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股份合作制认识误区的辨析(论文文献综述)
马池春[1](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段浩[2](2019)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业农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策略和实施要求,强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构建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来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传统的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存在资产产权、管理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和制度缺失,片面强调形式上的效率与公平,但对实质公平和经济效率的最终实现缺乏考虑。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产权的有效保护和交易费用的降低,有利于保障农民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这种影响会更加显着。然而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制度效应也需要长时间的酝酿和传导。尽管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并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在改革试点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不断的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因此,应遵循主线引领、多维考量、环节联动的法治化思路,以经济效率和分配公平的均衡协调作为主线,从国家、集体和农民三重维度来全面考量,以资产的产权保护、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环节的制度建设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法治化进路的具体制度建设,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适应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保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步入良性的路径依赖。当然,基于各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自然禀赋差异和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对于不同地区应当采取因地制宜的改革策略和制度保障,因而政府对改革可以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在相关的制度构建中也应当围绕产权保护的实质来探索不同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以提高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制度绩效。第一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缘起与进程”,旨在准确认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构成,探讨其具备的集体所有、营利性、不可分割性以及与农民个体利益关联性等特点,概括和总结出谁投资谁所有、尊重历史和照顾现实等认定原则,深入分析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认定具有明确资产归属、提高资产经营效率、保障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等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探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的政策沿革与制度困境。主要表现为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合理、收益分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从理论上看,计划经济下的集体所有理论无法实现经济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协调均衡,根源在于追求经济效率和分配公平的形式化价值取向。在改革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和流失、资产运营缺陷、资产运营效率不高等现实问题。总结梳理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脉络,对改革的地方实践进行了样本分析和经验总结。第二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构建目标”,全面分析了集体所有权理论、股份合作经济理论、公共利益理论,重点探求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传统理论的突破及其意义,提出了集体所有权资本化、股份合作以及公共利益的实现路径。在此理论指导下,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在明晰产权、规范管理、壮大集体经济等基本目标的情况下,重点实现对农民利益保护的制度目标。通过厘清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政治逻辑和经济逻辑,树立农民利益保护和农民利益发展的核心目标,建立农民利益行为分析及风险防范机制来确保农民利益的有效保护,依靠市场来推进农民利益的发展,通过过渡市场来实现保护和发展农民利益的调适策略。第三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模式选择”,旨在探寻制度构建背后的理念,在综合考察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上,从实质公平、经济效率、规则秩序和共同福利方面予以具体阐释。在综合比较传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模式和新型的集体所有股份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明确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发展目标,提出以经济效率和公平分配的均衡协调作为改革法治化的主线,分别从国家、集体和农民三重维度进行综合考量,重点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收益化和分配公平化等环节的联动机制,形成“主线——维度——环节”的法治化思路,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构建,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治化路径。第四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构建”,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评估、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范围的划定标准。同时,注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主体范围确定,从主体的认定原则、认定因素和认定办法,解决主体认定的具体法律问题,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权设置、管理和流转等法律制度展开具体的方案设计和制度安排,强调既要尊重地方改革的特殊性,也要注意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构建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第五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法律制度构建”,旨在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决策、运营、执行、监督法律制度进行体系化建构,基于经营性资产的治理困境及其制度成因,从资产治理机构结构优化和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完善,以及健全经营性资产信息公示和监管制度,有助于提高集体经营性资产市场化运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以强化经营性资产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监督责任作为创新思路,以强化信息公示和人才管理为手段方式,完善和优化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法律制度,维护集体资产管理组织的经济活动自主权和集体成员的合法利益,以立法和改革共同推进经营性资产管理主体的职能转变,规制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推进经营性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六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法律制度构建”,主要探析了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失序问题及其制度归因,着眼于资产收益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以及民主监督权难以实现等问题,从资产收益分配程序规则、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民主监督权方面探求制度与改革要求的间隙,合理调整资产收益分配关系。通过探究天赋人权、劳动贡献和利益均衡分配原则的适用规则,分析个人股和集体股以及其他分配规则的具体应用,同时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公示公开程序制度予以分析和阐述,科学设计和合理设置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规则与程序制度体系。最后,形成以产权保护、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为核心内容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研究结论,在法治思维、理论维度和法治进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创新,并为以后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深入研究提供一定的条件和基础。
彭巨水[3](2019)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文中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所有制问题是一切反对现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所有制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一切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来看,所有制的演化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随着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就是所有制改革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方位,所有制改革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新时代的战略方位和时代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我国所有制改革提出新部署、做出新动员,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命题,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强调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从现实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采取了较为有力的举措,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还存在“混合就是私有化”“混合就是新的公私合营”等理论争议、“混合是否要国有股‘一股独大’”“混合到底是‘谁混谁’”等实际操作难题,影响了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深入辨析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所有制变革的历史脉络,从中找出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逻辑主线,进而通过回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以此为基础,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从宏观、微观层面探讨如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提出总体性思考和针对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实践、对策三个方面深入研究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问题。首先,从一般理论层面入手,对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方面的研究文献作了综述,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要探讨混合所有制理论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入手。基于这一思路,讨论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将其与西方产权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异同,希望能够对混合所有制理论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接着,从实践层面出发,讨论了建国以来所有制理论发展和实践情况,总结了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规律和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上得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这是一种经济发展规律,也是一种生产力发展趋势。由此,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混合所有制理论及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实践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再次,从对策层面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和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坚持原则、构造环境、改革重点,然后从宏观层面转入微观层面,具体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采取的对策和选择的路径。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讨论的逻辑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从整体上阐释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轨迹、演化趋势和内在规律,对从建国初期开始,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把“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在所有制变革方面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总结;二是研究分析的结构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在阐释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具体领域中,构建了一个涵盖“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分析视阈,在差异化问题导向下分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在混合所有制发展中所需的条件保障和应坚持的科学路径;三是研究结论的实践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全盘私有化”和“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新的公私合营”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得出了混合所有制只是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的结论,以此为前提,从不同层面讨论了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对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所有制的混合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大课题。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有益观点,结合我国国情和特殊发展阶段,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探索一种新的混合所有制发展路径,才能积极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坚持理论自信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既要发挥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引领性,也要发挥民营经济倒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参与性;既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预期,也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赵新龙[4](2019)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实践研究——基于681份裁判文书的整理》文中指出本文研究表明,司法机关对股份量化纠纷的总体立场比较消极,集体成员维权失败具有普遍性,其中最为突出的争议焦点是纠纷可诉性、成员资格认定、方案效力审查和股份量化依据等问题。从裁判理据看,集体成员自治原则是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理据,实际上并不能为案件处理提供有效的规则指引,对该原则的误读误用是司法立场出现认知偏差的主要根源。要解决司法对股份量化纠纷应否介入及如何介入的问题,必须遵循团体法逻辑重构其司法范式,即以团体法属性为股份量化改革的私法语境,以股份量化行为的法律性质为主要理据,重点是按照效力规则审查方案效力并据以裁判个案。
黄嘉杰[5](2019)在《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文中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争议即其中之一。由于缺乏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专门法律,中央和地方的规范性文件虽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所涉及,但在股东查阅权范围这一问题上仍然鲜有具体规定,因此只能依靠企业章程的自我调整。然而企业章程在这方面的规定通常都较为简单与粗略,总体而言较为不合理,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究竟如何界定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很多股东的正常查阅请求未能得到支持。在此情况下,笔者通过司法实务反映出来的问题。再结合股东查阅权范围应否单独界定和制度设计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中心还是以保护企业利益为中心两方面的探讨,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方式,以期能解决现实生活中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争议。本文分为4个部分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问题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指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现实争议,即股东能否查阅企业章程规定以外的文件及能否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来查阅企业文件,再揭示股东查阅权范围现实争议出现的原因,即国内制度上的缺失及企业章程规定上的缺失。第二部分是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相关案例的司法认定,通过司法认定展示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处理上述现实争议。第三部分从两方面探讨了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一是探讨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不能直接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分别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与独立的企业特征两方面来阐述。二是探讨其制度设计的价值选择方向,即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中心还是以保护企业利益为中心。这两方面的探讨也为最后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方式打下基础。第四部分则是笔者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模式。笔者将企业文件分为三类,并一一探讨其是否应被纳入查阅范围,还着重列举了一些经常被股东请求查阅的文件,重点分析其是否应被查阅。此外笔者还单独探讨了商业秘密是否可被查阅,最后提出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模式。
张静[6](2018)在《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合作是生活在现实经济社会关系中的人自觉主动联合起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行动。中国特色经济合作是一个波澜曲折的发展历程,从建国初期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个体农民实现了由分到合的嵌入,再到改革开放后由分到合的新发展,这一过程折射出中国改革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脉络。今天,重新梳理和反思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厘清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而构建合理的经济合作框架,不仅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所必需,也为新时代中国实现更高发展所必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思想理念,也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经济合作的模式选择是经济关系的重要变革,而任何经济关系的变革都是利益关系的调整。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合作必然是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为逻辑起点,与此相适应,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就成为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经济合作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到,最大程度和范围上满足农民主体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需求是一以贯之的基本价值追求。无论经济合作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还是经济合作的组织原则,处处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尊重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原则。本文借鉴当前经济合作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剖析经济合作的一般机理,运用马克思主义利益分析法,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目标追求、核心本质、制度安排以及组织原则,系统分析和梳理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生动描绘和勾画了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创新实践与发展的巨幅画卷,并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展望中国经济合作的发展前景。这一研究旨在为把握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实质、分析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演进特征,把握其变迁逻辑及发展规律,进而为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推进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合作发展提供一个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解释框架和理论支撑。本论文包括七章内容,具体思路如下:第1章绪论,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第2章经济合作的基础性分析。从经济合作的概念入手、对经济合作的生成基础、功能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合作经济、合作制、合作化等与经济合作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以此作为论文展开的基础和原点。第3章从思想和理论上进行溯源。首先,梳理不同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经济合作思想,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思想源头;其次,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经济合作的伦理价值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重要理论资源;最后,从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中吸纳经济合作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理,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参考。第4章深入阐述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基本理论。本章从经济合作的理论前提、目标追求、逻辑起点、核心问题以及组织原则等方面对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基本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和阐释,提出对于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新的见解,以期深化和充实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内涵,澄清思想误区,为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根据。第5章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分析法,分三个时期考察中国经济合作的历史变迁。具体包括建国初期经济合作的初步探索(1949-1956年);传统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化”经济合作的曲折探索(1957-1978年);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新实践与发展(1978-现在),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经济合作起承转合的路径特征和内在发展逻辑。第6章总体反思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演进历程,概括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转向特征和原则要求。可以得出,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在批判吸收和借鉴中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渐趋成熟,经济合作的目标取向由政治偏好向经济理性复归,功能定位由一元向多元扩展,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向公平与效率统一,动力机制由强制转向引导和扶持等,并在历史的渐进发展中生成了具有中国本土化特征和反映经济合作一般规律的逻辑体系。第7章本章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当前中国经济合作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长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主体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新时代中国经济合作发展优势与阻力并存,推动经济合作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思想为指导,以理论创新推动顶层设计,以深化改革突破制度和机制束缚,以政策法规完善优化经济合作外部环境,以思路转换推动经济合作主体构建。
王海娟[7](2016)在《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这是一项对我国地权的形态、利用方式以及农地制度绩效的经验研究。土地细碎化是农业发展漫长、原住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原住民地区普遍存在的土地形态,是我国提高农地利用效率的根本性制约。主流的个体行动范式以及“产权界定-经济激励”框架无法有效分析细碎化土地的利用问题。本文采用集体行动范式以及“产权特性-产权结构”框架,分析细碎化土地利用如何实现地尽其利的目标。原住民地区存在典型的土地细碎化形态,中国地权与之有差异性。土地细碎化是土地属性多元化、“人多地少”资源禀赋和土地相对均等配置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细碎化土地利用具有外部性,且具有非排他性、非标准化、不可移动性和转让困难的产权特性。原住民地区普遍采取土地私有制,形成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和小农家庭经营方式。外部性使得个体农民利用土地受到他人的限制且投入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农地资源闲置或利用不足的“反公地悲剧”问题。我国采取土地集体所有制,形成绝对平均的政治性资源配置方式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方式。政治性资源配置方式使得我国农地分配得更为细碎。随着现代生产力发展,我国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土地细碎化问题。一些地区的农民试图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将农地利用的外部性内部化为经济组织的利益。在这些制度创新中,沙洋县的按户连片耕种、繁昌县和上海市的农地集中流转、射阳县的农业服务规模化是三种有代表性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方式。这些制度创新在不同的产权结构下形成了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不同的集体行动模式。在土地私有制产权结构下,农民拥有完全的、排他性的土地经营权利,农民之间形成了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原则是一致同意和帕累托改进,所依据的规则是法律规则和价格机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结构下,集体拥有土地经营权利,农民之间形成了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原则是多数原则与卡尔多-希克斯改进,所依据的规则是自治规则和公共利益共享机制。从制度创新实践来看,不同类型的集体行动具有不同的交易成本和经济效果。合作经济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由于地权存在非标准化特征,对个体的成本-收益进行计量的价格机制遭遇计量成本过高问题,标准化的法律规则无法解决交易特殊性问题;由于地权存在不可移动特征,一致同意原则既可能遭遇农民意愿差异性导致的异质性问题,也可能遭遇农民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一致行动难以形成。因此,合作经济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无法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集体经济可以解决或者避免以上问题。灵活性的自主规则可以解决交易特殊性问题,“利益共享、成本均摊”的公共利益共享机制规避了计量问题,“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原则可以解决一致行动难题。因此,集体经济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可以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这表明,中国集体所有制产权结构及其双层经营方式,可以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原住民国家也有两种有代表性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并形成了不同农业现代化形式。一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方式,这种方式无法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日本由此形成了小家庭农业。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政治强制方式,有效治理了农地细碎化并形成了大农场农业,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相比较而言,中国通过产权结构改革形成了一种低成本且有效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并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家庭农业+集体经济”的农业现代化形式。这表明集体所有制具有弥补小规模分散经营不足的功能,也具有内在的制度创新能力,能够根据生产力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我国当前的农地制度改革以农地流转为中心、以土地财产化为方向,将弱化乃至取消集体的土地经营权利,进而瓦解集体所有制。在土地细碎化情况下,这不仅导致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丧失,而且将导致更严重的土地细碎化问题。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应以农地细碎化治理为中心、以强化集体的土地经营权利为方向,促进地尽其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陈晓军[8](2015)在《农地股份合作范式转换与主体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份合作制度的中国实践存在两种范式,集体企业的改制与农地股份合作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概括性的谈股份合作制度往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本文通过对农地股份合作制产生的原因、过程以及立法缺失问题的分析,揭示了农地股份合作作为一类新型的经营主体立法的必要性,并对农地股份合作组织立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凌刚[9](2011)在《村民自治视角下苏南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以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到个人手中,这种制度上的安排给农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农村经济取得了大跨步的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农地流转和被征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原先的郊区快速度的并入城区,以土地为载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模式就显得失去了作用。大量失去土地的村民摇身一变成了城中村的市民,他们对原先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使用权已经名存实亡,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医疗、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就日渐显现出来,随之而来的“城中村”的集体资产处置也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如何消除制度上的障碍,使农村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具活力和后劲,并建立起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新体制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本文通过对土地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历史变迁进行细致的梳理,详细地分析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几次变革的历史环境及其原因,并结合苏南地区这个特定的人文经济背景下对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村的实际改革案例,研究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得失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在村民自治的视角下,通过对村民自治的民主制度与股份合作制的经济体制相互之间的影响分析,提出从三个方面对现行的股份合作制创新性的思考,即开放性、公平性和公共性。通过这些创新性的思考,对股份合作制的可持续发展和完善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以求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韦少雄[10](2010)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律思考》文中研究说明通过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成因,提出了从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内部发展机制和优化外部成长环境等两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具体措施。
二、对股份合作制认识误区的辨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股份合作制认识误区的辨析(论文提纲范文)
(1)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框架 |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缘起与进程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基本理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构成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特点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认定原则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认定的现实意义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沿革与政策演进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沿革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政策演进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践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地方实践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现实问题 |
三、传统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中的制度困境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构建目标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集体所有权理论 |
二、股份合作经济理论 |
三、公共利益理论 |
四、理论突破与意义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目标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的原则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的目标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目标实现的调适策略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 |
一、保障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质公平价值 |
二、发挥集体经营性资产经济效率价值 |
三、维护集体经营性资产规则秩序价值 |
四、实现集体经营性资产共同福利价值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的模式选择 |
一、传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模式 |
二、过渡的集体所有混合经营模式 |
三、新型的集体所有股份合作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法治化的基本思路 |
一、一条主线:法治化的价值指引 |
二、三重维度:法治化的考量因素 |
三、三个环节:法治化的具体进路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框架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化的必要性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范围界定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制度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制度的构建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界定制度的构建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主体认定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主体的内涵辨析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主体资格的认定原则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主体范围的认定因素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主体资格的认定办法 |
五、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主体登记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理论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原则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方案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管理方式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权能设计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流转的现状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流转的法律思考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构建路径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法律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决策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决策机构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决策管理目标及其原则 |
三、多重委托代理的经营性资产决策管理制度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制度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法律制度的创新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机构的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组织管理的模式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权法律制度的创新路径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执行机构的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监督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监督机构的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公开公示制度的构建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 |
五、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治理困境与制度完善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治理中的运行困境及其原因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治理的完善思路与制度优化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治理法律制度完善中需注意的问题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法律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失序问题及制度归因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问题的具体表现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失序的制度归因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则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调节机制的构建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程序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民主决策程序制度的构建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民主管理程序制度的构建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民主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公开公示程序制度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果 |
(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评述 |
一、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研究评述 |
二、改革开放后所有制研究评述 |
三、当前所有制改革研究评述 |
四、存在问题及深化方向 |
第三节 论文研究内容 |
一、论文内容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的混合所有制思想综述 |
一、建国初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的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一、混合所有制理论探索阶段的研究综述 |
二、混合所有制理论成长阶段的研究综述 |
三、混合所有制理论完善阶段的研究综述 |
四、混合所有制理论突破阶段的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简要评述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有关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二、列宁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三、斯大林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二节 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
一、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理解 |
二、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 |
三、如何认识重建个人所有制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演进规律 |
一、所有制演进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规律 |
二、所有制演进的主体性和多元性相统一规律 |
三、所有制演进的稳定性和动态性相统一规律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对比研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产权解析 |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中的所有权概念 |
二、马克思注意区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 |
三、产权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应有之义 |
四、简要评述 |
第二节 西方产权理论的综述 |
一、西方产权理论的概念 |
二、西方产权的属性和功能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辨析 |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联系 |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区别 |
三、两种产权理论对比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突破 |
第一节 我国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 |
一、建国初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三、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僵化固化阶段 |
第二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三次突破 |
一、“单一到补充”: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一次突破 |
二、“补充到共同”: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二次突破 |
三、“共同到混合”: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三次突破 |
第三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
一、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 |
二、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教训 |
第五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发展实践、基本经验及现实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必然 |
三、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实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回顾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逻辑 |
第三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 |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 |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
第四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的现实问题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形式主义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意识形态争论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混合所有制失灵”现象 |
第六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完善的环境和把握的重点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
一、坚持“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形态 |
二、坚持发展生产力的混合所有制判断标准 |
三、坚持共同富裕的混合所有制价值取向 |
四、坚持互利共赢的混合所有制发展理念 |
五、坚持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方向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完善的环境 |
一、宏观制度层面 |
二、中观体制层面 |
三、微观机制层面 |
第三节 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把握的重点 |
一、宏观层面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微观层面国有企业异质股权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七章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 |
一、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三、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
四、有利于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理论困境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现实难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途径 |
一、深化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
二、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
三、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环境构造 |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
二、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第八章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农村所有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
一、改革开放前农村所有制变革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所有制改革历程 |
三、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目前现状 |
二、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实现方式 |
一、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方式 |
二、把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 |
三、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模式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
一、加快理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 |
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
第九章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
第一节 民营经济的基本内涵 |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念 |
二、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经济 |
三、民营经济存在发展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民营经济是混合所有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 |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
二、民营经济是提升国有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 |
三、民营经济融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分析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与现状分析 |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 |
二、民营经济的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
一、自上而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
二、自下而上激发民营经济发展 |
三、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 |
结语与展望 |
一、研究预期达到目的 |
二、本文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本文图表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实践研究——基于681份裁判文书的整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样本解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样态 |
(一) 原告类型结构:特殊群体聚合的群体性纠纷占比较高 |
(二) 被告类型分布:以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为主要侵权主体 |
(三) 侵权类型分布:以具有制度性的规则侵权为基本形态 |
(四) 诉讼请求分布:利益诉求具有明显的集聚效应 |
(五) 裁判结果分布:司法失灵下集体成员维权失败具有普遍性 |
二、类型整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主要诉争点 |
(一)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可诉性之争 |
1. 否定的观点。 |
2. 肯定的观点。 |
(二) 集体成员资格司法认定标准之争 |
1. 以不属受案范围为由拒绝介入。 |
2. 介入资格争议但认定标准比较混乱。 |
(三)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合法性审查之争 |
1. 是否有权审查方案的合法性。 |
2. 如何审查方案的内容合法性。 |
3. 如何审查方案的程序合法性。 |
(四) 集体资产股份量化依据之争 |
1. 股权差别化配置的争议。 |
2. 股份收益差别化分配的争议。 |
三、立场反思: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偏差 |
(一) 消极立场:司法机关的基本态度及其理据 |
1. 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
2. 属于村民自治事项。 |
3. 应由乡镇政府责令改正。 |
4. 应由村民会议撤销或变更。 |
5. 经由多数成员民主议定。 |
(二) 误读自治:司法立场出现认知偏差的主要根源 |
(三) 误导适用:集体成员自治原则的司法局限性 |
四、范式重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应然的司法逻辑 |
(一) 内部关系再调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团体法属性 |
(二) 决议性质:法院介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通道 |
(三) 方案审查:司法处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关键 |
(四) 效力规则:司法审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的基本依据 |
(五) 立场抉择:尽快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规则 |
(5)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现实争议及成因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现实争议 |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不明之成因 |
(三)小结 |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司法认定 |
(一)法院对查阅章程规定以外文件的处理及理由 |
(二)法院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情况及理由 |
(三)案例司法认定反映的问题 |
(四)小结 |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基本考量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适用《公司法》调整 |
(二)制度设计应以股东权益为中心 |
四、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制度设计 |
(一)各类企业文件纳入查阅权范围之探讨 |
(二)商业秘密纳入查阅权范围之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合作的基础性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合作及其生成基础 |
2.1.2 经济合作与合作经济 |
2.1.3 合作制与合作化 |
2.2 经济合作的功能 |
2.2.1 规模经济效益功能 |
2.2.2 对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
2.2.3 对经济运行的整合提升功能 |
2.3 经济合作的影响因素 |
2.3.1 主体的合作能力和愿望 |
2.3.2 组织的规模、结构 |
2.3.3 组织内部的制度安排 |
2.3.4 外部制度环境 |
2.3.5 作为非制度性规范的文化 |
第3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思想溯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济合作思想的源起与传承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2 列宁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3 毛泽东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思想 |
3.2 经济合作的中国传统智慧与启示 |
3.2.1 “和合”精神——经济合作的理念原则 |
3.2.2 “义利统一”——经济合作的价值取向 |
3.3 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及评述 |
3.3.1 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合作观 |
3.3.2 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 |
3.3.3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效用最大化合作理论 |
3.3.4 公共选择理论的集体行动逻辑 |
第4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基本理论 |
4.1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和目标指向 |
4.1.1 理论基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
4.1.2 目标指向:“自由人联合体” |
4.2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核心问题和价值追求 |
4.2.1 最大限度满足主体的利益需求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 |
4.2.2 利益关系协调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 |
4.2.3 利益共享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价值追求 |
4.3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原则 |
4.3.1 资本产权制度:劳动联合还是资本联合? |
4.3.2 分配的基础和原则:按劳分配还是按资分配? |
4.3.3 组织原则:自愿互利、平等民主 |
第5章 建国后中国经济合作的历史变迁 |
5.1 建国初期经济合作的初步探索与成就 |
5.1.1 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路径特征及效果评价 |
5.1.2 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成就 |
5.2 传统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化”经济合作的曲折探索 |
5.2.1 “集体化”经济合作的路径特征 |
5.2.2 “集体化”经济合作的低效根源 |
5.2.3 经济合作回归正轨 |
5.3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新实践与发展 |
5.3.1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产生背景与发展阶段 |
5.3.2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生形式 |
第6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转向和原则遵循 |
6.1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转向 |
6.1.1 目标取向——由政治偏好转向经济理性 |
6.1.2 功能定位——由一元向多元扩展 |
6.1.3 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向公平与效率统一 |
6.1.4 动力机制——由强制转向引导和扶持 |
6.2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原则遵循 |
6.2.1 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 |
6.2.2 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分配原则 |
6.2.3 坚持尊重主体自愿与政府合理引导相结合 |
6.2.4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第7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前景展望 |
7.1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
7.1.1 合作模式更加多样 |
7.1.2 合作领域不断扩大 |
7.1.3 合作层次不断提高 |
7.2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意义和价值 |
7.2.1 为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促进生产力发展提供新动力 |
7.2.2 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利益共享提供有效制度安排 |
7.2.3 为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新力量 |
7.3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优势和阻力 |
7.3.1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优势 |
7.3.2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阻力 |
7.4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路径选择 |
7.4.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 |
7.4.2 以深化改革突破经济合作制度和机制束缚 |
7.4.3 以政策法规完善优化经济合作外部环境 |
7.4.4 以思路转换推动经济合作主体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科研成果 |
致谢 |
(7)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个体行动范式下的农地利用研究 |
1.3 集体行动范式下的农地利用研究 |
1.4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1.5 核心概念与章节安排 |
2 农地细碎化与我国的农地形态 |
2.1 土地细碎化的成因、产权特征及其利用困境 |
2.2 中国土地形态的变迁及其特殊性 |
2.3 生产力变化与我国土地细碎化问题的演变趋势 |
2.4 小结 |
3 治理方式(一):按户连片耕种—以“按户连片”制度创新为例 |
3.1“按户连片”制度创新实践及其绩效 |
3.2 土地互换与集体行动失败 |
3.3 土地调整与集体行动成功 |
3.4 小结 |
4 治理方式(二):农地集中流转—以“虚拟确权”和“反租倒包”制度创新为例 |
4.1 农地流转及其细碎化问题 |
4.2 以农户为主体土地流转模式的实践与困境 |
4.3 以集体为主体土地流转模式的实践与绩效 |
4.4 小结 |
5 治理方式(三):农业服务规模化—以联耕联种模式和综合农协模式为例 |
5.1 联耕联种模式的实践与绩效 |
5.2 日本综合农协模式的困境及其演化路径 |
5.3 小结 |
6 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
6.1 中国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 |
6.2 日本和英国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及其经济效果 |
6.3 农业现代化的三种模式及其比较 |
6.4 小结 |
7 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变迁及中国地权的走向 |
7.1 强化农民土地权利: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变迁 |
7.2 土地财产化与中国地权的走向 |
7.3 强化集体土地权利:地方社会农地制度创新的实质 |
7.4 小结 |
8 结论 |
8.1 土地特性与农地利用研究的范式转换 |
8.2 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绩效与制度优势 |
8.3 小农经济现代化的中国道路 |
8.4 关于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论文成果 |
(8)农地股份合作范式转换与主体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股份合作制的两次高潮及其范式差异 |
二、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的 动因与实际效果 |
三、农地股份合作立法缺失的原因分析 |
四、股份合作制主体立法的理论前提 |
五、农地股份合作主体立法的主要内容 |
( 一) 农地股份合作组织的主体性质问题。 |
( 二) 农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基本功能问题 |
( 三) 农地股份合作主体的内部治理结构 问题 |
( 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变化对股份 合作的影响问题 |
六、结语 |
(9)村民自治视角下苏南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以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视角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演进与内在动因 |
2.1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演进 |
2.2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内在动因 |
2.2.1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内在动因 |
2.2.2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的路径选择 |
2.3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典型模式 |
2.3.1 广东天河模式 |
2.3.2 山东周村模式 |
2.3.3 北京丰台模式 |
第3章 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证研究 |
3.1 基本情况 |
3.1.1 苏南农村的改革基础 |
3.1.2 盛泽镇西白洋村的基本情况 |
3.2 改革方案与主要的做法 |
3.2.1 改革方案 |
3.2.2 主要的做法 |
3.3 实施情况与取得的成效 |
3.3.1 实施情况 |
3.3.2 取得的成效 |
第4章 村民自治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村民自治的相互关系 |
4.1.1 村民自治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影响 |
4.1.2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
4.1.3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民主误区 |
4.2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1 政社不分的困局 |
4.2.2 矛盾的经济与社会双重身份 |
4.2.3 福利主义与决策困境 |
4.2.4 产权与股权间的矛盾 |
4.2.5 可持续发展难题 |
第5章 村民自治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对策 |
5.1 村民自治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原则 |
5.1.1 股份合作制的开放性原则 |
5.1.2 股份合作制的公平性原则 |
5.1.3 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公有性原则 |
5.2 村民自治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制度重构 |
5.2.1 加强立法,深化产权改革 |
5.2.2 构建政社分离的二元治理结构 |
5.2.3 建立自由经济的民主决策机制 |
5.2.4 完善股份合作制的退出机制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卷内备考表 |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
(一) 法律缺位 |
(二) 产权界定模糊 |
(三) 治理结构不健全 |
(四) 股权配置不规范 |
(五) 股权流动具有封闭性 |
(六) 行政权力侵蚀严重 |
(七) 分配上高福利性, 激励机制弱化 |
二、存在缺陷的原因分析 |
(一) 与组织形式产生的背景有极大的关系 |
(二) 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 缺乏优越的外部法律环境 |
三、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的法律思考 |
(一) 完善内部发展机制 |
1.创新公司治理模式 |
(1) 改股东代表大会为股东大会 |
(2) 规范董事会行为 |
(3) 严格经理人员选用标准 |
(4) 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 |
2.创新资产运作机制 |
(1) 清产核资 |
(2) 合理设置股权 |
(3) 加快股权流转 |
3.创新分配激励制度 |
(二) 优化外部成长环境 |
1.解放思想, 更新农村法制观念 |
(1) 消除认识误区 |
(2) 理顺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
(3) 实现由封闭型经济组织向开放型经济组织的转变 |
2.加快立法进程, 解决组织法律地位问题 |
(1) 确定农村股份合作组织为法定的企业种类 |
(2) 承认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企业法人组织 |
(3) 加快制定《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法》 |
四、对股份合作制认识误区的辨析(论文参考文献)
- [1]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D]. 段浩. 西南政法大学, 2019
- [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D]. 彭巨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实践研究——基于681份裁判文书的整理[J]. 赵新龙. 农业经济问题, 2019(05)
- [5]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D]. 黄嘉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D]. 张静. 吉林大学, 2018(12)
- [7]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D]. 王海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4)
- [8]农地股份合作范式转换与主体立法研究[J]. 陈晓军.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1)
- [9]村民自治视角下苏南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以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村为例[D]. 凌刚. 华东理工大学, 2011(07)
-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律思考[J]. 韦少雄. 河池学院学报, 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