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形成原因调研报告

违法建设形成原因调研报告

问:违法建设的形成原因
  1. 答:一、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单位、村民不了解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在自己使升销用的土地上、旧房庄基上、院内建设并不违法,因而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私自建设。
    二、明知故犯。 部分单位、村民也知道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但感到报批程序繁锁,手续复杂,规费偏高,为图省时省事,因此不愿意申办规划审批手续,心存侥幸,先斩后奏,建了再说。
    三、经济利益驱使。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范围的扩大,部分单位、村民,特别是村集体 和一部分失地村民,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取较多的利益,亦或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建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赔偿,便千方百计逃避***监管,脱离城市规划的控制,违法建设现象不断发生,屡禁不止,给规划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管理手段滞后。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仅有责令停工建设权,而无制约停工建设的散枝具体措施,这使得管理权缺乏应有的强制手段,加之法院强制执行周期长等原因,致使经常出现“人在停建、人走又建”和“白天停建、夜晚施工”的现象,最终导致“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冲笑敏建筑事实,对此,执法监察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 办法,但收效甚微,使规划管理执法工作常常陷入困境,严重影响了规划管理的权威性。
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1. 答:六月二十三日,市下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开展调研的通知后,我县立即组专项人员(见附表)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前一阶段调研发现的情况及问题进行了处理。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泌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的基本情况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并袭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地都加快了工程建设的步伐。随着在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也日益显现,一些建筑商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还有的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不按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问题有所抬头,此类问题给国家及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党员干部在金钱和权力的问题上不能坚持党性原则,违反规定对工程建设***稿局插手,在此类问题上部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处理。为此,我县2009年10月20日经县委、县***批准,成立绝敬兄了泌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承担日常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并明确一位股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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