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卫生条例》修订问答(论文文献综述)
王亮[1](2021)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结构深入调整、人口结构深度变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质量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服务设施不足,设施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保障不足;服务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项目存在覆盖盲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相对完善的日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研究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架构及相关主体的作用发挥等内容,并通过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分析,见微知着,深入探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效果,以期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助益。本文分析认为,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供给不断转变,历经官制型体系、融合型体系后,最终形成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共治体系下,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主体作用,市场则作为纽带推动着官民协同共治的进程,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对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可或缺;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其既可以单独承担社会事务,同时也可以与政府或其他民间事业者合作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共同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考察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子系统的运行,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针对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效率效果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从结构上包括6部分共9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归纳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即第2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及其体系的内涵探讨,总结和分析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般形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及其特征,即第3章。从历史演绎的角度,对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归纳与逻辑梳理,总结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第四部分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结构及主体作用分析,包括第4、5、6、7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以前文分析内容为基础,采取“总—分”形式对日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行解构。从总体上,以官民协同治理为角度,分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构成形式、体系形成的动因以及官民协同治理的机制,分析表明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显着的主体作用,而市场是两者之间协同合作的载体。其后,分别从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出发,分析三者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各自作用的发挥,以更好地解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期为我国提供切实借鉴。第五部分是案例分析,即第8章。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际,选取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体系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见微知着,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效果进行验证。最后,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即第9章。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
周丽威[2](2020)在《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研究 ——基于有机哲学价值论的审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科书建设是育人育才的重要依托,小课本大启蒙已经成为教科书研究领域的共识。教科书不仅是知识载体,更是价值载体。习近平关于“教科书是国家事权”的重要论断为我国教科书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新时代教科书建设面临大众化、全球化等诸多困境,教科书建设必须积极回应时代挑战,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基础。因此,如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地融入教科书建设,如何保持我国教科书建设方向的正确性等重要问题亟须各学科加强教科书价值取向方面的研究。目前,语文、政治等科目的中小学教科书的价值溯源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嬗变研究尚处于缺位状态。习近平主席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上强调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近年来,怀特海有机哲学日益受到学界关注。“怀特海全集翻译与研究”成为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选题之一,世界着名的生态经济学家、美国国家人文与科学院院士小约翰·柯布认为有机哲学是解决哲学乃至社会科学问题的突破口。再者,我国着名学者王南湜提到“将怀特海与马克思有机结合”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鉴于怀特海有机哲学价值理论深刻的洞见性,其对教科书理论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的选择、确定和改进具有理论指导作用。本研究主要以文献法、内容分析法、历史比较法为研究方法。通过文献法,对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进行梳理,提炼不同时期教科书出版总体特征。通过内容分析法,依据构建的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分析框架,从教科书内容、教科书呈现方式、课程标准、教科书编写主体四个维度,探寻不同时期教科书的价值取向。运用历史比较法,对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的发展历程做纵向梳理和横向比较,概括其嬗变特点和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指出有机哲学视阈下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的编写旨趣。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经历了偏重结构主义取向的教科书、侧重实用主义取向的教科书和走向多元取向的教科书三个阶段。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中学生物教科书,始于清朝末年,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在急于求成的应用心理下,教科书被赋予了“救世”的价值。这一时期国人主要将西方教科书的结构“舶来”,呈现出“依葫芦画瓢”的结构主义取向;之后,生物学经历了短暂的学科大发展,特别是实用主义在我国大行其道的时期,生物教科书的体验性、实用性理念被提出;自新中国成立到新课改前夕,生物教科书发展历经波折,从仿苏的一元取向到兼收并蓄各方文化,生物教科书也进行了一纲多本式的形态学和知识论的改变。纵观我国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变迁历程,呈现出典型的从本质到多元的发展特点:在课程目标取向上,从知识取向到素养取向;在生物教科书内容取向上,从博物到生物学;在生物教科书编写主体取向上,专业性、学术性日益凸显;在教科书呈现方式取向上,由教材取向转向学材取向;在坚持的宏观理念上,政治取向贯穿始终。从目标、内容、编写者取向、呈现方式以及理念上均体现出了本质到多元的路向。通过文本分析,发现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问题:本质主义视阈下对结构的过度强调;反本质层面过于强调科学的浪漫精神;在二者融合的视角下看,本质和反本质的均质化造成取向的平均主义。最后,本研究从有机哲学视阈对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进行前瞻,提出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多种可能路径:在目标建构上,生物教科书要凸显生物圈命运共同体;在编写思维上,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要注重关系性思维;在课程理解上,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要融合逻辑理解和审美理解;在课程愿景上,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要回归五彩缤纷的生活。在此基础上,指出生物教科书的编写需要注重整体性维度、生态性维度、生活性维度和教育性维度。厘清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嬗变的历程、特征及问题,不仅需要一种历史学视角的经验总结,更需要一种本体意义上的透视,从价值取向的视角进行一种有机哲学式的审思既能助益我国教科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能为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理论的完善注入新的活力。
景文展,刘民[3](2020)在《世界卫生组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机制》文中提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大流行是这个时代的全球卫生危机,也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世界范围内,传染病的管理关键在于遵守国际法规,进行国际合作,以追求共同利益和价值。WHO是联合国系统下管理和控制疾病传播的专门性国际组织。本文对WHO应对传染病的防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措施以及努力方向进行综述,以期为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提供参考。
刘晓红[4](2020)在《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的国际法之维》文中认为全球化的时代亦是传染病全球化的时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肆虐导致全球陷入空前的危机。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面临严峻考验。以国家主权为基石的国家政治疆域并不能阻挡自然界病毒和疫情的入侵,国际法在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需要检视和反思。现阶段,要通过加强国际组织管理与协调权巩固国际法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的合法性与执行力,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思想推动全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的完善,要发挥国家、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的联动作用以弥补全球治理合作之空缺,要擅于从多领域进行规范,为开展国际卫生合作提供广泛坚实的国际法治基础。国际规则的制定对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都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从国际法以及国际规则的维度完善并推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建设是当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之危机的重中之重。
熊辛格[5](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指出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谢鹏[6](2020)在《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文中研究说明制度形塑个人,人是制度的产物。根据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是了解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的关键,也是建构社会主义特色政治学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制度变迁理论则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了“制度集成”。这种“制度集成”倒映在基层社会,一方面是文本式的正式制度的规范和制约,另一方面是传统社会残留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侵染。然而,基层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有着自身的“情境”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干部既是制度体系中的个人,深受政策法规条例等正式制度的规约,也是制度文化中的个人,深受“官本位”“乡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基层干部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关键和核心要素,但作为“情境理性人”,有着追逐个体理性、寻求机会成本的目的和需求。加之,压力型体制的现实存在,势必会产生高度的挤压状态,基层干部很可能不堪重负,担当作为动力不足。因此,亟待进行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修复完善制度体系中的不合理成分,解除基层干部的制度和“情境”困扰。本文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制度变迁理论,聚焦“制度”这一变迁因素,全面梳理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总结提炼基层干部人事工作的现实困境,力图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历经近百年,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干部工作实践经验,其制度体系建设既是传统吏治思想的扬弃,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提炼而成。但是,当前现行的制度安排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从中央到省市县(区)一以贯之的现行的正式制度存在政策体系供给不足的困扰,制度缺位有待完善、制度衔接有待加强、制度理念有待提升;基层社会“情境”之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存有的短缺和失衡,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等因素,深刻影响着干部工作的开展、作用的发挥;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存在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等问题,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存在路径依赖,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造成了观念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滞后于社会转型步伐造成了体制障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错位、缺位的现象客观存在造成了组织行为障碍,缺乏科学论证、分析研判、吐故纳新等保障机制造成了机制障碍。因此,必须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应然路径,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自有其价值取向。总体设想重在“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选拔任用重在提高精准度,教育培养重在提升能力素质,管理监督重在严格执纪监督,激励约束重在促进担当作为。
陈兰英[7](2019)在《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先行。历史经验一再证明,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育所决定的,同时,一个民族国家的教育进步和文明又必须依赖法制和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警察、警察制度以致警察教育及其法制化却是近代文明的产物。可以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是经科学和理性启蒙的民族国家所为的有法可依、依法而行的制度实践。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和近代中国法制建设是相契合的,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客观事实存在,在中国教育史、中国法制史及中国警察史上,被认为是较为成功的,但其重要性往往被学界所忽视。只有保有高度的历史自觉及对现实问题的警觉,才有可能意识到研究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的重要价值。本文的研究路径是在系统阅读、考察及整理大量近代中国警政及警察教育方面的历史档案、立法文本以及其他历史文献的基础上,选取警察教育法制问题这一专题即对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律制度做出一个历史性的研究,在时间跨度上限定在1901年~1949年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这一历史阶段在中国发生的警察教育法律制度进行一个纵向梳理,尽可能展示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律制度的产生、变迁及制度进步的全貌,对其多样性发展要素及特点予以理性认知和历史解释。作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经历了一个建构式的、移植式的、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发展历程。本研究以历史描述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力图系统完整地呈现这份曾是无数先贤为之奋斗近半个世纪的辉煌事业,通过这一尘封已久的历史痕迹的再现,以管窥豹,寻历史逻辑,以史为鉴,通古明今。本文主要从近代化(现代化)范式的角度展示且阐释这一主题的。法律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基础,警察制度及警察教育法律制度诞生于近代社会,可谓一个历史性的跃进,一个现代化的早期物种。警察制度及警察教育法律制度在近代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法律演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是华夏民族走出中古走向现代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鲜明的特点便是近代化或现代化。中国近代化或现代化是一个时代的表征,是一个在由传统封建专制社会向现代民主共和社会转变中,处于动荡中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整体性的发生根本变化和不断调适的历史过程。一般而言,政法领域的近代化或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这三大标准是因思维领域的理性化而导致的。近代社会变革是整体的、连续性的过程,处于这一社会变革中的警察教育法制是中国法制现代化典型代表。法制与近代化或现代化存有密切关系。本文对这一专题的研究是将近代警察教育的内容和历史置于法制这一概念框架内加以审视和讨论的,尤其专注于警察教育与法律的关系以及二者是如何相辅相成又是如何进步的,其中,对有关规范、组织结构、制度机制及运行实践等教育教学制度进行实证分析和系统性理论研究。通过对警察教育立法规范体系、教育组织管理制度及警察学校教育教学制度的建构,以及其教育教学宗旨的确立和课程体系的设置,等等依法而立,依法而行的法制模式的研究,进而揭示这一制度实践背后合理化运动的法律逻辑、科学逻辑和社会逻辑。无疑,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及其法制化进程是近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及其不断演进变革的一个集中反映,是中国政法体制一种革命性的进步。这一始于清末终于新中国建立近半个世纪的特殊法律制度现象,不仅扮演了拉下中国长期置于封建统治历史帷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揭开了近代中国走向法制以至法治历史篇章的重要一页,更是成为现当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建设的不可轻视的历史基石。
张翠玲[8](2019)在《我国生育间隔政策变动对我国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生育时间是人类生育模式的重要维度之一,通常通过包括初育年龄、终育年龄、各孩次之间的时间间隔等指标来测量生育的早晚及生育的密度。对这些指标进行现状、趋势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对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至关重要。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人类生育行为中,一孩到二孩之间的间隔差异很大,呈现出显着的区域、社会和文化的不同。在我国,生育间隔政策曾长期被用于“调节出生人口在同一时点上的分布,达到降低人口生育密度、减缓人口增长的目的”。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间隔生育”一直是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1980年后,各省的生育间隔要求更加普遍。对依法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均要求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之间的时间长度及(或)母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最低年龄。截止到2016年,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取消了类似要求,自此,在我国生育政策中扮演重要地位的生育间隔政策被终止,育龄妇女可以自主决定二孩生育时间。综合现有文献来看,大多数研究将生育间隔作为生育模式分析的一个重要维度,围绕二孩生育间隔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和内部间隔结构分析,来观察个体二孩生育行为的时间变化。同时,出生间隔的长短也与母婴健康有关,了解间隔过长和间隔过短人群的规模大小以及规模变动趋势,进一步认识二孩生育间隔内部间隔结构的特征和变化,在人口发展中有特殊需要。然而长期以来,研究二孩生育间隔的微观数据来源有限,近十多年来的二孩生育间隔变动较为缺乏,而这又是我国生育政策变动较为频繁的时期,补充相关二孩生育间隔变动趋势的相关研究极为必要,需要相应的数据支持来补充相关国内实证研究。此外,现有文献缺乏对我国生育间隔政策的详细梳理,相关政策效应研究亦是空白。对中国生育转变的现有研究多集中于评估生育数量政策对二孩生育间隔的影响,对二孩生育年龄和二孩生育间隔的相关政策规定关注较少,对生育间隔政策是否影响及如何影响我国时期生育水平波动和生育模式转变的研究尚为空白,通过间隔政策差异解读省际生育转变差异的研究更是鲜见。究其原因,二孩政策生育年龄和法定生育间隔规定的高度多元化以及随时间的频繁变更增加了相关政策效应研究的难度,因此导致直接影响二孩生育时间的生育间隔政策却很少被触及。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各省广泛的政策差异也为研究出生数量、生育水平、生育时机及生育间隔如何随生育政策变动而波动提供了巨大空间,尤其是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在老的政策被取消或新的政策实施后的变动状况。各地不同阶段、不同内容的生育间隔政策如何影响二孩生育间隔的分布,对各时期的二孩生育水平有什么样的影响,并构造出什么样的二孩间隔递进模式,将是本研究旨在回答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时,对我国二孩生育间隔政策及其政策效应的研究可以促进对计划生育政策历史作用的评估。在生育推迟作为影响和解释低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维度越来越受重视的背景下,开展生育间隔政策背景下的二孩生育时间及生育间隔分析,能进一步深化对我国生育推迟进程及原因的理解,从而为判断我国未来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本研究首先梳理了我国二孩生育间隔政策的历史变迁,通过对31个省(区市)1980年来以来的生育间隔要求的详细梳理,获得间隔政策变迁的基础资料,作为理解我国二孩生育间隔变动的宏观制度背景。之后,从多个维度分析了我国二孩生育间隔的历史变动及其对我国时期生育水平波动及生育模式变迁的影响。为认识我国二孩生育间隔变动的内部人群差异,进一步分析二孩间隔的内部结构。此后,采用生存分析方法对照了妇女的不同出生队列中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风险和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时间早晚,并对城乡、民族、地区、一孩性别、妇女教育水平进行了对比分析。文章最后一部分基于省级典型性分析和省际对比分析,检验各省间隔政策变迁如何影响二孩生育时间及二孩生育水平。研究发现,作为“晚(晚婚晚育)、稀(长间隔)、少(少生)”人口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国引入生育间隔规定是针对当时“早(早婚早育)、密(间隔短)、多(多育)”的一种干预和调控。20世纪八十年代部分省份颁布了二孩生育间隔政策、到了九十年代普遍化,自世纪之交以来逐步废除。依法生育二孩的政策生育年龄和生育间隔规定的高度多元化,各地的间隔要求亦随时间频繁变更。政策的变迁本身反映了政府对于生育间隔这一政策手段认识的不断转变和进化。由于可生育二胎的人群及生育时间由国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具有区域自治权的市制定,各省对一孩和二孩间隔要求不仅差异较大,调整时间及调整内容也各不相同,取消间隔政策的步调也不同步,间隔政策的出台、调整和取消既有时间差,也有间隔要求的长度和生育二孩年龄的早晚差异,还有豁免群体差异。同样的二孩生育行为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时期受到多元的时间规制。对我国31省(区市)生育间隔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历史变动的详细梳理,宏观上掌握了要求生育间隔省份的数量变化,微观上明晰了各省生育间隔规定的方式、具体内容、修订次数及调整方向,填补了目前生育政策研究的空白。二孩生育间隔直接反映了我国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政策的“晴雨表”,也间接反映着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密度,建构着我国妇女的生育模式和家庭的世代间隔。本文基于120县人口监测系统2013年上报数据的分析显示,我国平均二孩生育间隔经历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前的长期稳定、1990-2005年间的持续上升和2006年至今的缓慢下降,这与我国生育间隔规定呈明显动态关联。1990-2005年间我国平均二孩生育间隔和长间隔所占比例持续上升,越晚出生的妇女其生育二孩的概率更低、生育二孩的进度更慢,人们的生育密度降低,人口增长减缓。基于山东、广东等13省的典型性分析进一步揭示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生育数量政策基本稳定的背景下,各省生育间隔政策的变化对各省的二孩生育时间、二孩生育间隔以及时期总和生育率均产生了强烈影响。间隔政策的出台及政策收紧导致二孩生育水平和时期一孩到二孩的孩次递进比显着下降,放松及取消间隔政策后二孩生育水平和一孩到二孩的孩次递进比相应上升。不同的间隔政策及其变迁导致了各时期不同的二孩分布以及政策驱动的二孩间隔递进模式衍变。各时期的生育间隔政策通过将二孩生育集中或分散到更长的时间,引起二孩生育间隔变动及基于间隔的二孩生育率变动,从而导致不同阶段的时期生育水平波动和生育模式的变迁,显示其在我国人口转变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研究也促进了对于我国生育推迟的相关研究。我国目前的生育推迟研究多集中在一孩,而由于生育间隔政策的影响,各省的二孩生育时间长期受到间隔政策的强约束,缔造出不同的二孩生育推迟幅度与生育推迟进程。不同间隔政策导致不同间隔年的二孩分布以及政策驱动的二孩间隔递进模式的演化过程。随间隔政策出台,10年间隔的一孩到二孩的递进曲线从左倾斜过渡到右倾斜,间隔政策放松(包括取消)后再次偏向左侧。相应的,峰值二孩生育间隔从八十年代的2年逐渐向更长的政策性间隔年限转变,二孩生育年龄不断推迟。然而,生育间隔政策取消后间隔变短、峰值生育间隔逐渐向2年回归,再次证明在生育间隔政策实施期间,人们的生育时间安排受外在制度约束,一旦外在约束撤销后,生育时间更加自主,生育推迟的幅度有所减弱。本研究还揭示了不同时期不同间隔政策省际间的同质性与异质性。以往的生育间隔分析通过计算平均二孩生育年龄与平均初育年龄的差值来测量二孩生育的集中度,但无法反映二孩生育时间的离散度和异质性。本研究通过基于间隔的一孩到二孩递进比这一指标,既展示了不同时期二孩生育的集中度,也提供了二孩生育在不同间隔的离散分布,更加全面地展示了不同时期和各省不同间隔政策背景下二孩生育的递进概率和生育进度,揭示了政策导致的地区和时期差异,丰富了二孩生育间隔模式及变动规律的相关认识,深化了生育间隔政策变动在我国生育转变中作用的理解,也证明了生育间隔政策在解释我国生育行为的省际差异中的作用。在当前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全国不分城乡均晚婚晚育、群众主动推迟生育、低生育水平长时期持续的背景下,育龄群众对于生育的自我掌控更强,生育间隔规定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力和作用空间在减小,生育期缩短,过长过短间隔所带来的人口健康影响应被重点关注,并向有关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公共服务。虽然当前政策要求的生育间隔已经淡出,生育间隔作为一种政策手段已退出历史舞台,但考虑到恰当的生育间隔对母婴健康的益处,间隔生育(birth spacing)和适当的生育间隔应被重视并倡导,实现从政策主导的被动生育间隔到自主的间隔生育转变。通过有效的避孕节育,达到合理的生育间隔,促进母婴健康,亦是全民健康时代的现实要求。
张小宝[9](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吴传刚[10](2019)在《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改进研究》文中认为自古以来各国都有对于教师标准的关注,但对于教师“专业”标准的研究则是在教师专业化研究背景下展开的。到20世纪80年代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领域。我国对教师专业标准的研究起步较晚,是在21世纪初开始的,但发展较快,研究成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取得了初步的成绩。特别是2012年我国正式颁布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幼儿园及中小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基本要求,正式开启了教师专业标准改革之路。这里选取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内外教师教育发展的历史的梳理与比较,分析探求教师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要素——标准,并寻找教师“标准”发展的历史逻辑及现实规律,探求专业化背景下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理论基础及完善策略。研究中采取了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搜集了我国自1896年开始至2019年的我国关于中小学教师标准相关的大量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比较借鉴了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的教师标准发展中的基本经验。调查了我国中小学教师工作情况。从中发现了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存在诸如工具理性过强人文关怀不足、对时代新要求反映不足、对在职教师要求不足、对新技术应用要求不足等问题。并依据人本理论、教师专业化、教师专业发展等理论结合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际,提出了从丰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职前职后层次结构、保障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作用发挥、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水平四个方面的策略来完善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二、《国际卫生条例》修订问答(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卫生条例》修订问答(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 |
2.1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供给 |
2.1.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
2.2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般形式 |
2.2.1 单一主体体系 |
2.2.2 多元主体体系 |
2.2.3 多中心供给体系 |
2.2.4 合作性供给体系 |
2.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 |
2.3.1 交易成本约束 |
2.3.2 公共属性约束 |
2.3.3 制度主义约束 |
2.3.4 网络嵌入约束 |
2.3.5 区域竞合约束 |
2.4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4.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 |
3.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演进 |
3.1.1 官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45-1993 年) |
3.1.2 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93-2006 年) |
3.1.3 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06 年至今) |
3.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的特征 |
3.2.1 法规先行,完善制度建设 |
3.2.2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资本 |
3.2.3 竞争嵌入,发挥市场作用 |
3.2.4 目标明确,服务规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治理解析 |
4.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协同治理的构成形式 |
4.1.1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 |
4.1.2 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
4.1.3 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 |
4.1.4 公民诉求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出发点与归宿 |
4.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官民协同治理的动因 |
4.2.1 响应理论演变冲击,因应国际环境变化 |
4.2.2 缓解国家财政困境,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
4.2.3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4.2.4 引入多元参与主体,满足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
4.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运行机制 |
4.3.1 政府间协同机制 |
4.3.2 政府与民间事业者协同机制 |
4.3.3 民间事业者间协同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作用研究 |
5.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由中央政府构建 |
5.1.1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公共服务组织架构 |
5.1.3 承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
5.2 日本公共服务职能多由地方自治体承担 |
5.2.1 地方自治体承担公共服务的类型 |
5.2.2 地方自治体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 |
5.2.3 地方自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源构成 |
5.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于央地分权改革实践 |
5.3.1 地方分权改革动因 |
5.3.2 地方分权改革进程 |
5.3.3 地方分权改革成效 |
5.4 中央地方协调是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方向 |
5.4.1 制度协调 |
5.4.2 组织协调 |
5.4.3 事务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市场作用研究 |
6.1 “市场增进论”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1.1 市场增进论 |
6.1.2 市场增进论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实现途径 |
6.2.1 公企民营化 |
6.2.2 官民竞争与合作 |
6.2.3 民间竞争与合作 |
6.3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制度构成 |
6.3.1 民间委托制度 |
6.3.2 PFI制度 |
6.3.3 指定管理者制度 |
6.3.4 市场检验制度 |
6.3.5 PFS制度 |
6.4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效果 |
6.4.1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成效 |
6.4.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的非营利组织作用研究 |
7.1 日本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 |
7.1.1 非营利组织内涵 |
7.1.2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脉络 |
7.1.3 非营利组织类型 |
7.1.4 非营利组织的结构 |
7.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
7.2.1 政府培育支持非营利性组织 |
7.2.2 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委托公共事务 |
7.2.3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协同合作 |
7.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机制 |
7.3.1 公益活动的自发性 |
7.3.2 市场竞争的参与性 |
7.3.3 公共事务的受托性 |
7.3.4 市民社会的主体性 |
7.4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困境与解决 |
7.4.1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主要困境 |
7.4.2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困境的解决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案例分析: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运行 |
8.1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及其体系 |
8.1.1 日本公共危机管理 |
8.1.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 |
8.1.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
8.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 |
8.2.1 法律因应机制 |
8.2.2 监测预警机制 |
8.2.3 决策处置机制 |
8.2.4 信息沟通机制 |
8.2.5 市民救助机制 |
8.2.6 应急保障机制 |
8.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应对新冠疫情的效果 |
8.3.1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举措 |
8.3.2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成效 |
8.3.3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
9.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经验 |
9.1.1 立法先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
9.1.2 政策引导,挖掘非营利组织作用 |
9.1.3 路径明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9.1.4 协同治理,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9.2 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 |
9.2.2 强化市场作用发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9.2.3 着力扶持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9.2.4 夯实公民参与基础,拓展参与公共决策途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研究 ——基于有机哲学价值论的审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事关国家事权的教科书建设需要加强价值取向方面的研究 |
(二)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研究有助于某些社会及教育问题的解决 |
(三)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嬗变的研究缺位 |
(四)有机哲学价值论能为生物教科书价值审视提供一种新视阈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教科书与生物教科书 |
(二)价值取向 |
(三)中学 |
四、研究设计 |
(一)时间范围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分析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一、教科书研究文献综述 |
(一)教科书研究综述 |
(二)生物教科书研究综述 |
二、有机哲学价值论研究综述 |
(一)文献检索概览 |
(二)有机哲学价值理论研究综述 |
三、研究现状反思 |
(一)生物教科书研究的理论基础还有待挖掘 |
(二)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研究迫在眉睫 |
(三)对生物教科书的事实之思掩盖了价值之辨 |
(四)有机哲学对于生物教科书研究有着强烈的可借鉴性 |
第二章 有机哲学价值理论 |
一、价值理论生发背景及核心概念说明 |
(一)价值理论生发的背景 |
(二)核心概念说明 |
二、价值的内涵 |
(一)价值的本质:事件的内在实在性 |
(二)价值的拓展:自然机体也具有自身的价值 |
三、有机哲学价值论的核心范畴及构成 |
(一)基本原理 |
(二)事实与价值 |
(三)模式理论 |
(四)情感理论 |
(五)有机哲学的价值构成或命题 |
四、有机哲学知识价值论 |
(一)知识的整体性 |
(二)“认识”包含三个因素:主体、资料和主体形式 |
(三)三种知觉方式:因果效验、直接表象、符号指称 |
(四)科学与美不可分离 |
(五)注重智慧生成 |
第三章 偏重结构主义取向的生物教科书(1902-1911) |
一、结构主义及结构主义取向的内涵 |
(一)结构主义 |
(二)结构主义取向的内涵 |
二、结构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表征 |
(一)结构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特点分析 |
(二)结构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价值表征 |
三、本时期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及总体特征 |
(一)本时期生物学课程设置概况 |
(二)本时期生物教科书出版总体特征 |
四、对结构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总结 |
第四章 侧重实用主义取向的生物教科书(1912-1948) |
一、实用主义及实用主义取向的内涵 |
(一)实用主义 |
(二)实用主义取向的内涵 |
二、实用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表征 |
(一)实用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特点分析 |
(二)实用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价值表征 |
三、本时期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及总体特征 |
(一)本时期生物学课程设置概况 |
(二)生物教科书的出版概况及总体特征 |
四、对实用主义取向生物教科书的总结 |
第五章 走向多元取向的生物教科书(1949-2003) |
一、多元取向的总体特征 |
(一)多元取向的内涵 |
(二)多元取向的特征 |
二、多元取向生物教科书的表征 |
(一)多元取向生物教科书特点分析 |
(二)多元取向生物教科书的价值表征 |
三、本时期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及总体特征 |
(一)本时期生物学课程设置概况及特点 |
(二)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及总体特征 |
四、对多元取向生物教科书的总结 |
第六章 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的有机哲学审视 |
一、价值取向嬗变的特点:从本质到多元 |
(一)课程目标:从知识取向到素养取向 |
(二)生物教科书内容:从博物到生物学 |
(三)生物教科书编写主体:专业性、学术性日益凸显 |
(四)教科书呈现方式:由教材取向转向学材取向 |
(五)政治取向贯穿始终 |
二、价值取向的问题:基于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一种考察 |
(一)偏重结构主义取向的生物教科书易于形成“呆滞的知识” |
(二)侧重实用主义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过于强调科学的浪漫精神 |
(三)多元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过于均质化,忽略对比的和谐 |
第七章 有机哲学视阈下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的编写旨趣 |
一、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应凸显命运共同体 |
(一)整体宇宙观视阈下的生物圈命运共同体 |
(二)生物教科书编写的整体性维度 |
二、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要重视关系性力量 |
(一)生态观上的担当:关系力量思维下的共享生态观 |
(二)生物教科书编写的生态性维度 |
三、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需融合逻辑理解和审美理解 |
(一)有机哲学与生物学在生活观上的创新 |
(二)生物教科书编写的生活性维度 |
四、有机哲学价值取向的生物教科书要回归五彩缤纷的生活 |
(一)有机思维下的智慧生成 |
(二)教科书编写的教育性维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清末中学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 |
附录2 民国时期生物教科书编着者的学科背景 |
附录3 民国时期中学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 |
附录4 民国时期教科书作者及其出版教科书的统计 |
附录5 1949 年以来人教版生物教科书知识内容框架梳理 |
附录6 1949 年以来人教版生物教科书梳理表 |
附录7 义务教育初中《生物》教科书出版概况 |
附录8 教科书文本汇总表 |
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的国际法之维(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球治理中的国际法因应 |
(一)全球治理中的全球规制 |
(二)全球治理中的平行规制:传统国际法的延续 |
(三)全球治理中的纵向规制:全球行政法的兴起 |
二、国际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发展与缺陷 |
(一)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的发展 |
(二)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的缺陷 |
1. 主权国家间的博弈 |
2. 规则的缺失、碎片化以及叠加 |
3. 软法缺少拘束力 |
4. 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尚不成熟 |
三、国际公共卫生安全治理机制的多维完善路径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意蕴 |
(二)多元主体合作中的国际法完善 |
(三)多领域规范协调中的国际法发展 |
四、结语:后疫情时代全球治理中的国际法治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相关研究述评 |
二、国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节 论文框架、研究方法和问题与不足 |
一、论文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所遇问题 |
四、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干部 |
二、基层干部 |
三、干部人事制度 |
第二节 理论依据及主体框架 |
一、宏观层面: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 |
二、微观和中观层面:制度变迁理论 |
三、搭建理论依据与主体架构的桥梁 |
第二章 政治现代化、基层治理与干部行为模式 |
第一节 现代化进程下的基层治理结构 |
一、基层权威结构的历时嬗变 |
二、基层社会规则及其运行逻辑 |
三、基层政权结构与治理形态 |
第二节 基层干部的行为动机及其模式 |
一、关于人性的三种理论假设 |
二、“情境理性”:基层干部的人性假设 |
第三节 压力型体制与干部行为逻辑 |
一、数量化的任务分解机制 |
二、指标化的责任考评体制 |
第三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传统吏治思想及其扬弃 |
一、尊重人才,选贤任能 |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三、注重基层,历练培养 |
四、加强考核,严格监管 |
五、廉洁奉公,节操自爱 |
第二节 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初创阶段:解放思想,破旧立新 |
二、探索阶段:打牢基础,破冰前行 |
三、改革阶段:积极探索,深化前行 |
四、“新时代”:建章立制,全面发展 |
第三节 基本经验及其启示 |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
二、秉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强化理论武装和基层历练 |
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
第四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正式制度下政策体系供给不足 |
一、制度缺位有待完善 |
二、制度衔接有待加强 |
三、制度理念有待提升 |
第二节 社会“情境”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失衡 |
一、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 |
二、“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 |
三、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 |
四、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 |
第三节 制度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 |
一、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 |
二、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 |
三、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 |
四、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 |
第四节 制度改革存在路径依赖 |
一、观念障碍: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 |
二、体制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迟滞” |
三、组织行为障碍:党委及组织部门错位缺位 |
四、机制障碍:缺乏吐故纳新的保障机制 |
第五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总体设想:“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 |
一、涵盖选育管用四个方面 |
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是关键 |
三、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目标任务 |
第二节 选拔任用:提高精准度 |
一、考实政治素质,注重群众公论 |
二、完善考核评价,加强实绩考量 |
三、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分析研判 |
四、细化完善机制,健全过程保障 |
第三节 教育培养:提升能力素质 |
一、分层分类分级推进培训 |
二、完善学习培养系统方案 |
三、强化基层一线实践历练 |
第四节 管理监督:严格执纪监督 |
一、严格遵守监管原则 |
二、细化层级管理规定 |
三、实施立体监管制度 |
四、完善宽严相济体系 |
五、正确处理各项关系 |
第五节 激励约束:促进担当作为 |
一、健全考核激励制度 |
二、推进职务职级并行 |
三、完善身心关爱机制 |
结语:通往现代干部人事管理之路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7)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2 基础概念界定 |
1.2.1 警察教育 |
1.2.2 警察教育法制 |
1.2.3 警察教育法律关系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体例安排 |
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的历史沿革 |
2.1 “警政”开端:清末的探索(1901年~1911年) |
2.1.1 1901年“京师警务学堂” |
2.1.2 1902年《京师警务学堂章程》 |
2.1.3 高等巡警学堂 |
2.2 民初和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927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
2.2.1 民初:“整顿警政,先从改良警学入手” |
2.2.2 北洋:“统一警政”,健全警察教育体制 |
2.2.3 警察教育立法取得新进展 |
2.3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49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体系确立和发展 |
2.3.1 创建首都警察厅,确立中央与地方警察的建制 |
2.3.2 成立中央警官学校,加强中央对警察的培训教育机制 |
2.3.3 《警官高等学校教育章程》和《警官学校章程》 |
2.4 小结 |
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立法 |
3.1 立法概况 |
3.1.1 1901~1911年警察教育立法的启动 |
3.1.2 1912年~1927年警察教育立法的形成 |
3.1.3 1927年~1949年警察教育立法的确立和发展 |
3.2 警察教育立法体制与法律渊源 |
3.2.1 警察教育立法主体 |
3.2.2 警察教育立法权限 |
3.2.3 警察教育法渊源 |
3.3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特点评析 |
3.3.1 统一而多层次的警察教育立法体制 |
3.3.2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的规范化 |
3.3.3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的系统化 |
3.3.4 警察教育立法的科学化 |
3.4 小结 |
4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
4.1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1 清末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2 民初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管理机构职权 |
4.2.1 清末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2 南京临时国民政府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3 北洋政府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管理机制 |
4.3.1 警察教育经费 |
4.3.2 警察教育章程及规则的制定 |
4.3.3 警察教育学科设置 |
4.4 小结 |
5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规制 |
5.1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的构建 |
5.1.1 清末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2 南京临时国民政府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3 北洋政府时期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教学机构教职员制度 |
5.2.1 近代警察教育教学机构内部组织成员及其职权 |
5.2.2 警察教育教学教职员职务制度 |
5.2.3 警察教育教学教师的培训和培养 |
5.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学员制度 |
5.3.1 警察教育机构招生制度的形成和变迁 |
5.3.2 警察教育学警考核制度的变迁 |
5.3.3 警察教育机构学警毕业选送制度的变迁 |
5.4 小结 |
6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化模式分析 |
6.1 警察教育的建构移植模式及其历史逻辑 |
6.1.1 建构路径:以建构为主的模式 |
6.1.2 移植方式:制度移植的典范 |
6.1.3 动力系统:多方合力的作用 |
6.2 警察教育的近代化模式及其科学逻辑 |
6.2.1 近代化\现代化的模式 |
6.2.2 健全的法制化样式 |
6.2.3 因地制宜的教育宗旨 |
6.3 警察教育的社会变革及政治逻辑 |
6.3.1 社会秩序变革的影响 |
6.3.2 维护政治秩序的需要 |
6.3.3 民主与法制的理性启蒙 |
6.4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我国生育间隔政策变动对我国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数据来源 |
1.3 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 |
2.1.1 生育 |
2.1.2 计划生育 |
2.1.3 生育间隔 |
2.1.4 生育政策 |
2.2 生育理论 |
2.2.1 孩子的成本与效用理论 |
2.2.2 扩散理论 |
2.2.3 生命历程理论 |
2.2.4 计划行为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生育间隔变动趋势 |
2.3.2 二孩生育间隔内部间隔结构分析 |
2.3.3 二孩生育间隔的影响因素 |
2.3.4 生育间隔对人口预测的影响 |
2.3.5 生育间隔对人口结构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生育间隔政策的变迁历程 |
3.1 八十年代以前的生育间隔要求 |
3.1.1 生育间隔规定的萌芽 |
3.1.2 七十年代的生育间隔要求 |
3.2 生育间隔规定的普遍化 |
3.3 生育间隔规定的调整与变迁 |
3.3.1 省级生育间隔政策调整次数 |
3.3.2 生育间隔政策的逐步取消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二孩生育间隔的变动趋势 |
4.1 二孩生育间隔的差异分析 |
4.1.1 二孩生育间隔的时期差异 |
4.1.2 地区差异 |
4.1.3 城乡差异 |
4.1.4 民族差异 |
4.1.5 子女个体因素的二孩生育间隔差异 |
4.1.6 不同人工流产次数的二孩生育间隔 |
4.1.7 不同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生育间隔差异 |
4.2 生育间隔规定对二孩生育间隔时期变化的影响 |
4.3 生育间隔设立、调整与取消前后二孩生育间隔差异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二孩生育间隔内部结构分析 |
5.1 二孩生育间隔结构的内部构成与时期差异 |
5.2 基于初育史的二孩生育间隔构成 |
5.2.1 初育队列的二孩生育间隔构成 |
5.2.2 不同初育队列的分初育年龄二孩间隔构成分析 |
5.3 妇女出生队列的二孩生育间隔构成分析 |
5.3.1 同一出生队列妇女的二孩生育间隔内部构成 |
5.3.2 同一出生队列妇女的生存曲线及差异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山东省的生育间隔政策效应的典型性分析 |
6.1 开展间隔政策效应省级分析的必要性 |
6.1.1 山东省生育政策及生育水平波动的特殊性 |
6.1.2 主要研究内容 |
6.2 山东省婚育政策历史变动 |
6.2.1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婚育年龄要求 |
6.2.2 山东省生育数量及婚育时间要求的历史变动 |
6.3 数据与方法 |
6.3.1 数据来源 |
6.3.2 研究方法、分析指标及关键政策变动分析 |
6.4 研究发现 |
6.4.1 时期生育水平波动 |
6.4.2 生育时间和二孩生育间隔变动 |
6.4.3 年龄别生育模式的变动 |
6.4.4 政策对生育水平和时间的影响 |
6.4.5 生育率转变的数量效应和进度效应 |
6.5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5.1 主要发现 |
6.5.2 山东省典型分析对理解我国时期生育水平波动的启示 |
第7章 生育间隔政策对我国时期生育及生育模式的影响 |
7.1 开展间隔政策效应分析的必要性 |
7.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7.2.1 研究方法 |
7.2.2 数据来源 |
7.3 省级生育间隔政策变动 |
7.4 研究发现 |
7.4.1 “开小口、堵大口”时期的生育水平及生育时间变动 |
7.4.2 “严控人口增长”时期的生育水平及生育时间变动 |
7.4.3 生育间隔政策调整后的生育水平及生育时间变动 |
7.4.4 生育间隔政策取消后的生育水平及生育时间变动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 |
(二)“教师专业化”与“教师专业发展” |
(三)“教师资格”与“教师资格认证” |
(四)“中小学教师”与“教师专业标准”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拟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研究综述 |
一、教师专业化的研究 |
二、教师专业标准研究 |
三、关于教师资格的研究 |
四、关于文献的评价 |
第二章 稽古鉴今:我国中小学教师标准的历史演进 |
一、清末时期的教师标准 |
二、民国时期的教师标准 |
三、新中国时期的教师标准 |
四、历史的启示和借鉴 |
(一)“标准”可以消解教师教育发展中的矛盾争议 |
(二)标准中彰显我国文化特色 |
(三)“标准”体现传承的价值 |
五、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
第三章 稽外鉴中:德法美日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历史演进与启示 |
一、德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历史演进 |
(一)德国教师标准的形成与发展 |
(二)德国教师专业标准的确立与完善 |
二、法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历史演进 |
(一)法国教师标准的形成与发展 |
(二)法国教师专业标准的确立与完善 |
三、美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教师标准的形成与发展 |
(二)美国教师专业标准的确立与完善 |
四、日本教师专业标准的历史演进 |
(一)日本教师标准的形成与发展 |
(二)日本教师专业标准的确立与完善 |
五、德法美日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
(一)丰富标准内容 |
(二)形成标准体系 |
(三)尊重本土文化 |
(四)发展信息技术 |
第四章 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存在的问题 |
一、基于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教师工作状态调查 |
(一)调查的目的 |
(二)调查的工具与方法 |
(三)样本的选择与数据采集 |
(四)调查结果的总体概况说明 |
二、基于调查、历史、国际比较发现教师专业标准存在的问题 |
(一)教师专业标准中工具理性过强,人文关怀不足 |
(二)现行教师专业标准未反映出时代进步对教师的新要求 |
(三)教师专业标准的层次划分不够清晰 |
(四)教师专业标准中对教师掌握新信息技术的要求不足 |
(五)教师专业标准监控制度缺失 |
第五章 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理论研究层面 |
(一)缺乏对教师生命关怀的理论研究 |
(二)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师专业标准一致性研究缺乏 |
二、专业标准制定的实践层面 |
(一)未能全面遵循专业标准的制定原则 |
(二)一体化的监督体系尚未形成 |
(三)教师专业标准未能引导制度形成稳定的结构 |
第六章 完善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策略 |
一、明确目的、科学定位,标准中体现对教师生命的关怀 |
(一)深刻理解教师的“职业性”与“存在性”,彰显教师生命价值 |
(二)构建“温暖”的教师专业标准,让教师拥有获得感与幸福感 |
二、完善结构、丰富内容,构建教师专业标准的完整框架 |
(一)依据教师专业结构完善教师专业标准结构框架 |
(二)建立分级的教师专业标准 |
(三)确立教师专业标准基本框架,动态更新专业标准内容 |
三、继承传统、与时俱进确保教师专业标准的先进性 |
(一)提升教师专业标准的时代先进性 |
(二)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教师专业标准 |
(三)建立中国化的教师专业标准 |
四、学科支撑、有效监控,为教师专业标准应用提供保障 |
(一)推动学科建设为教师专业标准确立提供基础条件支撑 |
(二)建立专业标准的监控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国际卫生条例》修订问答(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D]. 王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2]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价值取向研究 ——基于有机哲学价值论的审思[D]. 周丽威.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3)
- [3]世界卫生组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机制[J]. 景文展,刘民.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20(09)
- [4]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全球治理的国际法之维[J]. 刘晓红. 法学, 2020(04)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D]. 谢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7]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D]. 陈兰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5)
- [8]我国生育间隔政策变动对我国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的影响[D]. 张翠玲. 吉林大学, 2019(02)
- [9]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改进研究[D]. 吴传刚.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