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钢集团股份公司理化检验中心获得国家正式批准认可(论文文献综述)
曹文婷[1](2021)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期,为了深化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在政策驱动下风险投资业获得较大的鼓舞,资本市场建设也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风险投资金额为7630.94亿元,风险投资案例数为8234起。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风险投资市场。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提升新三板、设立科创板、完善创业板。其中,提升新三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双创战略”实施有更为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因为,新三板是专门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孵化平台。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是真正的中小微企业,它们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达不到上市条件,但自身又具有融资需求和发展愿望。这部分企业的数量较大,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最多的时候为2017年末达到11630家。本文认为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双创战略”框架中的重要支撑内容。它们具备共同的政策目标,即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发展。然而,学界对“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主题并未积累较多的研究成果。前期学者较多地关注风险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而对风险投资与场外市场企业的探讨较少。前期学者较多的关注风险投资对微观企业的影响结果,而忽略风险投资的影响机制和宏观溢出效果。针对以上现实背景和研究不足,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为研究对象,从微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对被投企业价值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作用不只局限于受资企业,它可能对整个产业或区域都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从宏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和溢出机制。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获得政策启示,为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机制和充分释放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提供有益的借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全球疫情尚未得到缓解,我国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常态化时期。中国要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创新创业能否在更大范围普及和更高层次推进。而创新创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资本,还需要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平台作为纽带将资本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连接起来。毋庸置疑,新三板便是这个重要的连接纽带。因此,以中小企业为切入点,探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重点探讨了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综合运用实证研究法、数理模型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系统全面地探讨了该主题。全文的逻辑思路为“提出问题→研究综述→理论基础+现实基础→理论分析+机制分析→实证检验→结论”。就具体章节而言,本文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共分4个章。其中,第1章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与研究设计;第2章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第3章对本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梳理相关理论;第4章描述了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第二部分“分析问题”是本文的核心,包括3个章。其中,第5章为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第6章从微观视角实证分析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第7章从宏观视角验证了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和溢出效应。根据前两部分研究,第三部分重在“解决问题”。第8章总结研究结论,并引申出相应的政策启示和提出研究展望。通过研究获得以下几点结论:(1)机制分析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治理作用机制、认证作用机制、支持作用机制对被投新三板企业发挥积极作用。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创业企业有信任风险投资的企业文化,风险投资人的声誉资本昂贵且失难复得,风险投资和创业企业能建立建设性的互动关系。(2)风险资本投于新三板企业通过资源配置机制、竞争合作机制、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其中,竞争合作机制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协作链接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当前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投入金额较小。因此,风险投资通过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的效果可能会被削弱。风险投资溢出机制有效运作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政府有适当的引导政策,市场环境存在适度的竞争,中小微企业具备吸收能力,资本市场体系健全完善。(2)微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且这种正向作用并非风险投资自选择效应的结果。(2)风险投资通过改善新三板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股票流动性、外部融资能力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即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存在治理作用、认证作用和支持作用的中介效应。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中介效应中,股票流动性(认证作用)表现出完全中介效应,说明信息效率的改善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功能。(3)进一步,还发现风险资本投资于不同特征的企业对价值增值的影响存在差异。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收入增长能力、无形资产占比、治理规范性、股票流动性、股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正向影响。而企业规模、债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负向影响。(3)宏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微观企业主体将影响放大到宏观层面而产生溢出效应。即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路径是存在的(竞争合作机制存在)。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路径也是存在的(协作链接机制存在)。(2)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显着,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不显着。(3)考虑空间因素也获得相同的结论。新三板市场的风险资本对产业结构高度化有显着的空间溢出效应,且空间溢出效应超过了直接效应。风险投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4)以上结论说明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支持,确实促进了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创新主导产业的演变,有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但对产业整合方面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这是因为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投入金额较小。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发现功能受限,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实现。因此,风险投资较难引导产业进行整合、关联、聚集,即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较难发挥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鉴于此,应进一步培育和规范风险投资事业及新三板市场,形成规模的同时要具备质量,使风险投资支持新三板企业的同时,不仅更好地发挥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还能将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释放出来。使风险投资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成长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基于以上结论获得如下政策启示:(1)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以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价值增值作用和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2)风险投资机构要提升专业运作水平,积极参与被投新三板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新三板企业要摒弃只想获得资金支持,不愿接受风险投资人管理的家族企业文化观念。(3)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4)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新三板企业要注重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及长期竞争力的培养。(5)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结构合理化溢出效应的发挥。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1)拓展了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边界。首先,以往学者大多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其次,现有研究成果大多关注风险资本的异质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则探讨了新三板挂牌企业异质性对风险投资作用效果的影响。此外,风险投资的影响可能不局限于接受投资的公司,基于风险资本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进一步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问题,并尝试性地分析空间溢出效应。补充和拓展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成果。(2)丰富了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作用机制的研究成果。目前尚未有学者从中介效应模型角度探讨风险投资影响企业价值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路径,本文把治理作用、认证作用、支持作用同时纳入一个分析框架中,从定量角度解释风险投资对企业价值影响的作用机制。同时基于新三板市场的独特情景,分析了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更客观地评价风险投资的作用,丰富了相关研究成果。(3)揭示了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工作原理。溢出机制好似一个“黑箱”,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驱动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力量或规则。现有研究成果对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探讨较少。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组成产业的细胞。从企业角度切入,探讨风险投资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的溢出机制。并借鉴经典生物数学Lotka-Volterra模型对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进行刻画。这种尝试性的探索丰富了溢出效应的研究成果。
高洁[2](2021)在《基于文化视角的中西文化遗产管理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文化的视角出发,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了中西方文化遗产管理的异同,对中西方各自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文化遗产管理进行了梳理。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比中西方遗产管理的异同,通过比较来更好的认识自身,并探索可以借鉴的经验;二是将文化理论和跨文化理论应用在文化遗产管理的各个层面,尝试分析遗产所体现的文化价值以及传统文化对遗产管理的深层影响。中西文化遗产管理的比较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比较分为静态对比和动态对比,即中西方管理体系的静态对比和遗产管理中出现的跨文化交流;纵向对比即对比中西方遗产管理的发展阶段。遗产管理的横向比较从主体——利益相关者、客体一—文化遗产和介体——管理体制三个部分展开。西方是个宽泛的概念,从遗产管理的实践角度来看,这里的西方主要指西方的文化源头一—欧洲。在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跨文化研究和案例研究等方法。论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是中西遗产管理发展阶段的比较,即纵向比较。欧洲的保护思想演变主要围绕“修复”一词展开,不同的修复原则和手段反映了每个时代人们对遗产价值的不同理解。保护中的“价值理性”关注“为何保护”,而“工具理性”关注“如何保护”,这两者构成了对立又统一的整体。中国的遗产保护与管理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价值由谁决定?西方成熟的保护理念是否具有本土适应性?要解决这些问题都必须从根源入手,既要了解遗产的传统文化价值,也要了解遗产对当代人的价值。案例部分以西班牙世界遗产为例,西班牙的遗产保护与管理因社会制度等原因曾落后于英美意等国,也曾经历过因保护理念变化而造成破坏的问题。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独特性和多元化上与中国具有相似性,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中国的遗产保护开始较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大众旅游的兴起,以及申报世界遗产所带来的巨大效益的影响,遗产保护与管理的理论也迅速发展起来。我国的遗产保护理论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理论的影响和制约,还需探索真正适合于中国的遗产发展之路。第二章是中西传统文化差异在建筑遗产中的体现。本章以建筑遗产为例,说明了不同材质与风格的建筑遗产所反映出的文化特征和核心价值。西方建筑以石材为主,风格雄壮威严;中国建筑以木材为主,显得纤细灵动,遗产建筑本体的差异性体现出中西传统文化的不同精神内核。中西管理思想也与传统文化密切相关,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文化,本身就是治国安邦的理论,可以被称作“管理型思想”。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儒家文化不断糅合其他文化特质,成为多个朝代管理大一统帝国的有效手段,这些管理思想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西方的管理思想起初是“见物不见人”的,没有将人的价值作为管理的目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西方也开始将管理中的人看作是复杂的个体,更接近儒家思想中所倡导的“以人为本”。到了现代这个紧密相连的全球化时代,中西文化的差异性日益显着。不同民族的文化可以拿来比较,但不存在统一的价值体系,文化不会向着同一个方向进化,只会在各自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性并存是发展的趋势,文化交流与互补必定会对世界的发展有所助益。第三章是中西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比较。管理体制是遗产管理中的介体,连接起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遗产。在中国遗产事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遗产地过度商业化、真实性受损、文化认同缺失、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以及对世界遗产的过度利用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遗产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因此体制问题一直是国内学者研究的焦点。我国的遗产管理体制经历了从封闭到开放的过程,多种管理经营模式应运而生,但总体上还是以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为主。同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目标仍是发展的主要目标,由此导致了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在遗产价值认知方面,管理者和民众的遗产保护意识尚需培养。在管理模式、资金来源、保护和管理的多元化参与等方面可以借鉴西方的经验。遗产管理和旅游管理关系密切,相互交融,由于遗产也可以被看作是资源,如何合理利用遗产资源,避免空置和过度利用两个极端,是每个遗产地都要平衡的问题。第四章是中西文化遗产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比较研究。利益相关者是遗产管理中的主体,包括管理者、保护者、经营者、社区居民、遗产旅游者、非政府组织、社会大众等。管理者与保护者有时是一体的,有时是多个主体,在我国政府是遗产管理责任的主要承担着者,但也不应忽视保护专家的作用。遗产经营者与遗产地居民是一对具有互动关系的主体,二者利益关系的平衡与否直接影响到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遗产旅游者是受到各方关注的群体,中西方遗产旅游者在看待遗产价值和审美文化方面都存在差异,特别是在对真实性的追求上差异更为显着。如何平衡旅游业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关系也是中西方学者研究的焦点问题,遗产地旅游活动中的各种关系都是围绕旅游者展开的,管理者、经营者和参与到景区经营中的社区居民往往会以旅游者的需求为目标。但遗产景区有其特殊性,它还担负着发展社会文化的任务,如果完全迎合大众游客的需求,遗产景区难以发挥它的全部功能。提升旅游的文化和精神层次,是现代文化和遗产旅游的发展方向。遗产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变化的,只有找到这些关系之间的平衡才能做到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第五、六、七章为案例研究。第五章比较了遗产活化和遗产数字化管理的中西理论与实践。“活化”是指对遗产的物质层面和价值层面所体现的文化加以“诠释—融合—重构”的过程。遗产的数字化既是主动迎合了时代的发展,也是为了应对社会的改变而必须做出的选择。由于信息时代和互联网的发展,我国与西方在数字化方面的发展齐头并进,并在应用领域超越了西方。故宫在遗产活化和数字化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性的实践,收获了正向的社会反馈,这些经验也被其他文化机构所借鉴,对推广和传承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西方研究关注的焦点是数字化、新媒体和社交网络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讨论了技术发展与文化变革的关系。一些学者对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快速发展抱有谨慎的态度,反对技术决定论,认为工具应当为人的目的服务。遗产活化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基本方式都是要对传统文化有了深入了解之后,解码“文化基因”,然后与现代生活方式相连接,给人以怀旧的体验或对文化的共鸣。第六章讨论了历史城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比较了西班牙的圣地亚哥古城与曲阜。这两处遗产都是各自国家的文化圣地,如何解决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是它们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世代生活在历史城镇中的居民是那里的主人,历史城镇也是最能体现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遗产,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曲阜和圣地亚哥古城同属于“文化圣地”,历史城镇常见的商业化倾向可能会削弱其神圣性和文化价值,也可能会出现“创造性破坏”的情况。历史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基于文化的解决方案,除了要注重物质遗产的保护,还要重视遗产的价值和文化符号,关注遗产地的地格和历史文化背景。同时,保护传统和现代发展之间需要找到平衡,要考虑到住房、人口、就业、商业、环境、社区融合与文化认同等因素。未来曲阜的发展还要理清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找到阻碍发展的症结,从而将更好的阐释和发扬儒家文化。第七章比较了两条文化线路遗产,分别是丝绸之路和朝圣之路。文化线路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中较新的一类,它突破了过去以点状为主的类型特征,在空间上做了延伸。同时也扩展了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避免了文化脉络的割裂,丰富了遗产参观者的活动内容与体验。这类遗产具有流动性和跨文化交流的特征,在管理上更是涉及到跨国的遗产管理,可以借鉴国际管理的经验。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多地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旅游经济的表现优于宏观经济发展,旅游业在这些国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为突出,旅游减贫、带动就业等作用需进一步引导、扶持和彰显,文化旅游能够对丝绸之路的复兴发挥重要作用。创新点在于:首先,在研究视角方面,从文化的视角对遗产管理进行研究,是一个比较新的切入点。文化遗产不是无本之木,它的存在本身就代表了文化的传承,因此也要用延续的眼光去看待遗产,把文化遗产放置在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去理解和管理。其次,在研究思路与内容上,对比了两个空间——中国与西方,梳理了两个方向——横向与纵向,分析了三个组成部分——遗产管理的主体、客体和介体。在案例部分探讨了三类具有遗产管理领域代表性和前沿性的文化遗产。第三,在研究方法上,采取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融合了历史学、文化比较学、国际管理学、旅游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文化,运用了文化与跨文化的理论,讨论了中西差异和经验借鉴,也探索了我国文化遗产的国际化之路。文化遗产是由一代又一代人选择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的价值既取决于历史,也取决于当代和未来。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遗产除经济价值之外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通过了解西方遗产的发展道路和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身,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理念,更要从本国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文化遗产事业可以促进社会文化的良性发展,进而使我国的文化遗产“走出去”,推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张建东[3](2020)在《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是公司法当中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目的确定与路径选择,而且还会影响到公众公司法律规范结构、公司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董事信义义务构成等具体制度设计,甚至触及公司独立法律人格这一现代公司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石。因此,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成为各国公司法立法与学理必须面对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域外公司法制发达国家,自从伯利与米恩斯于1932年洞见公众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来,即聚焦于公司权力如何适当且有效率地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分配,并由此引发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两大理念的长期论争,至今仍未平息。我国新一轮公司法改革已经启动,公众公司权力分配模式的改革亦是其核心内容,并承载着促进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高的功能使命。本文以我国公众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公司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的维护为研究的起点和归宿,立基于我国本土的公司法理与实践,借鉴域外相关理论成果与立法经验,对于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模式的应然选择开展系统性研究。在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法律地位予以重新界定的基础之上,综合考量各项影响因素,厘定我国应当选择的分配理念与分配原理,最终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指导之下,提出我国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法律制度重构的具体方案。本文研究内容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五部分具体展开:一、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中国问题公司机关的法律地位直接决定着其所拥有的权力内容,对此,我国现行《公司法》未曾区分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而是采取一体规制的方法,将股东大会界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而董事会须“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在此基础之上,赋予了股东大会过于庞大的权力,而使董事会沦为其办事机构。由此导致在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现实境况下,公司独立法律人格难以彰显,以及董事会独立性被严重弱化等弊端。为破除上述立法缺陷,我国学界提出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经理层中心主义以及董事会中心主义等多种改革方案,但均未臻完善,故仍有予以重新深入思考探究的必要。二、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争鸣关于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揆诸全球公司法学理论,始终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大的理念——股东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这两大理念在公司治理的目的与路径方面,持有迥然不同的立场。前者认为,公司治理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故在公司权力分配方面,应当将公司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力保留给股东。而后者则认为,公司治理的目的应当是实现所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应当赋予董事会对于公司经营决策的绝对权力,以使其发挥公司内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中枢功能。理念的纷争无疑会对公司权力分配法律制度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故有必要从基本立场与法理基础等方面深入探究这两大理念,并剖析其对公司权力分配所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以期为公司权力分配合理化方案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域外实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司法正在整体上发生着形式上或实质上的融合、趋同乃至一体化的深刻趋势性变化。(1)其中,公司法制发达国家关于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制度,历经上百年的发展演进,积累了丰富、成熟的经验。虽受各国具体国情的影响,公司内外部权力分配的具体法律规则难以完全统一,但各国公司法制发展进程中早已达成高度共识的立法例,值得我国公司法改革工作期间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国情予以适当借鉴。因此,基于对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日本、韩国以及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代表性国家相关立法的全面考察并总结其共识性立法经验,能够为我国未来公司法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镜鉴。经对比分析,域外两大法系的公司法发展均表现出股东大会权力逐渐弱化与董事会权力逐渐增强的特征,即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是现代公众公司相关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公司法应当依此作出相应调整。四、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总体思路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受到公司独立法律人格、公司股权结构、经营效率、利益冲突以及公司社会责任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在对相关制度重构进行理念选择和方案设计时,应当予以全面考量,不宜所有偏颇。我国立法与学理对于公司法人本质实在说的一致认同、公众公司股权结构依然高度集中以及公司社会责任愈加受到重视等现实条件,共同决定了董事会中心主义应为我国重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制度更为适当的理念。未来公司立法权力分配的法律标准以及法律效力,也应以此为出发点展开并变革。五、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具体方案在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之后,公众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严格分离,我国现行公司法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体系也应当随之进行重构。股东大会的权力应当采取具体列举式的界定方法。具体而言,应将其权力严格限定于选择管理者和监督者并同时确定他们薪酬方案的人事任免权,以及对于公司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变更终止等结构性重大变更事项的决定权。与此同时,董事会的权力则应当采取概括式的界定方法,即除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股东大会权力之外的其它公司经营决策权均归属于董事会独立行使。概言之,股东大会的法定权力即是董事会权力的“负面清单”,对董事会的法定权利公司立法不适宜进行具体列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下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商业实践需要。
邢伟[4](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董少明[5](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认为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薄宏涛[6](2019)在《存量时代下工业遗存更新策略研究 ——以北京首钢园区为例》文中提出针对存量时代下工业遗存更新这一热点课题,本研究以国内外工业遗存更新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工业遗存更新实践发展的沿革及现状,分析中外不同法制环境、城市能级、转型动能等背景下呈现的更新实践之异同及该领域的发展趋势。从跨学科的多维度研究视角,集成国内外工业遗存更新领域主要策略并建构我国工业遗存更新实践的实施路线。通过横向更新策略集成与纵向技术实施路线梳理,清晰建构出中国工业遗存更新实践所需要的“道”与“术”的全景认知。研究分析当今工业遗存更新策略的成因机制和解决要素,总结并集成出在工业遗存更新实践中八个维度的主要策略。顺承策略研究,以首钢工业园区更新工程实践为主要实证,阐述其更新选择的策略要点、解决的困难问题、及实施的全景流程,验证策略的落地性。对照国内遗存更新实践环节常见的问题,研究梳理了从宏观政策环境到中观评估设计再到微观实施运管的全流程线索,以前后关联、层层递进的关系阐述了工业遗存更新实施进程涉及的八个阶段的纵向技术流程,为更新实践能动者提供过程引导。结合我国工业遗存更新实践领域现状,对制度环境平台搭建、更新策略选择、产业及实施策略选择三方面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答思路,以期提供尽可能完善清晰、整体有效的实践指引。为寻求更加理性和恰当的更新方法建言献策。
李方玉[7](2019)在《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如今中国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国际贸易增速降低、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对我国经济造成较为严重的冲击和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产能过剩矛盾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伴随着我国工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的处置步伐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僵尸企业是指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陷入财务困境,依靠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等外部资金“输血”而维持生存的企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整体下滑,我国经济亦受到较大冲击,经济危机过后,国外市场低迷、国内需求下降导致我国钢铁、煤炭、水泥等基础设施产业产能出现大规模的过剩,在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受到巨大冲击,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众多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一些产能过剩本应被市场淘汰的企业在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的帮助下勉强存活,逐步恶化为僵尸企业。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僵尸企业问题日益凸显,其浪费社会资源、加剧产能过剩、阻碍产业发展、恶化信用环境、诱发系统性风险等危害形成了大家的共识,严重妨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5年开始,国务院多次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积极化解产能过剩,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现阶段学术界对于僵尸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僵尸企业的定义、识别方法、成因、处置方法等方面的理论探索,鲜少有研究针对僵尸企业微观层面进行深入剖析,运用量化方法探究僵尸企业的僵化程度差异,学术界对于僵尸企业处置方面的研究主要以理论分析为主,在我国政府倡导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较少有研究从僵尸企业实际数据角度提出可量化的僵尸企业分类标准,进而将量化分类标准与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方法相结合。本文在对国内外有关僵尸企业认定标准、成因以及对策方面的文献进行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学者提出的僵尸企业信贷补贴计算方法,引入对中国僵尸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政府补贴因素,参考国内外学者对于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在衡量僵尸企业时的重要性和认可程度,将扣除信贷补贴和政府补助后的实际净利润连续三年之和为负数且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这两个条件作为本文识别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对2010-2017年我国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样本进行识别。然后,通过文献回顾梳理、实证检验以及僵尸企业核心特征分析,对僵化指数的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进行筛选,运用符合本文研究目标和指数构建需求的熵值法作为僵化指数指标的赋权方法。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波动情况将本研究时间段进行划分,针对各时间段僵尸企业样本情况运用熵值法分别构建起包含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在内的综合僵化指数模型,并对各时间段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将计算得到的僵尸企业各时期僵化指数与企业僵尸状态持续期这两个因素相结合,对僵尸企业的综合僵化程度进行衡量,得到僵尸企业分类标准,按照综合僵化程度将僵尸企业分为轻度僵化、中度僵化和重度僵化三大类,通过分析各类僵尸企业的数据特点,分别提出适合不同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进而形成僵尸企业的分类处置机理,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案例对各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加以分析。同时,进一步优化包含僵尸企业处置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以及综合保障机制在内的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完善僵尸企业的僵化风险预警及管理机制,最终形成长效化和常态化的僵尸企业处置机制,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发现了僵尸企业的僵化规律。本文立足学术前沿,在国内外研究僵尸企业文献的基础上,抓住我国僵尸企业的核心特征,提出具有全面性、科学性、数据可获取性的僵尸企业识别标准,同时,选取反映僵尸企业综合情况的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运用符合本文研究目标的熵值法进行赋权,探索性地构建了衡量僵尸企业某时刻僵化程度的僵化指数模型,反映了僵尸企业综合数据特点,探索了僵尸企业的僵化规律,丰富了现阶段僵尸企业研究思路和内容。(2)揭示了僵尸企业的分类处置机理。在我国政府提出要推动僵尸企业分类处置的要求后,学术界纷纷展开僵尸企业处置方面的研究,但主要是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角度进行的理论分析,部分文献对于僵尸企业的分类仍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尚未有研究将僵尸企业定性分类与实际数据相结合。本文通过构建僵化指数模型,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将僵尸企业某时刻的僵化程度与僵尸状态持续期相结合,形成可量化的僵尸企业综合分类标准,将僵尸企业分为轻度僵化、中度僵化和重度僵化三大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不同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揭示了僵尸企业、分类标准与处置策略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分类处置原理,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参考依据。(3)完善了僵尸企业处置机制。本文一方面从宏观社会经济层面,提出了优化包含僵尸企业处置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以及综合保障机制在内的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的相关建议;另一方面,对宏观僵化风险预警机制进行了优化,并构建了包含僵化风险组织结构与文化、信息沟通与报告、企业战略与目标设定以及僵化风险识别与应对四方面的企业僵化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提高僵尸企业处置的效率和效果,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刘辉[8](2019)在《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国际资本市场上一种普遍运用的金融工具,其既能促进股价理性回归,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又能便利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具有防御恶意收购和实施股权激励时代替新股发行等多项重要功能,从而以一种基础性金融工具的身份促进公司金融创新。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也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和实践带来挑战,因此,对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应当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的基础上,通过公司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促进和鼓励上市公司合理运用股份回购工具。本文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分别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立法模式、事前法律规制、事中法律规制和事后法律规制等方面展开论证。第一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实施的基本特点来看,其主要是在造成股东与上市公司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危及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带来挑战。现代公司证券法理论的发展使得这些理论挑战迎刃而解:股份回购与股份发行认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股份回购并不必然造成公司法上的逻辑混乱;如果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并不会威胁到法定资本法理的完整性,不会天然触犯债权人保护的底线;如果提供一套相对科学的回购机制和规范的回购程序,也能够为股东提供一种相对公平的交易机制,实现回购中的机会公平;在破坏公平交易秩序方面,可通过完善对虚假回购的防范机制和对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机制予以规避。第二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主要有三种典型的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和折中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政府,余外市场”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市场,余外政府”模式。折中立法模式竭力寻求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二者之间的平衡,以期实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价值最大化。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应当以“原则允许,例外禁止”为最终目标,而以折中立法模式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目标。可进一步扩张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适用情形,并设立概括性目的回购,弘扬公司自治的基本理念,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应有价值。正文第三、四、五章分别从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具体的法律规制问题予以剖析。其中,第三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包括决议程序、资金来源以及回购数量与价格规制等内容。围绕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治理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之争,公司法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争鸣。在回购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制方面,存在可分配盈余模式、可分配盈余+发新股融资模式、可分配盈余+资本公积金模式以及实质清偿能力模式四种模式。在回购数量与价格法律规制方面,有单设回购数量上限模式、将实质清偿能力与董事信义义务和经营判断规则相统合的模式以及既规制股份回购数量又赋予司法机关对争议中的回购价格予以裁定的模式。我国应设置与《公司法》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相协调的差异化的股份回购决议程序,确立上市公司实质偿债能力规则,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股份回购数量规制模式,并构建协议回购价格争议解决机制。第四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重点是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利用第三方主体规避回购限制等违法行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需要确立“二元”规制逻辑。一方面,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安全港”制度。另一方面,应当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行为之间不相竞合、后者利用前者带来的利好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进行区分规制,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公开承诺制度及其监管体系。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重点是完善敏感期交易禁止制度和内幕人员减持隔离期制度,并科学界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内幕人员的主体范围。对回购规避行为,应建立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适度监管规则。同时,加强对财务资助行为的规制,以保护债权人。第五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具体从三个方面展开:合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对该股份的事后处理机制;违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违法回购下,股东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合法回购下的股份权利状态应坚持股东权利(部分)休止说。应将库藏股法律制度写入《公司法》中,提高回购法律制度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对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行为,应区分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规范的性质进行差异化的效力认定。应建立董事直接赔偿责任制度,补充规定《公司法》中相关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在《刑法》中增设背信罪。同时,完善回购股份下的股东诉讼机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石峰[9](2018)在《制度变迁与空间转型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东部地区城市从增量开发转向存量开发的背景下,近几年一些大城市的开发区出现了一个突出的新现象即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简称工转研)。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当前中国开发区的工转研现象为什么会发生以及如何形成?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案例研究、深度访谈等方法。研究内容主要分为现象研究、理论研究与分层论证、案例研究三个部分,首先进行对工转研现象的特征、动力、模式的研究并从中发现土地制度的关键作用,然后从制度视角构建对工转研现象的理论解释,接下来从法律、政策和规划三个制度层级分别研究和论证制度对工业空间转型的影响,最后进行一个完整的案例研究。第1章是导入部分,阐述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目的、文献综述和研究框架。第2章描述开发区工转研的概况和过程,归纳工转研现象的三个特征:从2013年开始地方政府频繁出台相关政策,在一些开发区的规划中集中成片转型,已经开展的工转研项目大多是由原土地使用权企业作为实施主体;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社区方面对工转研进行主体动力分析,工转研按照主要动力来源和博弈关系分为企业主动型、政府主动型、双向互动型三种基本模式,在模式研究中发现了制度性因素的关键作用。第3章在事实归纳和理论推演的基础上提出理论假设,从制度视角对工转研现象乃至工业空间转型进行理论解释。工业空间转型的四个主体为了获得潜在利润和满足偏好,通过博弈变革了制度(合约、规划、政策、法律),四个层级的制度变迁共同实现产权界定、市场交易、交易成本、利益分配、约定项目的制度功能,制度变迁通过制度功能导控工业空间如何转型。第4-6章分别从法律、政策、规划三个层级研究制度变迁对工转研的影响作用。第4章从法律层级回顾增量开发中的关键制度变革,论证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市场制度的变迁塑造了存量工业空间,指出存量开发需要法律层级的制度供给,特别是建立土地发展权制度。第5章政策层级的制度变迁研究表明三次工业空间转型的制度供给主要是政策,工转研的地方政策框架包括前提条件、土地发展权、限制条件、地价及分配、市场交易5个方面,这些方面的政策变化对应和实现了制度的功能;地方政策对空间也具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第6章分析土地制度和地方政策对规划转型的影响,规划对工转研的导控表现在地块层面实现制度功能、片区层面进行空间功能重组和空间形态重构,存量规划变革的方向在于控规改革、制度设计和体系构建三个方面。第7章对南京工转研案例进行系统的案例研究,抓住在当前工转研实践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地方政策和规划两个制度层级,剖析政策和规划如何导控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第8章是导出部分,总结论文的主要结论和创新点,预判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工转研现象的发展趋势,并对地方探索实践的策略建议。当前开发区工转研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地方政府和企业,地方政府试图用政策和规划引导原企业和社会资本进行工转研,双方的多轮博弈变革了制度,制度变迁通过实现土地产权的界定和交易以及降低交易成本等制度功能,引导和控制工业空间向科技研发空间转型。存量开发目前主要依靠政策和规划层级的制度供给,需要法律层级的制度变革,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发展权制度、土地二级市场制度。从增量开发到存量开发要求规划转型,需要存量规划与政策结合进行制度设计和变革。全文约16万字。
庞晓媚[10](2018)在《应对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控制体系》文中研究表明以―增长‖为核心的规划体系,推动了我国三十多年的高速城镇化进程,现在规划实施领域正经受日益严重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规划体系自身的价值取向面临可持续发展的转型。可持续发展是当代普世价值观,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并适用广阔的领域。联合国给出可持续发展的17个目标,城乡规划是唯一与这17个目标都相关的学科,―可持续的城市与社区‖也是17个目标之一。规划体系作为引导发展和管制开发的工具,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中,开发控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颁发规划许可证为核心的开发控制体系是一项普遍的制度安排,它超越了国家政治的制度和社会差异,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阶段的差距,而成为一种共同的工具。开发控制体系作为治理制度涉及政府、公众及开发者的权利分配,并通过管理开发项目对城市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其制度形态在不同国家、地区和城市呈现完全不同的面貌。澳大利亚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法‖,欧美发达国家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内化到开发控制制度本身,而我国仍然停留在价值观的倡导和个案项目的实践中,可持续发展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基于我国的历史发展特征和现实及未来发展诉求,将可持续发展从理念到落实,是城乡规划体系重要的理论课题和实践领域,本研究尝试建构面向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开发控制体系,并促进地方性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管理制度的变革实践。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成果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基础研究。通过文献研究综述西方开发控制理论研究的演变,概述西方学者在开发控制研究方面的主要观点,为剖析开发控制的理论及实践奠定基础。辨析了开发与规划的关系,对规划体系的构成以及模式进行论述,梳理开发控制体系与规划法规体系、规划编制体系的关系,提出并论证了开发控制在规划体系中的相对独立性,并且相对独立的开发控制体系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捷径之一。结合西方主要国家和地区开发控制的历史,系统性梳理开发控制目标的演变以及目标与制度之间的联系,阐明了可持续发展是当代开发控制体系的目标与原则。归纳开发控制体系具有的特征,包括政治性、经济性、技术性与地方性的特征。第二部分是理论深化研究。将开发控制体系分为制度框架以及规划许可两部分进行深入解剖。构建了制度框架中各个要素的逻辑关系,主要是以―开发‖的概念与定义为核心,全面深入的论述了开发控制对象具有的物权特征,开发控制中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及其公共还原的方式,开发活动的外部性及其分类与评估,总结出行政认可、法律授权许可、区划法授权、土地契约、行政协议和行政规划许可等六种开发控制的方式,论证了开发控制通过制度框架的完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规划许可的研究中,分别以英国的规划许可、香港的土地契约、新加坡的土地批租、美国纽约的区划法授权、日本的行政认可等具体开发控制制度研究为基础,归纳出开发控制的一般程序,即―许可的前期准备、许可申请与颁发、许可的维护维护与许可的救济‖等四个阶段,其中,基于行政及相对人的关系,许可的申请与颁发阶段又细分为:申请与受理、磋商与谈判、决定与公示等3个环节;并从规划许可程序的设置理念如公民权利、公共利益、制度成本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协商谈判、公示听证、许可撤回、强制执行等程序,论证了开发控制体系通过程序正义可以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冲突。第三部分是我国开发控制的制度剖析以及基于我国国情对规划体系的调整与制度框架的细化。通过对我国开发控制的历史研究,指出我国开发控制的制度困境源于计划经济的制度依赖,将综合理性规划的模型在市场经济下深化并形成了单路径的规划体系;剖析了城乡规划法构建的制度框架并指出其在开发控制对象的界定、利益主体区分、外部性区分、开发控制方式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我国目前的单路径规划体系,以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导向,对我国规划体系提出了调整,从单路径规划体系向复合网络规划体系转变。结合规划体系的调整,论文构建了我国现有的开发控制制度框架,包括对开发活动进行明确的定义和分类,新增了建筑物转功能的用途许可,提出了法律授权许可和行政认可两类新的开发控制方式,运用精细化的开发控制方式协调确定性与灵活性,最终将我国目前的规划许可证从―一书三证‖调整为―六证‖,使之符合开发控制制度框架的内在逻辑并适应我国国情。第四部分理论成果的应用研究,主要是以广州为实践对象,提出以规划许可为核心的开发控制体系整体建构与改进的实施策略。通过对广州市规划许可的历史演变及其在实践中的演进,认为广州市的开发控制实践已经超越了我国法定的制度框架,但由于理论与实践缺乏统一也造成各种问题,难以应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广州市现有开发控制体系的基础上,将开发控制的理论模型应用在广州市的规划许可中,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与整体改进。一是对规划许可相关的规划法规体系、规划编制体系提出调整的思路与建议。二是在规划许可的内部程序中,理顺了规划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实质性地推动―一站式‖服务。三是在规划许可的分类程序中,优化了规划许可的类型与形式,简化了一般许可程序和环节,强化了影响生态、环境、文化等开发项目的特别许可要求,明确了规划许可相关利益人的权利与责任。广州市规划许可实施的策略研究是一般性开发控制体系制度框架的充实和具体化,可以成为其他城市规划体系改革实践的参考样本。可持续发展涵盖社会、经济、环境等广泛的领域,也暗示了经济、社会、环境等不同利益间潜在的―渗透性‖,而这种渗透性正是开发控制发挥创造力的空间。制度是创新的土壤,更好的制度促进更大的创新,开发控制体系的制度变革为创造性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更多的机遇,这也是论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二、广钢集团股份公司理化检验中心获得国家正式批准认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钢集团股份公司理化检验中心获得国家正式批准认可(论文提纲范文)
(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影响 |
2.1.1 风险投资与企业价值 |
2.1.2 风险投资与公司治理 |
2.1.3 风险投资与信息认证 |
2.1.4 风险投资与网络支持 |
2.2 风险投资对产业的影响 |
2.2.1 风险投资影响战略新兴产业 |
2.2.2 风险投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 |
2.2.3 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 |
2.2.4 产业结构升级与融资制度 |
2.3 风险投资与溢出 |
2.3.1 关于溢出效应的综述 |
2.3.2 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 |
2.3.3 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 |
2.3.4 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的溢出效应 |
2.4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 |
2.4.1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成长能力的影响 |
2.4.2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 |
2.4.3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信息认证作用的影响 |
2.4.4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网络支持作用的影响 |
2.5 简要评述 |
3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风险投资 |
3.1.2 新三板 |
3.1.3 企业价值 |
3.1.4 机制 |
3.1.5 溢出效应 |
3.2 相关基础理论 |
3.2.1 风险投资理论 |
3.2.2 中小企业存在理论 |
3.2.3 企业创新成长理论 |
3.2.4 溢出效应理论 |
3.2.5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 |
4.1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进程 |
4.1.1 萌芽期(1986-1997):政策鼓励下风险投资起步且发展缓慢 |
4.1.2 探索期(1998-2008):外部环境不确定下风险投资曲折前行 |
4.1.3 成长期(2009-2014):金融危机之后风险投资复苏与成长 |
4.1.4 发展期(2015 至今):第四次创业浪潮给风险投资新的机会 |
4.2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
4.2.1 募资层面:强监管下募资缩减,早期风投基金募集堪忧 |
4.2.2 投资层面:风险投资避险情绪强烈,偏向后期成熟市场 |
4.2.3 退出层面:退出案例增加且IPO为主,境外上市减少 |
4.3 新三板市场的演变进程 |
4.3.1 “两网系统”盛衰更迭,整顿之后被取缔(1992-2000) |
4.3.2 三板市场应时而生,维护资本市场稳定(2001-2005) |
4.3.3 新三板试点开启,市场逐渐扩大(2006-2012) |
4.3.4 股转系统成立,市场活力显现(2013-今) |
4.4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
4.4.1 新三板发展趋势放缓,市场强调质量且回归理性 |
4.4.2 分层制度改善市场结构,公司治理与监管逐渐提升 |
4.4.3 新三板市场交易低迷,多重因素导致流动性不足 |
4.4.4 挂牌企业定位“双创一成长”,市场沟通能力有待提升 |
4.5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互动关系 |
4.5.1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契合之处 |
4.5.2 新三板为风险资本筛选优质项目提供平台与便利 |
4.5.3 新三板增加了风险投资实现资本退出的渠道 |
4.5.4 风险投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利于新三板市场成熟发展 |
4.6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
4.6.1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规模较小 |
4.6.2 风险投资以新三板为退出渠道的案例数量较少 |
4.7 本章小结 |
5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 |
5.1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理论分析 |
5.1.1 基于监督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2 基于信息认证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3 基于增值服务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 |
5.2.1 基于风险投资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2 基于中小企业存在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3 基于企业创新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4 基于企业成长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3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作用机制分析 |
5.3.1 治理作用机制 |
5.3.2 认证作用机制 |
5.3.3 支持作用机制 |
5.3.4 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分析 |
5.4.1 资源配置机制 |
5.4.2 竞争合作机制 |
5.4.3 协作链接机制 |
5.4.4 溢出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5 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的溢出机制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说明及基本统计分析 |
6.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6.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6.2 研究假设与计量模型设定 |
6.2.1 研究假设回顾 |
6.2.2 计量模型设定 |
6.3 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6.3.1 治理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2 认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3 支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4 内生性分析 |
6.4.1 倾向得分匹配法(PSM) |
6.4.2 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稳健性检验Ⅰ:每股净资产(BPS) |
6.5.2 稳健性检验Ⅱ:总市值(Mvalue) |
6.5.3 稳健性检验Ⅲ:每股价值(p_value) |
6.5.4 稳健性检验Ⅳ:东部地区 |
6.6 进一步探讨:考虑异质性因素 |
6.7 本章小结 |
7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1 变量与研究假设 |
7.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7.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7.1.3 研究假设回顾 |
7.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机制的验证 |
7.2.1 计量模型设定 |
7.2.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2.3 稳健性检验 |
7.3 基于面板模型: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3.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7.3.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3.3 稳健性检验 |
7.3.4 内生性分析 |
7.4 考虑空间因素: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4.1 空间权重矩阵的构造 |
7.4.2 空间自相关检验 |
7.4.3 空间计量模型设定与效应的测算 |
7.4.4 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7.4.5 稳健性检验 |
7.4.6 内生性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 |
8.2.2 风险投资方提升自身实力,新三板企业接纳风险投资介入 |
8.2.3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
8.2.4 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
8.2.5 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 |
8.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基于文化视角的中西文化遗产管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研究综述 |
一、概念界定 |
二、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四节 相关理论 |
一、文化遗产价值判定标准 |
二、文化遗产活化理论 |
三、真实性理论 |
四、文化认同理论 |
五、跨文化理论 |
第一章 中西遗产管理的发展阶段比较 |
第一节 欧洲遗产理论的发展阶段 |
一、古典时期(17世纪前) |
二、17世纪至19世纪初期 |
三、19世纪初期至19世纪90年代 |
四、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中后期 |
五、现代修复理论(20世纪后期至21世纪) |
六、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常用词词义辨析 |
第二节 西班牙遗产管理的发展阶段 |
一、早期的修复实践(19世纪以前) |
二、19世纪的保护实践 |
三、20世纪的遗产保护与管理 |
第三节 中国遗产管理的发展阶段 |
一、中国传统的修复实践(20世纪之前) |
二、现代遗产管理的萌芽期(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
三、停滞期与摸索期(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 |
四、现代遗产管理的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 |
第四节 中西遗产管理发展阶段的比较 |
一、英法遗产管理的比较 |
二、中西遗产管理发展阶段中体现出的文化差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西传统文化差异在遗产管理中的体现 |
第一节 中国传统文化在建筑遗产及管理思想中的体现 |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维度 |
二、中国建筑遗产的文化特征 |
三、中国的管理文化 |
第二节 西方传统文化在建筑遗产及管理思想中的体现 |
一、西方传统文化的四个维度 |
二、西方建筑遗产的文化特征 |
三、西方的管理文化 |
第三节 中西方建筑遗产特征及管理思想比较 |
一、中西传统文化四个维度的比较 |
二、中西建筑遗产的文化特征比较 |
三、中西方管理文化的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西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比较 |
第一节 中国遗产管理体制 |
一、我国遗产管理体制 |
二、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 |
三、我国遗产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遗产管理的法律框架 |
第二节 西方遗产管理体制 |
一、西方国家的遗产管理体制 |
二、“以价值为导向”的管理方法 |
三、文化遗产的效益评价 |
四、国际遗产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框架 |
第三节 西班牙遗产管理体制 |
一、西班牙遗产保护机构 |
二、西班牙遗产管理的法律框架 |
三、西班牙的特色保护措施 |
第四节 中西遗产管理体制的比较与借鉴 |
一、中西遗产管理法律框架的比较 |
二、国际遗产管理理念的本土化问题 |
三、中西遗产管理体制的比较 |
四、西方管理体制的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西文化遗产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比较 |
第一节 文化遗产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概述 |
一、遗产管理者与保护者 |
二、遗产经营者 |
三、遗产地社区居民 |
四、遗产旅游者 |
五、非政府组织 |
六、社会大众 |
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中西文化遗产管理者与保护者的比较 |
一、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 |
二、保护与科学的关系 |
第三节 中西文化遗产经营者与社区居民的比较 |
一、遗产经营者比较 |
二、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比较 |
三、社区居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
第四节 中西文化遗产旅游者的比较 |
一、中西方旅游者对真实性的追求差异 |
二、中西方旅游者的审美差异 |
三、遗产旅游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
四、遗产旅游对遗产地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故宫与西方博物馆:遗产活化与数字化管理比较 |
第一节 案例部分的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一、世界文化遗产 |
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 |
三、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
四、全球化对文化遗产的影响 |
五、中国与西班牙世界文化遗产概况 |
第二节 故宫博物院的遗产活化与数字化管理 |
一、故宫概况 |
二、故宫的遗产活化实践 |
三、故宫的遗产数字化实践 |
第三节 阿尔罕布拉宫的遗产活化与西方博物馆的数字化管理 |
一、阿尔罕布拉宫概况 |
二、阿尔罕布拉宫的遗产利用 |
三、西方遗产数字化研究 |
第四节 中西遗产活化与数字化管理比较 |
一、实体博物馆与数字博物馆 |
二、博物馆的体验方式 |
三、博物馆的创新之道 |
四、遗产活化的发展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曲阜与圣地亚哥古城:历史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比较 |
第一节 曲阜“三孔”及其遗产价值 |
一、曲阜的历史变化 |
二、曲阜的遗产价值 |
三、曲阜的城市发展演变 |
第二节 圣地亚哥古城的改造经验 |
一、圣地亚哥的古城与新城 |
二、圣地亚哥城市改造的经验 |
第三节 历史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经验借鉴 |
一、“圣地”类遗产的管理 |
二、历史城镇的商业化问题 |
三、两处圣地管理的异同 |
四、历史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丝绸之路与朝圣之路:文化线路遗产的开发与管理比较 |
第一节 文化线路遗产 |
一、文化线路遗产的提出 |
二、文化线路遗产的价值 |
三、线性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 |
第二节 丝绸之路的发展 |
一、丝绸之路概况 |
二、丝绸之路的文化价值 |
第三节 朝圣之路的发展 |
一、朝圣之路概况 |
二、朝圣之路的发展经验 |
第四节 欧洲的文化线路体系 |
一、文化线路认定 |
二、管理体系 |
三、财政制度 |
第五节 文化线路遗产的发展与管理比较 |
一、“欧洲文化线路”的管理经验借鉴 |
二、西班牙朝圣之路的发展经验借鉴 |
三、我国发展文化线路遗产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基于文化视角的发现 |
二、西方遗产管理体制借鉴 |
三、案例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中国问题 |
第一节 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立法现状 |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法律地位 |
(一)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 |
(二)董事会的法律地位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构造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构造 |
(二)董事会的权力构造 |
(三)剩余权力的归属 |
第二节 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
一、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现存问题 |
(一)未能区分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 |
(二)股东大会权力过于庞大 |
(三)董事会独立性的严重弱化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现有解决方案 |
(一)控股股东中心主义模式 |
(二)经理中心主义模式 |
(三)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 |
三、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重思 |
第二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争鸣 |
第一节 公司权力分配的股东中心主义理念 |
一、基本立场 |
二、法理基础 |
(一)所有权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司合同理论 |
(四)公司宪制理论 |
三、股东中心主义理念的最新修正 |
第二节 公司权力分配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 |
一、基本立场 |
二、法理基础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团队生产理论 |
(三)社群理论 |
(四)实体最大化及可持续性理论 |
第三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域外实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德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二、法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三、日本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四、韩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第二节 英美法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英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二、美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三、澳大利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四、加拿大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第三节 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之总结 |
一、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存异 |
(一)二元制与三元制 |
(二)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 |
二、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趋同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逐渐缩小且以法律明定范围为限 |
(二)董事会的权力逐渐扩大且为概括性规定 |
第四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总体思路 |
第一节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考量因素 |
一、公司人格 |
二、股权结构 |
三、经营效率 |
四、利益冲突 |
五、社会责任 |
第二节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选择 |
一、我国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现实依据 |
(一)公司法人本质实在说的确立 |
(二)公众公司股权结构仍然高度集中 |
(三)公司社会责任愈加受到重视 |
二、董事会中心主义下公司权力分配原理 |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标准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效力 |
第五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具体方案 |
第一节 公众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配置 |
一、人事任免权 |
(一)董事提名权 |
(二)董事选举权 |
(三)董事解任权 |
(四)薪酬决定权 |
二、公司重大变更决定权 |
(一)章程修改批准权 |
(二)重大资产重组批准权 |
(三)公司终止决定权 |
第二节 公众公司董事会的权力配置 |
一、公司资本结构决定权 |
二、利润分配决定权 |
三、利益冲突交易审批权 |
四、敌意收购防御策略决定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存量时代下工业遗存更新策略研究 ——以北京首钢园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2 研究背景 |
1.2.1 我国城市化发展 |
1.2.2 我国城市更新发展 |
1.2.3 工业遗存更新的必要性 |
1.3 研究概念界定 |
1.3.1 城市更新 |
1.3.2 工业遗存 |
1.3.3 工业遗存更新 |
1.4 研究范围、目的和意义 |
1.4.1 研究范围界定 |
1.4.2 研究目的 |
1.4.3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6 研究的未尽事宜 |
1.6.1 研究对象的时空局限性 |
1.6.2 更新实践案例的局限性 |
1.6.3 研究方法手段的局限性 |
第2章 国内外工业遗存更新研究 |
2.1 工业革命推动的城市化进程与更新 |
2.2 国外工业遗存更新研究发展与实践 |
2.2.1 国外工业遗存更新研究综述 |
2.2.2 国外工业遗存相关法规政策 |
2.2.3 国外工业遗存更新发展脉络 |
2.2.4 国外工业遗存更新实践 |
2.2.4.1 静态保护和博物馆式更新 |
2.2.4.2 适应更新与有机更新 |
2.2.4.3 城市复兴 |
2.3 国内工业遗存更新研究发展与实践 |
2.3.1 国内工业遗存更新研究综述 |
2.3.2 国内工业遗存更新发展脉络 |
2.3.2.1 中国工业遗存更新的探索阶段(1995-2005) |
2.3.2.2 中国工业遗存更新的发展阶段(2006-2015) |
2.3.2.3 中国工业遗存更新的繁荣阶段(2016年至今) |
2.3.3 国内工业遗存更新实践 |
2.3.3.1 静态保护和博物馆式更新 |
2.3.3.2 适应更新与有机更新并存 |
2.3.3.3 从有机更新迈向城市复兴 |
2.4 小结 |
第3章 工业遗存更新策略研究 |
3.1 工业遗存价值评估与信息采集 |
3.1.1 工业遗存价值评估 |
3.1.2 工业遗存信息采集 |
3.1.2.1 特征数据采集 |
3.1.2.2 详尽掌握资料 |
3.1.2.3 充分踏勘基地 |
3.1.2.4 精细测绘现状 |
3.1.2.5 准确鉴定结构 |
3.2 工业遗存更新的引擎 |
3.2.1 工业遗存的空间生产模式转型 |
3.2.2 工业遗存更新的差异化引擎 |
3.2.2.1 以大事件为导向的工业遗存更新 |
3.2.2.2 以文化为导向的工业遗存更新 |
3.2.2.3 以邻里为导向的工业遗存 |
3.3 工业遗存更新的空间再生 |
3.3.1 城市尺度下的空间再生 |
3.3.1.1 都市针灸,点状更新 |
3.3.1.2 都市链接,线状更新 |
3.3.1.3 都市织补,面状更新 |
3.3.2 单体尺度下的空间再生 |
3.3.2.1 缝合与叠置 |
3.3.2.2 内置与包络 |
3.3.2.3 并置与对偶 |
3.3.2.4 嵌固与植入 |
3.3.2.5 封存与再现 |
3.4 工业遗存更新的空间公共性再造 |
3.4.1 工业遗存更新与城市空间转型的关系 |
3.4.2 工业遗存更新的区域空间开放化 |
3.4.3 工业遗存更新的城市结构邻里化 |
3.4.4 工业遗存更新的公共空间公平化 |
3.4.5 工业遗存更新的城市记忆空间化 |
3.5 工业遗存更新的产业活化 |
3.5.1 产业活化的“工业+”模式 |
3.5.1.1 产业升级还是植入 |
3.5.1.2 智力储备和政策支持 |
3.5.1.3 产业孵化的平台建设 |
3.5.2 产业活化的“文化+”模式 |
3.5.2.1 以传统历史文化为锚点的产业活化模式 |
3.5.2.2 以符号文化嫁接为手段的产业复制模式 |
3.5.3 产业活化的“产业+”模式 |
3.5.3.1 原发性升级的传统产业模式 |
3.5.3.2 渐进迭代的传统产业模式 |
3.5.3.3 颠覆传统地缘经济的新产业模式 |
3.6 工业遗存更新的社会融合 |
3.6.1 传统工业化进程中的产居共同体 |
3.6.2 工业遗存更新的再城市化进程 |
3.6.3 工业遗存更新的空间正义修复 |
3.7 工业遗存更新的可持续发展 |
3.7.1 工业遗存更新的生态可持续 |
3.7.2 工业遗存更新的空间可持续 |
3.7.2.1 保持空间风貌 |
3.7.2.2 优化基础设施 |
3.7.2.3 制定适宜目标 |
3.7.3 工业遗存更新的经济可持续 |
3.8 工业遗存更新的法律制度环境 |
3.8.1 工业遗存更新中的法律制度环境构建 |
3.8.2 工业遗存更新制度的指向性实践推动 |
3.8.3 工业遗存更新中的相关制度环境创新 |
3.9 小结 |
第4章 以北京首钢园区更新为典型代表的策略实证 |
4.1 首钢工业遗存价值评估与信息采集 |
4.1.1 首钢工业遗存价值评估 |
4.1.1.1 历史价值(历史代表性、历史重要性) |
4.1.1.2 社会价值(城市综合贡献、文化情感认同) |
4.1.1.3 工艺价值(技术先进性、工艺完整性) |
4.1.1.4 艺术价值(厂区保存状况、建构筑物特征) |
4.1.1.5 实用价值(空间保持状态、再利用可行性) |
4.1.1.6 溢出价值(景观交通条件、级差地价状态) |
4.1.2 首钢工业遗存信息采集 |
4.1.2.1 特征信息采集 |
4.1.2.2 详尽掌握资料 |
4.1.2.3 充分踏勘基地 |
4.1.2.4 精细测绘现状 |
4.1.2.5 准确鉴定结构 |
4.2 首钢园区的更新引擎 |
4.2.1 首钢园区的空间生产模式 |
4.2.1.1 北京城市化及差异化城市过程 |
4.2.1.2 首钢园区空间生产模式变迁 |
4.2.2 首钢园区更新引擎的选择 |
4.2.2.1 以大事件为导向的首钢园区更新引擎 |
4.2.2.2 以文化为导向的首钢园区更新引擎 |
4.2.2.3 以邻里为导向的首钢园区更新引擎 |
4.3 首钢园区空间再生策略 |
4.3.1 城市尺度下的园区空间再生 |
4.3.1.1 都市针灸,局部点状更新 |
4.3.1.2 都市链接,区域跳跃式更新 |
4.3.1.3 都市织补,面状区域更新 |
4.3.2 单体尺度下的建筑空间再生 |
4.3.2.1 缝合与叠置(水平织补和垂直织补) |
4.3.2.2 内嵌与包络(结构加固和风貌保持) |
4.3.2.3 并置与对偶(新旧并置和新旧对比) |
4.3.2.4 嵌固与植入(局部加建和地下更新) |
4.3.2.5 封存与再现(面层涂装和旧材保持) |
4.3.2.6 利用与统筹(遗存利用和设备综合) |
4.4 首钢园区的公共性再造 |
4.4.1 首钢园区更新与城市空间转型关系 |
4.4.2 首钢园区更新的区域空间开放化 |
4.4.3 首钢园区更新的空间结构邻里化 |
4.4.4 首钢园区更新的公共空间公平化 |
4.4.5 首钢园区更新的城市记忆空间化 |
4.5 首钢园区更新产业活化 |
4.5.1 城市能级与产业活化的关系 |
4.5.2 首钢业态再生的“工业+”模式 |
4.5.2.1 首钢产业活化的城市背景 |
4.5.2.2 首钢的“钢铁”产业升级 |
4.5.2.3 首钢的“非钢”产业升级 |
4.5.3 首钢业态再生的“文化+”模式 |
4.5.3.1 以传统文化为锚固点的产业活化模式 |
4.5.3.2 以符号文化嫁接为手段的产业复制模式 |
4.5.4 首钢业态再生的“产业+”模式 |
4.5.4.1 原发性植入的传统产业模式 |
4.5.4.2 颠覆传统地缘经济的新产业模式 |
4.6 首钢园区更新的社会融合 |
4.6.1 首钢园区的“产居共同体”瓦解 |
4.6.2 首钢园区的“再城市化”进程 |
4.6.3 首钢园区的“空间正义”修复 |
4.7 首钢园区工业遗存更新的可持续性 |
4.7.1 首钢遗存更新中的生态可持续 |
4.7.1.1 首钢园区生态策略 |
4.7.1.2 首钢园区生态系统 |
4.7.1.3 首钢园区污染治理 |
4.7.1.4 首钢能源综合利用 |
4.7.2 首钢遗存更新中的空间可持续 |
4.7.2.1 保持园区工业特色风貌 |
4.7.2.2 保持园区景观开放特征 |
4.7.2.3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系统 |
4.7.3 首钢遗存更新中的经济可持续 |
4.8 首钢园区更新的规划与政策环境 |
4.8.1 首钢转型更新的多维度诉求 |
4.8.2 首钢转型更新的重要政策依据 |
4.8.3 首钢转型更新的制度环境创新 |
4.8.4 首钢转型更新的规划实现路线 |
4.9 小结 |
第5章 建构中国工业遗存更新技术路线 |
5.1 工业遗存更新的土地获取 |
5.1.1 政府主导推进一级开发 |
5.1.2 政企合作推进一二联动 |
5.1.3 企业自主区域统筹升级 |
5.1.4 不同模式存在的问题 |
5.2 工业遗存更新的政策支持 |
5.2.1 契合国家政策导向 |
5.2.2 契合地方政策导向 |
5.2.3 契合城市公共诉求 |
5.3 工业遗存更新的价值评定 |
5.3.1 上位风貌保护规划 |
5.3.2 相关专家论证评定 |
5.3.3 企业自荐遗存名录 |
5.4 工业遗存更新的经济评估 |
5.4.1 改变土地性质的自持土地经济评估 |
5.4.2 不改变土地性质的自持土地经济评估 |
5.4.3 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出租土地经济评估 |
5.5 工业遗存更新的规划调整 |
5.5.1 明确城市设计优先 |
5.5.2 设定城市更新单元 |
5.5.3 推进综合交通评估 |
5.5.4 确认土地用地性质 |
5.5.5 明确上位规划边界 |
5.5.6 开展更新城市设计 |
5.5.7 落实控制规划调整 |
5.6 工业遗存更新的操作主体 |
5.6.1 主体与过程的关系 |
5.6.2 兼容经营与公众参与 |
5.7 工业遗存更新的设计进程 |
5.7.1 梳理上位条件 |
5.7.2 编制建设方案 |
5.7.3 推进更新产策 |
5.8 工业遗存更新的实施运管 |
5.8.1 操作资金构成 |
5.8.2 运管团队构成 |
5.8.3 工作机制创建 |
5.9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1.1 建立适当的制度与环境平台 |
6.1.1.1 加快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6.1.1.2 统筹工业遗存价值评定机构标准 |
6.1.1.3 建立工业遗存弹性再利用评定机制 |
6.1.1.4 逐步转变土地治理模式和政策 |
6.1.1.5 搭建跨部门协同的管控治理平台 |
6.1.1.6 建构适用存量更新的规划审批模式 |
6.1.2 选择适当的工业遗存更新模式 |
6.1.2.1 选择技术经济和艺术适合的更新手段 |
6.1.2.2 鼓励公共空间及场所精神的再造 |
6.1.2.3 建立全面的可持续观 |
6.1.3 选择适当的产业及实施策略 |
6.1.3.1 探索匹配城市能级的更新之路 |
6.1.3.2 寻求恰当的引导产业 |
6.1.3.3 建构再城市化的融合之路 |
6.2 主要创新点 |
6.2.1 梳理并集成基于城市过程的多维度协同的工业遗存更新策略 |
6.2.2 梳理基于中国国情的全流程工业遗存更新的技术路线 |
6.3 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索引 |
作者简介及成果 |
(7)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 |
2.1.2 僵尸企业的成因 |
2.1.3 僵尸企业的对策 |
2.1.4 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系统论 |
2.2.3 并购效率理论 |
2.2.4 产权理论 |
第3章 僵尸企业的认定与分布特征 |
3.1 僵尸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
3.2 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 |
3.3 僵尸企业的样本选取 |
3.4 僵尸企业的分布 |
3.4.1 僵尸企业的年份分布 |
3.4.2 僵尸企业的行业分布 |
3.4.3 僵尸企业的区域分布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僵尸企业僵化指数的构建 |
4.1 僵尸企业僵化指数构建的基本思路 |
4.2 僵化指数的指标筛选 |
4.2.1 指标评价方法的回顾与分析 |
4.2.2 指标筛选依据及原则 |
4.2.3 基础财务指标分析 |
4.2.4 公司治理指标分析 |
4.2.5 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分析 |
4.2.6 僵化指数指标汇总 |
4.3 僵化指数赋权方法的选择 |
4.3.1 指数赋权方法 |
4.3.2 熵值法赋权 |
4.4 僵化指数构建与结果分析 |
4.4.1 研究时间段划分 |
4.4.2 僵化指数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僵尸企业的处置机制 |
5.1 国内外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1.1 国内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1.2 国外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2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机理 |
5.2.1 僵尸企业分类标准 |
5.2.2 僵尸企业分类数据统计分析 |
5.2.3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机理总结 |
5.3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策略 |
5.3.1 轻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3.2 中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3.3 重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4 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优化 |
5.4.1 僵尸企业处置的法律制度优化 |
5.4.2 僵尸企业处置的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优化 |
5.4.3 僵尸企业处置的综合保障机制优化 |
5.5 僵化风险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 |
5.5.1 宏观僵化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 |
5.5.2 微观企业僵化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局限性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财务指标文献统计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评析 |
三、论证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及特征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主要类别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及其积极作用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可能带来的挑战 |
一、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 |
二、危及资本维持原则 |
三、危及股权平等原则 |
四、破坏公平交易秩序 |
第四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的理论回应 |
一、对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的理论回应 |
二、对危及资本维持原则的理论回应 |
三、对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的理论回应 |
四、对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的理论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 |
第一节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述评 |
一、“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 |
二、“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 |
三、折中立法模式 |
四、不同立法模式的法哲学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的价值诉求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自由价值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公平价值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安全价值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优选方案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成因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三、《公司法最新修改决定》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影响 |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主要方式及其评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规制及其评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规制及其评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数量与价格规制及其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决议程序设置不合理 |
二、疏于债权人保护 |
三、忽视回购风险规制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分类设置股份回购决议程序 |
二、确立实质偿债能力规则 |
三、强化回购风险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范畴以及比较法分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内幕交易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权利状态及其处理机制 |
一、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的股份的权利状态 |
二、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效力及其法律责任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范围及其效力认定 |
二、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下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的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现有股东诉讼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立法的比较法分析及其启示 |
三、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制度变迁与空间转型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研究总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与概念界定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5 研究的框架 |
2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特征与模式研究 |
2.1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发展概况 |
2.2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类型与特征 |
2.3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主体动力 |
2.4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博弈 |
2.5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模式 |
小结 |
3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理论研究 |
3.1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理论基础 |
3.2 土地和资本角度对工转研的理论解释 |
3.3 制度视角的理论假设 |
小结 |
4 法律层级的制度变迁与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 |
4.1 增量开发中法律层级的制度变革 |
4.2 存量开发中法律层级的制度需求 |
4.3 法律层级对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影响 |
小结 |
5 政策层级的制度变迁与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 |
5.1 三次工业空间转型与政策层级的制度供给 |
5.2 地方政策对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导控 |
5.3 地方政策对空间的直接影响 |
小结 |
6 规划层级的制度变迁与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 |
6.1 制度变迁中的城市规划 |
6.2 规划对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导控 |
6.3 存量规划变革 |
小结 |
7 南京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案例研究 |
7.1 南京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的政策 |
7.2 江宁区工转研政策与实践剖析 |
7.3 江宁高新园工转研规划案例 |
小结 |
8 结论与讨论 |
8.1 发展趋势判断 |
8.2 主要结论与创新点 |
8.3 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4 对地方探索实践的策略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应对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控制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可持续发展是城镇化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
1.1.2 城乡规划是引领与管制城镇化的有效工具 |
1.1.3 开发控制是规划体系的核心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名词术语解释 |
1.3.1 “开发” |
1.3.2 “开发控制” |
1.3.3 “开发控制体系” |
1.3.4 “开发控制制度” |
1.3.5 “规划许可”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开发控制的研究进展 |
2.1 开发控制理论研究的背景 |
2.1.1 早期的理论研究 |
2.1.2 开发控制研究的转折 |
2.1.3 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开发控制研究 |
2.2 开发控制理论研究的国际进展 |
2.2.1 国外开发控制制度及开发控制体系整体研究 |
2.2.2 国外开发控制制度的组织框架及构成性研究 |
2.2.3 国外开发控制中的规划许可研究 |
2.3 开发控制理论研究的国内状况 |
2.3.1 国内开发控制理论研究的概况 |
2.3.2 国内开发控制的历史研究 |
2.3.3 国内开发控制的概念以及与规划体系的关系 |
2.3.4 国内规划管理与开发控制的研究 |
2.3.5 国内规划许可的研究 |
2.4 国内外的研究比较 |
第三章 开发控制体系的目标与特征 |
3.1 开发控制体系与规划体系 |
3.1.1 开发与规划的关系 |
3.1.2 规划体系的构成 |
3.1.3 规划体系的模式 |
3.1.4 开发控制体系与规划法规体系的关系 |
3.2 开发控制体系的目标 |
3.2.1 开发、开发控制以及开发控制体系的目标 |
3.2.2 开发控制体系目标的变迁与社会变迁 |
3.2.3 开发控制体系的目标及其控制方式 |
3.3 开发控制体系的特征 |
3.3.1 政治性 |
3.3.2 经济性 |
3.3.3 技术性 |
3.3.4 地方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开发控制的方式 |
4.1 开发控制体系、开发控制制度与开发控制方式 |
4.2 开发的概念与定义 |
4.2.1 开发活动的物权特征 |
4.2.2 开发权的变化 |
4.2.3 开发活动的定义 |
4.2.4 开发活动的分类 |
4.3 开发控制的外部性区分 |
4.3.1 开发活动的外部性 |
4.3.2 负外部性 |
4.3.3 正外部性 |
4.3.4 外部性的评估 |
4.4 开发控制涉及的利益范畴 |
4.4.1 开发控制的法理基础 |
4.4.2 公共还原的理念 |
4.4.3 公共还原的方式 |
4.5 开发控制的方式 |
4.5.1 行政认可 |
4.5.2 法律授权许可 |
4.5.3 区划法赋权许可 |
4.5.4 土地契约/土地出让合同 |
4.5.5 行政协议/行政合同 |
4.5.6 规划许可/行政许可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开发控制的规划许可程序 |
5.1 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许可程序 |
5.1.1 英国的规划许可程序 |
5.1.2 香港的土地契约程序 |
5.1.3 新加坡的土地批租程序 |
5.1.4 美国的区划修正及建筑许可程序 |
5.1.5 澳大利亚的开发许可程序 |
5.1.6 日本的工程认可程序 |
5.2 规划许可程序的划分 |
5.2.1 开发控制方式的分类程序 |
5.2.2 规划许可程序的划分及其依据 |
5.3 规划许可申请的前期程序 |
5.3.1 咨询 |
5.3.2 预申请 |
5.3.3 准备申请材料 |
5.4 规划许可的申请及授予程序 |
5.4.1 申请与受理 |
5.4.2 磋商与谈判 |
5.4.3 决定与公告 |
5.5 规划许可的维护程序 |
5.5.1 规划许可的变更 |
5.5.2 规划许可的撤回 |
5.5.3 许可的撤销 |
5.5.4 许可的注销 |
5.6 规划许可的救济程序 |
5.6.1 规划许可的申诉 |
5.6.2 规划许可的强制执行 |
5.7 规划许可核心程序的设置理念 |
5.7.1 协商谈判与制度成本 |
5.7.2 公示听证与知情权 |
5.7.3 许可撤回与信赖原则 |
5.7.4 许可申诉与法律救济 |
5.7.5 强制执行与制度权威 |
5.8 规划许可的利益相关者及决策 |
5.8.1 利益相关者的构成 |
5.8.2 规划许可行政的权力模式 |
5.8.3 规划许可决策的考虑因素 |
5.8.4 规划许可决策的附加条件 |
5.9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开发控制的历史及制度分析 |
6.1 礼制、律令与建设管制 |
6.1.1 古代礼制与律令下的城市管制 |
6.1.2 近代对西方国家开发控制的制度移植 |
6.1.3 单向思维模式的历史文化背景 |
6.2 规划实施与开发控制 |
6.2.1 计划经济下的规划实施 |
6.2.2 市场经济下开发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调整 |
6.2.3 单路径规划体系的理论原型 |
6.3 单路径规划体系下的规划管理与开发控制 |
6.3.1 规划管理的范围 |
6.3.2 规划管理的价值取向 |
6.3.3 政府在规划管理中的角色 |
6.3.4 规划管理中的规划编制 |
6.3.5 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
6.3.6 我国法定开发控制制度的组织框架 |
6.4 开发控制制度中对开发活动的界定 |
6.4.1 开发活动的界定缺乏物权意识 |
6.4.2 开发活动的分类未能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 |
6.5 开发控制制度中开发活动主体的区分 |
6.5.1 没有正确区分开发活动主体 |
6.5.2 公共利益主体的开发控制效率低下 |
6.5.3 忽略私人利益开发活动的义务与权利 |
6.6 开发控制制度中开发活动外部性的区分 |
6.6.1 没有建立外部性区分与许可分类的联系 |
6.6.2 缺乏外部性评估的导则指引 |
6.6.3 外部性评估的法律责任模糊 |
6.7 开发控制制度中开发控制方式的运用 |
6.7.1 混淆行政认可与规划许可 |
6.7.2 土地出让条件的设置机制不合理 |
6.7.3 用地规划许可的作用已弱化 |
6.7.4 建筑工程许可缺乏精细化分类 |
6.7.5 存量用地需要新的开发控制方式 |
6.8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我国现行规划体系调整而建构开发控制的理论模型 |
7.1 规划体系的调整:复合网络规划体系的转型 |
7.1.1 顺应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 |
7.1.2 向复合网络的规划体系转型 |
7.2 基于规划体系调整而构建开发控制的理论模型 |
7.2.1 “单向”思维向“多向”思维的转变 |
7.2.2 开发控制理论模型的构建 |
7.2.3 可持续发展核心理念的实现 |
7.2.4 开发控制体系多维属性的尊重 |
7.3 理论模型下开发活动定义及许可分类 |
7.3.1 开发控制的对象 |
7.3.2 基于利益主体区分行政认可 |
7.3.3 基于外部性区分法律授权认可 |
7.4 理论模型下的土地开发控制方式 |
7.4.1 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协调 |
7.4.2 地块类型特征的体现 |
7.4.3 开发控制方式的精细化运用 |
7.5 理论模型下的许可优化 |
7.5.1 规划许可的优化原则 |
7.5.2 用地规划许可的优化 |
7.5.3 工程规划许可的优化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广州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开发控制的制度性问题 |
8.1 广州市开发控制的历史背景 |
8.1.1 近代市政管理(1843-1921) |
8.1.2 现代规划许可的雏形(1921-1949) |
8.1.3 计划经济下的规划管理(1949-1988) |
8.1.4 现行规划许可程序的建立及调整(1987-) |
8.2 广州市开发控制相关机构及人员 |
8.2.1 规划管理及相关部门的设置 |
8.2.2 管理体制 |
8.2.3 审议机制 |
8.2.4 技术人员体系 |
8.3 广州市开发控制体系的基本架构 |
8.3.1 广州市开发控制的实践框架 |
8.3.2 广州市开发控制相关的规划编制 |
8.3.3 广州市开发控制相关的规划法规 |
8.4 广州市现有规划许可的分类程序 |
8.4.1 土地出让条件的程序 |
8.4.2 规划许可的程序 |
8.4.3 绿色通道许可程序 |
8.5 广州市规划许可的基本程序及其剖析 |
8.5.1 规划许可申请前期 |
8.5.2 规划许可申请及授予 |
8.5.3 规划许可的维护 |
8.5.4 规划许可的救济 |
8.6 广州市开发控制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 |
8.6.1 历史保护区的利益博弈 |
8.6.2 城市更新区的目标与方式 |
8.6.3 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 |
8.6.4 建筑物功能转换的诉求 |
8.6.5 多元目标的平衡次序 |
8.7 广州市开发控制体系的特征 |
8.7.1 忽略开发控制的政治性 |
8.7.2 缺乏制度经济性的成本意识 |
8.7.3 没有充分发挥技术性的作用 |
8.7.4 缺乏地方性的控制机制 |
8.8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广州市开发控制制度改革的策略 |
9.1 广州市开发控制体系的代表性 |
9.1.1 广州市开发控制实践的困境具有普遍性 |
9.1.2 广州市开发活动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 |
9.1.3 广州市开发控制的探索具备创新能力 |
9.2 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分析 |
9.2.1 应用开发控制理论模型 |
9.2.2 基于广州市现有的制度基础 |
9.3 规划法规的完善及规划编制的改革 |
9.3.1 规划法规的完善 |
9.3.2 规划编制的改革 |
9.4 行政机构调整及技术人员体系的完善 |
9.4.1 公共部门职能的梳理 |
9.4.2 决策机制的完善 |
9.4.3 技术服务体系的完善 |
9.5 规划许可的程序改进 |
9.5.1 规划许可程序的优化细则 |
9.5.2 规划许可程序的分类改进 |
9.6 本章小结 |
论文结论、创新与展望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论文创新与特色 |
三、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规划编制体系 |
附件二:国外代表性国家城市规划法对比 |
附件三:国外代表性规划行政机构设置 |
附件四:我国“一书三证”的内容及形式 |
附件五:我国规划机构设置概况 |
附件六:广州市国土规划资源委员会职能设置 |
附件七:广州市开发控制相关资料汇编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广钢集团股份公司理化检验中心获得国家正式批准认可(论文参考文献)
- [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D]. 曹文婷. 四川大学, 2021(12)
- [2]基于文化视角的中西文化遗产管理比较研究[D]. 高洁. 山东大学, 2021(11)
- [3]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研究[D]. 张建东. 吉林大学, 2020(03)
- [4]“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5]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6]存量时代下工业遗存更新策略研究 ——以北京首钢园区为例[D]. 薄宏涛. 东南大学, 2019(01)
- [7]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D]. 李方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8]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D]. 刘辉. 厦门大学, 2019(12)
- [9]制度变迁与空间转型 ——开发区工业空间转科技研发空间研究[D]. 石峰. 东南大学, 2018
- [10]应对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控制体系[D]. 庞晓媚.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