲举例一:访顾泠沅 |
访谈提纲举例二:访刘京海 |
后记 |
(10)“行走学校”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走学校”的基本情况 |
二、“行走学校”与工读学校的区别分析 |
三、“行走学校”办学过程中的法律尴尬 |
(一) 由“行走学校”自身性质产生的法律尴尬 |
1.“行走学校”办学行为与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冲突 |
2.“行走学校”性质分类的法律尴尬 |
(二) 由“行走学校”的教学行为和方式产生的法律尴尬 |
1.“行走学校”惩戒教育模式与学员人身权利之间的法律冲突 |
2.“行走学校”管理权与学员人身自由的法律冲突 |
3.“行走学校”教育管理方式与学员物权的冲突 |
四、对“行走学校”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 |
(一) 尽快制订、出台针对“行走学校”的专门性法律规范 |
(二) 尽快为“行走学校”制订科学的教育活动大纲 |
(三) 加强对“行走学校”的行政管理, 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制度 |
(四) 对传统的工读学校进行改革, 尽快建立一批新型公办“行走学校” |
四、工读学校招生难问题透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行为法律规制探讨[D]. 黄玉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8(05)
- [2]多元智能理论视角下专门学校招生与课程困局的改革[J]. 李中良,王孝龙. 民族高等教育研究, 2018(05)
- [3]论我国工读教育制度的宽与严[J]. 樊志美. 山西青年, 2017(11)
- [4]工读学校转型发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王丛彦.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1)
- [5]未成年偏差行为者社会化矫正研究[D]. 黄延峰.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6]对我国工读教育出路的思考[J]. 肖灵. 学理论, 2015(18)
- [7]小组工作介入工读学校学生同伴关系改善研究 ——基于在武汉市工读学校的实务经验[D]. 张涵. 华中科技大学, 2015(05)
- [8]小组工作在改变工读学生认知偏差中的应用研究 ——以武汉市砺志中学为例[D]. 宋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15(05)
- [9]改革开放后上海中小学教育家办学个案研究[D]. 陈玉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15(10)
- [10]“行走学校”的法律思考[J]. 秦宏玉.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