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总目录(社会科学版)第2卷(2003)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总目录(社会科学版)第2卷(2003)

一、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卷(2003年)总目次(论文文献综述)

董小蝶[1](202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邮轮旅客健康权保障研究》文中提出

冯丽红[2](2021)在《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文中提出大航海时代开始之后,因为西方国家的介入,东亚海域原有的贸易格局被打破,东亚海域贸易的新时代随之开启,17世纪的东亚海洋贸易被纳入逐步形成的世界贸易体系,并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东亚海洋贸易中最主要的两个国家,中国和日本在17世纪经历了国内政治形势的重大变化:晚明倭寇对中国沿海的劫掠,明清鼎革之际台湾郑氏集团的崛起以及稍后清政府厉行的海禁政策;17世纪初日本江户幕府的建立以及葡萄牙澳(门)日(本)贸易的终结,都对中日之间的传统贸易形成巨大冲击与深刻影响。由于日本江户时代的中日贸易的主要形式是以唐船为载体,以唐商为主体展开,因此,通过考察该时期的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制度,分析唐船贸易制度的变迁和唐商管理模式的变化,可以了解当时的中日贸易的真实状况,探析中日贸易是如何从以中国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走向以中国民间商人赴日贸易为主的贸易形式。绪论主要对先行研究进行了回顾,阐述本文的基本构思及框架的同时,解释了江户时代初期唐船贸易的历史背景和特点。第一章主要以唐船贸易制度的变迁为主线,考察了丝割符制度时期、自由贸易时期、货物市法时期及定额贸易制度时期,四个时段内贸易展开的形式、盈利、规模等状况。通过以上考察,可以发现唐船贸易主要是在江户幕府主导下展开,江户幕府不停地调整贸易制度,管理制度趋向严格,最后上升至完全由官方垄断。第二章则以唐船贸易管理的两大机构——“长崎奉行”和“唐通事”为考察对象。长崎奉行作为幕府的官僚人员,其政治地位和职务伴随着长崎贸易的发展而变化;唐通事作为在日本的华侨团体,是幕府管理长崎贸易相关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其岗位及职能也是为了适应长崎贸易的需要而设置的。第三章则主要以幕府对唐商在日本期间的管理为主线。唐商在日本经历了从“散居”到“半自由居住”,再最后到入住唐人屋敷,行为受到完全管制的过程,这也是幕府根据不同时期贸易总体方针逐步调整唐商管理方法的历史过程。结语部分总结了唐船贸易的形式,并提出了基本结论以及今后需要深代的研究方向。

李文博[3](2021)在《习近平青年观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对青年培育的重视程度更加得到凸显。尤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制定了一系列富有远见的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诸如“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目标,这些重要战略部署的实现载体主要在青年群体。新时代中国青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主力军和接班人,是实现“中国梦”的主要力量,因此正确教育和引导青年成长成才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为指导,深入剖析了习近平青年观,且提出了一定的创新性建议,这对加强与推动青年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实际意义。习近平青年观,其形成基础为马克思主义关于青年教育思想理论,可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继承与弘扬,其充分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青年发展的思想以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青年理论,习近平立足我国现阶段青年成长成才的新实践和新特点,进行系统总结和理论思考,逐步形成了习近平青年观。它在内容上揭示了青年的历史地位、成才途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以及教育目标;在特征上表现出内容上的继承性与创新性,方法上的科学性与实践性,形式上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目标上的现实性与理想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青年观正是这一根本遵循的具体理论形态。习近平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观念教育等方面的观点和认识,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构成习近平青年观的主要内容。习近平青年观本身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由此推动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具备实践特点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的习近平青年观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理论意义。它是马克思主义青年培育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青年培育实践发展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对当今中国的青年培育思想的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指导意义,是世界青年成长成才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基于这样的现实历史背景,本文通过对习近平青年观的系统研究,全面阐释了其时代背景与理论资源、主要内容、基本特征、时代价值与践行路径。以期能够精准把握习近平青年观的精神实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培育体系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文共由六章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绪论。主要介绍选择研究习近平青年观这一课题的选题依据、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说明研究方法和思路,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与创新点等。第2章,习近平青年观形成的时代背景与理论资源。主要从当代中国青年的发展现状、青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机遇与挑战等三个方面阐述习近平青年观形成的时代背景。此外,还对习近平青年观的理论资源作了细致梳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青年的论断,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青年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青年发展思想等。第3章,习近平青年观的主要内容。作为本论文的主体部分,第3章论述了习近平如何看待青年的使命担当问题,进而针对习近平青年观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目标作出明确界定和分析,使得习近平青年观的主要内容得到清晰而完整的呈现。第4章,习近平青年观的基本特征。科学的理论指导无论在内容、方法还是形式和目标上都应当具有辩证性的特征,习近平青年观便是这样一种关于青年培育和发展的科学的理论指导。它既有继承又有创新,既讲求科学又强调实践,既兼顾特殊与普遍,又能统筹现实与理想。第5章,习近平青年观的时代价值。作为马克思主义青年培育思想的最新发展成果,习近平青年观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它既创新了马克思主义青年观理论,又丰富了中国共产党青年教育思想;既为当代青年成长成才提供理论导向,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接班人。第6章,习近平青年观的践行路径。实践是一切理论的最终目的,也是唯一的检验标准。习近平青年观最终要落脚到践行,在践行的路径上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组织协调作用,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高校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以及增强青年自身的使命担当意识。通过对习近平青年观的系统研究,可以进一步把握习近平关于青年培育和发展的要求和精髓,明确青年培育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具体举措,使青年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循规而行。这要求我们务必给予青年培养以更多的重视,使当代青年能够成为有责任、有担当、有理想的人,进而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充分保障。习近平针对青年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与措施,有效维护了青年在工作、生活及学习等各方面的权益,为青年发展营建一个良好的环境,极大地激发了青年群体的奋斗热情。

李鑫[4](2021)在《历史档案《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及经济合作》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表明本实践报告选取历史档案《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及经济合作》中日缅两国使节团互访的相关部分作为翻译文本。该翻译工作隶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周边国家对华关系档案文献收集与历史研究”(批准号:15@ZH009)的子课题《日本对缅甸、泰国与马来西亚政策解密档案的整理与翻译》(15@ZH009-03-04)。本翻译实践报告围绕笔者在参与此次档案翻译项目实践中遇到的翻译问题、翻译难点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展开论述。在翻译实践过程中,笔者常会遇到大段标点缺失的文章,这是历史档案的一大特征。为正确理解原文含义并顺利进行翻译,首先要解决断句问题。笔者首先画句号,再判断句子为单句或复句,并将段落、句子化繁为简,从而在理清其中的逻辑关系后进行翻译。该翻译文本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需要“一词多译”的词汇,如果生搬该词的本义,会使句意变得生硬,所以有必要根据上下文选择词汇的词性以及感情色彩,选择适合语境的译法。另外,记者招待会记录在本次翻译实践中所占篇幅较大,主要记录了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就与缅甸工业部长吴觉迎会谈进展的讲话,而这些会谈内容与进程都是随着谈判次数的增加而慢慢推进的,需要在整体把握日缅赔偿问题后进行翻译,笔者试用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其展开分析,深入理解谈判双方的意图,并将其灵活地体现在译文中。通过此次翻译实践,笔者积累了档案翻译的相关经验,并总结出解决档案翻译问题的相关办法,同时可以历史地把握战后日本与缅甸的外交关系,进而为我国制定当下的对东南亚政策提供史料性的借鉴与参考。本次翻译实践内容也可以为研究日本历史的学者提供资料,通过分析赔偿档案中电报与公文的内容,研究战后日本对他国赔偿的方式,进而了解日本当今外交政策的发展演变。

刘浏[5](2020)在《我国企业留置权构成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民商合一的背景下,民法典应注重商法的诉求。商事法律制度需在民法公平原则的指引下发展和完善。在我国,企业留置权作为效力强大的法定担保物权,在促进市场交易,保护商事信用,提高交易效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民法典》对企业留置权的规定仅有448条之但书,难以撑起整个制度框架。企业留置权制度的不完善引起了学界的诸多争论以及司法实践的困难。本文从企业留置权的构成入手,对企业留置权制度有待厘清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文章首先对企业留置权制度进行了概述,然后从主体、客体、牵连关系三个构成要件方面对企业留置权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针对企业留置权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针对企业留置权制度以及民商事留置权制度进行了概述。从三者的法律界定和制度起源入手,引出三者的区别。指出企业留置权是特殊的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实质性区别在于牵连关系。随后介绍了我国关于企业留置权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现状。列举了部分企业留置权的案例,从司法审判的结果中指出企业留置权中需要明晰的问题。第二部分对企业留置权的主体范围进行了讨论。该章节介绍了“企业”和“商人”的概念并对二者在企业留置权制度中主体地位的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了“商人”和“企业”概念的优点和局限性。该部分亦讨论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变迁和发展,将二者与企业进行对比,主张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纳入企业留置权主体范畴。第三部分为“企业留置权的客体构成要件”。该部分首先对记名有价证券可否成为企业留置权客体进行了分析,提出记名有价证券也可成为企业留置权客体。其次,通过对日本立法以及我国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分析,反驳了“不动产为企业留置权客体”的观点。最后,对可否在第三人动产上成立企业留置权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除在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在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上成立企业留置权的观点。第四部分探讨了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相关问题。明确了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通过对我国《民法典》448条以及《物权法》231条的分析,明晰我国并未舍弃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要求。最后对牵连关系的界定标准展开讨论,提出以“营业”或“持续性经营”作为牵连关系的判断标准。第五部分是“我国企业留置权制度的应然路径”。针对企业留置权主体、客体的相关问题以及如何构建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提出建议。

熊辛格[6](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提出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余英[7](2020)在《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外交评论》是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紧密联系并受其影响,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创办的政论性杂志。杂志创刊于1932年6月20日,至1937年7月15日终刊,共出版发行9卷共55期,其创刊旨在宣传政府外交方针政策、引导社会舆论的同时,对政府外交展开评论和建言,它记录着20世纪30年代局部抗战时期中国内政外交的一段真实历史。本文主要通过对主体史料《外交评论》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以其刊载的外交报道及评论为中心,考察政府外交政策及社会舆论反映,并借此展现1930年代中国外交复杂多变的艰难历程,进而丰富近代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论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介绍《外交评论》的基本情况,从杂志创刊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入手,分析刊物的办刊宗旨、作者群体和基本特点;二是对杂志刊载的评论、论着、译述、专载、外交文件、外交时论选、书报介绍与批评、通讯等各栏目内容中所呈现的外交观念、批评与建言等作归纳性研究;三是研究《外交评论》作为与外交部密切相关的政论性刊物所独有的主要特征,以及在宣传政府外交政策、提高民众外交智识和引导公众舆论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四是作为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对象,《外交评论》对外交观念近代化和中国外交提供的启示和经验教训。论文分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选题动因、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之处。正文共八章,第一章从杂志创办的背景、宗旨、编辑发行和作者群体等方面考察杂志的概况,为后文的展开提供一个认知基础;第二章主要归纳杂志诸多评论文章中呈现出来的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和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综合论述《外交评论》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第三章重点考察《外交评论》基于国民政府外交力量不足所提出的增强国家实力、整理外交机能和重视文化外交等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第四章主要梳理《外交评论》对风行于1930年代的法西斯主义的介述和解析,考察当时社会舆论对法西斯主义和法西斯国家的认知与评价,阐述知识分子群体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对法西斯集权政治的基本认同;第五、六章主要探析《外交评论》对国际格局形势的全面考察和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评价,撰稿人群体对“攘外必先安内”“国联外交”等外交政策的舆论回应和对国际盟友的分析判断,呈现出杂志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态度;中日交涉是当时的外交重点和难点问题,《外交评论》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一方面,撰稿人与外交部在原则上同声共气,另一方面,在批评国民政府对日政策“措置欠当”的同时,提出多种外交建议供政府参考;第七章主要探讨《外交评论》提出的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展示外交界和学术界在废约低潮时期对不平等条约的关注,以及提出的较为理性的修废约方式和手段;第八章将《外交评论》与《国民外交杂志》这两份创刊时间相同、名称相近的杂志作基本比较,对《外交评论》的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特点、作用影响和局限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结语部分是总结性评价:《外交评论》是政府外交政策的“宣传员”、集权统治的“维护人”、近代国际观念和外交知识的“传播者”、社会政治变化的“映射镜”,归纳其在局部抗战时期所特有的地位和在外交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袁耀辉[8](2019)在《《通俗常言疏证》及其所录通俗词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通俗常言疏证》是近代一部收集资料丰富的民俗语言珍惜文献,按内容分为四十卷,包括重复记录共计5978条,具有重要的语言学研究价值。目前,以《通俗常言疏证》为研究对象的文献并不多见,缺乏具体细致的描写和研究。基于此,本文主要从词汇学和民俗语言学的视角对该书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通俗常言疏证》主要通过列书证的方式以考证当时的“通俗常言”,为我们进行成语、俗语、谚语、歇后语、惯用语、格言等熟语以及俗语词研究留下了珍稀的文本。书中还辑录了在我们今天看来熟语性程度不强的结构成分。论文在行文中采用描写与解释相结合的方法、分类的方法以及列疏证的研究方法,力图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通俗常言”进行直观具体地解读。民俗语言学的基本理论是指导论文研究的基本理论,同时参考词汇学、民俗学、词典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研究现状、选题缘起、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进行了介绍。正文部分共计七章。第二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进行概述。第一节主要对该书作者孙锦标生平及学术成就进行介绍。第二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编纂体例进行介绍。第三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训释方式进行介绍。第四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引证文献进行分析。第五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词条特征进行阐述。第六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与明清俗语辞书的关系进行阐述。第三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概貌进行研究。第一节主要从来源上对《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进行考察。第二节主要从内容上对《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进行考察。第三节主要从音节上对《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进行考察。第四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俗语词进行研究。第一节主要对俗语词的概念进行阐述。第二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的词义类聚进行分析。第三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的构词法进行分析。第四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词源进行考释。第五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熟语进行研究。第一节主要对熟语的来源、品类和特点进行阐述。第二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成语进行研究。第三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谚语进行研究。第四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惯用语进行研究。第五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俗语进行研究。第六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歇后语进行研究。第七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格言进行研究。第六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特殊词语进行研究。第一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的特殊词语的结构类型进行分析。第二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辑录特殊词语的语义进行分析。第七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新词新义进行研究。第一节主要对新词进行研究。第二节主要对新义进行研究。第八章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研究价值进行分析。分两节。第一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语言学价值进行阐述。第二节主要对《通俗常言疏证》的文化学价值进行阐述。第九章为结语,主要对论文研究的内容、创新之处、研究的不足以及后续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进行阐述。

鄢焱[9](2019)在《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认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但因长期深受苏联学说和追求客观真实的诉讼观影响,加之规定出台较晚,我国大陆地区的研究还较薄弱。有鉴于此,本文将对自认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基本法理作较为全面的探讨,并立足我国大陆地区自认制度的现实状况,针对其中的主要问题点作出理论回应。本文除引言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演进论。自认制度至迟在古罗马时期即已出现雏形,但现代意义的自认制度则诞生于19世纪的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另一代表国家的日本,其自认制度则体现出与众不同的发展之路。古代中国虽存在形似自认的制度,但现代意义的自认制度入法则肇始于清末修律,并历经修改转化为了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我国大陆地区目前只在司法解释层面规定了自认制度,不过业已体现出向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制度与学理靠拢的趋势。第二章是性质论。在德国普通法时期即有罗马法源说和事物本性说两大阵营的论争,《德意志帝国民事诉讼法》最终采纳了前者中“通过证据放弃引起的系争权利处分”的观点。之后崛起的真实(观念)表示说与各类意思表示说继续对峙,并对学界产生深刻影响。现在,真实(观念)表示说、意欲表示说与双重属性说在德国呈三足鼎立之势;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观念表示说是通说,但各类意思表示说已成为有力说。我国大陆地区曾深受苏联证据说的影响,但该影响正在消除。立足域外的学理论争,结合我国大陆地区的现行规定与现实需要,宜将自认的法律性质解为真实表示的诉讼行为。第三章是要件论。自认成立宜采四要件说。针对对象要件,其原则上应为主要事实,但针对违反众所周知事实的事实、不可能的事实以及习惯,仍存在通说的否定说和肯定(部分肯定)说的对立。针对场合要件,自认在言词辩论中成立而不在诉讼外或当事人询问中成立得到普遍认可,但在准备书状以及准备程序中是否成立则存在观点对立。针对一致要件,针对先行自认存在通说的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通说认为成立需经过援用;针对等价值陈述理论,学界尚有较大争议;针对附限制的自认和附理由的否认,通说认为陈述一致部分成立自认。针对不利益要件,学界存在败诉可能性说、证明责任说、不利益要件不要说、先行自认调整说和个案判断说等观点,一般认为证明责任说是德国通说,而败诉可能性说是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通说。在我国大陆地区,违反众所周知事实的事实、不可能的事实和习惯应解为不能成为自认对象;要厘清诉讼外自认的范围,当事人询问中不成立自认,审理前的准备中成立自认无需“谦抑性”;不知或不记忆陈述不宜规定为得成立自认,应归入拟制自认范畴;宜采证明责任说来识别不利益要件。第四章是效力论。宜采审判排除效、撤回限制效和证明不要效的三效力说。应将辩论主义解为审判排除效的根据,同时宜将辩论主义下基于信赖保护的禁反言解为撤回限制效的根据,以辩论主义下审判排除效与撤回限制效的联动作为证明不要效的根据。立足我国大陆地区的现实与域外的学理分析,针对作为诉讼要件判断基础之事实的自认,除抗辩事项外,其他均应否定其效力;其他特殊情形则根据现行规定与程序原理来具体分析自认的效力;针对不真实自认,应进行类型化解构并具体分析,运用默示撤回与主张撤回的理论也可以对法官心证与自认不符做出合乎自认制度基本法理的一定解释。第五章是撤回论。针对一般情况下自认的撤回,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并不一致,学界也存在“不真实+错误”二要件说、仅将证明不真实作为要件说、仅将证明错误作为要件说、错过时机的攻击防御方法制约说等不同观点,我国大陆地区宜采仅将证明不真实作为要件说的立场。应针对主张与否认的具体情形来判断其撤回是否构成自认的撤回。针对特殊情况下自认的撤回,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参照有关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来重构排除非法型撤回;在即时径行撤回中应增加自认成立时与任意的当事人变更与辅助参加中的情形。第六章是特殊对象论。针对间接事实的自认,大体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的对立,同时还有附条件的肯定说、重要间接事实说、折中说等主要学说流派,我国大陆地区宜采否定说的立场。针对辅助事实的自认(主要针对书证的真实性),存在否定说、肯定说、折中说、区别对待说、修正的否定说等观点,我国大陆地区宜采修正的否定说立场,即将形式上针对辅助事实而实质上针对主要事实的自认解为本来意义上的自认。针对权利自认,就先决性的法律关系而言,存在全面的否定说、附限制的否定说、部分效力肯定说、附限制的肯定说与全面的肯定说的对立;就不特定概念而言,则存在成立权利自认抑或事实自认的分歧;就使用日常法律概念概括表述具体事实而言,通说认为成立事实自认。我国大陆地区宜采附限制的肯定说,并严格限制权利自认的范围和效力。

钟贤哲[10](2018)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三农”工作历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的根基在农村,农村的基础在村一级。村级党组织是党的领导向农村最基层延伸的载体,是党在农村最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功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如何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建设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推动村级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组织学、社会学、心理学、人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视角,借鉴政治系统理论、政治学结构——功能理论、生态系统理论、西方政党理论,通过对湖北省J县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状况的实地调查,剖析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原因,探寻其背后的机制,重点研究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应该建设什么样的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以及如何建设等问题。本文界定了村级党组织功能。提出村级党组织功能是一个由政治功能,自身建设功能,领导功能,服务功能有机构成的整体系统。政治功能是根本功能。基本功能是根本功能的展开和实现形式,主要包括自身建设功能,领导功能,服务功能。在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系统中,政治功能是根本,是统领。自身建设功能是基础,是支撑,领导功能是核心,是保证。服务功能是手段,是途径。根本功能与基本功能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统一于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实践之中。这一定位克服了既有功能定位研究中简单套用西方政党功能理论,忽视村级党组织个性等不足,也避免了以往功能定位研究中存在的层次不清,不同位阶的功能相互交叉、混淆的问题。为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向。本文构建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系统框架。通过对湖北省J县进行长期的追踪调查,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现实困境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影响功能发挥的障碍因素,主要是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弱化、外部环境变化、功能发挥动力不足等。提出了村级党组织作为一个行为系统,其功能发挥机制应是一个由自身建设机制,环境建设机制,系统动力机制紧密关联,相互作用,有机构成的整体性机制系统。分析了构成整体性机制系统的各个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作用机理,并且较为系统地指出了机制建设的基本路径和方法,能够更好地回应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现实关切。本文提出了构成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整体机制的每一具体机制的构建原理和基本路径。在自设建设机制方面:指出任何政治体系的功能发挥都必须立基于体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村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时俱进地抓好自身建设。重点是完善党员队伍质量提升机制,创新领导班子建设机制,构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机制。在环境建设机制方面:指出任何组织的生存发展与功能发挥都必须依赖于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面对复杂动态的外部环境,村级党组织要建立控制和适应环境的机制,优化村级党组织所处的外部环境。重点是优化思想文化环境建设机制,党群良性互动机制,上级党组织和政府对村级党组织的制度性支持机制。在动力机制建设方面:指出村级党组织是一个行动系统,其功能发挥需要持久而强大的动力作支撑。动力既来自于村级党组织内部,也来自于村级党组织外部。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只有将二者关联起来,形成有机系统,才能形成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整体动力。建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系统性动力机制,要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在村级落实的系统动力机制,优化村级党组织创先争优的系统动力机制,完善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绩效管理驱动机制。

二、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卷(2003年)总目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卷(2003年)总目次(论文提纲范文)

(2)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图片
绪论
    第一节 选题依据
    第二节 先行研究现状
    第三节 主要原始文献概述
第一章 时代背景及“唐船”概念
    第一节 江户初期的时代特点
    第二节 “唐船”的定义
第二章 唐船贸易法的变迁
    第一节 初期丝割符
    第二节 自由贸易时期
    第三节 货物市法
    第四节 定额贸易制度
第三章 唐船贸易的管理机构
    第一节 长崎奉行
    第二节 唐通事
第四章 唐商管理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唐商主体的变化
    第二节 住宿制度的变化
结语
参考引证文献
附录
作者简历

(3)习近平青年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依据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1.4.1 创新点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习近平青年观形成的时代背景与理论资源
    2.1 习近平青年观形成的时代背景
        2.1.1 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发展现状
        2.1.2 青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2.1.3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机遇与挑战
    2.2 习近平青年观的理论资源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青年的论述
        2.2.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青年理论
        2.2.3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青年发展思想
第3章 习近平青年观的主要内容
    3.1 习近平论青年教育培养目标
        3.1.1 立德树人是青年培养的根本目标
        3.1.2 提升实践能力是青年培养的重中之重
        3.1.3 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是青年成才的关键
        3.1.4 促进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最终目标
    3.2 习近平论青年的使命担当
        3.2.1 青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3.2.2 青年是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3.2.3 青年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要力量
        3.2.4 青年是中外友好交流的民间大使
    3.3 习近平论青年教育内容
        3.3.1 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3.3.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3.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3.3.4 法治观念教育
    3.4 习近平论青年教育形式
        3.4.1 读书学习的自我教育
        3.4.2 行胜于言的实践教育
        3.4.3 榜样示范的塑造教育
        3.4.4 文化熏陶的感化教育
        3.4.5 家庭内部的亲子教育
    3.5 习近平论青年成长成才
        3.5.1 坚定理想信念: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3.5.2 练就过硬本领:学如弓弩,才如箭簇
        3.5.3 勇于创新创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3.5.4 矢志艰苦奋斗: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3.5.5 锤炼高尚品格: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第4章 习近平青年观的基本特征
    4.1 目标上兼具现实性与理想性
        4.1.1 习近平青年观以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服务为目标
        4.1.2 习近平青年发展目标的宏观愿景是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
    4.2 内容上兼具继承性与创新性
        4.2.1 习近平青年观与中国共产党已有的青年观一脉相承
        4.2.2 习近平青年观是对中国共产党青年发展思想的创新性发展
    4.3 方法上兼具科学性与实践性
        4.3.1 习近平青年观的方法彰显科学性
        4.3.2 习近平青年观的方法重视实践性
    4.4 形式上兼具普遍性和特殊性
        4.4.1 习近平青年观的实践形式具有普遍性
        4.4.2 习近平青年观的实践形式具有特殊性
第5章 习近平青年观的时代价值
    5.1 创新了马克思主义青年理论
        5.1.1 拓宽了青年教育的内容
        5.1.2 完善了青年培养的体系
        5.1.3 凸显了青年成才的目标
    5.2 丰富了中国共产党青年教育思想
        5.2.1 丰富了中国共产党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5.2.2 丰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思想
    5.3 为当代青年成长成才提供理论导向
        5.3.1 坚定青年矢志奋斗的信念
        5.3.2 指明青年成长成才的道路
        5.3.3 提供青年成长成才的行动指南
    5.4 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5.4.1 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5.4.2 保障青年成长成才
第6章 习近平青年观的践行路径
    6.1 坚持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组织协调作用
        6.1.1 加强党对青年的引领和服务
        6.1.2 强化共青团对青年的组织和凝聚
    6.2 充分发挥高校的主阵地作用
        6.2.1 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养
        6.2.2 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
    6.3 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6.3.1 建设和谐的家庭环境
        6.3.2 深化优良家风的熏染
    6.4 增强青年自身的使命担当意识
        6.4.1 树立国际视野
        6.4.2 确立鸿鹄之志
        6.4.3 涵养自身修为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致谢

(4)历史档案《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及经济合作》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要旨
第1章 翻译实践的目的与意义
    1.1 现实意义
    1.2 学术意义
    1.3 应用价值
第2章 翻译实践简介与译前准备
    2.1 翻译实践简介
    2.2 译前准备
        2.2.1 档案的识读与文字输出
        2.2.2 自拟标题,制作编目
        2.2.3 相关工具书与文献准备
第3章 文本分析与翻译策略
    3.1 文本的内容与特征
    3.2 翻译策略
第4章 案例分析
    4.1 无标点段落的断句与翻译
    4.2 针对一词多译现象的翻译策略
        4.2.1 “确実”的翻译
        4.2.2 “取扱”的翻译
        4.2.3 “受ける”的翻译
    4.3 记者招待会记录的翻译
第5章 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1 原文/译文对译
致谢

(5)我国企业留置权构成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企业留置权概述
    (一) 企业留置权与民商事留置权的法律界定
    (二) 企业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实质性区别
    (三) 我国企业留置权制度的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
        1. 我国企业留置权的制度规范
        2. 我国企业留置权的司法实践
二. 企业留置权的主体构成要件分析
    (一) 我国“企业”的外延及性质
    (二) “企业”与“商人”的主体之争
    (三) 《民法典》第448条中“企业”的目的性扩张
        1. 个体工商户可成为企业留置权主体
        2.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成为企业留置权主体
三、企业留置权的客体构成要件范围
    (一) 《民法典》第447条“动产”的范围
        1. 记名有价证券是企业留置权客体
        2. 不动产不是企业留置权客体
    (二) 《民法典》第447条“债务人的动产”之解读
        1. 留置权善意取得之质疑
        2. 第三人之物原则上不得成立企业留置权
四、企业留置权的牵连关系
    (一) 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重要性
    (二) 《民法典》第448条未舍弃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要求
    (三) 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认定
        1. 牵连关系认定的理论
        2. 我国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判断标准
五、我国企业留置权制度的应然路径
    (一) 扩大企业留置权主体的范围
    (二) 重视行为在判断企业留置权适用范围中的作用
    (三) 明确企业留置权的客体范围
    (四) 重构企业留置权的牵连关系
        1. 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重构的理念
        2. 企业留置权牵连关系的构成要件
        3. 不以“商行为”作为牵连关系的界定标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6)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三、创新之处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一)公路类约章
        (二)航运类约章
        (三)铁路类约章
        (四)航空类约章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一)租界道路规划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后记

(7)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动因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应时而生的《外交评论》
    第一节 创办背景
    第二节 办刊宗旨
    第三节 编辑发行
    第四节 办刊栏目和作者群体
第二章 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
    第一节 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
    第二节 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
第三章 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
    第一节 增强国家实力
    第二节 整理外交机能
    第三节 重视文化外交
第四章 介述与解析法西斯主义
    第一节 何为法西斯主义
    第二节 对法西斯主义国家的评价
    第三节 独裁统治是法西斯主义之实质
    第四节 引发战争是独裁统治之趋势
第五章 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
    第一节 应和“攘外必先安内”基本国策
    第二节 争取国际盟友
    第三节 积极推介国联
    第四节 对国联外交从“希望到失望”的无奈应答
第六章 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
    第一节 揭露日本外交野心
    第二节 批评对日外交“措置欠当”
    第三节 建议对日外交的几种方案
    第四节 “敌乎?友乎?”传递中日外交新宣示
第七章 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
    第一节 废约进程的戛然变奏
    第二节 条约特权的重点关注
    第三节 修废方式的理性思考
    第四节 修废主张的特点、影响及局限
第八章 对《外交评论》的基本评价
    第一节 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的特点
    第二节 作用与影响
    第三节 局限与不足
结语
参考文献
附表 1932-1937 年《外交评论》目录列表
后记

(8)《通俗常言疏证》及其所录通俗词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现状
    1.2 选题缘起
    1.3 研究意义
    1.4 研究方法
    1.5 相关说明
第二章 《通俗常言疏证》概述
    2.1 孙锦标生平与学术成就
    2.2 《通俗常言疏证》编纂体例
    2.3 《通俗常言疏证》训释方式
    2.4 《通俗常言疏证》引证文献
    2.5 《通俗常言疏证》词条特征
    2.6 《通俗常言疏证》与明清俗语辞书
    2.7 小结
第三章 《通俗常言疏证》词语构成概貌
    3.1 从来源上看《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
    3.2 从内容上看《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
    3.3 从音节上看《通俗常言疏证》词语的构成
    3.4 小结
第四章 《通俗常言疏证》词语构成(上)——俗语词
    4.1 俗语词概述
    4.2 《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词义类聚
    4.3 《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构词法
    4.4 《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词词源考释
    4.5 小结
第五章 《通俗常言疏证》词语构成(中)——熟语
    5.1 熟语的来源、品类和特点
    5.2 《通俗常言疏证》成语研究
    5.3 《通俗常言疏证》谚语研究
    5.4 《通俗常言疏证》惯用语研究
    5.5 《通俗常言疏证》俗语研究
    5.6 《通俗常言疏证》歇后语研究
    5.7 《通俗常言疏证》格言研究
    5.8 小结
第六章 《通俗常言疏证》词语构成(下)——特殊词语
    6.1 《通俗常言疏证》特殊词语结构类型
    6.2 《通俗常言疏证》特殊词语语义分析
    6.3 小结
第七章 《通俗常言疏证》新词新义
    7.1 《通俗常言疏证》中的新词
    7.2 《通俗常言疏证》中的新义
    7.3 小结
第八章 《通俗常言疏证》研究价值
    8.1 语言学价值
    8.2 文化学价值
    8.3 小结
第九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1 《通俗常言疏证》引用文献表
附录2 《通俗常言疏证》成语表
附录3 《通俗常言疏证》谚语表表
附录4 《通俗常言疏证》惯用语表
附录5 《通俗常言疏证》俗语表
附录6 《通俗常言疏证》歇后语表
附录7 《通俗常言疏证》特殊词语表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9)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自认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国外自认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自认制度在古代的萌芽
    二、自认制度在近现代的发展:以德国和日本为中心展开
第二节 我国自认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自认制度在我国古代的遗痕
    二、自认制度在清末修律中的确立
    三、自认制度在我国近现代的发展 第二章 自认的法律性质论争
第一节 意思表示说的流布与真实(观念)表示说的崛起
    一、德国普通法时期的意思表示说概观
    二、CPO制定后意思表示说与真实(观念)表示说的对立
第二节 近代以来自认证据说的分野
    一、德国普通法时期及嗣后的各种证据说
    二、围绕日本《旧民法》兼收并蓄形成的证据说
    三、苏联立足于职权探知主义的证据说
第三节 现代自认法律性质观的多元化发展
    一、德国的学说:对近代学说的继受与修正
    二、日本的学说:对德国学说的继受与创造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说:对德日学说的继受与创造
第四节 域外自认法律性质观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影响与启示
    一、苏联的证据说对我国大陆地区的深刻影响
    二、我国大陆地区对于自认法律性质认知的艰难转型
    三、现代自认法律性质观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启示 第三章 自认的成立要件解构
第一节 自认成立的对象要件
    一、自认的对象原则上应当是主要事实
    二、违反众所周知事实的事实和不可能的事实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三、习惯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第二节 自认的场合要件
    一、成立自认的一般场合
    二、不成立自认的一般场合
    三、准备书状中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四、准备程序中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第三节 自认的一致要件
    一、先行自认及其一致判定
    二、自认的可分性及其一致判定
第四节 自认的不利益要件
    一、针对不利益要件的论争
    二、对判例立场的分析:以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中心
第五节 我国大陆地区有关自认成立要件的规范及其解释论展开
    一、关于自认的对象要件
    二、关于自认的场合要件
    三、关于自认的一致要件
    四、关于自认的不利益要件 第四章 自认的效力及其根据
第一节 自认效力的构成
    一、三效力说、二效力说与一效力说的分野
    二、自认各效力的内涵解析
第二节 自认效力根据的差异化解释
    一、审判排除效的根据
    二、撤回限制效的根据
    三、证明不要效的根据
第三节 特殊情况下自认的效力
    一、对作为诉讼要件判断基础之事实所为自认的效力论争
    二、其他特定诉讼形态或情形下自认的效力
    三、不真实自认的效力 第五章 自认的撤回及其类型化分析
第一节 一般情况下自认的撤回
    一、对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规范与判例的考察
    二、针对一般情况下自认撤回要件的论争
    三、明知不真实所为自认的撤回与真实义务的关系
    四、从自认撤回的视角对撤回主张与否认的效力分析
    五、对我国大陆地区一般情况下自认撤回要件的反思
第二节 特殊情况下自认的撤回
    一、对方同意型的自认撤回
    二、排除非法型的自认撤回
    三、即时径行撤回型的自认撤回 第六章 有关特殊对象自认的探讨
第一节 间接事实的自认
    一、间接事实是否成立自认及其效力的论争
    二、我国大陆地区宜采否定说的立场
第二节 辅助事实的自认——以书证的真实性为中心
    一、书证的真实性是否成立自认及其效力的论争
    二、我国大陆地区宜采修正的否定说立场
第三节 权利自认
    一、权利自认的对象界分
    二、一般情况下是否成立权利自认及其效力的论争
    三、不特定概念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四、包含法律概念的主张是否成立自认的论争
    五、我国大陆地区宜采附限制的肯定说的立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10)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1.1.1 问题提出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研究现状
    1.2.2 研究述评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点
    1.4.1 功能内涵界定有创新
    1.4.2 构建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系统框架
    1.4.3 提出了复合式自治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1.5 样本概况与选择理由
    1.5.1 样本概况
    1.5.2 选择理由 第2章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2.1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逻辑
    2.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党管党治党学说
    2.1.2 毛泽东建党管党治党思想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党治党理论
2.2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创新
    2.2.1 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
    2.2.2 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价值
    2.2.3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
2.3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基层指向
    2.3.1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自身建设应有之义
    2.3.2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客观现实的迫切需要
    2.3.3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路径 第3章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基本理路
3.1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学理分析
    3.1.1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的方法论
    3.1.2 政党组织的功能结构分析
    3.1.3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
3.2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现实困境
    3.2.1 自身建设问题影响了功能发挥
    3.2.2 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了功能发挥
    3.2.3 系统动力不足影响了功能发挥
3.3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总体构想
    3.3.1 正确认识机制的重要作用
    3.3.2 从整体上把握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 第4章 创新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机制
4.1 完善党员队伍质量提升机制
    4.1.1 建立发展党员质量保证机制
    4.1.2 构建党员角色管理长效机制
    4.1.3 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4.2 创新领导班子建设机制
    4.2.1 改进领导班子选配机制
    4.2.2 创新领导班子教育机制
    4.2.3 深化领导班子管理机制
    4.2.4 优化后备力量储备机制
4.3 构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机制
    4.3.1 创新党性建设机制
    4.3.2 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保证机制
    4.3.3 强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机制 第5章 优化村级党组织环境建设机制
5.1 优化思想文化环境建设机制
    5.1.1 优化思想文化“大环境”建设机制
    5.1.2 优化思想文化“小环境”建设机制
5.2 构建党群良性互动机制
    5.2.1 构建畅通的输入机制
    5.2.2 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
    5.2.3 创新村级党组织领导的输出机制
    5.2.4 建立以群众评价为主的反馈机制
5.3 建立上级党和政府对村级党组织的制度性支持机制
    5.3.1 建立城乡平等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支持机制
    5.3.2 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工作运行的制度支持机制
    5.3.3 构建村级党组织基本保障的制度支持机制 第6章 建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系统动力机制
6.1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在村级党组织落实的系统动力机制
    6.1.1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内部动力机制
    6.1.2 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的外部动力机制
6.2 优化创先争优的系统动力机制
    6.2.1 构建横向联动机制
    6.2.2 改进纵向动力机制
    6.2.3 强化联动长效机制
6.3 完善功能发挥绩效管理驱动机制
    6.3.1 建立功能发挥绩效评价体系
    6.3.2 实施功能发挥绩效考核评价
    6.3.3 创新功能发挥绩效干预机制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的科研项目

四、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卷(2003年)总目次(论文参考文献)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邮轮旅客健康权保障研究[D]. 董小蝶.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D]. 冯丽红. 浙江大学, 2021(02)
  • [3]习近平青年观研究[D]. 李文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4]历史档案《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及经济合作》翻译实践报告[D]. 李鑫.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1(02)
  • [5]我国企业留置权构成制度研究[D]. 刘浏.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D]. 余英.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8]《通俗常言疏证》及其所录通俗词语研究[D]. 袁耀辉. 吉林大学, 2019(02)
  • [9]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研究[D]. 鄢焱.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10]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D]. 钟贤哲.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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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总目录(社会科学版)第2卷(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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