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医师协会在京成立(论文文献综述)
赵睿,李严成[1](2021)在《战后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筹建》文中研究说明抗战结束后,国家亟需恢复遭到破坏的司法制度,律师公会及全国律师公会联合组织的重建也在逐步展开。与以往不同的是,1945年修订颁布的《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的法律地位,1948年9月9日,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依法成立,全国律师组织的筹建及其角色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成立后,希望通过联合全国律师群体促进国家司法及法制革新,砥砺律师品德、推动司法现代化建设,但是在国民党统治行将败亡的背景下,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难以有效推进法制建设,仅发挥了有限作用与影响。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指南与标准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实施与知识转化合作中心[2](2021)在《2020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指南评价报告》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发表的指南数量快速增长,指南质量也稳步提升,但与国际指南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指南的质量,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实施与知识转化合作中心与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联合建立了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指南与标准研究中心,邀请了国内外临床专家和方法学家对2020年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的指南进行方法学质量和报告质量评价,形成指南评价报告,提出对未来指南质量研究工作的建议,以期为指南制订者、使用者和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肖雄[3](2021)在《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文中认为目的:研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十七年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的针灸推广运动从开始实施到广泛普及的历史进程,勾勒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结合时代背景、政治动因、社会环境等进行历史分期研究,探讨不同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的阶段性特点;剖析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起伏的原因及国家力量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并对运动中的典型事例进行个案研究;全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相关卫生政策的制定和针灸(中医)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参考。方法:在掌握丰富史料和文献材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的针灸推广运动全过程进行系统考察,力求再现“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历史面貌。同时,结合这一时期政治动因、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变迁,采用分析归纳法、比较研究法和数据统计法等,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的发生原因、主要内容和阶段性特色进行研究;并运用个案研究法、历史考据法对针灸推广运动中产生的技术革新和典型临床运用进行分析考察。成果: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置于宏大历史叙事角度下,分析领导组织力量、参与群体、学习内容、推广方式诸要素,全面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客观再现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史实。确定了针灸推广运动开始的时间与标志性事件;将推广运动分为四个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初期(1951年2月《人民日报》发出号召至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之前)、中期(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后至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前)、高潮期(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至1962年底)和后期(1963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并分别客观分析、总结了各时期的阶段性特色和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并普及使用的电针、水针、耳针、梅花针四种典型新针法和针灸治疗疟疾、针灸治疗血吸虫病、针刺治疗阑尾炎、针刺治疗聋哑四项典型临床运用进行个案研究和历史考证。重新梳理了电针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与推广情况,水针发明过程、代表人物及推广情况,耳针被介绍至国内并被推广和经典化的过程,梅花针的发明、推广应用与更名争议等。从国家政策和卫生建设需要的角度分析研究针灸推广治疗疟疾和血吸虫病的史实;梳理了针刺治疗阑尾炎的历史进程;并对针刺治疗聋哑的发明情况、政治推动因素等进行了考察。同时,对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的“针灸休克”治疗精神病、首例针刺麻醉的学术争议以及“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对“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历史研究。从国家建设、政治领导、针灸特质等角度深度剖析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总结归纳了针灸推广运动的政治特点和组织特点;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对不同参与群体在思想意识、政治品格和医学认知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对当代针灸发展和国家卫生建设的影响;客观总结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论:“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中医药参与卫生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典型事例,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环境下呈现出阶段性特色和数次高潮起伏。其不仅是一项卫生工作,振兴并重塑了中国针灸学和当代针灸业;更被上升为国家行为和政治任务,产生了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新中国卫生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和针灸疗法“多、快、好、省”的特质是这场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采用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以及大力开展群众性运动是针灸推广运动的主要特点。通过针灸推广运动,针灸医师接受了社会主义政治规训和现代医学知识,改变了传统从业与受业方式;西医接受了政治身份的重新塑造,培养了无产阶级政治品格,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待中医的态度;普通民众增强了对针灸的认知,基层、边远地区人民的卫生健康得以有更多医疗保障。针灸推广运动也影响了疗法自身的形塑,使针灸学走向科学化、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为当代针灸的传承发展和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参与构建了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基本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的卫生面貌,有助于强化政治宣传,巩固国家治理。其历史经验在于: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其历史教训提示:医学技术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同时应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行政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研究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有助于深化考察中共领导下的中医工作和新中国卫生事业建设,可为当代针灸及医疗卫生技术的进一步普及、中医工作开展和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参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参考。
耿姗姗[4](2020)在《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表明如今生育年龄普遍推迟,再加之二孩政策的施行,高龄产妇数量愈多,导致产下高危婴儿概率升高。此外,经济跨越式发展却使得人们精神压力增大、城乡环境污染加剧,致使不孕不育证更为常见,甚或成为全球第三大疾病。而公众的健康认知水平与科技文化素养日益提升,新生代父母愈发关注利用新兴科技实现优生优育,盼望能在“源头”降低、甚至完全杜绝后代罹患严重疾病之可能。故而,迎合大众需求的生殖和遗传健康产业热度高涨,科技已向“预防性”“个性化”发展,使得一切从“娃娃”抓起可提前至“胚胎”阶段,基因检测发展潜力无限。“辅助生殖基因检测”又称为“移植前基因检测”(Preimplantation Genetic Testing,PGT),主要是通过人工方法,使精子、卵子于体外结合形成受精卵,发育成早期胚胎,再通过检测,以筛选出符合预先要求之胚胎植入母体子宫。因此,该技术并不限于“检测”,其暗含“筛查”“诊断”行为。本文主张,适用辅助生殖基因检测是以主体双方自愿为基础的医疗服务行为,应定性为民事法律关系。但现实中,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在商业利润与扩张性社会需求的双重诱导下,极易被滥用。如进行个人偏好的性别选择等超出“健康”目的之挑选,引发诸多法律乱象。为使辅助生殖基因检测技术的适用回归本初,避免行为异化。国家应居于法律规制的主导地位,彰显其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与生育权之责任。然而,我国配套法规存在着效力等级较低、零星分散、规定模糊滞后等情形。例如,对该技术的适用条件、伦理审查、监管权责等规制内容存在疏漏,难以应对技术商业化、普及化之发展进程。应适当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和判例,以规制最为严格的德国、开放许可的英国,伦理规范模式的美国为典型,去芜求菁,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制建议。具体而言,法律规制需秉承预防性原则、尊重原则与人类福祉原则。既需促进科技创新,更应防控不合理的技术适用。规制界限方面,绝对禁止非医疗目的检测,并严格限定医疗目的检测,明晰技术适用人群。强调胚胎筛选之范围仅限于严重疾病(无法维持生命至十八周岁或极度影响生活质量),且需为有效治疗疾病之终极手段。规制依据方面,应在既有规范基础上,实行多层次规制。以法律规定为主,辅之以行政指导与行业自律。规制模式上,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个案审批,实行严格准入与分级监管。同时,鉴于社会治理创新之大背景,强调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其接受公权力的委托,处理相关事项,增强伦理监督;推进行业宣传的广深度,培育大众科学理念。还应强制实施知情同意程序化控制,建立遗传咨询制度,并采用新型规制手段,提升法律规制之效能。此外,若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造成损害,受害者有权获得救济,建议引入第三方保证保险,并完善追责机制。
邬美玲[5](2020)在《侵华日军对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轰炸及其影响研究(1937-1941)》文中提出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对中国实施了大规模的战略轰炸。美英两国在华机构及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非军事目标也遭到了普遍的轰炸。侵华日军对美英两国在华机构及人员的轰炸,是违反国际战争法则与人道主义原则的野蛮暴行,是日本无差别轰炸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血腥罪证之一。侵华日军对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轰炸具有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破坏程度大的特点。轰炸时间从1937年7月全面抗战开始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轰炸地域涵盖了中国绝大多数省份。日机对不同类型美英在华机构的轰炸呈现不同的时空分布特点,外交机构及人员被炸主要以1937年南京、1939-1941年重庆、1941年昆明的美英驻华使领馆为集中点;教会机构被炸持续时间最久,长达4年零三个月,地域分布最广,轰炸之迹遍布21个省;经济、军事等机构的财产被炸主要集中于1937-1939年的14个省份。日机大规模轰炸美英在华机构,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精神、物质财产损失,极大地损害了美英两国在华权益。侵华日军对美英两国在华机构的轰炸愈演愈烈,制造了许多震惊世界、影响深远的案件。许阁森大使被炸案、南通美国基督医院被炸案、英舰“瓢虫”号被炸案等都是日军非法侵害美英两国在华资产、血腥屠杀美英在华公民的罪证。这一方面是美英两国对日绥靖政策的恶果,另一方面也为后面美英两国转变对日政策,支援中国抗战以及加入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埋下了伏笔。日军对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狂轰滥炸,引起了中国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积极声援被炸的美英在华机构,争取美英两国加入援华制日阵营。国际组织和各国各界震惊于侵华日军的非人道屠杀暴行,纷纷发声谴责日寇滥炸暴行。美英两国社会各界强烈抗议日机对其在华权益的破坏,美英两国政府多番对日交涉,希望制止日军违法的、非人道的滥炸暴行,并逐步走上全面制裁日本的道路。本文拟充分利用现有史料,全面揭示侵华日军轰炸美英两国在华机构的各方面情况,揭露日军无差别轰炸的残暴性与非人道性,从而充实日本侵略战争的历史罪证,并希望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周莹[6](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指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黄秋硕[7](2020)在《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文中认为丁韪良(W.A.P.Martin)任清政府同文馆总教习和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等职,前后从事职业教育40年,其一生汉学成就突出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丁韪良在近代西方人文学科方法影响下,重视对儒释道文化的释读,肯定颇多。丁韪良是美国汉学史上真正依据中国典籍并结合考察社会实际而释读儒释道文化的第一人。第二,丁韪良高度评价中华民族“壮丽的文学丰碑”;热衷向西方传递中华文化、中国观念和中国形象,促进了中国文学在美国的传播。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丁韪良称得上是中国文学研究与译介的拓荒者与奠基人。第三,丁韪良热情颂扬与推介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并以明确的近代化理念,在西方汉学史上,第一次梳理从鸦片战争到中华民国诞生之前的中国近代史。丁韪良是这个时期中国历史的亲历者与见证人,因此他的相关记述,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第四,丁韪良翻译大量西学论着,侧重于近代化新兴学科与实用知识,大多是对西方科技、法律、经济等领域专着的首次翻译,其对相关理论、概念、名词及内容等方面的汉语表述,对中国近代相关新兴学科之构建,均具有创新与借鉴意义,丁韪良汉译西学论着,同样具有重要汉学意义。第五,丁韪良创办中文期刊《中西闻见录》与《新学月报》,大力传播“实学”,不仅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动汉学研究往更高层次发展,也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六,丁韪良作为汉学研究机构北京东方学会首任会长,倡导以“自由思辨精神”来研究汉学的一切领域。北京东方学会在拓展汉学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西方宗教的负面影响。丁韪良也存在种种弱点与不足,这应更多地从他所处时代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局限性的角度加以说明。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美国汉学的开创、奠基与初步发展,主要是由清代美国来华汉学家们完成的。丁韪良称得上是汉学发展史上一位成绩卓着的巨匠。其在中学西渐与西学东渐双向文化交流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和产生的积极影响,不仅值得充分肯定,至今仍有实际借鉴意义。
张晓菲[8](2020)在《上海难民救济研究(1937-1942)》文中研究指明1937年8月13日,淞沪会战爆发。闸北、虹口、杨树浦、南市等上海华界及周边地区的居民,为了躲避战火,逃往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上百万难民聚集在上海租界,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难民问题,国民政府、上海市政府、公共租界工部局、法租界公董局、共产党等各方政治力量,慈善团体、旅沪同乡会、同业公会、医药团体、宗教组织等各种社会团体,政界精英、商贾名流、闻人大佬、各国友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在1937年到1942年间,根据上海形势的变化,先后开展战时救济、孤岛救济和难民遣散等难民救济工作。上海难民众多,救济工作繁重,为了合理配置救助资源,确保救济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方政治力量、社会团体、各界人士等互通有无、互相协助,联合成立上海市救济委员会、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上海国际救济会、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国际委员会、上海难民救济协会、南市难民区等救济团体。各救济团体在救济中开展组织合作、经费物资协济、救济合作,形成了以救济团体为中心,覆盖上海难民的救济网络,充分发挥了彼此的救济优势,提高了难民救济的水平,实现了救济效果的最大化。为了确保难民救济的顺利进行,国民政府、上海市政府、救济团体、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开展多种劝募活动,筹集难民救济经费。其中,国民政府持续向救济团体拨款。各救济团体也通过登报募捐、每日一角运动、戏剧表演、名画救难会、体育比赛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劝募。其他社会组织则根据组织性质和特点,协助救济团体募集经费。比如,上海同业公会实行薪给提成和营业提成,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发行法商救济难民慈善奖券,上海节约救难委员会发起节约救难运动。国内各界人士纷纷慷慨解囊,或是直接向救济团体捐款,或是购买公债,或是以寿仪或赙仪助赈。海外华侨和国际友人也向救济团体捐助款项和物资。与此同时,上海各救济团体迅速开展难民营救、难民收容和难民卫生等紧急救济工作,以保障难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淞沪会战期间,各救济团体组织营救队,前往战区营救难民,并将难民送到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安全区域。为了救济无法独立生活也无亲友可投奔的难民,各救济团体设立收容所,为难民提供住所、给养和衣被等救助,维持难民的基本生活。除此之外,各救济团体还设立巡回诊疗队、难民诊疗所、难民医院等医疗机构,为难民提供医药服务,保障难民的生命安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培养难民独立生活的能力,各救济团体还开展难民教育、难民生产和难民遣送等善后救济工作。在难民教育方面,对于儿童难民,各救济团体创办难童小学和难童中学,教授难童基础知识;并与上海各中等学校合作,设立难童免费名额,扩大难童教育范围。而对于成人难民,各救济团体则在难民收容所内组织成人教育,普及生活常识,提高难民的知识水平。在难民生产方面,各救济团体调查难民的职业和技能,为难民介绍工作;同时,创办小规模工场,开展难民训练与生产,培养难民生产技能。在难民遣送方面,各救济团体遣送客籍难民回原籍,让难民在安全区域谋求独立生活;而对于家乡沦陷无法遣送的难民,各救济团体则举办难民移垦,遣送难民到内地垦荒。上海难民救济发生在全面抗战时期的上海,深受时代背景和地域文化的影响,兼具民族性与国际性。在救济过程中,上海各方政治力量、社会团体、各界人士等彼此协助,通力合作,将紧急救济与善后救济相结合,开展难民营救、收容、卫生、教育、生产和遣送等救济工作,形成了网络化的救济格局,救济了几十万难民,维持了社会秩序。但是,上海难民救济也存在救济范围有限、物资供应不足、工作人员失职等问题。
张沁兰[9](2019)在《琉球久米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琉球是位于中国东南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自明代初期被纳入东亚宗藩体系,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后,作为最初“闽人三十六姓”移民的聚居地久米村,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琉球王国给予了种种的免税、官职与教育特权。久米村遂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先进生产技术向琉球传播的中心,而久米村人则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先进生产技术传播琉球的最主要使者之一。因此,琉球久米村在中琉之间的友好往来,以及为琉球王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与外交等方面发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不同于以往研究中多将“闽人三十六姓”或久米村人,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或仅局限于某一历史时期加以讨论,第一次立足于久米村的形成及其发展的整个历程,全面涉及到与久米村紧密相关的:中琉宗藩关系的建立与久米村的形成、久米村人与中琉关系、“萨摩入侵”与久米村的“补籍”、琉球对外关系中的久米村人、久米村的行政管理与文化传统、琉球复国运动与久米村的衰亡、久米“崇圣会”与“门中会”等内容。叙事的时限,始自明初的“闽人三十六姓”移居,迄于当今的久米村各宗亲“门中会”赴福建寻根访祖。旨在对琉球久米村作出多维度、整体性的探讨,全面地理解和把握久米村的发展脉络,还原其在历史上的真实情况和完整面貌,重新阐述其历史影响与现实意义。同时还在结合个别专题的研究上,力争能为弥补解决琉球王国及中琉关系中的一些长期以来被忽略的、或原本以为文献无徵的史实问题,作些必要的辨析与考证。本文立足于学术界的前期成果,通过全面系统地梳理与研究,认为明清时期具有福建区域特色的中华传统文化,基于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通过较大规模的东海海域移民——久米村人,东被琉球王国,成为当时琉球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进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由于琉球久米村的宗亲组织,至今依然活跃在冲绳社会的政治、经济、文教等各个方面,成了冲绳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且明显保留着带有福建区域特色的习俗文化传统,从而对在海外、尤其是东亚地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与琉球久米村宗亲组织的联系,福建与冲绳的友好往来,使之能在改善中日关系的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成为本文在认真客观阐释琉球久米村人功绩的同时,将其转化为现实的作用与影响,以彰显中国人的和平理念,使之能够成为在改善中日关系的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的促进力量。
赵婧[10](2018)在《医师行业自治研究 ——基于A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当代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健康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交汇点。医师是我国卫生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经付诸立法审议。在此时代背景下,研究医师行业自治的法治化,有助于推动医疗卫生行业法制建设,更好地保障医师群体合法权益。A市具有医疗资源丰富、医师队伍庞大、医疗服务数量巨大、卫生绩效指标较好的特点。但是,医师的职业成就感低和执业权益保障缺失等现象,既反映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的不健全,又突显出行政管理理念落后、行政管理手段单一的弊端。为此,本文拟以该市医师行业组织、医师行业自治情况为实证研究对象,厘清医师行业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其深层社会根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学、宪法学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的理论知识,探索在“健康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叠加语境下,医师行业自治的解决之道。试图结合域外经验,从尊重和保障医师结社自由权、完善医师行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改革完善医师行政管理体制等三方面提出建议并重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师行业组织-医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一章为问题的提出,旨在明确研究医师行业自治的价值定位。在明确概念、特征及权力来源等一般行业组织的法律概念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对比发现A市医师、医疗服务和医疗纠纷的数量与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能力、医师的职业满足感和荣誉感不成正比。而医师行业组织的组织性、自治性特征淡化,行政色彩和学术色彩浓郁,没有发挥行业自治功能,有必要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细致剖析。另一方面,实行医师行业自治的价值定位决定了提升医师行业治理水平必须尽快建立医师行业自治机制,同时改革完善我国医师行业行政管理制度,在医师管理领域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共同治理。第二章旨在分析医师行业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分析目前在传统行政法理论下,医师行业组织存在的法律问题集中表现为,在与政府、医师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不明确,揭示出法律环境缺陷、一元化政府管理体制以及内部治理结构混乱导致的医师行业自治困境。第三章研究探讨完善医师行业管理的模式及其理论资源。研究了建立医师行业自治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政府转移职能,国家行政边疆动态变化,公共行政、公共利益和行政主体多元化形成和现代行政理论发展为医师行业自治提供现实和理论基础。基于医师行业的专业性、信息不对称性、高风险性和公益性等重要属性,论证了以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为原则,采取政府主导与行业自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模式的可行性。第四章为域外经验研究。通过分析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四个国家医师行业组织在提高卫生绩效中的积极作用,总结四国医师行业自治管理的模式和经验,总结、提炼对我国医师行业自治的启示。第五章提出完善我国医师行业自治的法治对策建议。建议通过完善医师行业自治法律体系,以授予医师行业组织享有医师行业准入权为逻辑起点,为建立医师行业自治机制提供法律保障,实现对医师结社自由权的尊重和保障。通过完善医师行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师行业组织实施医师行业自治的行为能力,为实现医师行业自治奠定能力基础。通过发挥软法的作用,建立行业组织培育制度;通过完善监督机制,营造政府与行业组织的双向监督机制;改革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协调卫生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医师三者的关系。
二、北京医师协会在京成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医师协会在京成立(论文提纲范文)
(1)战后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筹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1945年《律师法》与全国律师公会联合组织法律地位的确立 |
二、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筹建 |
(一)战后律师公会的恢复重建与筹建全国律师组织的酝酿 |
(二)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起人会议与筹备会议 |
(三)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成立 |
三、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成立特点与作用 |
(一)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成立特点 |
(二)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有限作用与影响 |
四、结语 |
(3)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一) 选题依据 |
(二) 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新中国“十七年” |
(二) 针灸与针灸推广 |
(三) 运动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对象与内容 |
(二)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材料 |
(一) 材料来源 |
(二) 材料的甄选 |
五、国内外研究进展述评 |
(一) 当代针灸史研究现状 |
(二) 当代中医史研究现状 |
(三) 当代医疗社会史(医学发展与政治方向)研究现状 |
(四) 简要评议 |
第一章 楔子:近代针灸境遇的不同面向 |
第一节 针灸生存危机与业者自强举措 |
一、民国政府统治下针灸生存危机频现 |
二、针灸业者尝试“科学化”革新 |
第二节 中共领导下普及针灸的尝试 |
一、毛泽东重视发挥中医力量 |
二、中共领导下根据地及军队普及针灸的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曲折行进:针灸推广运动的初期 |
第一节 新中国“针灸推广”的提出 |
一、卫生部确立“团结中西医”方针 |
二、《人民日报》揭开针灸推广帷幕 |
第二节 针灸疗法实验所探索推广针灸 |
一、在北京先行培训针灸师资 |
二、在多地推广针灸培训模式 |
三、针灸疗法实验所推广针灸的成效 |
第三节 针灸推广在国内的初步实践 |
一、针灸教学开始普及 |
二、组织针灸医师开展临床工作 |
第四节 新针灸学:推广初期的核心内容 |
一、“新针灸学”的学术特点 |
二、“新针灸学”的推广情况 |
第五节 针灸推广初期的成效与困难 |
一、针灸推广初期取得的成绩 |
二、针灸推广初期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步入正轨:针灸推广运动的中期 |
第一节 中医政策调整,针灸推广迎来新阶段 |
第二节 推广针灸的四大主要途径 |
一、西医学习针灸 |
二、改进中医针灸教育 |
三、培训基层卫生人员掌握针灸技术 |
四、“中医带徒弟”助力培养针灸人才 |
第三节 典型事例:江苏省针灸推广与教学革新 |
一、分设中、西医班级培养针灸师资 |
二、开展短期针灸巡回教学,培养校外医务人员 |
三、承担委托教学任务,培养更多针灸人才 |
四、编写《针灸学》,为统编针灸教材确立范式 |
第四节 推广中期的主要成效:临床应用取得进展 |
一、应用范围扩大,治疗病种增加 |
二、推动献方工作,发掘民间针灸 |
第五节 推广中期潜在的问题与新的趋势 |
一、中、西医间的龃龉与“整风运动” |
二、“技术革命”催生针灸新方向,“跃进”苗头初现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跃进”与“革命”:针灸推广运动的高潮 |
第一节 “大跃进”历史背景下的针灸推广 |
一、“大跃进”正式发动,《健康报》呼吁进一步推广针灸 |
二、河北省开展“普及针灸”群众运动 |
三、保定会议组织中医药界“大跃进” |
第二节 “人人学会针灸” |
一、学习主体:干部带头,医务人员广泛参与 |
二、学习形式及主要内容 |
三、针灸出版物大量涌现 |
第三节 掀起针灸“技术革命” |
一、以“土”为主的医药卫生技术革命 |
二、积极开展针灸经络科学研究 |
三、新式针法与器具大量涌现 |
第四节 针灸“跃进”的高潮与后续 |
一、针灸“跃进”达到高潮 |
二、形势发生变化,针灸工作转入调整阶段 |
第五节 “大跃进”时期针灸推广的特点 |
一、强调党的领导,政治挂帅 |
二、提倡短期速成,大放“卫星” |
三、开展群众运动,影响广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面向农村:针灸推广运动的后期 |
第一节 “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 |
一、卫生工作新方向 |
二、毛泽东发布“六·二六”指示 |
第二节 农村成为针灸推广重点场域 |
一、鲁之俊重提针灸推广 |
二、山西省在农村推广针灸的经验 |
第三节 农村地区针灸推广的具体情况 |
一、针灸推广的培养对象与师资力量 |
二、针灸推广的主要传授形式 |
三、针灸推广的主要学习内容 |
四、在农村推广针灸的成效与影响 |
第四节 城镇针灸教育与科学研究趋于规范 |
一、针灸教育进一步普及与规范 |
二、针灸在科技领域的发展 |
三、针灸学术交流活跃,政府加强统一领导 |
第五节 针灸推广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 |
一、赤脚医生与针灸术在农村的继续传播 |
二、新针疗法的出现与普及 |
三、针刺麻醉热潮出现及后续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创新针术 |
第一节 电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二节 水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三节 耳针在国内的推广与经典化 |
一、临床普及耳针运用 |
二、围绕耳针的技术革新 |
三、耳针的经典化过程 |
第四节 梅花针的发明与推广 |
一、孙惠卿与“刺激神经疗法” |
二、在各地的推广: 以上海市和江西省为例 |
三、推广中的争议——“梅花针”之名 |
第七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典型应用 |
第一节 针灸治疗疟疾 |
一、1956年前针灸治疟的使用情况 |
二、1956年后针灸治疟在各地推广 |
三、针灸治疟的后续发展 |
第二节 针灸治疗血吸虫病 |
一、严峻疫情要求中西医合作治疗 |
二、推广针灸用于血吸虫病防治 |
三、“血防大跃进”中针灸推广的高潮及后续 |
第三节 针灸治疗阑尾炎 |
一、针灸治疗阑尾炎的缘起与演进 |
二、推广中关于针刺治疗机理的研究与讨论 |
三、推动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研究 |
第四节 针刺治疗聋哑 |
一、吴芝升等人初试针治聋哑 |
二、“大跃进”时期针治聋哑迎来高潮 |
三、推广针治聋哑高潮下的问题 |
第八章 分析与讨论 |
第一节 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 |
一、新中国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 |
二、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 |
三、针灸疗法具备大范围推广的特质 |
第二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特点 |
一、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 |
二、采用自上而下、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 |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运动 |
第三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影响 |
一、对参与群体的影响 |
二、对当代针灸学形塑的影响 |
三、对针灸普及和中医工作的影响 |
四、对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影响 |
第四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
一、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 |
二、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 |
三、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 |
四、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
结语 |
一、本研究创新之处与主要成果 |
二、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群众迫切要求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2: 《有组织地研究与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3: 《认真地学习和推行针灸疗法》 |
附录4: 《进一步学习推广针灸》 |
附录5: 《广东省卫生厅召开的农村中医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与课题与获奖情况 |
致谢 |
附件 |
(4)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探源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 |
(一)技术特征 |
(二)法律性质 |
(三)应用领域 |
二、文献综述 |
(一)法学界的探讨 |
(二)其他领域的争论 |
三、研究意义及思路 |
第一章 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对法律的挑战 |
一、存在弱化人性尊严的风险 |
二、违反正义价值之可能 |
(一)不利社会公平 |
(二)有损代际公正 |
三、突破生育权保障范畴 |
(一)背离辅助生殖制度初衷的危险 |
(二)存在复辟优生学之危机 |
四、增加知情同意的难度 |
第二章 我国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规制的不可替代性 |
(一)国家负有对生命健康权与生育权保障的责任 |
(二)法律在基因科技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 |
二、我国法律规制历史进程 |
(一)萌芽期 |
(二)发展期 |
(三)成熟期 |
三、现有规制体系存在的不足 |
(一)效力等级较低 |
(二)适用条件的模糊性 |
(三)监督管理的滞后性 |
(四)患者权益保障弱化 |
第三章 中西方规制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径路 |
一、规制界限的差异 |
(一)界限的区别表征 |
(二)差异原因性分析 |
二、规制主体的类型化分析 |
三、规制依据与手段的多元性 |
(一)成文法规与典型判例 |
(二)行政软法与公共治理 |
第四章 我国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规制建议 |
一、规制原则 |
(一)规制前提:预防性原则 |
(二)技术底线:尊重原则 |
(三)最高纲领:人类福祉原则 |
二、检测行为的界限 |
(一)非医疗目的:绝对禁止 |
(二)医疗目的:有条件限制 |
三、规制模式与手段 |
(一)硬法为主,软法为辅 |
(二)法定许可的监管方式 |
(三)增强行业协会参与度 |
(四)新型规制方法 |
四、法律责任与救济制度 |
(一)提高法律责任的刚性 |
(二)完善诉讼赔偿项目与第三方救济渠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侵华日军对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轰炸及其影响研究(1937-194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创新处与难点 |
四、研究所涉及问题 |
第一章 全面抗战爆发前美英在华机构的衍生与发展 |
第一节 美英驻华使领馆的建制 |
一、美英驻华领事馆的建立 |
二、美英驻华大使馆的产生 |
第二节 美英在华教会机构的发展 |
一、美英教会在华传教权的攫取 |
二、美英教会机构的发展概况 |
第三节 美英两国在华其他财产的概况 |
一、企业工厂的开办 |
二、商船军舰的驻泊 |
第二章 侵华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史实考述 |
第一节 日军对美英驻华外交机构的轰炸 |
一、日机对南京美英外交人员的轰炸 |
二、日机对重庆美英外交机构的轰炸 |
三、日军对昆明美英外交机构的轰炸 |
第二节 日军对美英在华教会机构的轰炸 |
一、华北、华东地区 |
二、华中、华南地区 |
三、西南、西北地区 |
第三节 日军对美英其他在华财产的轰炸 |
一、轰炸美英在华工厂企业 |
二、轰炸美英在华船舶军舰 |
三、轰炸美英防区、侨民住宅 |
第三章 侵华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特点与损害 |
第一节 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时空特点探析 |
一、时间分布 |
二、空间分布 |
第二节 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损害分析 |
一、人员伤亡 |
二、财产损失 |
第三节 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性质剖析 |
一、违法性 |
二、非人道性 |
第四章 侵华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个案分析 |
第一节 日军轰炸美英外交人员——英许阁森大使被炸案 |
一、轰炸案的发生 |
二、英日外交博弈 |
三、中国的反响 |
第二节 日军轰炸美英教会机构——南通美基督医院被炸案 |
一、基督医院发展概况 |
二、医院被炸情形 |
三、轰炸反响 |
第三节 日军轰炸美英其他财产——英舰“瓢虫”号被炸案 |
一、轰炸起因 |
二、轰炸经过 |
三、英日博弈 |
第五章 国际国内对侵华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因应 |
第一节 中国及国际社会对日军轰炸美英在华机构的反响 |
一、中国各界之声讨 |
二、国际社会之谴责 |
第二节 美英两国对侵华日军轰炸其在华机构的因应 |
一、美英社会各界的抗议 |
二、美英政府的对日抗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国内外关于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中外学者关于美国早期汉学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
1.美国“早期汉学”起始于何时? |
2.美国“早期汉学”结束于何时? |
3.美国“传教士汉学”何时向“专业汉学”过渡? |
4.笔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史分期之思考 |
二、当代中外学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家成就的总体评价 |
三、当代中外学者对丁韪良汉学研究的总体论述与评价 |
四、国内学者关于丁韪良其他方面问题的讨论 |
五、国外与丁韪良有关研究成果综述 |
第二节 本论文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学术创新 |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三、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
第一章 丁韪良来华前后的美国汉学界 |
第一节 裨治文与美国汉学之起源 |
一、裨治文来华前的中美关系与来华美国人 |
二、裨治文来华与创办《中国丛报》 |
1.裨治文来华与初期的汉语研习环境 |
2.裨治文创办《中国丛报》最初目的 |
3. 《中国丛报》由宗教性向世俗性转变 |
4.裨治文与美部会的分歧 |
三、裨治文的主要着述 |
四、裨治文创办学会与教育机构 |
1.裨治文等创立美国东方学会 |
2.裨治文创立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 |
3.裨治文创办其他学会 |
第二节 卫三畏来华经历与汉学研究 |
一、卫三畏汉学研究之历程 |
1.第一阶段:以传教身份研究汉学 |
2.第二阶段:以外交官身份研究汉学 |
3.第三阶段:以学者身份研究汉学 |
二、卫三畏汉学研究成就与特点分析 |
三、卫三畏与马礼逊、裨治文、丁韪良之关系 |
第三节 丁韪良来华前后美国汉学之演绎趋势 |
一、美国早期汉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
二、早期美国汉学家“中国观”类型之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丁韪良宣教经历与汉学研习 |
第一节 丁韪良来华与汉学初步研习 |
一、丁韪良来华前的教育背景 |
二、丁韪良初到广州、福州的社会观察力 |
三、丁韪良宁波研习汉语三步骤 |
四、丁韪良发明宁波话拼音 |
第二节 丁韪良宣教作品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天道溯原》 |
1.写作缘由、内容与材料来源 |
2.《天道溯原》与附儒之传教策略 |
3.《天道溯原》之影响 |
二、丁韪良的其他中文宣教作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业教育家与汉学研究之转型 |
第一节 丁韪良的教育改革实践 |
一、同文馆总教习 |
二、赴欧美考察与汉学交流 |
三、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 |
四、湖广仕学院总教习 |
五、中文教科书编译与与汉学研究 |
第二节 中文期刊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中西闻见录》 |
1. 《中西闻见录》办刊宗旨与主要撰稿人 |
2.丁韪良作品分析 |
二、丁韪良与《新学月报》 |
1. 《新学月报》创办原因与主要内容 |
2.《新学月报》与汉学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丁韪良与汉学研究机构 |
第一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初创 |
一、创设北京东方学会之目的与经过 |
二、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早期会员之关系 |
三、早期《北京东方学会会刊》之特点 |
第二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发展 |
一、丁韪良对北京东方学会的持续影响 |
二、1886—1898 年会刊中的丁韪良作品 |
三、北京东方学会学术争议与丁韪良之态度 |
四、北京东方学会之局限性 |
第三节 丁韪良与其他研究机构 |
一、丁韪良与皇家亚洲学会北华支会 |
二、丁韪良与《教务杂志》 |
三、丁韪良与美国东方学会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丁韪良中外比较视野下对儒释道之新解 |
第一节 比较宗教视野与儒教之认知 |
一、关于性善性恶论问题 |
二、关于伦理与道德问题 |
三、其他方面问题 |
第二节 中西哲学比较与儒学之解读 |
一、孔子与西方圣哲之比较 |
二、“最典型的哲学时代” |
第三节 比较视野与佛道之新解 |
一、丁韪良与佛教研究 |
1.丁韪良研究佛教之学术背景 |
2.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成员对佛教的研讨 |
二、丁韪良与道教研究 |
1.比较视野中的老子 |
2.从“科学史”角度论道教之贡献 |
三、丁韪良论“三教”之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丁韪良论中国历史 |
第一节 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动因与方法 |
一、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四个出发点 |
二、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理论与方法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古代史 |
一、丁韪良论中国历史分期 |
二、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 |
三、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
四、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技 |
五、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
第三节 丁韪良论中国近代史 |
一、裨治文、卫三畏与丁韪良研究中国近代史之缘起 |
二、丁韪良论中国近代五次战争 |
三、关于太平天国 |
四、关于晚清改革 |
五、丁韪良之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丁韪良与中国文学 |
第一节 丁韪良与中国诗歌 |
一、丁韪良欧美诗歌之修养 |
二、丁韪良重视中国诗歌之缘由 |
三、丁韪良对中国古代诗歌之推崇 |
1.丁韪良翻译中国诗歌的大体过程 |
2.丁韪良对中国诗歌的译介与评论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寓言与民间传说 |
一、关于中国寓言 |
二、关于民间传说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丁韪良汉学研究的主要贡献及其影响 |
附录1 .丁韪良中文教科书编译述略 |
附录2 .丁韪良《中西闻见录》署名文章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8)上海难民救济研究(1937-1942)(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简介 |
二、选题论证 |
三、学术史评述 |
四、学术要点 |
五、相关界定 |
第一章 救济形势 |
第一节 难民问题 |
一、淞沪会战爆发 |
二、上海难民激增 |
第二节 救济历程 |
一、战时救济阶段 |
二、孤岛救济阶段 |
三、难民遣散阶段 |
第二章 救济团体 |
第一节 主要救济机构和团体 |
一、上海市救济委员会 |
二、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 |
三、上海国际救济会 |
四、世界红卍字会 |
五、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国际委员会 |
六、上海难民救济协会 |
七、南市难民区 |
第二节 救济团体的合作 |
一、组织合作 |
二、经费物资协济 |
三、救济合作 |
第三章 救济经费 |
第一节 国内劝募 |
一、国民政府拨款 |
二、救济团体募捐 |
三、其他组织捐款 |
四、各界人士捐款 |
第二节 国际援助 |
一、海外华侨捐赠 |
二、国际友人捐助 |
第四章 紧急救济 |
第一节 难民营救 |
一、苏州河北岸及战区之营救 |
二、虹口外白渡桥之营救 |
三、南市等地之营救 |
四、其他区域之营救 |
第二节 难民收容 |
一、难民住所 |
二、难民给养 |
三、难民衣被 |
四、难民管理 |
第三节 难民卫生 |
一、环境卫生 |
二、医疗卫生 |
三、卫生防疫 |
第五章 善后救济 |
第一节 难民教育 |
一、教育资源 |
二、儿童教育 |
三、成人教育 |
第二节 难民生产 |
一、筹备工作 |
二、生产工作 |
第三节 难民遣送 |
一、遣送回籍 |
二、难民移垦 |
第六章 上海难民救济评析 |
第一节 特点 |
一、难民救济的民族性与国际性 |
二、救济格局的网络化 |
三、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救济 |
四、紧急救济与善后救济相结合 |
第二节 成效 |
一、救济了几十万难民 |
二、维持了社会秩序 |
第三节 存在问题 |
一、救济范围有限 |
二、物资供应不足 |
三、工作人员失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海难民救济团体难民管理规则选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琉球久米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本选题的学术史回顾与梳理 |
三、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与核心资料 |
四、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中琉宗藩关系的建立与久米村的形成 |
第一节 中琉宗藩关系的建立 |
一、明太祖谕遣特使杨载赍诏入琉与泰期奉表入贡 |
二、琉球三山王入贡与明琉宗藩关系的确立 |
第二节 “闽人三十六姓”移居久米村 |
一、明初“赐闽人三十六姓” |
二、久米村的地理位置及其得名缘由 |
三、琉球国对久米村的优待政策 |
第二章 久米村人与中琉关系 |
第一节 久米村人与琉球王国的请封、迎封、谢恩 |
一、久米村人参与的请封前期活动 |
二、请封与迎封使团中的久米村人 |
第二节 久米村人与朝贡贸易 |
一、明清与琉球的朝贡贸易 |
二、入贡使团中的久米村人 |
第三节 久米村的来华留学生与精英学子 |
一、“官生”的派遣 |
二、来闽的“勤学生” |
三、精英学子 |
第三章 萨摩入侵与久米村的“补籍” |
第一节 萨摩藩入侵琉球与久米村人的抗争 |
一、萨摩岛津氏的入侵 |
二、三司官郑迵与久米村的顽强抵抗 |
三、郑迵密信明朝的最后抗争 |
四、萨摩藩的掌控与“隐蔽政策” |
第二节 久米村的衰落与“补籍”政策的实施 |
一、久米村的凋敝 |
二、琉球的“补籍”政策与久米村人口的增加 |
第四章 琉球对外关系中的久米村人 |
第一节 琉球与东南亚中介贸易中的久米村人 |
一、琉球与东南亚各国的海上贸易 |
二、“大航海时代”的久米村人 |
第二节 琉球与朝鲜关系中的久米村人 |
一、出使朝鲜的久米村人 |
二、琉朝使节北京交往中的久米村人 |
第三节 萨、琉、日关系与久米村人 |
一、久米村人出使萨摩藩 |
二、“上江户”使团中的久米村人 |
第四节 久米村人与“异国船”来访交涉 |
一、欧美“异国船”的强行入琉 |
二、久米村人参与“异国船”的交涉 |
第五章 久米村的行政管理与文化传统 |
第一节 久米村的行政与文教 |
一、久米村人的官职 |
二、孔庙的建立与明伦堂的设置 |
第二节 久米村系家谱的编纂及其特色 |
一、久米村家谱编纂的源流 |
二、久米村系家谱的特色 |
第三节 久米村的宗教信仰 |
一、佛教寺庙林立 |
二、天妃信仰盛行 |
三、祖先祭祀崇拜 |
四、琉球与日本本土宗教信仰对久米村的影响 |
第四节 久米村人的生活习俗 |
一、年节习俗 |
二、婚葬习俗 |
三、饮食习俗 |
四、茶道与饮酒 |
第六章 琉球复国运动与久米村的衰亡 |
第一节 日本册封琉球藩王与强行阻贡 |
一、明治政府蓄谋吞并琉球 |
二、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册封琉球藩王 |
三、日本明治政府吞并琉球 |
第二节 久米村人在华的救亡复国运动及其失败 |
一、琉球密使赴华请愿与久米村人在华救亡活动 |
二、林世功的大义殉国与复国运动的失败 |
三、琉球亡国后的久米村衰败 |
第七章 久米崇圣会与门中会 |
第一节 久米崇圣会的建立及其活动 |
一、久米崇圣会的建立与发展 |
二、至圣庙的兴建 |
三、至圣庙的祭孔活动 |
四、“久米孔子塾”讲座 |
五、人才培育与崇圣会文库的设立 |
第二节 门中会的建立与发展 |
一、阮氏我华会 |
二、毛氏国鼎会 |
三、陈氏华源会 |
四、王氏槐王会 |
五、梁氏吴江会 |
六、久米林氏会 |
第三节 久米村“闽人三十六姓”后裔赴福建寻根访祖 |
一、阮氏我华会的寻访 |
二、毛氏国鼎会的寻访 |
三、陈氏华源会的寻访 |
四、王氏槐王会的寻访 |
五、梁氏吴江会的寻访 |
结语 |
附录1 久米村主要姓氏一览表 |
附录2 历代久米村总役(总理唐荣司)一览表 |
附录3 近世久米村的位阶及官位 |
附录4 久米村大事年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医师行业自治研究 ——基于A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A市医师行业自治的概况与价值定位 |
一、行业组织与行业自治权 |
(一)行业组织 |
(二)行业自治权 |
二、A市医师行业自治情况 |
(一)医师行业状况 |
(二)医师行业自治情况 |
三、医师行业自治的价值定位 |
(一)主动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有效强化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建设 |
第二章 医师行业自治的困境与成因 |
一、医师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 |
(一)国家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缺乏能动性的行政相对人 |
(二)行业自治中行政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 |
(三)接受行政委托的行政受托人法律地位尴尬 |
二、医师行业自治的法律环境缺失,医师行业无权自治 |
(一)医师行业自治的制定法法源 |
(二)医师行业组织立法存在多重缺陷 |
三、“政府一元化”的医师管理制度,医师行业无法自治 |
(一)缺乏行业自治管理机制的现行医师管理制度 |
(二)权力失衡的医师行业组织管理制度 |
四、医师行业组织内部治理混乱,医师行业自治无能 |
(一)组织章程不规范,医师行业自治依据不足 |
(二)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混乱,医师行业自治能力不足 |
第三章 社会共治:医师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 |
一、当代行政法理论的理论支持 |
(一)公共行政的形成和行政主体多元化 |
(二)“国家-社会二元化”的理论启迪 |
二、“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医师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 |
(一)“专业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医师行业自治的内在逻辑 |
(二)“高风险性”和“公益性”:政府主导的外部动因 |
(三)回归传统与回应挑战:健全卫生行业治理能力的时代需求 |
第四章 域外医师行业自治的经验与启示 |
一、域外医师行业自治的经验 |
(一)高度自治的美国医师行业自治经验 |
(二)分权明确的德国医师行业自治经验 |
(三)政府主导的英国医师行业自治经验 |
(四)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的加拿大医师行业自治经验 |
二、域外医师行业自治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医师行业自治的经验与优势 |
(二)启示一:行业组织具有明确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
(三)启示二:医师行业管理实行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 |
第五章 完善医师行业自治制度的法治对策 |
一、尊重和保障医师的结社自由权 |
(一)保障医师结社自由权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 |
(二)完善医师行业自治法律体系的基本思路 |
二、规范医师行业组织的行业自治权 |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实现医师行业自治的制度根基 |
(二)完善法人制度,保障医师行业组织的组织职能 |
(三)规范行业自治权行使,明确医师行业组织与医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三、优化卫生行政部门与医师行业组织的法律关系 |
(一)发挥“软法”作用,完善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的培育关系 |
(二)完善监督机制,营造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双向监督关系 |
(三)改革监督管理体制,协调行政部门与医师、行业组织的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四、北京医师协会在京成立(论文参考文献)
- [1]战后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筹建[J]. 赵睿,李严成. 江汉论坛, 2021(08)
- [2]2020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指南评价报告[J].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指南与标准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实施与知识转化合作中心. 中华医学杂志, 2021(24)
- [3]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D]. 肖雄.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1(02)
- [4]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行为的法律规制[D]. 耿姗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12)
- [5]侵华日军对美英在华机构及人员的轰炸及其影响研究(1937-1941)[D]. 邬美玲. 西南大学, 2020(01)
- [6]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7]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D]. 黄秋硕.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8]上海难民救济研究(1937-1942)[D]. 张晓菲.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9]琉球久米村研究[D]. 张沁兰.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10]医师行业自治研究 ——基于A市的实证分析[D]. 赵婧. 中国政法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