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首部大流域联合治水《宣言》诞生(论文文献综述)
石秀秀[1](2021)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研究》文中认为长江流域的发展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课题。进入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我国重要区域发展战略,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近几十年来,长江经济带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优异的资源环境禀赋,在大规模高速度的开发模式下,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更加凸显,但以“大开发”为特征的粗放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环境破坏,导致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复合性、累积性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日益突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问题,为长江经济带的未来发展布局谋划。自2016年以来的五年间,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全局高度,主持召开三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鲜明提出并反复强调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通过一系列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考察指示、工作要求等,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地位目标、基本内涵、任务要求等进行了具体阐释,形成了具有严整体系、丰富内涵的习近平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这一重要论述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理论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我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论文通过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会议讲话、沿线考察讲话以及相关指示部署,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系统研究法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行研究。除绪论部分之外,论文主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总体评价等四个方面展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研究。第一,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是具有实践指向性的指导思想,它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充分汲取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绿色发展思想,继承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思想,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借鉴了西方的相关思想理论。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绿色发展思想进行了概括,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思想按阶段进行了归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进行了梳理,对其他有关理论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加以把握。第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发展脉络。论文以三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时间为节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发展划分为初步形成、深入发展和丰富完善三个阶段。从2016年1月到2018年4月这段时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初步形成阶段;从2018年4月到2020年11月这段时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深化发展阶段;从2020年11月至今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丰富完善阶段。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三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讲话以及其他场合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相关讲话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基本内容与重要观点。第三,建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在研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讲话、考察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讲话以及其他相关重要讲话的基础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经济带绿色发展地位与目标、成效与问题、任务与保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作为基本内容,初步建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一是研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经济带绿色发展地位与目标的重要论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关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关乎我国国家发展全局、关乎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目标是要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带、建成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二是研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效与问题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经济转型、绿色观念培育、绿色协同发展、绿色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成效与问题;三是研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经济带绿色发展任务与保障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加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文化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经济发展,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社会建设,强化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基本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坚持调查研究、打好持久战和强化制度建设等。第四,阐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思维特征与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论文认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与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基本原则;实质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向,使长江经济带转变传统发展理念、传统发展模式、传统发展道路,转向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道路。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重要论述的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等思维特征;探讨了重要论述对于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思想的理论价值、引领指导长江经济带与中国绿色发展的现实价值和为国际流域、“一带一路”沿线以及世界绿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世界价值。
李永娜[2](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说明作为国家的一种软实力,国家认同能把整个国家共同体中的单个个体团结起来,对于维系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保障多民族国家的稳定,促进国家的繁荣昌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最重要的政治前提,宣告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已经到来。1949年到1956年是各民族人民对新中国产生国家认同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施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获得了广大人民真诚地支持和拥护。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得以恢复并发展的新中国获得了广大民众的高度认同,全面深入地探究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国家认同建设的经验,既有助于深化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理论,又能为增强国民的国家认同感以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重要的启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王朝统治时期的国家认同是“大一统”特色的古典国家认同;发展到近代社会,中华民族意识由自在状态向自觉状态转变,中华民族意识逐渐觉醒,中国的国家认同逐渐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转变,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密不可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整合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增强了中国各个民族之间的凝聚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得以建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对新中国的国家认同意识在异常艰难的国内外环境下开始萌芽、生长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面临着十分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企图通过实行强硬的对华政策,即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的政策,从根本上搞垮新中国。在国内,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相互交错,纷繁复杂,少数民族地区更是面临着民族分裂势力猖狂,政治参与冷漠、文化认同狭隘模糊等问题,为此需要从国家整体层面审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特殊性、文化特异性、政治归属性和利益整合性,为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提供可能性。在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推进了剿匪反霸工作,稳定民族地区社会秩序;进行了民主建政工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各级政权机构,创造性地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积极疏通了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民族隔阂;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更好地实现了少数民族人民的当家作主。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地发挥,为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提供了政治保障。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慎重稳进”地实行土地改革,改良农具和农牧业生产技术,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业建设,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工作,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和税收优惠照顾政策,为少数民族人民的国家认同夯实了经济基础。除此之外,党和政府还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体的主观需求和现实需要,加强了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针对各种错误思想开展针锋相对的批判,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积极营造国家认同的舆论氛围,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为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架设了坚实的文化支撑。总的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在进行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培育并筑牢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的归属感、自豪感和忠诚感,使少数民族群众对新中国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产生了对新中国强烈的认同情感。这种成就的取得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毫不动摇维护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促进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实现少数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等经验密不可分。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建设波澜壮阔,回顾这一时期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面临的种种挑战、采取的有力举措,并总结其取得的宝贵经验,为我们今天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建设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正确认识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用法制来保障民族团结。
支艳[3](2020)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文中认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旨在依法保障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落地生根,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然而,新修《立法法》暂未对跨区域的长江经济带地方立法权配置作出回应。在现行立法体制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现阶段探索主要依赖于区域政策、区域规划、规范性文件等非制定法渊源,这一现状使其面临因制定法渊源不足而致协同立法主体及权限合法性受质疑、协同立法成果法律位阶不明确、法律成果无强制法律效力的困境。故而,如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承接立法权的配置并使其得以健全完善,已成为决定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关键所在。自2014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九省二市积极尝试协同立法实践,探索并积累部分协同立法成果,以实证方式对九省二市的探索现状及立法成果进行详细分析,有利于对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实效性进行理性思考。本文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背景,综合考察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协同主体、协同权限、协同重点及法律效力,在形成理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对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情况的实证考察,探究现有立法权在支撑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中的实效情况,并致力于提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未来优化路径。具体研究通过引论、正文、结论三部分展开。引论部分集中说明了问题的来源背景、研究现状及研究创新,并且,通过对“区域”“协同”“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等概念的界定阐明了研究的基本对象,再凭借对研究创新的初步梳理,为研究主题勾勒了基本框架结构。正文部分则依循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思路,共计安排四章主体内容,其中:第一章从规范、历史、理论三个视角出发,尝试阐明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增强全流域立法供给整体实效、整合放大全流域资源优势、平衡全流域整体利益的现实需求来源,证成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价值和重要战略意义。就规范角度而言,通过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历程,展现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与可行性。并且,依据对资源依赖理论与竞合关系理论的梳理,引入制度经济学理论阐释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关键在于规避“搭便车”行为,使外部成本内部化,论证协同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目标。最后,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分析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的必然选择。第二章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同立法实践探索情况的全面展示,尝试探究现有立法制度安排的实效如何。通过将全流域上中下游一体化进程分段统计,135个立法主体立法人力资源和20603件立法供给量分省级、“旧市”和“新市”三个层级分别比较,将三项数据综合比较分析后发现,下游地区协同立法资源优于上中游地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现阶段主要依赖非制定法渊源,协同立法成果多为跨区域签订的行政协议。并且,实践数据展现出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方面,各地探索实践协同立法助力填补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立法漏洞,率先全国在新安江流域与赤水河流域探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全流域协同联动的协同治理规范化。也即,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价值得到了实践证成。另一方面,协同立法主体与权限合法性受质疑,协同立法成果缺乏强制约束力,既有地方立法冲突难以调和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概言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当前所面临的的困难展现了当下地方立法权配置方式不能满足协同立法所需。综上,本章在对前文理论分析进行系统性实践验证的基础上,找寻到未来优化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机制,完善协同立法体制的切入点所在。第三章在理论与实践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要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进程优化,需要高度统一协同立法理念、协同重点达成共识和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具体而言,要联动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需要坚持“生态优先、双重调控、共建共享”的协同立法原则,需要统筹“法治说”与“功能说”理论,充分调动立法本体资源与立法社会资源,在管理模式上结合既往的科层制模式、引入扁平化理念。明确现阶段协同立法重点应为着力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破解制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瓶颈、纾解制约全流域协同发展的能源问题、统筹全流域产业创新以释放经济效能、突破行政壁垒推进全流域市场一体化、健全全流域公共卫生联动高效体系、建立健全全流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七个方面。在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中,应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进程不一致的客观现状,采取分段推进、分类失策的方式推进协同立法,而协同程序的适用上,主要分为人大协同立法程序与政府协同程序。人大协同立法选择协同立法项目与立法性决定,地方政府协同立法签订行政协议。总的来说,在协同立法动态调适过程中,区域一体化初期,应选择以临时性、非常规性的“亚正式”协同立法机制为主的“松散型模式”,在区域一体化中期,应选择以固定性、常规性的“正式”协同立法机制为主的“半紧密型模式”,在区域一体化后期,则应是“正式”协同立法体制与机制并存为主的“紧密型模式”,由于上中下游之间及内部尚未实现一体化,因而在上中下游之间及其内部的协同立法通常叠加三种模式。第四章是在上一章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过程进行优化的协同意识、协同机制、协同模式进行思考建构的基础上,紧接着思考如何将上述运行机制和模式进行固化,上升至立法体制层面,也即是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及其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基本前提是禁止增加行政区划层级,将立法体制改革成本降到最低,目标是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于法有据。要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构建具有统领性的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委员会,鉴于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发展司,且考虑到基础设施发展司职能权限及其所属国家发改委的“高位捆绑”,将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基础设施发展司是最优选择。此外,应规范人大立法性决定行使,确保公众参与入法。为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充分释放其制度效能,应通过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完善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优化长江经济带地方政绩考核机制、完善长江经济带协同执法司法机制四个方面健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配套制度。结论部分指明,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地方立法为适应改革需要的制度创新。长江经济带各地区之间立法冲突的产生实质是区域公共利益尚未得到协调平衡而导致,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过程即是长江经济带135个协同立主体认同区域协同立法方案,并在此方案内通过协同立法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上升为法律规范的过程,也即是把全流域所存的外部性问题转化各行政区域的内部问题的过程,协同立法意图均在于寻求上中下游整体利益平衡,如何在法制统一前提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希望以此发掘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经过全文论证,认为当前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必将是松散型、半紧密型和紧密型长期并存并渐进,要实现全流域协同立法均处于“紧密型模式”,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层级前提下,必将依赖于一个强有力的区域协同立法机构推进,而这必须建立在拥有较为健全的协同立法及配套制度。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价值必须被认可,其发展更需被重视与保障。我们必须承认,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进一步推进,该论题仍需留待实践检验,自然也存在进一步深化论证的必要。与此同时,笔者余生将致力于对该领域问题保持持续关注与理性审视。
胡德胜,孙睿恒,许胜晴[4](2020)在《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文中研究表明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长江流域治理亟待法治化。由于调整对象、事项和目标方面的相似性,国际水法的理论、原则、规则和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具有重要且有益的参考价值。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以及治理体制机制很不合理三个方面的巨大挑战。国际水法关于生态整体性路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流域治理体制机制三个基本方面的理论、法律和指南以及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具有重要启示。其意义体现在:直接促进长江流域治理的法治化,间接推进中国流域立法与国际水法之间的兼容性;直接示范国内其他流域,间接助推实现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的战略。
汪艳[5](2019)在《水网格局影响下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地区历史城镇发展与变迁》文中提出从古至今全世界流域的发展都存在着共性。城市的发展与大的水系、海洋密不可分,而水系发达的地方总是能形成贸易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经历过农耕时代、工业化时代、后工业化时代,在这个过程中,水系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与城市产生互动性效应。近些年,中国迎来快速城市化,对历史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由于持续的气候变化、水环境问题与城市发展,城市对于水系的适应能力正在逐渐减弱,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将面临同样的挑战。在生态化的国际背景下,在新型城镇化和中国梦的中国可持续城乡战略中,“水与城市”这一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与水环境问题,恢复城市群对于水系的适应能力,城市历史文化与环境的“韧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以水网格局影响下的城镇发展及历史变迁研究为主题,以河流三角洲大都市区域为研究对象,基于历史的连续性与叠加性特征,深入理解城镇起源和发展的规律及生成与发展机制,总结历史经验,发掘城市历史与未来发展的结合点,探寻三角洲城市可持续发展路径。论文选择中国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为研究对象,并与欧洲低地国家滨水城镇开展比较研究。研究重点将集中在建立沿主要水网的城镇变迁格局上,同时运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相关理论和西方规划学界成熟的城市形态学理论框架,从“城市形态(物质环境)-城市管理(动力机制)”角度,从“历史的演变-现在的发展-未来的挑战”时间维度,从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层面,以中国苏州、南京、扬州、上海等为具体城市案例,总结区域城镇发展脉络与特征,分析城市空间发展与演变的内部动因与管理机制,探寻在历史的演进中所形成的符合地方环境的城市发展模式与类型,揭示具有江南特征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比较中国大运河与长江交汇一带及苏中地区滨水城镇与欧洲低地国家滨水城市历史时期的管理、当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展,研究水网城市格局与社会经济变迁的关联性,以及社会、文化、经济等要素在滨水城市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意义与价值,归纳两大三角洲发展的异同性,提出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总结可学习与借鉴的历史经验。基于文化与环境特征,从历史的延续性、文化的可适应性、生态的可持续性、政治的一体性和经济的协同性提出可持续的滨水城市发展框架。全文主要由四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为理论分析,从研究背景中提出研究问题,阐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理论支撑,由理论路线构建出研究框架与方法。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研究综述与方法论,共同构成论文的第一部分。论文第二部分以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为研究对象,运用第一部分建构的理论体系进行具体案例分析,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三章从区域层面对水网格局影响下的中国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的历史形态演变进行分析,建构历史演进中的城镇体系。对自然地理决定的城镇化模式进行分析,探寻在历史的演进中形成的符合地方环境的城市集群模式与类型,总结高密度水环境条件下岛状结构的聚落、城址模式以及“江、河、湖、海”影响下的城市类型。在高密度水网影响下的城市集群模式是“轴”与“网”结构的叠加,是流域发展起来的带状城市群和四通八达的水网发展起来的网状城市群,并形成了“城-镇-村”一体化的城市层级模式。对水网格局与城镇发展特征进行总结,分析其生成与发展机制,提出具有江南地区特征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论文第三部分为比较章节,第五章选取相似地形地貌的,相同经济地位的欧洲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开展比较研究。仍然从“城市形态与城市管理”角度,从城址与水系关系、历史叠加性与城镇群核心演变、不同水环境决定的经济模式的不同、不同水文化影响下所带来的城市发展模式的变化、城市形式与城市要素、城市发展的影响因素、城市发展主体、制度规则八个方面对大运河-长江三角洲与欧洲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发展的异同性进行详细比较分析与总结,揭示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论文第四部分为三角洲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建议与思考,第六章主要探讨三角洲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基于文化与环境特征提出可持续的滨水城市发展框架。面对未来的挑战,论文提出区域层面应从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的城镇发展中汲取历史经验,坚持整体性发展战略与一体化,坚持集群式发展;历史城市层面,学习将历史转化成促进城市发展的资源与动力,注重城市文脉的传承;滨水区层面,学习将文化与环境相融合的滨水区改造经验。论文提出将历史的可延续性,文化的可适应性,生态的可持续性、政治的一体性、经济的协同性等相结合发展,探寻历史与未来的结合点,基于文化与环境特征提出可持续的三角洲城市发展框架。
夏蓉[6](2019)在《地方政府河长制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以浙江省舟山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河长制因在江苏省无锡市爆发的大规模蓝藻污染事件中发挥巨大作用,而被推广。与以往的“国家发文-地方试点-全面推广”的政策执行路线不同,河长制的产生遵循“地方创新-各地借鉴再创新-国家发文-全面推广”的政策路径。河长制作为新兴事物,以其“首长承包”和“行政问责”的本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改变了以往对河湖治理无人问津的现象,引起了地方主要党政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但目前河长制的理论跟进不足,具体成效还未明确,在学术界存在一些争议。如何将其打造为长效体制,仍需要研究和探讨。本文意在以案例研究的方式探究河长制这一创新实践所体现的治理理念,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找出其目前存在的局限性。在界定“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基于官僚制、善治、整体性治理理论,将浙江省舟山市作为焦点案例,对河长制度的创新之处进行分析并总结,以小见大。通过分析可知,河长制改变了以往分割式河湖治理缺陷,用整体性治理理念统筹政社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合相关资源,大刀阔斧开展河湖治理,在近几年取得了不错的实践绩效。与传统河湖治理政策相比,河长制在价值观念、治理主体、治理逻辑以及治理方式上均有突破和创新。但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目前整体性治理理念并没有发挥出最大效能,目前河长制仍存在决策权过度集中、主体责任模糊及考核标准不具体等不足,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法制落后、官僚体制痼疾与问责机制不完善。尽管现阶段的河长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但从其产生的环境效益来看还是利大于弊,仍应积极推广。本文尝试拓展整体性治理理念,从完善制度建设、追求公共利益、构建整体责任三方面出发,完善法律制度、问责制度等外部条件,将环保意识和道德理念内化于心,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寻求企业和社会的帮助,共同形成合力,探求河长制的改革发展路径,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真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郑晓光[7](2017)在《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水电开发研究(1949-1976)》文中指出本文对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的前27年水电开发进行了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水电事业,注重延揽、重用民国时期有留美背景的水电科技精英群体,派遣优秀青年赴苏联学习水电工程科技,同时注重自行培养人才,为水电科技精英从事水电开发创造了一系列良好的条件。从而激励起水电科技精英群体为国为民奉献、掀起水电建设新高潮的热情和干劲,新中国大中型水电站建设迅速迎来高潮,取得卓越的成就。本文着重探讨水电科技精英的学术养成、科技实践分布、群体特征、科研创新活动及成果,评述水电科技精英在新中国的前27年水电开发中的历史作用。力图以水电科技精英群体的实践活动为主线,从一个新的视域展示新中国的前27年水电事业发展的脉络,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本文认为,民国时期培养的水电人才为新中国水电开发奠定了重要的人才基础;新中国的前27年水电科技精英在水电开发体制的创立、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水电科技精英在河流泥沙、高速水流、高含沙水流等水电基础科研方面,成果卓越,部分科技成果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水电科技精英在岩溶等复杂地质环境下,主持建造多种坝型的高坝,使中国坝工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水电科技精英的艰苦创业、不懈努力下,中国自行建造的大中型水电站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为改革开放后水电开发更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郭怡[8](2016)在《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与环保一直相生相伴,“环境保护”一词是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历次工业革命对生态资源的耗散而产生的。中国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从诞生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其兴起与发展几乎与中国改革开放过程同步,是政府扶持、科技进步、自身价值以及社会关注的共同作用,也是绿色发展理念、科技进步观念、时代价值变迁的现实投射。本文以跨学科研究切入,力图揭示科技进步视域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及不可替代性,探讨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科技组织特征、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及重要支撑,分析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研究框架,并提出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第一章通过阐明本论文研究的问题背景、研究意义,并在系统梳理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思路与方法。在绿色发展日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被强化和重视。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生成与不可替代,不是任何单-因素的结果,而是社会进步、历史发展、自身功效等多重原因的综合。政府失灵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深层次的揭示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内在紧张关系,促使了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产生与发展;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担当越来越重要的环保项目实践,提供政府与企业难以供给的公共产品,以及为公众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规划和目标的组织基础等,则显示其在环境保护工作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第二章以生态资源对科技进步的支撑与制约、生态文明对科技进步的充实与需求、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理论界定、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重要科技特性、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影响等分析,逐层理清科技进步视域下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以及所得到的硬科学和软科学的共同支撑;分析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除了具有一般非政府组织的共性特征之外,还具有众多科技组织特性;探讨在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指导下,将政府、企业、公众等众多生态环境利益相关方和绿色科技联系起来,形成“科学环保共同体”,共同推动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项目创新。第三章以历时性梳理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查找、个案访谈两种分析方法,根据各地区民政体系网站、民间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平台数据库的信息,并结合对环保公益界数位知名环保公益人的采访,分析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20世纪70年代,由中国政府部门发起的第一个广义上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成立;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不断涌现。在不断积累、历经四个阶段的发展后,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已将业务范围遍及环保工作的绝大多数领域,成为中国环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全球科技的迅猛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时代脉搏同步,中共中央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指导以及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政策,包括在环境保护、环保科技投入、社会组织注册管理、筹资与捐赠方面的完善支持其发展,但仍然存在滞后;此外,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社会声誉较低、政策法规滞后、组织经费欠缺、核心成员匮乏、管理运营软散、专业水平有限等。第四章通过共时性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代表性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及运行案例,提炼科技进步视域下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途径,着重从凝炼社会科学发展观念、培养公民科学环保意识、开展公众科学环保活动、引导企业科学环保理性、参与政府科学环保决策等方面,阐释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并探究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进步包括自然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科学技术进步,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撑主要包括环保科技和科学管理两大方面,既表现在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开展环保项目、生态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手段、环保新产品研发等“硬科技”方面;又表现在组织内部与外部管理,包括组织运营、治理结构、战略规划、宣传筹资、绩效评估等“软科学”方面。第五章根据我国具体国情,从外部环境建设和自身组织建设所涉及的六大方面,提出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随着新工业革命浪潮的扑面而来,我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亟需紧跟社会快速变革的节奏,以可持续的组织发展目标和先进的科技进步手段方法武装,实现行业整体专业化的跨越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以科技创新观念促进立法执法改革,加强有利于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设,建立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信息化公共平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科技,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认可与监督;以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的治理结构,帮助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有效应对各个环境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保障机构高效运营;以专职专业化思维促进人才队伍建设,聚集专门人才、充实全职化人员、提高志愿者环保专业水平;明确作为推动者的角色和桥梁作用,以多边科技合作项目推动行业联动、搭建多方参与平台,获得更多有效资源和支持;以科技营销策略,借鉴各种可行的营销方法和资源,提供生态环保产品化服务,获得长久、稳定的资金支持。
屠酥[9](2016)在《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中的合作与争端(1957-2016)》文中认为世界对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一部分。中国境内有15条主要的国际河流,湄公河(在上游中国境内被称为“澜沧江”)就是其中的一条。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合作经常被视为第三世界最成功的跨境水管理案例之一,其起源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尽管后来冷战和柬埔寨战争造成流域国家之间的分裂和敌对,但国家之间的水外交仍然通过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不断演变坚持下来。几千年来,湄公河的水文系统和流域生态保持着动态平衡。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干流和支流大坝建设的累积影响,正在改变流域的基本特征,不仅对自然系统产生普遍影响,而且对社会系统和经济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湄公河流域的跨境水争端不像水资源匮乏的尼罗河和约旦河等流域表现得那么激烈,而且目前争端参与者主要是公民社会,还未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冲突,但随着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规模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湄公河这个重要资源的完整性正受到威胁,若按照湄公河下游的干流梯级方案开发,将会有几千平方公里的森林和农田被淹没,十多万人口需要移民安置,重要鱼类的洄游将会受到限制①,从而威胁到国家的渔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加剧流域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本论文以1957年(注:这一年下湄公河流域调查协调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湄公河管理机制的建立)至2016年(注:这一年中国倡导的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动,水资源合作被列为五个优先推进方向之一)为时间段,通过系统追溯湄公河开发历史,探究了湄公河水资源管理合作与争端背后的动因,分析了当前合作机制与争端协调机制的成效与不足,并着力探讨未来中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全流域水资源合作治理的路径选择。第一章至第三章详细论述了二战以后湄公河地区政治局势的演变与水资源合作机制的调整适应;第四章论述了随着新时期湄公河开发力度加大而涌现出来的争端,并剖析了争端的成因和当前的协调机制;第五章专门论述了中国开发澜沧江引发的争议,以及中方采取的合作措施及未来参与流域水资源合作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第六章论述了美国和日本长期以来对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参与及影响,指出域外大国的介入将是未来中国参与湄公河治理不可回避的挑战。在前六章论述的基础上,本论文得出以下观点:一、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过程中,流域国家之间的争端始终存在,特别是干流开发计划,造成了流域国家间冲突程度的升级,但流域国家之间的合作趋势不变。这是因为各流域国家有着强烈的发展需求,都把区域经贸合作和国内经济发展置于优先考虑,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暂时压住了水资源开发负面影响导致的紧张关系;二、没有中国和缅甸参与的湄公河水资源合作机制——湄委会机制,已难以适应湄公河水资源良性管理需求,从长远来看,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管理最终需要建立一个全流域的管理机制。而在中国倡议下新近成立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作为首个由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共同发起的合作,为实现流域水资源综合治理创造了一个值得期待的对话合作平台;三、中国应充分发挥地区大国优势,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带来正能量。合作应遵循渐进的原则,先在技术层面上实现信息共享,再在政府层面开展定期磋商,最后制定强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建立有效的流域治理架构,实现流域国家间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分配,并使包括受影响民众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在水电开发中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或利益补偿,并将对水资源开发对环境、社会和文化的影响降至最低。四、跨境河流开发不单纯是水的问题。中国在上游澜沧江的开发,以及中国企业参与下游湄公河的开发,连同南海争执,使下游国家对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不断增加的存在程度表示担心。一些国家认为,扩大美日印等国家在该地区的存在,有利于平衡中国的影响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湄公河次区域已成为域内外大国博弈和竞争的一个重要地区,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流域水资源治理的难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论文引入“trade-off”(权衡,取舍)理论,认为中国应与下游国家在洪水防控、灌溉、航运和水电等水资源开发领域建立一揽子利益关系,用广泛深入的合作来消除下游国家的戒备,在对利益的权衡取舍中实现各自的需求。此外,本论文将“霸权稳定论”转化为“大国责任论”和“大国合作论”,认为中国应扮演一个负责任的上游邻国,其中包括利用最新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逐步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项目准入机制,从规范项目开发着手,改善中国在该地区的形象,逐步提升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各国的跨境水资源治理合作水
袁博[10](2014)在《近代中国水文化的历史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一种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它在人类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自大禹治水起,中国历史就与水有不解之缘,在这几千年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治水放在治国的重要位置,形成治水文化。从这一角度讲,中国历史是一部关于水的历史。因此关于水的研究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当今水资源紧迫的形势下,中央多次发布文件,号召全社会重视水、解决水问题。选题的研究可为建设提供历史的经验教训,加快水文化的建设步伐。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在利益的驱使下,纷至沓来。鸦片战争的隆隆炮声惊醒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在这炮声的背后,资本主义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也随之东传,与传统国人的守旧、保守思想发生碰撞和冲突,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西方思想的先进性。近代中国社会对水的态度、认识和利用的转变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中国古代历史便形成了具有丰富内容的水文化,不仅形成了一套管理高效的水政系统,保存了大量有关水文的记录,还涌现出诸多杰出的水利着作,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治水经验。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还具有神秘力量,人们把水不断神化,形成各种水神,在日常尤其是水旱灾害发生时便会祭祀、祈佑。除此之外,还形成许多关于水的哲学、文学艺术及建筑、民俗等。这些构成了传统水文化的主要内容。随着鸦片战争后国门的打开,近代中国的水文化内容也日渐体现出科学、现代化的特征。首先是各届政府逐步引进西方制度,形成现代化水政,对水的管理不断规范化。第二,随着教育救国论的兴起和传播,近代教育体系日臻完善,高等教育、实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因此水利教育在晚清出现后,在民国时期逐步确立并发展。不仅各级工科学校课程得到完善,还出现多所专门水利学校,为近代水利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第三,近代水利事业得到发展,不仅近代社会普遍认识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还形成全社会讨论各地水利建设的现象,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水利专家,同时也推动了近代水利科学技术的发展。第四,传统文化中的水神崇拜在科学日兴的近代中国仍继续存在,并体现出新特征。虽然水神信仰在近代逐渐式微,但由于民间信仰的依赖性和根深蒂固性,并不容易消除,从而形成了迷信与科学、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局面。第五,通过发掘近代出版的书籍、报纸、期刊、名人着作等史料,探究近代民众对水的认识的变化。由于西方先进科学知识的传入,民众对水尤其是江河湖海、瀑布等自然事物的形成、变化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和解读。近代各类报纸、杂志流行,不断向民众传播各类科学常识,其中关于各种形式的水的科学知识、文学作品等改变了人们对水传统认知,也改变了生活习惯,提升了国人素质,表现了中国水学的近代化。最后,作为特殊水体的海洋在近代中国有着重要的地位。近代中国的侵略者都是从海上入侵的,这就促使了近代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加之西方海权思想的传入,近代中国海防、海权思想也得到发展和完善。总之,水文化在近代中国既保留了传统社会的内容,又接纳了西方文化的内容,使水文化在“变”与“不变”中的不断发展。这体现了近代水文化对传统水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对西方近代先进水文化的引进与吸收;也既体现了传统文化的包容性,又体现了近代文化的先进性。在二元文化的影响下,近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教育体制、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科学文化等呈现出多元化、近代化的趋势,中国社会也向着现代、文明、科学的方向前进。
二、中国首部大流域联合治水《宣言》诞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首部大流域联合治水《宣言》诞生(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介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 |
2.1 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绿色发展思想 |
2.1.1 绿色生态思想 |
2.1.2 绿色生产思想 |
2.1.3 绿色制度思想 |
2.1.4 绿色科技思想 |
2.2 理论源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思想 |
2.2.1 毛泽东的绿色发展思想 |
2.2.2 邓小平的绿色发展思想 |
2.2.3 江泽民的绿色发展思想 |
2.2.4 胡锦涛的绿色发展思想 |
2.3 理论土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
2.3.1 天人合一思想 |
2.3.2 道法自然思想 |
2.3.3 取用有节思想 |
2.3.4 令行禁止思想 |
2.4 理论借鉴: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发展脉络 |
3.1 初步形成阶段 |
3.1.1 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庆座谈会讲话 |
3.1.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其他讲话 |
3.1.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初步思考 |
3.2 深化发展阶段 |
3.2.1 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武汉座谈会讲话 |
3.2.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其他讲话 |
3.2.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深入思考 |
3.3 丰富完善阶段 |
3.3.1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南京座谈会讲话 |
3.3.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其他讲话 |
3.3.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全面思考 |
第四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意义与目标的重要论述 |
4.1 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概念与内涵 |
4.1.1 长江经济带 |
4.1.2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4.1.3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
4.2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 |
4.2.1 关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 |
4.2.2 关乎我国国家发展全局 |
4.2.3 关乎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
4.3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目标与定位 |
4.3.1 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带 |
4.3.2 建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 |
4.3.3 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
第五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效与问题的重要论述 |
5.1 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的论述 |
5.1.1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概述 |
5.1.2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
5.1.3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
5.2 关于长江经济带经济绿色转型状况的论述 |
5.2.1 长江经济带经济绿色转型的概述 |
5.2.2 长江经济带经济绿色转型成效显着 |
5.2.3 长江经济带经济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
5.3 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观念状况的论述 |
5.3.1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观念的概述 |
5.3.2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观念日益增强 |
5.3.3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观念有待强化 |
5.4 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状况的论述 |
5.4.1 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的概述 |
5.4.2 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不断加速 |
5.4.3 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仍需加强 |
5.5 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制度建设状况的论述 |
5.5.1 长江经济带绿色制度的概述 |
5.5.2 长江经济带绿色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
5.5.3 长江经济带相关绿色制度有待完善 |
第六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 |
6.1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
6.1.1 统筹解决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 |
6.1.2 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
6.1.3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6.2 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经济建设 |
6.2.1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6.2.2 推进绿色科学技术创新 |
6.2.3 提升绿色对外开放水平 |
6.3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文化发展 |
6.3.1 树立绿色发展价值观念 |
6.3.2 加强绿色发展宣传教育 |
6.3.3 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 |
6.4 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社会建设 |
6.4.1 建设美丽宜居城镇 |
6.4.2 推动乡村绿色振兴 |
6.4.3 提供绿色民生保障 |
6.5 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制度建设 |
6.5.1 加强绿色法制建设 |
6.5.2 完善绿色体制建设 |
6.5.3 健全绿色机制建设 |
第七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主要保障的重要论述 |
7.1 加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组织领导 |
7.1.1 组织领导内涵及重要性 |
7.1.2 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效果 |
7.1.3 调查研究是组织领导的重要方法 |
7.2 调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各方力量 |
7.2.1 发挥企业主体的重要作用 |
7.2.2 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
7.2.3 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
7.3 打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持久战 |
7.3.1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一场持久战 |
7.3.2 “一张蓝图绘到底” |
7.3.3 “一茬接着一茬干” |
7.4 强化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 |
7.4.1 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错位发展 |
7.4.2 推动长江经济带地区间协调发展 |
7.4.3 坚持“共抓大保护”的行动导向 |
第八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特征与价值 |
8.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核心与实质 |
8.1.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核心 |
8.1.2 促进全面绿色发展转型是实质 |
8.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思维特征 |
8.2.1 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 |
8.2.2 统筹全局的系统思维 |
8.2.3 生态优先的底线思维 |
8.2.4 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 |
8.2.5 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 |
8.2.6 顺应潮流的历史思维 |
8.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的价值意义 |
8.3.1 理论价值:坚持守正创新 |
8.3.2 现实价值:强化实践导向 |
8.3.3 世界价值:观照世界发展 |
第九章 结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不足 |
9.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1.3.2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
1.3.3 社会认同理论 |
1.3.4 国家认同理论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历史渊源 |
2.1 王朝统治时期的华夷之辨 |
2.2 大一统特色的古典国家认同 |
2.3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 |
3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现实条件 |
3.1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1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 |
3.1.2 各民族之间的历史隔阂 |
3.1.3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
3.2 阻碍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不利因素 |
3.2.2 文化心态单一 |
3.2.3 政治参与冷漠 |
3.2.4 领土意识模糊 |
3.3 推动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有利因素 |
3.3.1 各民族共同开拓的辽阔疆域 |
3.3.2 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灿烂文化 |
3.3.3 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新中国 |
4.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政治保障 |
4.1 剿匪斗争的开展 |
4.1.1 匪患的危害 |
4.1.2 匪患的肃清 |
4.2 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 |
4.2.1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4.2.2 各级人民政府 |
4.2.3 各级民族工作机构 |
4.3 民族关系的疏通 |
4.3.1 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 |
4.3.2 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内地参观 |
4.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
4.4.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早期探索 |
4.4.2 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成立 |
4.5 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
4.5.1 培养原则 |
4.5.2 培养途径 |
5.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经济基础 |
5.1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农牧业生产 |
5.1.1 “慎重稳进”地实行土地改革 |
5.1.2 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5.1.3 多方面扶助农牧业生产 |
5.2 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建设 |
5.2.1 基础设施的兴建 |
5.2.2 工业企业的建立 |
5.3 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工作 |
5.3.1 贸易经营机构的设置 |
5.3.2 农牧土特产品的购销 |
5.3.3 民族特需商品的经营 |
5.4 实施少数民族地区财税优惠政策 |
5.4.1 财政优惠政策 |
5.4.2 税收优惠政策 |
6.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文化支撑 |
6.1 推进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
6.1.1 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
6.1.2 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6.1.3 营造各族人民国家认同的舆论氛围 |
6.2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 |
6.2.1 发展和提升少数民族教育事业 |
6.2.2 传承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
6.3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
6.3.1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
6.3.2 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问题 |
6.4 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 |
6.4.1 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
6.4.2 推动宗教制度民主改革 |
6.4.3 团结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 |
7.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经验与启示 |
7.1 基本经验 |
7.2 现实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提出问题 |
二、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需求背景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背景解读 |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演进脉络 |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内涵解读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依据:基于资源依赖与竞合关系 |
二、关键:遏制“搭便车”行为 |
三、目标:实现协同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 |
四、价值: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现实需求 |
一、增强全流域立法供给实效 |
二、整合放大全流域资源优势 |
三、平衡全流域整体利益诉求 |
小结 |
第二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实践现状 |
一、下游地区协同立法资源优于上中游地区 |
二、暂缺协同立法的专项制定法渊源 |
三、协同立法机制进度上中下游差异明显 |
四、人大协同立法成果:项目协同与立法性决定 |
五、政府协同立法成果:签订跨区域行政协议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正面效应 |
一、助力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
二、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三、促进全流域协同治理规范化 |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现存困难 |
一、协同立法主体与权限合法性受质疑 |
二、跨区域行政协议缺乏强制约束力 |
三、沿江省市地方立法冲突难以调和 |
小结 |
第三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进程优化 |
第一节 高度统一协同立法理念 |
一、协同原则:生态优先、双重调控、共建共享 |
二、协同主体:统筹本体资源与社会资源 |
三、管理模式:科层制为主,引入扁平化 |
第二节 协同立法重点达成共识 |
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
二、破解制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瓶颈 |
三、纾解制约全流域协同发展的能源问题 |
四、统筹全流域产业创新以释放经济效能 |
五、突破行政壁垒推进全流域市场一体化 |
六、健全全流域公共卫生联动高效体系 |
七、建立健全全流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
第三节 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 |
一、协同方法:统筹“快”“慢”思维,分类施策 |
二、协同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主,签订行政协议为辅 |
三、协同过程:“亚正式”机制向“正式”体制渐进 |
小结 |
第四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 |
一、前提:禁止增加行政区划层级 |
二、目标:确保协同于法有据 |
三、堵点:构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机构 |
四、难点:规范人大立法性决定行使 |
五、依托:强化社会公众参与 |
第二节 健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配套制度 |
一、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制度 |
二、推进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制度 |
三、优化长江经济带地方政绩考核机制 |
四、完善长江经济带协同执法司法机制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1 生态系统整体性路径及启示 |
1.1 国际水法的生态系统整体性路径 |
1.2 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 |
2 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及启示 |
2.1 国际水法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 |
2.2 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 |
3 国际流域管理机构及启示 |
3.1 国际水法的国际流域管理机构 |
3.2 莱茵河流域的实践和《柏林规则》的发展与倡导 |
3.2.1 莱茵河流域的国际流域管理机构 |
3.2.2《柏林规则》的发展和倡导 |
3.3 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 |
4 结论 |
(5)水网格局影响下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地区历史城镇发展与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的城市化 |
1.1.2 气候变化、水环境问题 |
1.1.3 三角洲大都市区域面临的共同挑战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内容 |
1.4 名词定义 |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方法论 |
2.1 中国与西方相关理论 |
2.1.1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相关理论 |
2.1.2 西方城市形态学相关理论 |
2.2 研究综述 |
2.3 理论框架构建 |
2.4 研究框架构建 |
2.5 研究方法 |
2.5.1 总体研究方法 |
2.5.2 具体研究方法 |
2.6 研究思路 |
2.7 研究路线 |
第三章 水网格局影响下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城镇发展 |
3.1 生成——早期聚落与城市的点状分布 |
3.1.1 早期自然地理与聚落发展(-公元前21世纪) |
3.1.2 城市的形成(-200BC) |
3.2 转折——运河两岸城市与产业的线性集聚 |
3.2.1 运河-城镇体系初步形成(250BC–600AD)——以运河为轴线的城市体系初步形成 |
3.2.2 以太湖、长江、大运河为圈层和轴线的城市体系(550AD-950AD) |
3.3 定型——水系导向城乡聚落的网络格局 |
3.3.1 “水城市-水城镇-水乡村”初步形成(900AD-1400AD) |
3.3.2 城镇发展的多样化(1350AD-1850AD) |
3.3.3 民族工业与铁路的兴起(1850AD-1950AD)—交通方式的转变带来城市格局的变化 |
3.4 小结 |
第四章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城市生成与发展机制 |
4.1 自然地理决定的城镇化模式 |
4.1.1 高密度水环境条件下的聚落、城址与水:岛状结构 |
4.1.2 城市与水:不同水环境促生的城市类型 |
4.1.3 城市群与水:历史演进中形成的符合地方环境的城市集群模式—“轴”与“网”的叠加 |
4.1.4 高密度水网影响下的城市层级模式:城-镇-村一体化发展 |
4.2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发展特征总结 |
4.2.1 城镇发展与水系关联性特征 |
4.2.2 整体呈现均质化、高密度、多中心、多层级的发展特征 |
4.2.3 城镇发展与经济关联性特征 |
4.2.4 流域促成的产业带与国家粮仓 |
4.2.5 历史文化名城集群 |
4.2.6 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叠加性 |
4.2.7 区域中心从内陆向沿海发展 |
4.2.8 水网中衍生的江南文化 |
4.3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发展的动力机制(城市管理)分析 |
4.3.1 影响因素 |
4.3.2 城市行为的主导者(城市主体) |
4.3.3 制度——城市职能与城市管理 |
4.3.4 城市管理总结 |
4.4 江南地区特征的城市发展规律 |
4.4.1 历史演进中的城市形态与城市管理总结 |
4.4.2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 |
第五章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与欧洲三角洲比较研究 |
5.1 欧洲三角洲自然环境 |
5.2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与欧洲三角洲比较分析 |
5.2.1 比较一:城址与水系关系 |
5.2.2 比较二:历史叠加性与城镇群核心演变 |
5.2.3 比较三:不同水环境决定的经济模式的不同 |
5.2.4 比较四:不同水文化影响下所带来的城市发展模式的变化 |
5.2.5 比较五:城市形式与城市要素 |
5.2.6 比较六:城市发展的影响因素 |
5.2.7 比较七:城市主体(城市行为的主导者) |
5.2.8 比较八:制度规则 |
5.3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与欧洲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发展异同性总结 |
5.3.1 历史演进中的欧洲三角洲城市形态与城市管理总结 |
5.3.2 大运河-长江三角洲与欧洲三角洲大都市区域发展异同性总结 |
5.4 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律 |
第六章 三角洲城市可持续性发展建议与思考 |
6.1 发展经验总结 |
6.1.1 区域层面的发展经验 |
6.1.2 历史城市的复兴:历史作为资源促进城市生长 |
6.1.3 滨水区经验:注重文化与环境相融合 |
6.2 三角洲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模式 |
6.2.1 历史演进所形成的规律与经验中提出未来发展建议:基于文化与环境特征 |
6.2.2 基于文化与环境特征提出可持续的滨水城市发展框架 |
6.3 论文创新点与未来展望 |
6.3.1 论文的创新点 |
6.3.2 思考与未来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名目录 |
图表目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6)地方政府河长制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以浙江省舟山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结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结构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河长制 |
2.1.2 生态文明 |
2.1.3 绩效考核 |
2.1.4 长效管理体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官僚制 |
2.2.2 善治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 |
3 舟山市河长制的起源与发展 |
3.1 河长制的历史溯源 |
3.1.1 传统河湖治理的实践困境 |
3.1.2 河长制的产生 |
3.2 河长制的推行与发展 |
3.2.1 河长制的全面推行 |
3.2.2 浙江省的“五水共治”与河长制 |
3.3 舟山市河长制的发展 |
3.3.1 舟山市概况 |
3.3.2 舟山市河长制的资金保障 |
3.3.3 舟山市河长制的治水效率 |
4 舟山市河长制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成 |
4.1 舟山市河长制的保障制度 |
4.1.1 舟山市“河长制”的政策构成 |
4.1.2 舟山市“河长制”的目标 |
4.2 舟山市河长制的组织架构 |
4.2.1 河长的构成与分工 |
4.2.2 “河长办”与相关职能部门 |
4.2.3 市场与社会力量 |
4.3 舟山市河长制的运行机制 |
4.3.1 河湖治理的相关机制 |
4.3.2 河长制内部协作 |
4.3.3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
5 舟山市河长制管理体制的创新逻辑 |
5.1 价值观念的提升:以生态文明为导向 |
5.1.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理念 |
5.1.2 从“黑色GDP”到“绿色GDP”的发展理念 |
5.2 治理主体多元化:公私部门参与 |
5.2.1 基于行政首长负责的政府主导 |
5.2.2 “民间河长”共同参与 |
5.2.3 企业共同治理 |
5.3 治理逻辑的转变:从分割式到整体性 |
5.3.1 整体性角度下的“一河一策”制度 |
5.3.2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 |
5.3.3 基于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 |
5.4 治理方式现代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
5.4.1 从“总体-支配型”到“技术-治理型” |
5.4.2 “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河长 |
5.4.3 “水下森林”生态修复 |
5.5 小结 |
6 舟山市河长制管理体制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
6.1 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 |
6.1.1 决策权过度集中,“人治”特征明显 |
6.1.2 部门事务交叉,主体责任模糊 |
6.1.3 考核标准不具体,真实性存疑 |
6.2 管理体制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6.2.1 法律制度建设滞后 |
6.2.2 官僚体制内在缺陷 |
6.2.3 问责机制不完善 |
7 政策建议与结论 |
7.1 政策建议 |
7.1.1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考核机制 |
7.1.2 追求公共利益,传递“善治”目标 |
7.1.3 构建整体责任,形成“治水”合力 |
7.2 结论与思考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水电开发研究(1949-197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相关研究述评 |
三、本论题研究方法和主要依据的资料 |
四、本论题研究的基础数据来源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新中国水电开发事业肇始的人才基础 |
第一节 民国时期水电科技精英的学术养成、工程实践 |
第二节 国民政府与美国合作培养水电人才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培养水电人才的发端 |
第二章 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水电事业的起步 |
第一节 水电科技精英参与新中国水电事业的始创 |
第二节 培养新中国的水电人才 |
第三节 水电科技精英在新中国第一座大型水电站建设中的探索 |
第四节 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建国初期水电科技创新 |
第三章 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第一次水电建设高潮 |
第一节 水电科技精英与“水主火辅”政策的出台 |
第二节 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第一次水电建设高潮 |
第三节 水电科技精英在“大跃进”及调整时期的水电科技创新 |
第四章 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第一次水电建设高潮的余波 |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初期水电科技精英群像 |
第二节 水电科技精英参与三线建设中的水电开发 |
第三节 水电科技精英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水电建设中的成就 |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研究背景 |
第二节 选题目的及意义 |
一、选题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科技进步视域下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 |
第一节 科技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 |
一、科学、技术与科技进步 |
二、生态资源对科技进步的影响 |
三、生态文明对科技进步的要求 |
第二节 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理论界定 |
一、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涵义 |
二、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类型 |
第三节 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科技特性 |
一、科技组织及其活动 |
二、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类别及核心工作 |
三、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重要科技特性 |
第三章 科技进步视域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 |
一、1978年-1993年:诞生与启蒙阶段 |
二、1994年-2003年:兴起与发展阶段 |
三、2004年-2013年:多元与拓展阶段 |
四、2014年-勃发与创新阶段 |
第二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依存的政策法规 |
一、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二、环境保护科技投入方面的相关政策 |
三、社会组织注册、管理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四、慈善法、筹资与捐赠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第三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声誉较低 |
二、政策法规滞后 |
三、运行经费欠缺 |
四、核心成员匮乏 |
五、管理运营软散 |
六、专业水平有限 |
第四章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及重要支撑 |
第一节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 |
一、凝炼社会科学发展观念 |
二、培养公民科学环保意识 |
三、开展公众科学环保活动 |
四、引导企业科学环保理性 |
五、参与政府科学环保决策 |
第二节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撑 |
一、提供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科学方法论 |
二、扩大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筹资范围 |
三、改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监管方式 |
四、更新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管理理念 |
五、提升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项目能力 |
第五章 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以科技创新观念促进立法执法改革 |
一、促进登记注册体制开放 |
二、加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 |
三、改善筹资捐款制约机制 |
第二节 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促进社会认可与监督 |
一、搭建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政府监督平台 |
二、搭建集科普与项目为一体的民众参与平台 |
三、搭建集宣教与技术为一体的企业合作平台 |
第三节 以科学管理机制促进组织高效运营 |
一、汲取企业现代管理精髓 |
二、引领创造共享价值理念 |
三、探索建立社会企业模式 |
第四节 以专职专业化思维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
一、聚集专门人才进行专职化发展 |
二、依托专门人才充实全职化人员 |
三、依靠专门人才提高志愿者水平 |
第五节 以多边科技合作项目促进行业联动 |
一、以项目和课题促进行业联动 |
二、以多边科技合作获得更多资源 |
三、以科学规划凝炼组织核心战略 |
第六节 以科技营销策略促进筹资捐款 |
一、引入科技营销理念 |
二、树立科技营销思想 |
三、重视科技营销运作 |
第六章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9)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中的合作与争端(1957-201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主题 |
二、选题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
三、相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五、研究方法及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管理机制的建立 |
第一节 湄公河流域社会经济特征与水资源早期开发 |
一、湄公河流域概貌及特征 |
二、湄公河水资源早期开发与国际化管理 |
第二节 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管理机制建立的时代背景 |
一、二战后国际河流开发热潮 |
二、流域国家水资源开发需求 |
三、美国冷战需要 |
四、全球区域主义的发展与亚远经委会的成立 |
第三节 下湄公河流域调查协调委员会的建立 |
一、亚远经委会主导地位的确立 |
二、法律机制和组织机制的确立 |
第四节 宏大的湄公河开发计划 |
一、三次流域调查活动与湄公河开发框架的确定 |
二、开发项目优先顺序的确定 |
三、国际组织和流域外国家的捐助 |
四、湄公河计划的政治色彩 |
小结 |
第二章 越战与湄公河开发计划的兴衰 |
第一节 湄公河计划进入高潮 |
一、越战升级与美国“第四种解决方案” |
二、约翰逊演说将湄公河计划推向高潮 |
三、湄公河流域第一个跨国项目:老挝南俄水电站 |
四、干流巴蒙水电站第一阶段调研 |
五、特诺河项目:克服美国退出带来的困难 |
第二节 1970年流域指导计划出台 |
一、湄公河计划第一阶段成果丰富 |
二、1970年流域指导计划出台 |
三、1975年联合声明 |
第三节 越战结束与湄公河计划陷入低谷 |
一、越战结束后美国的湄公河政策 |
二、临时委员会成立及1987年流域指导计划修订 |
三、湄公河开发从地区向国内转变 |
四、湄公河精神 |
小结 |
第三章 冷战后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新机制 |
第一节 湄公河委员会机制的建立 |
一、湄公河从战场转向市场 |
二、关于建立湄公河新合作机制的博弈 |
三、湄公河协定出台 |
第二节 湄委会机制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水资源综合管理理念的出现和发展 |
二、湄公河水资源综合管理理念的提出 |
三、湄委会机制面临的尴尬处境 |
第三节 湄公河流域开发其它合作机制 |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
二、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 |
三、黄金四角经济合作(QEC) |
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LMC) |
小结 |
第四章 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跨境争端及调解机制 |
第一节 湄公河开发中的主要争端与各方应对 |
一、泰国东北部调水计划引发水量分配争端 |
二、越柬关于桑河水电站影响的争端 |
三、湄公河干流水电站建设引发的跨境争端 |
第二节 湄委会四国争端成因分析 |
一、目标差异和利益分歧 |
二、文化冲突和历史纠纷 |
三、国家发展与共同利益的矛盾 |
四、跨国公司开发忽视社会和环境影响 |
第三节 湄公河沿岸民众利益诉求 |
一、湄公河国家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
二、反坝运动及沿岸民众主要利益诉求 |
三、反坝运动的影响效应 |
小结 |
第五章 澜沧江开发争议及中方采取的合作措施 |
第一节 中国对澜沧江的开发规划与下游国家反应 |
一、澜沧江中下游二库八级开发规划 |
二、关于澜沧江开发的争论焦点 |
三、非政府组织成为反对澜沧江开发的“前锋” |
四、澜沧江开发的影响被夸大 |
第二节 中国与下游国家的合作不断深化 |
一、中国政府在外交舞台上增信释疑 |
二、采取多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
三、用实际行动展现合作诚意 |
第三节 中国在流域水资源治理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
一、如何定位在流域水资源治理中的自身角色 |
二、如何加强与下游公民社会的沟通理解 |
小结 |
第六章 美日对湄公河开发的影响 |
第一节 美国重新重视湄公河流域开发 |
一、奥巴马政府高调“重返”湄公河 |
二、美国积极参与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原因 |
三、美国的湄公河政策走向分析 |
第二节 日本寻求提升在湄公河地区影响力 |
一、日本对湄公河流域开发的早期贡献 |
二、近年来日本湄公河政策新动向 |
三、日本新动向溯因及未来走向分析 |
第三节 域外大国介入湄公河开发对中国的影响 |
一、东南亚国家借机实施“大国平衡”战略 |
二、中美日竞争在越南和缅甸尤为凸显 |
小结 |
综论 |
一、湄公河水政治与地区总体政治的关系 |
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管理的困境与希望 |
三、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管理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中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管理的战略思考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英文资料 |
二、中文资料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近代中国水文化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水文化 |
第一节 中国历代对水资源的管理 |
一、历代水官 |
二、历代水利法规和制度 |
第二节 中国历代对水文的记录和研究 |
一、先秦文献中的水文记载 |
二、正史中的水文记载 |
三、地理着作中的水文记载 |
四、历代水利专着 |
五、其它着作中的水文记载 |
第三节 中国历代水利与农耕文明 |
一、治水传说与春秋战国时期水利事业的初步发展 |
二、秦汉时期水利工程的蓬勃发展 |
三、隋唐时期水利工程的普遍发展 |
四、宋元时期水利事业的繁荣 |
五、明至清前期的水利成就 |
第四节 中国历代水崇拜 |
一、水与水神家族、水神神话 |
二、历代水神祭祀与水神庙 |
第五节 中国历代“水”文学 |
一、诸子论水 |
二、诗词歌赋中的水 |
三、祈雨文 |
第六节 其它领域的水文化 |
一、水与音乐 |
二、水与绘画 |
三、水与古典园林 |
四、其它方面的“水” |
小结 |
第二章 近代中国的水政 |
第一节 晚清对水资源及利用的管理 |
一、晚清河政变化 |
二、晚清漕运 |
三、晚清水政其它方面的变化 |
第二节 民国初期的国家水政 |
一、北京政府时期的水政 |
二、水政统一之前:南京政府时期的水政 |
第三节 南京政府时期全国水利行政之统一 |
一、建设委员会的努力 |
二、水利行政统一之经过 |
三、水政统一之后:南京政府时期的水政 |
第四节 民国时期水利行政之评价与思考 |
一、水利行政统一之评价 |
二、水利行政建设之特点 |
三、关于流域管理体制 |
第五节 近代水法规 |
一、晚清水法规和制度 |
二、民国水法规 |
小结 |
第三章 近代中国水教育 |
第一节 近代中国水利教育的萌芽与确立(1875—1912) |
一、近代水利教育初露端倪 |
二、晚清学制中的水利教育 |
第二节 中国近代水利教育的确立(1912—1922) |
一、壬子癸丑学制的出台 |
二、实业教育体系中的水利教育 |
第三节 中国近代水利教育的发展(1922—1937) |
一、壬戌学制时期(1922—1927) |
二、壬戌学制颁布后相关法规的颁布和修正(1927—1937) |
第四节 抗战时期的中国水利教育(1937—1949) |
一、抗战时期水利教育的发展 |
二、战后水利教育事业的艰难发展 |
第五节 近代水利教育机构举例 |
一、河海工程测绘养成所 |
二、河海工程专门学校 |
三、河南水利工程专科学校 |
小结 |
第四章 近代中国水利文化 |
第一节 近代中国对水利的认识 |
一、近代关于水利概念之认识 |
二、近代关于水利作用之认识 |
三、近代关于水利建设之认识 |
四、近代关于古代水利之研究 |
五、近代关于西方水利之介绍 |
第二节 近代全国水利建设之研究 |
一、近代关于各省水利建设之研究 |
二、近代关于各流域水利建设之研究 |
第三节 近代水利科学技术的发展 |
一、早期外国传教士的传播 |
二、西方新技术的引进及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 |
三、聘请国外水利专家 |
四、派遣留学生 |
五、近代水利技术研究机构的设立 |
六、近代关于水利技术书籍的出版 |
第四节 近代主要水利人物研究 |
一、林则徐兴办水利 |
二、左宗棠督办水利 |
三、张謇倡导治淮 |
四、孙中山与近代水利 |
五、李仪祉与近代水利发展 |
六、冯玉祥水利实践与水利思想 |
七、张含英与黄河治理 |
八、近代其他水利专家 |
小结 |
第五章 近代中国的水神崇拜 |
第一节 近代中国水神崇拜 |
一、晚清时期的水神崇拜 |
二、民国时期的水神崇拜 |
第二节 近代中国的水旱灾害与水神崇拜 |
一、近代水灾和水神崇拜 |
二、近代旱灾和水神崇拜 |
第三节 近代水神之治水英雄崇拜 |
一、近代大禹崇拜 |
二、近代李冰与二郎神崇拜 |
第四节 近代水神崇拜的社会功用和文化阐释 |
一、近代水神崇拜的社会功用 |
二、近代水神崇拜的文化阐释 |
三、传统与现代撞击下的水神崇拜 |
小结 |
第六章 近代中国的水认知 |
第一节 近代国人对“水”的认识 |
一、西方传教士对“水”的宣传 |
二、近代外文报纸中的“水” |
三、近代国人眼中的“水” |
四、近代关于“水”的书籍 |
第二节 近代中国社会对“江”的认识 |
一、近代报刊杂志中的“江” |
二、近代报刊杂志中的“扬子江” |
第三节 近代中国社会对“河”的认识 |
一、近代报刊杂志中“河” |
二、近代报刊杂志中的“黄河” |
第四节 近代中国社会对“湖”、“瀑”的认识 |
一、近代报刊杂志中的“湖” |
二、近代报刊杂志中的“瀑” |
小结 |
第七章 近代海洋文化 |
第一节 近代中国海防思想 |
一、鸦片战争时期中国海防思想的萌芽 |
二、鸦片战争结束到辛亥革命前中国海防思想的发展 |
三、民国时期中国海防思想的缓慢发展 |
第二节 近代中国国民海洋意识的觉醒 |
一、近代国民海防意识的觉醒 |
二、近代国民海权意识的觉醒 |
第三节 近代中国社会对“海”的认识 |
一、关于“海”的自然常识 |
二、近代报刊中关于“海”的文章 |
第四节 中国近代海洋科学成就 |
一、近代中国海洋学发展概况 |
二、近代中国的海洋调查 |
三、近代中国的物理海洋学 |
四、近代中国的海洋地质学与海洋地理学 |
小结 |
结语:中国水文化之近代化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后记 |
四、中国首部大流域联合治水《宣言》诞生(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论述研究[D]. 石秀秀. 中国地质大学, 2021
- [2]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D]. 李永娜.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3]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D]. 支艳.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4]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J]. 胡德胜,孙睿恒,许胜晴. 自然资源学报, 2020(02)
- [5]水网格局影响下的大运河-长江三角洲地区历史城镇发展与变迁[D]. 汪艳. 东南大学, 2019(01)
- [6]地方政府河长制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以浙江省舟山市为例[D]. 夏蓉.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6)
- [7]水电科技精英与新中国水电开发研究(1949-1976)[D]. 郑晓光. 福建师范大学, 2017(08)
- [8]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D]. 郭怡. 武汉大学, 2016(01)
- [9]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中的合作与争端(1957-2016)[D]. 屠酥. 武汉大学, 2016(06)
- [10]近代中国水文化的历史考察[D]. 袁博. 山东师范大学, 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