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效调研工作情况报告

案件质效调研工作情况报告

问: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报告
  1. 答: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建立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提高检察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通过评查,可以确定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或一个阶段办案质量的基本指数,并根据这个指数对案件质量做出客观的、有根有据的正确估计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和每个检察官改进检察管理和办案质量;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锋晌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现将工作中几点体会进行总结,以期有利于更好的开展评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野基茄
    (三)依法保障当颂察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法院案件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答: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将抓审判执行工作简单混同抓审判绩效考核指标一样,不关心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并不以解决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前提,而只是关心评价指标和排名排序,急功近利走捷径,抓审判管理简单粗暴,不仅不能形成正确导向,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反而还干扰了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甚至埋下案件质量隐患、忽视当事人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慧扮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前销灶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斗吵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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