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调研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调研报告

问:医疗垃圾是如何处理的?
  1. 答:医疗垃圾就是指一次性针头针管、一次性塑料盘、各种厅扰导流导液的胶皮差伏数管、带菌的纱布纱条棉球以及各种病人手术后的切除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物管理条例》和国家环虚首保总局颁布的危险废物名单,医疗垃圾属于第一类危险废物。所以,对医疗垃圾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消除污染,避免伤害;二是要统一分类收集、转运;三是要集中处置,.四是必须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五是在焚烧处理过程中要严防二次污染,必须达标排放,六是焚烧过程中的飞灰必须视同危险废物,要妥善处理。
  2. 答: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闹游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芹启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在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当今已有多种技术可用于对医疗垃圾的处置,其中高温焚烧处理就能完全保证医疗垃圾的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和无害嫌弯如化的环保要求,同时又符合当代医疗垃圾处置的发展趋势。此外,环卫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展了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理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到医疗机构定时收集和集中处置医疗垃圾,逐步完善了医疗垃圾污染控制流程的管理制度,在整个处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执行。
  3. 答:医疗垃圾是指接触了病人血液、肉体等由医院生产出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过的针管,针头等一次性输液器、废纱布等敷料及手术下来的人体器官、肢体等。
    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一般由综合医院排出的垃圾可能受到各种病菌的污染,有的垃圾还带有大量乙肝病毒。此外,垃圾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生成多种有害物质将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蚂敏拍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水体、大气拿瞎、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甚至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垃圾的随意堆放会污染大气环境,随意填埋会污染地下水源,随意焚烧会产生强烈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因此,医疗垃圾基本没有回收再利用的价闷羡值
  4. 答:首先从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要有严格区分标识,一般医疗垃圾装入黄色塑料袋,有害废弃垃圾放入红色塑料袋,传染地垃圾放入白色塑料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锐器垃圾放入硬容器内。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渗漏、溢出等,而且链顷另时存放不能过久。医疗垃圾的处置人员在其进行专业培训基础上要进御中行法律意识教育。所有这一切工作,将确保医疗垃圾处置顺利进行。目前这一项工作,仍相当薄弱,加棚拆陆强管理仍是当务之急。
  5. 答:焚烧处理。不能随意顷码丢弃,一定要雀渗哪放入专门的垃圾桶,以防被黑心企业利用制作成喊掘生活用品。因为焚烧时产生的高温可杀死其中的致病菌,才能够防止疾病传播隐患。所以医疗废弃物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用火把它烧掉!
  6. 答: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卫生填埋法、高温焚烧法、压力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灭菌法、热解法、等离子体法等。这陆困些处理运用中,破碎环节是必丛丛不可少的,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斯瑞德医疗垃圾破碎机要用斗式提升机上料,不锈钢合金刀具不易腐蚀。密渗悉樱封性强。
问: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1. 答:法律分孙昌析: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就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等问题做出了相关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握兆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则皮扒《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问:废弃物管理制度
  1. 答:法律分析: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医疗废消罩物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虚棚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
    录,由国务差桥则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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