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文物保护论文总结

施工中文物保护论文总结

问:施工现场古建筑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中有古建筑),要求提供可行的保护措施。
  1. 答:进场后立即会同甲方和文物部门,共同核查施工区及附近的树木、遗址、古建筑、纪念物、道路、草坪,明确保护项目范围,由文保员做好记录,开工前按遗址文物进行拍照、编号、测绘。做好标识和交底,分别制定保护措施。
    对所有进场职工进行文物意识的教育和培训考核,使每个职工弄清文物的文物价值和保护方法。
    做好全封闭硬质围档,不得随意进出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允许不得进入文物保护区。也不得随意越出指定的施工现场区域。
    施工期间对防护棚做定期检查,对棚内文物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文物部门汇报,并提出保护建议。
  2. 答:这个好像有硬性规定把!百度文库里搜索一下,应该有具体的方案!
问: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如何处理
  1. 答:应当立即停工,报告文物部门和相关领导,公安出动追回文物,建设方配合文物部门搞好发掘清理,费用又建设方负责。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十八条 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时候, 建设单位要事先会同省、 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的调查或者勘探工作。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应当共同商定处理办法。遇有重要发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立即报告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2. 答:这种必须上交,首先打当地文化局的电话,或者打110也行,如果私藏,就会重者判刑,轻则发块。
  3. 答:抱回家!!!前提是不要被人发现
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你会怎么办?
  1. 答:立即通知监理、业主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并务必同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重要!重要!非常重要!法定环节,必不可少!!!),并留存通话记录或录音。随后以书面形式发送正式通知,并留存复制件及寄出凭证。对于已出现或可能出现当地村民、居民哄抢文物的,应注意拍照、摄像,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 答:这个我普及下《民法通则》no.79: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文物保护法》no.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 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当然事项有关部门上报咯。
  3. 答:文物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往往会组织考古发掘单位人员在24小时内同时抵达。一般情况下,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重要文物,国务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此期间,施工企业应在发现文物施工现场持续停工,并制定专人持续保护现场。 在考古发掘结束前,不得继续施工,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擅自挖掘、捡拾、藏匿、转移文物,不得阻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考古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考古发掘。
  4. 答:在进行工程建设或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通人民政府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注意落实对已发现文物的施工保护方案以及对可能发现文物保护预案。施工企业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树立标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5. 答:如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发现文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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