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调研报告

问:劳动关系协调员
  1. 答:劳动关系是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如做仅要求从业***衫衡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20万个,地区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00多个。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塌芹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劳动关系协调师发展前景
  1. 答:劳动关系是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2007年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位,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劳孙兆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发展前景:
    1. ***重点发展的职业,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十批新职业。
    2. 企业必需的职位(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保障机制的承当者,广东省劳动劳动关系协调员缺口人数巨大)。随着《劳动合同旦桐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3. 根据劳社厅【2008】5号劳动关系协调员正式纳入国家职业目录,国家职业目录认证,助力一线城市积分落户,可以据技能落户!
    劳动关系协调师共有3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劳动模凯坦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更多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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