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政策的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王永仓[1](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提出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李屹然[2](2021)在《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制度是激励与约束人行为的一种规则。中国式分权制度由于对地方政府做对了激励,从而被认为是引致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但当前纵向财政税收返还已逐渐无法满足“增长型”政府的支出需求,分税制改革在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激励效应正在减弱;分权体制在保留政治权威约束下的上下级互动过程中,更倾向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在近十余年来伴随预算外收入的增长越发明显。支农事权下放后我国地方政府在区域支农领域的作用越发重要,但事实与现象发现西方经典分权理论已无法合理解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对分权制度的作用机制产生了独特影响,而这种影响能否合理激励地方政府扶持本地农业经济综合发展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了中国式分权制度对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影响理论框架,希望通过优化我国分权制度设计从而优化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本文遵循了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的基本逻辑思路,将中国式分权细分为收入分权(横向)、支出分权(纵向)与管理分权(市场)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与理论构建。其中收入分权从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经济收入博弈的角度分别讨论了预算内收入(财政分权)与预算外收入(金融分权)的不同影响机制;而支出分权则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支农事权下放、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政绩考核指标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后管理分权侧重于分析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支农干涉与管理职能问题。通过对中国式分权制度研究范畴的细化,本文揭示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内在机理与影响方式,并为后文实证构建了理论框架。在实证研究阶段,本文首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对核心变量进行了基础演绎与分析,其后采用2008-2018年面板数据,并运用了固定效应模型、门槛回归模型、面板分位数模型、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空间计量模型以及中介效应模型对前文理论机制进行了验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后提出了以下研究结论:(1)收入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①当前收入分权下无责任的财政援助弱化了纵向财政分权的激励机制,但强化了横向财政资源竞争的能力。联邦制的财政分权模型的激励效应并不适用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在中央政府高度政治集权的“大政府”领导下,基于增值税税收返还的纵向财税激励效应减弱;而地方政府可通过横向的财政控制从而强化其财政资源能力。②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上的目标函数趋同降低了金融支农约束。同时金融收入分权的预算外收入竞争强化了地方政府金融支农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来源于金融风险的对外转嫁与中央的隐形担保。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本外溢与风险转嫁等方式,将自身预算外约束扩张的成本与风险转嫁到上级或同级政府,从而强化其金融资源的获取能力。③地方政府在强化其经济能力的过程中,支农能力大于了其支农真实需求。通过理论与博弈分析表明,财政援助所形成的横向财力转移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支农规模的提升。地方政府中高收入分权地区会主动增加财政支农规模,在被转移支付前优先满足自身支农需求;而低收入分权地区的地方政府则在农业“争资立项”的基础上对中央与同级政府造成事实性依赖。二是地方政府利用“风险转嫁”扩大其预算外支农约束,增强了预算外收入的横向竞争(金融资源),从而更为盲目的扩张其预算外的金融支农约束。实证结果表明收入分权造成的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同时收入分权对支农规模的影响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门槛效应,适度的收入分权能够推动当地支农规模上涨,但过高或过低的收入分权对于支农规模提升作用降低。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收入分权在25%、50%以及75%分位条件下对涉农资金规模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同,其结果同时说明当前地方政府支农资金规模的主要受到政府间横向经济博弈与其支农能力的影响,而非适应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2)支出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①当前支出分权的下放并未能平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信息传递仅能从上至下而未能从下至上。由于我国户籍制度与乡村文化传统限制导致农村受益主体的村民难以运用“用脚投票”或“用手投票”来反馈地方政府对三农建设的成绩与满意度;农村对地方政府服务供给的信息反馈失效导致委托代理模型在我国农村的应用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弱化了支出分权通过横向竞争优化农村公共投资结构的作用。②上级部门指标性考核方式则强化了支出分权的纵向激励效应,中央政府指标性考核从选择性变为了唯一性。当前支出分权制度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与绩效考核方式,造成地方政府在面临上级政府考核时产生对政绩指标过度依赖,从而忽略了当地农村受益主体的真实需求。这种激励偏差会引致地方政府一方面追求短期政绩表现,同时对农村公共投资更侧重“可视性”的政绩投入,最终形成政绩导向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事权下放导致地方政府对农村投资与公共服务供给遵循“可视化”优先的投入导向,对容易被上级政府考核发现的“可视化”指标更加侧重,而对于不易被晋升考核重视的“非可视化”指标则投入不足。通过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发现支出分权对支农行为“短期化”投入的冲击效应在滞后四期左右迅速收敛于零,表明了地方政府的支农政绩导向行为对农村投资建设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支持,同时这种短期性行为对于“可视化”指标的影响滞后期更为提前。此外实证结果表明当前财政资金对于需要长期和持续性供给的农村服务供给更为有效。(3)管理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①管理分权此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与干涉并未有效促进其市场化进程,反而促进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行为,这种干涉行为不仅未能消除“市场失灵”,反而导致了“政策性失灵”。我国农业市场与政府之间呈现较为明显的“强政府”与“弱市场”关系,地方政府在支农事务上出现明显的地域边界隔离,支农行为边界不清晰,职能不确定的现象,并对当前区域中农业商品市场以及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进行行政干预与地方保护。②管理分权的主要影响机制为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农业商品或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因素来对农业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控制。地方政府支农行为边界的模糊引致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缺乏制约,在面领“各自为战”与提升本地农业经济增长的选择中,地方政府突破管理分权边界约束对区域农业发展形成市场保护,最终形成农业多领域的市场分割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一是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区域农业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分割,该行为表现出区域内Moran I值的显着与趋同性,表明农业商品市场的市场分割已经形成了一定区域性聚合性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横向联盟;同时,通过了拉格朗日乘子法检验后,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管理分权对农业商品市场分割的影响显着。二是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进行了检验,实证表明省农业生产规模会影响对管理分权的影响效应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即管理分权在农业生产大省形成的市场分割行为会更加明显。本文中国式分权制度特点从不同维度勾勒出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的特点,描述了支农规模基于博弈、支农投资服从政绩、支农管理缺乏合作的综合性支农行为。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我国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与优化方案。最后,和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理论框架创新。本文将分权制度的纵向激励、横向竞争、预算外经济资源博弈以及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抉择纳入到统一的理论框架。在此框架下,政府间一方面存在纵横联动的二维显性制度“双重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存在基于预算外经济资源撰取的隐形制度“投机抉择”,显性与隐形制度博弈结果决定了地方政府支农的行为路径。该框架较好的解释了地方政府支农“意愿”不强,但支农规模增长的现象;同时澄清了支农资金规模并非造成农村公共投资不足的主要原因;并能对区域农业市场分割现象进行有效回答。(2)分权制度的研究维度细化。基于中国经验对已有以纵向税收返还为核心的财政分权制度研究内容的细化与扩展。本文在将分权制度的研究范畴细化为收入分权、支出分权以及管理分权三个维度,是对当前分权制度研究维度与范畴的有效细化。(3)实证方法创新。运用双门槛效应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规模影响的非线性关系,描述了不同分权程度的影响机制差异性,是对已有线性实证方法的一个补充;运用PVAR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滞后期影响,并描述了该影响在短期快速收敛的政绩导向现象,是对已有研究忽略政策滞后期影响与持续效应的一个补充;通过设定质点距离并基于“冰山理论”构建空间权重矩阵,并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实证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造成的市场分割行为,是将“冰山理论”与空间地理结合实证的创新扩展。
赵静静[3](2021)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状况及整合优化研究 ——以林芝市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中央一直把目光聚焦于“三农”问题,且多次强调财政资金要往“三农”倾斜,也着重指出要充分发挥出支农资金的支柱作用。支农资金作为我国“三农”事业建设发展的重要资金保障,其使用近况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学界广泛关心的问题。财政支农资金的充分利用,不仅可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改革,更能提高农民收入。理清财政支农资金的利用状态,并且解决掉阻碍财政支农资金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是研究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现状的意义所在。林芝市位于高原农业生态区,农业生长的环境相较脆弱。所以,农业发展程度并不高。进而,农牧民的人均收入也不高。为了解决这些基本问题,体现出“三农”发展的资金保障作用,林芝市财政投入了大量的支农资金。但在资金投入后,在加速农业发展和提高农牧民收入方面的效果却并不明显。相比较而言,林芝市的农业发展程度和农牧民收入依然保持在较低水平。针对此种现象,探究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现状,找出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其成因,对林芝市财政支农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托2011年-2019年林芝市财政支出中的支农资金支出数据,主要从财政支农资金支出体量、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数额及占比情况、生产性和非生产支农资金支出情况、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资金整合情况等几个方面,对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研究分析发现所存在的问题有:(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呈现不稳定性。(2)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结构性失衡。(3)财政支农资金缺乏规范性使用。(4)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优化使用效果不佳。深入探寻存在问题的成因为:(1)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有限。(2)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计划执行力度不够。(3)财政支农政策具有倾斜度的属性。(4)支农项目资金分散交叉重复情况严重,缺乏合理整合。(5)财政支农项目缺少科学评估机制,且支农资金管理混乱。(6)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职能部分缺位,监管不到位。最后,本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研究的客观实际,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管理思路与方法,并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合理分类,进而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减流、增流和直流三种管理模式。最后,针对研究地财政支农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结合相关的资金整合管理方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严宏[4](2021)在《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就必须首先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基本的均等化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改变社会经济的福利状态,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条件和收入的高低。然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需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不同地区间,尤其是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矛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仍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并且这种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状况,随着“三农”问题的凸显,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农村公共品供给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对于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重要要求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服务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分配是国民收入的均等化分配的重要方面,能够增进社会经济福利,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保障农村居民生存权,享受基本的均等化公共服务,尊重农村公共品需求的表达权是尊重农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更是“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西南地区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方面与东部、中部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这种差距仍在扩大。鉴于西南地区所处的地理、政治、文化、生态地位的特殊性,这种差距的扩大会随着一些不确定、不和谐因素的出现会越发的凸显,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多的问题。首先,西南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重要聚集区主要涵盖四川省、西藏、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五个省市区民族自治区。该地区主要为农村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矿产基地和生态保障区,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边疆稳定、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其次,西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聚集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欠发达地区,相对于东部仍然比较落后;西南地区包括了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四省藏区多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我国构建了“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其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就在西南地区。近些年来,由于受特定区位、自然条件、历史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公共品供给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共品供给失衡问题已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本研究针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和质量不足,供给区域失衡,有限的资金渠道限制供给,单一的供给模式无法有效实现村民的需求表达等现状,立足西南地区,开展了如下研究:一是导论与基础分析。本部分围绕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依据公共品理论、公共品供给主体理论、农村公共品供给理论、农村公共品供给模式理论对本研究的农村公共品概念、研究范畴,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进行了界定,并将农村公共品划分为生活服务型公共品、生产保障型公共品、发展促进型公共品三类。二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理论逻辑提出与现实基础的研判。本部分基于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服务型、农业生产保障型及发展促进型三类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考察、投资效率和结构效率评价基础上,提出发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逻辑起点、开展理论论证,剖析现实基础,提出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三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的现状和投资效率分析。本部分在以往公共品供给研究文献分析基础上,立足西南地区,通过对农村公共品进行准确分类基础上,开展生活服务型公共品、生产保障型公共品、发展促进型公共品的投资效率和结构效率评价基础上,深入探究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品效率提升研究。四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案例分析。本部分主要通过西南地区“珙县农村修路”、“万春镇L村路灯维修”、“成都农贷通”三个案例,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及绩效评价研究。五是国外农村公共品供给经验借鉴。本部分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经验进行总结,比较了不同国家间的共性与差异。提出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经验借鉴。六是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配套制度设计。本部分从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制度设计引导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机制、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及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加强农村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配套制度设计分析。基于上述分析,形成如下研究结论:一是当前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低质量、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失衡且模式单一、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低、农村公共品供给区域间失衡、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错位等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梳理其成因,包括: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健全、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监管不足、农村公共品供给单向决策限制、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二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技术效率水平呈现出梯度变化特征,即从高到低依次是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各地区对农村公共品自身资源利用有效程度的差异和资金投入的差距相对较大。具体来看,重庆市和四川省的综合技术效率和规模技术效率较高;西南地区的农村公共品投资的投入和产出效果存在差异。三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结构效率呈现梯度变化特征,即从高到低依次是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区域间在农村公共品资源配置和投资结构上的差距显着,但总体上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结构效率逐渐改善。四是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较为显着的成效,较大的改善了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状况,满足了农民多元化公共品需求的表达,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公共品受益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农民的满意度评价较高,但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五是依据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经验的概括总结,本文从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制度设计引导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机制、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及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加强农村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配套制度设计分析。
杨广勇[5](2020)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文中研究说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领域,相继作出了农村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保障了我国粮食安全,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然而,地方政府自有财力供给不足和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存的矛盾相当普遍,财政资金配置低效问题在涉农领域表现尤为突出。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集中有限资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中央政府于2016年启动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原渠道下达,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自主实施。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在现有财政体制框架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和地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鉴于此,论文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提出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脱贫攻坚与相对贫困纾解的有序衔接提供决策依据。理论上,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渠道主要包含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整合和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整合,这是由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决定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及决策主体、审批主体、实施主体、监督评价主体。根据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公共预算理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助推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而且可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聚焦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可以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从政策变迁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自2013年以来逐步由地方自主探索转变为区域整体推进。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整体情况分析发现:财政涉农资金总体规模庞大且保持增长态势,但其高速增长难以持续;地方政府在涉农领域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相对更高、财政分权程度相对更低。进一步通过湖南省和安徽省两个不同类型贫困县的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在整合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项目配置方面,均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为主,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规模在2019年均提升了 60%以上,而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资金配置相对不足,其中湖南省洞口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出现36.65%的降幅;在整合资金的项目选择依据和绩效考评方面,均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制度,且编制了绩效目标,但均存在着项目库资金缺口过大、绩效管理链条不全等问题。为实证分析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基于2013-2018年中部四省229个县域面板数据,构建了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显着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即产生增产效应,贫困县的人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较非贫困县可提高1.47个百分点;不同类别的贫困县产生的增产效应均是显着的,但存在明显差异,国家扶贫重点县最高,增产效应高达2.55个百分点,连片特困地区县次之,达到1.22个百分点,省级扶贫重点县最低,仍达到1.04个百分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即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进一步引入中介效应模型检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通过提高农业产出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仍不牢固;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增产效应被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增长遮掩了 5.5%,增收效应被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相对规模的增长遮掩了71.18%,适度规模下的转移支付结构优化和涉农投入绩效提升更为可取。最后,提出促进财政涉农资金有效整合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层面,加快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深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整合;地方政府层面,推动地方涉农部门职责的分工协调,深化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配套政策层面,通过加快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立法进程,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并引入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首先,从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出发,尝试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双向传导机制,即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传导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传导机制,其可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其次,引入中介效应模型,分别从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验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2)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直接推动的涉农资金重大改革试点,对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实施四年多以来,相关的实证研究尤其是因果推断研究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涉及的。本研究在梳理我国贫困县政策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基础上,从粮食主产区中部四省选择了 129个贫困县和100个非贫困县共229个县1374个观测样本,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具有显着的增产效应,但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3)发现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增产效应的异质性。按照处理组样本贫困县类别进行分类检验,发现不同类别的贫困县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产生的增产效应存在显着差异,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增产效应低于国家扶贫重点县,但明显高于省级扶贫重点县。考虑到连片特困地区县农业生产成本等因素,这一结论更具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未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乡村产业,改善相对贫困状况,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
张建锋[6](2020)在《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的合作及其治理 ——以农机服务为例》文中指出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经步入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新阶段。在新发展阶段,“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以土地承包、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如何创新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成为亟待破解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立足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少、农业劳动力资源弱质化、粮食供给总量紧平衡等现实,着力推进农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渐为社会所认同。与此同时,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我国农业专业化分工呈现深化趋势,但在区域、产业、具体农事活动方面存在不协调不充分问题。立足我国小规模农户将长期存在并处于基本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国情,在深化专业化分工过程中,探究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缘由、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方式、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保障,具有现实的必然性和理论的必要性。本文以农机服务为例,探究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的合作及其治理,回答“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为什么要以合作的方式完成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合作以保障农事活动的有效实现?”问题,并将“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合作”分解为“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选择相应的合作方式?”“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匹配什么样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等子问题。文章基于专业化分工理论、农户家庭决策模型、合作及合作行为理论、外包理论、交易成本与交易治理理论等理论基础,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水稻生产经营技术经济与制度结构-交易效率-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合作治理”的基本框架。基于此分析框架,从稻农家庭微观决策出发分析了稻农参与分工与合作的缘由,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稻农合作的影响因素与合作机制、稻农农事活动合作方式选择及合作治理匹配的影响因素;随后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分析了稻农合作及其治理的演化历程及现实状况,并基于2004-2017年全国主要稻产区数据、采用FGLS方法验证了技术经济结构变迁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的影响,基于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采用ivprobit模型、内生次序probit模型模型、multi-logit模型分别验证了稻农农机技术使用与否、农机技术使用程度、农机服务合作与合作程度、农机服务合作方式选择、农机服务合作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最后在多案例分析专业化分工和稻农合作实现逻辑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含义。通过研究,得到如下结论:(1)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单独均无法相对全面解释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缘由,应从合作意愿形成与强化、合作行为实现与开展、合作持续等三个层面具体分析稻农合作的缘由。稻农合作嵌入外部技术经济、制度演化与变迁过程中,是稻农以综合成本最小化、综合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导向,权衡合作的预期收益增加或预期成本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主体与群体的行为能力及合作能力、主观与客观规范与控制等因素,并与内外部诸多利益相关者互动的结果。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都是以合作的预期绩效为出发点,只强调了合作预期绩效中的某一方面,未将合作发生置于综合系统中考量,且四个观点间也存在相应的联系。生产要素稀缺引致的生产实现与生产成本降低诉求、生产经营组织制度不均衡诱致的交易成本降低诉求、小农户综合收益最大化导向下的机会成本最小化诉求、交易效率提升与合作的经济可行性得以保障、稻农行为能力与合作能力的提升、强有力外部推力与助力的存在、新型水稻经营主体的存在与引领、合作分配机制的激励效应与分配的公平性、合作组织的存续发展与合作组织绩效的提升等方面构成了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多维缘由。(2)技术变革与制度变迁对农业专业化分工演进以及农户合作行为选择具有显着的直接、间接影响。(1)制度及制度变革围绕宏观产权制度、产业保护与扶持制度、微观规范与控制制度三个维度,通过影响宏观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合作的微观交易效率,通过改变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源、资本与要素禀赋结构,直接、间接影响农事活动分工与合作;(2)技术及技术演化围绕生产型技术、交易型技术两个维度,通过改变农事活动的技术经济结构、影响合作的交易效率,进而影响稻农合作动机、合作行为与合作方式的选择;(3)技术、制度协同演化,共同形塑了“小农户家庭内部合作为主与关系型换工合作为辅→农户被动卷入同公社化与合作化生产合作为主→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逐渐深化→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为主”的稻农合作与合作方式演进历程。水稻农事活动中稻农合作治理演进围绕交易属性演化、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两个维度展开。交易属性演变嵌入水稻生产技术、制度与政策环境、社会与文化环境中,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的演化影响技术选择、农事活动的专业化分工,进而影响农事活动的实现方式,最终影响农机服务合作治理及治理机制的选择。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维度的治理演化主要从“交易效率演进嵌入、经营主体选择”、“混合治理结构嵌入、经营主体选择”两个角度发挥作用。(3)技术经济结构变迁是水稻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的核心诱致因素,四种水稻种属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存在分异。水稻生产经营农事活动合作与合作方式选择嵌入技术经济与制度结构及其共同决定的专业化分工系统中。影响稻农合作及合作方式选择的因素主要包括水稻生产经营资源与要素相对稀缺状况、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的变革、非农就业市场成长与非农就业比较收益状况、农业生产经营公共制度与产业政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嵌入的农村社会关系与社会文化网络等。基于2004-2017年中国粳稻、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四个主要属种及主要种植省份的宏观数据,采用FGLS模型实证发现:(1)农机专用性指标、农地折租成本代表农地租种机会成本、农户自有劳动力价格代表的机会成本、雇工成本等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台均拖拉机动力代表的农机专用性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负向影响。(2)水稻种植现金成本收益率代表的比较收益指标、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可得性、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等三个指标影响出现了分异,现金成本收益率在粳稻、中籼稻种植区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和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服务可得性在粳稻产区、晚籼稻产区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中籼稻产区呈负向影响。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在早籼稻、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在粳稻、中籼稻产区呈现正向影响。粳稻、中籼稻的个体效应在省域间存在分异性。(4)农户户主特征、农户社会与经营特征、村域技术经济结构等因素对农户农机选择、农机化程度、农机服务合作、农机服务合作程度、农机服务合作方式选择均会产生显着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分别采用probit与工具变量probit模型、次序probit模型与内生次序probit模型、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1)农户户主年龄、留家人员健康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的对数值、农忙时雇工价格、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业机械采用具有显着影响,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显着提升农户农机采用。(2)农业收入占比、主事者年龄、家庭外出劳动力占比、留家人口受教育程度、役畜拥有与否、家庭耕地面积、支农惠农服务可获得程度对农户农机化程度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3)役畜的拥有情况、农户耕地面积、农忙时的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对农户农机及农机合作行为的选择具有显着的影响。(4)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等对农户实现合作程度产生显着影响。(5)基于不同的参照组,农业收入占比、户主的性别、户主年龄、女性劳动力占比、役畜的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值、农地产权改革颁证与否、村域人均劳动力耕地面积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县城最近的距离对数、农户间关系的和谐程度、村域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获得补贴的金额对数对合作方式产生显着影响。但不同参照组内,显着性有差异。(5)水稻农机服务合作交易治理结构、交易治理机制选择主要受役畜拥有状况、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关系和谐程度、村域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等因素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采用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1)农忙时雇工价格对数、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离最近县城的距离、从事农业生产3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人数、村域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户选择市场化治理结构具有显着正向影响。(2)农业收入占比、是否拥有役畜、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等对农户不同参照组条件下选择混合治理结构的几率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3)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状况对不同参照组间农户选择关系治理结构具有显着促进作用。(4)拥有役畜的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获得补贴金额的对数值、支农惠农服务获得性等在不同参照组条件下农户选择一体化治理结构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5)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是农户农机购置与作业合作治理机制选择的核心影响因素。(6)确权颁证实现情况、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等对农户选择关系治理机制具有显着的正向关联。(7)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的关系和谐程度、超过3个月的劳动力人数对农户选择契约治理机制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8)农业收入占比、拥有役畜的状况、家庭农户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等对农户选择混合治理具有显着影响。推进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优化合作方式与合作治理,需要从如下方面着手:(1)调整合作规制的着力点,将着力点置于外在交易成本的降低与交易效率的提升、水稻生产经营技术经济结构的变革、农业创业与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育成长等方面;(2)优化与完善相应的规制政策:(1)改善水稻产业发展的宏观技术与制度环境。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水稻行业技术效率提升、组织制度创新的制度与政策体系;一方面强化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基础条件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农业(水稻)”进程,降低组织创新与市场型交易的交易成本。(2)优化水稻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经济结构。一方面着力推进水稻农事活动技术变革,提高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标准化;一方面着力推进农地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的组织与治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的职业化、专业化、规模经营。(3)推进农业创新创业与新型主体发育成长。一方面着眼于优化水稻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的制度与产业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的制度成本、风险成本和初创成本;一方面着眼于从供给端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成长,为水稻规模经营主体的发育成长提供技术经济支撑。(4)推进农村协同治理与社会关系网络重塑。一方面着眼于推进农村治理的主体与机制创新,构建主要利益相关者间协同、多元机制协调与共生的治理体系,将水稻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嵌入农村治理创新过程中;另一方面着眼于重塑农村社会文化与社会关系网络。通过农村传统的非正式制度的继承与优化、基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契约与法治文化的培育,实现农村传统优秀文化同现代市场经济契约与法治文化的有效衔接,降低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交易成本。
林仙[7](2020)在《A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薛杰[8](2020)在《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更是推动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政策逐步落实,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力度不断加大,涉农贷款余额持续攀升。但与此同时,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与障碍,“三农”金融服务的高风险、高成本等痼疾仍没有消除,影响了各类资源要素向农业流动,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不利于农民增收。本文通过研究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服务中面临的困境,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主体的物质利益关系进行辩证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决策者制定金融支持“三农”的政策时能结合中国独特的国情,从重构合理的利益格局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更深层面去考量,为新时期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参考。笔者将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服务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分为政府、商业银行、农业经营主体三大类,通过调查研究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抽象法,对不同利益主体的特点及在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过程中的利益得失进行了比较分析。全文首先对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对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动因进行利益关系的分析,从政府及商业银行、农业经营主体三大利益主体的特点及在商业银行金融支农中的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研究,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佐证,论述政府以及商业银行和农民在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过程中的做法,分析各利益主体面临的困境及成因,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经验,最后通过概括对比分析,以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支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政府主体改善外部制度供给,保障商业银行合理利益;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2)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在借贷市场的话语权;增强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尊重商业银行的利益诉求。(3)商业银行主体加强金融支农能力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完善风险化解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作者站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采纳并运用侯风云教授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对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过程中涉及的不同利益主体,并实际考察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并给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力图发现现行制度导致的哪些利益关系不合理、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并研究如何调整、重构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商业银行金融支农运行地更加和谐,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
刘锦怡[9](2020)在《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基于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由统收统支的高度集权模式逐步转向分级管理的分权模式,尤其1994年分税制改革标志着我国财政分权体制的正式确立。与西方财政联邦主义不同,中国式分权的鲜明特色是经济适度分权与政治高度集权并存,其被认为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但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尚存在一定争议,尤其缺乏从理论和实证层面系统分析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机理和机制。中国是世界农业大国,无论是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看,还是从中国农业弱质性特征看,或是从农业的准公共品属性看,研究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对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分权体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涉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责权清晰、财力匹配、区域均衡的“央地关系”,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要素禀赋是决定农业经济增长的基础条件,而技术进步是决定农业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本研究围绕财政分权如何影响农业经济增长这一核心问题,按照财政分权如何改变农业要素禀赋,进而如何引致技术变迁,最终如何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逻辑脉络,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分析财政分权与农业要素禀赋演变、农业技术进步偏向、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因果关联,揭示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及作用机制。首先,对财政分权、农业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的时空演变趋势分析发现,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分权程度不断提高,农业要素禀赋呈现出明显的资本深化趋势、农业技术进步路径向节约劳动力和土地的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演进。其次,以要素禀赋为逻辑起点,对财政分权与要素禀赋演变之间的因果关联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财政分权是推动我国农业要素禀赋演变,促进农业资本深化的一个重要制度动因。一方面,财政分权通过促进财政支农支出和工业化,推动农业资本积累;另一方面,财政分权通过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用地非农转化,从而驱使要素禀赋呈现明显的资本深化趋势。从时间维度看,随着分权化改革的推进,其对农业要素禀赋的影响作用不断增强;从空间维度看,对中、西部的影响作用强于东部地区。然后,根据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要素禀赋变化会诱导技术变迁,本研究实证分析了财政分权对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影响。研究发现,无论是资本-劳动力要素相比,还是资本-土地要素相比,财政分权显着促进了农业技术进步路径向节约土地和劳动力的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演进,且对中、西部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更强,但影响作用有所减弱。最后,将财政分权、要素禀赋和技术进步偏向纳入到农业经济增长分析框架,实证检验了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财政分权通过资本深化和技术进步偏向两条路径影响农业经济增长。一方面,在“分税制改革”阶段,由于资本要素相对稀缺,资本深化促进了农业经济增长;但在“税费改革”阶段,随着资本深化程度提升,劳动力转移加快,土地要素约束趋紧,受资本-劳动(土地)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影响,资本深化对农业经济增长产生了显着的抑制作用;另一方面,财政分权通过技术进步资本偏向路径对农业经济增长产生促进作用,强于资本深化路径的抑制作用,从而使得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综合效应为正,且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更强。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研究建议:第一,细化中央与地方涉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共担”为主将粮食安全等体现国家战略的事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度提高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加快省以下涉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深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实行涉农资金省对县的直接管理,提高县级政府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构建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农效率。在资金规模上按照“以事定支”与“以支定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投入机制;在支出结构上重点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力度;在资金使用上推进预算编制环节的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相关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提高支农效率。第三,提高技术进步与要素禀赋的适配性,依据要素禀赋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的发展方向,推动政策导向下的强制性技术进步与要素禀赋升级的诱致性技术进步同向发展,畅通劳动力转移与双创人才返乡下乡双向流动渠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何松龄[10](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二、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政策的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政策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中国式分权制度 |
1.4.2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 |
1.5 主要创新点与贡献 |
第2章 理论借鉴与文献评析 |
2.1 理论借鉴 |
2.1.1 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 |
2.1.2 分权制度与发展理论基础 |
2.1.3 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风险理论 |
2.1.4 地方政府行为边界理论 |
2.2 文献评析 |
2.2.1 分权化的OECD国家与地方政府行为 |
2.2.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激励形式 |
2.2.3 中国式分权制度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偏好 |
第3章 理论机理与研究假设 |
3.1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3.1.1 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农规模增长 |
3.1.2 金融收入分权与金融支农规模增长 |
3.1.3 研究假设 |
3.2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3.2.1 支出分权、信息传递失效与横向激励弱化 |
3.2.2 支出分权、考核机制失效与纵向激励强化 |
3.2.3 研究假设 |
3.3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 |
3.3.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 |
3.3.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 |
3.3.3 研究假设 |
第4章 中国式分权的演进与描述性统计 |
4.1 中国式分权的体制背景与演进过程 |
4.1.1 中西方分权制度构建的社会背景与差异 |
4.1.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历史探索 |
4.1.3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特征:显性与隐形分权 |
4.2 中国式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1 收入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2 支出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3 管理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3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描述性统计 |
4.3.1 支农预算约束与区域配置描述 |
4.3.2 支农政绩导向与服务结构描述 |
4.3.3 支农市场分割与价格指数描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5.1 收入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跨时与跨区域影响 |
5.1.1 模型构建 |
5.1.2 指标设计、描述与处理 |
5.1.3 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分析 |
5.1.4 跨时与区域差异分析 |
5.2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非线性影响 |
5.2.1 双门槛模型设计 |
5.2.2 指标设计与描述 |
5.2.3 TM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
5.2.4 门槛效应回归结果 |
5.3 稳健性检验:面板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6.1 研究思路与模型 |
6.2 变量设定与整理 |
6.2.1 变量设定与描述性统计 |
6.2.2 变量整理 |
6.3 支出分权制度与地方政府支农可视化行为 |
6.3.1 财政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3.2 金融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4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1 财政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2 金融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5 支出分权与支农滞后期影响效应分解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 |
7.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检验 |
7.1.1 研究思路与模型构建 |
7.1.2 指标设计、整理与测算 |
7.1.3 Moran I指数与模型甄别 |
7.1.4 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 |
7.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检验 |
7.2.1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与检验步骤 |
7.2.2 指标设计、整理与描述 |
7.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协调正式性政策约束,建立诱导性分权制度 |
8.2.2 优化财政援助机制,防范财政支农的机会主义 |
8.2.3 强化政府预算监管,平衡金融支农资源 |
8.2.4 建立信息双向回馈渠道,完善考核激励设计 |
8.2.5 整合农产品流通市场,建立农业生产联盟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 |
(3)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状况及整合优化研究 ——以林芝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目标及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目标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支农 |
2.1.2 财政支农资金 |
2.1.3 资金整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公共产品选择理论 |
2.2.4 优化资源配置理论 |
2.2.5 规模经济理论 |
2.2.6 委托代理理论 |
2.2.7 绩效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现状 |
3.1 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规模 |
3.2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结构支出情况 |
3.3 生产性资金与非生产性资金使用情况 |
3.4 总结 |
第四章 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4.1.1 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呈现不稳定性 |
4.1.2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结构失衡 |
4.1.3 财政支农资金缺乏规范性使用 |
4.1.4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效果不佳 |
4.2 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有限 |
4.2.2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计划执行力度不够 |
4.2.3 财政支农政策具有倾斜度的属性 |
4.2.4 支农项目资金分散交叉重复情况严重,缺乏合理整合 |
4.2.5 财政支农项目缺少科学评估机制,且支农资金管理混乱 |
4.2.6 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职能部分缺位,监管不到位 |
第五章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思路与方法 |
5.1 国外先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管理经验与借鉴 |
5.1.1 美国支农资金整合管理经验与借鉴 |
5.1.2 日本支农资金整合优化管理经验与借鉴 |
5.1.3 欧洲支农资金整合优化管理经验与借鉴 |
5.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 |
5.3 财政支农资金流向整合优化管理模式 |
5.4 林芝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的具体方案 |
5.4.1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思路 |
5.4.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方法 |
5.5 总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持续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占比 |
6.2.2 调整财政支农资金项目支出结构,平衡各项支出占比 |
6.2.3 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监督机制,使支农资金使用更规范 |
6.2.4 规范完善财政支农项目立项程序 |
6.2.5 科学规划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 |
6.2.6 增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合力,提高整体效益 |
6.2.7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模式 |
6.2.8 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 |
6.2.9 构建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4)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3.1 公共品内涵研究 |
1.3.2 公共品供给主体研究 |
1.3.3 农村公共品需求研究 |
1.3.4 农村公共品供给研究 |
1.3.5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 |
1.3.6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公共品 |
2.1.2 农村公共品供给 |
2.1.3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基于W-L模型的农村公共品最优供给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基于效率研究的福利经济学理论 |
第3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逻辑与现实基础 |
3.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逻辑起点 |
3.1.1 政府供给与政府失灵 |
3.1.2 市场供给与市场失灵 |
3.1.3 第三方供给与志愿失灵 |
3.1.4 农户参与 |
3.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基础 |
3.2.1 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结构失衡 |
3.2.2 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 |
3.2.3 农村公共品供给地区差异明显 |
3.2.4 第三部门壮大 |
3.2.5 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的历史演进与现状考察 |
4.1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发展历程 |
4.1.1 改革开放前中央“大统一”单一制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2 改革开放至分税制改革中央地方分层的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3 分税制改革后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4 全面税改后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探索 |
4.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种类多元化供给现状考察 |
4.2.1 生活服务型农村公共品 |
4.2.2 生产保障型农村公共品 |
4.2.3 发展促进型农村公共品 |
4.3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低质量 |
4.3.2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失衡且模式单一 |
4.3.3 农村公共品供给碎片化 |
4.3.4 农村公共品供给区域间失衡 |
4.3.5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错位 |
4.4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种类多元化供给问题的成因分析 |
4.4.1 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 |
4.4.2 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健全 |
4.4.3 农村公共品供给单向决策限制 |
4.4.4 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缺乏监管不到位 |
4.4.5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测算、演化趋势和影响因素研究 |
5.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测算 |
5.1.1 研究方法 |
5.1.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测算 |
5.1.4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区域异质性分析 |
5.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的时间演化趋势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期间划分 |
5.2.3 核密度估计结果分析 |
5.3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结构效率测算及影响因素分析 |
5.3.1 结构效率空间理论模型 |
5.3.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3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效率测算分析 |
5.3.4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案例分析 |
6.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应用及分析 |
6.1.1 政府—市场—农民供给模式:以“珙县农村修路”为例 |
6.1.2 村集体—政府—市场供给模式:以“万春镇L村路灯维护”为例 |
6.1.3 政府—自治组织—私人部门供给模式:以“和顺镇H村图书馆建设”为例 |
6.1.4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评价 |
6.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绩效评价:以“农贷通”为例 |
6.2.1 “农贷通”平台介绍 |
6.2.2 数据来源与样本介绍 |
6.2.3 “满意度评价内容与基本情况 |
6.2.4 “农贷通”平台满意度综合评价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国际经验借鉴 |
7.1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1 美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2 德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3 日本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4 韩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2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共性与差异 |
7.2.1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共性 |
7.2.2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差异 |
7.3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借鉴与启示 |
7.3.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制度体系 |
7.3.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组织体系 |
7.3.3 多主体筹措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配套制度设计 |
8.2.1 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体系 |
8.2.2 明确农村公共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8.2.3 引导非营利组织与村级组织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 |
8.2.4 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 |
8.2.5 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健全农村公共品质量监管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5)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论文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贫困县脱贫的相关研究 |
2.2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相关研究 |
2.3 关于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界定 |
3.1.1 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 |
3.1.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内容 |
3.1.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解 |
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理论依据 |
3.2.1 公共产品理论 |
3.2.2 财政分权理论 |
3.2.3 公共预算理论 |
3.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理 |
3.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的传导路径 |
3.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民收入的传导路径 |
第4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变迁与实施情况 |
4.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演变历程 |
4.1.1 地方自主探索阶段:2005-2012年 |
4.1.2 区域性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至今 |
4.2 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1 整体概况 |
4.2.2 农业发展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3 农民脱贫增收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与典型案例 |
4.3.1 贫困县发展概况 |
4.3.2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 |
4.3.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典型案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模型 |
5.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5.1.1 研究假设 |
5.1.2 双重差分模型构建 |
5.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1 变量选取 |
5.2.2 数据来源 |
5.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对农业产出的效应 |
5.3.3 对农民收入的效应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传导机制的实证分析——基于中介效应模型 |
6.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6.1.1 研究假设 |
6.1.2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6.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2.1 中介变量选取 |
6.2.2 数据来源 |
6.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农业产出的传导效应 |
6.3.3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传导效应 |
6.3.4 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传导效应 |
6.3.5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与奖励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的合作及其治理 ——以农机服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及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 研究数据与论文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第3章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及其治理的理论分析 |
3.1 理论假定 |
3.2 稻农合作的缘由 |
3.3 专业化分工与稻农合作的关系 |
3.4 稻农合作的影响因素及机制 |
3.5 稻农合作治理及影响因素 |
第4章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及治理的历史演进与现实考察 |
4.1 技术与制度演化嵌入的水稻农事活动服务专业化分工状况 |
4.2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及合作方式演进与现状 |
4.3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演进与现状 |
4.4 小结 |
第5章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农机服务合作及影响因素—基于水稻主产区面板数据的实证 |
5.1 问题提出 |
5.2 稻农合作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5.3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的影响因素 |
5.4 专业化分工与稻农农机服务合作选择的宏观模型 |
5.5 宏观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农机服务合作及合作方式选择—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的实证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现有相关的研究 |
6.3 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 |
6.4 稻农农机服务合作及合作方式选择的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6.5 小结 |
第7章 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农机服务合作治理—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的实证 |
7.1 问题提出 |
7.2 相关研究的现状 |
7.3 稻农合作治理结构选择的理论模型 |
7.4 基于2016年CLDS数据的稻农农机服务合作治理结构影响因素实证 |
7.5 基于2016年CLDS数据的稻农农机服务合作治理机制影响因素实证 |
7.6 小结 |
第8章 专业化分工与稻农合作深化的实现逻辑—基于多案例的比较 |
8.1 问题提出 |
8.2 相关的研究现状 |
8.3 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模式的主要案例 |
8.4 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主要模式的比较 |
8.5 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深化的实现逻辑 |
8.6 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9.1 研究结论 |
9.2 推进专业化分工与稻农合作深化的政策含义 |
9.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论文及参与课题一览表 |
(8)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和内容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研究综述 |
1.4 研究视角及方法 |
1.4.1 研究视角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理论分析 |
2.1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重要性 |
2.1.1 “三农”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
2.1.2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重要作用 |
2.2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涉及的不同利益主体 |
2.2.1 政府主体 |
2.2.2 农业经营主体 |
2.2.3 商业银行主体 |
2.3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动因分析 |
2.3.1 政策性动因分析 |
2.3.2 商业性动因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府推动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激励政策 |
3.1 宏观政策上,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
3.2 微观政策上,为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给予利益补偿 |
3.2.1 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投贷结合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 |
3.2.2 推动银政合作,建立政府增信和补偿机制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举措及面临的困境 |
4.1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现状分析 |
4.2 商业银行推动金融支农的举措 |
4.2.1 金融基础设施支农,提高基础服务水平 |
4.2.2 信贷政策支农,推进“三农”金融产品与政策创新 |
4.2.3 产业支农,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支柱产业发展 |
4.2.4 “互联网+”支农,推广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
4.3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困境的具体表现 |
4.3.1 投入产出不成正比,商业银行难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
4.3.2 外部制度环境不完善,不同主体间利益关系不协调 |
4.4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面临困境的案例分析 |
4.4.1 Z市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基本情况 |
4.4.2 水貂养殖农户贷款发展背景 |
4.4.3 水貂养殖农户贷款整体风险状况 |
4.4.4 水貂养殖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
4.4.5 问题总结与反思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的国际借鉴 |
5.1 国外不同模式介绍 |
5.1.1 以农户为本的“美国模式” |
5.1.2 国家控制式的“法国模式” |
5.1.3 突显政府主导的“印度模式” |
5.2 国外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
5.2.1 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涉农金融体系 |
5.2.2 政府为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提供多方位的支持 |
5.2.3 建立完备的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制度体系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商业银行金融支农政策建议 |
6.1 对政府主体的政策建议 |
6.1.1 改善外部制度供给,保障商业银行主体金融支农的合理利益 |
6.1.2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
6.2 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
6.2.1 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在借贷市场的话语权 |
6.2.2 增强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尊重商业银行主体的利益诉求 |
6.3 对商业银行主体的对策建议 |
6.3.1 加强金融支农能力建设,增强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 |
6.3.2 完善风险化解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
6.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基于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关于财政分权、政财支农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研究 |
1.2.2 关于制度变迁、要素禀赋与农业技术进步的研究 |
1.2.3 关于要素禀赋、技术进步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研究 |
1.2.4 关于财政分权、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的测度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创新与贡献 |
1.6 概念与研究界定 |
1.6.1 核心概念界定 |
1.6.2 研究范畴界定 |
第二章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财政分权理论 |
2.1.2 要素禀赋理论 |
2.1.3 技术进步理论 |
2.1.4 经济增长理论 |
2.2 要素禀赋与技术变迁的驱动机理及其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1 农业要素禀赋演变的驱动机理分析 |
2.2.2 农业技术变迁的驱动机理分析 |
2.2.3 农业要素禀赋和技术进步偏向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
2.3 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分析 |
2.3.1 财政分权改变农业经济增长的基础条件——农业要素禀赋 |
2.3.2 财政分权改变农业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技术进步偏向 |
2.3.3 财政分权改变农业要素禀赋和技术进步偏向作用于农业经济增长 |
2.4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财政分权、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的演变趋势 |
3.1 财政体制的改革历程 |
3.1.1 统收统支阶段(1949-1977 年) |
3.1.2 分灶吃饭阶段(1978-1993 年) |
3.1.3 分税制改革阶段(1994—2002 年) |
3.1.4 新一轮税改阶段(2003—至今) |
3.2 财政分权的演变趋势 |
3.2.1 财政分权的测度方法 |
3.2.2 财政分权的整体演变 |
3.2.3 财政分权的区域差异 |
3.2.4 财政分权的敛散性检验 |
3.3 农业要素禀赋的演变趋势 |
3.3.1 要素禀赋测度方法 |
3.3.2 数据处理 |
3.3.3 单项要素的增长趋势 |
3.3.4 基于资本深化系数的要素禀赋演变趋势 |
3.3.5 基于资源禀赋系数的要素禀赋演变趋势 |
3.3.6 基于要素结构指数的要素禀赋演变趋势 |
3.3.7 三大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演变趋势比较 |
3.4 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演变趋势 |
3.4.1 技术进步偏向测度方法 |
3.4.2 数据处理 |
3.4.3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分解分析 |
3.4.4 农业技术进步的要素偏向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财政分权对农业要素禀赋的影响效应 |
4.1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要素禀赋的实证设计 |
4.1.1 实证分析框架 |
4.1.2 计量模型构建 |
4.1.3 变量定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4.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要素禀赋结构的实证检验 |
4.2.1 财政分权影响资本要素结构指数的实证检验 |
4.2.2 财政分权影响劳动要素结构指数的实证检验 |
4.2.3 财政分权影响土地要素结构指数的实证检验 |
4.2.4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要素禀赋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4.3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要素禀赋结构的作用机制检验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财政分权对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影响效应 |
5.1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实证设计 |
5.1.1 实证分析框架 |
5.1.2 计量模型构建 |
5.1.3 变量定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5.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实证检验 |
5.2.1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的资本-劳动偏向实证检验 |
5.2.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的资本-土地偏向实证检验 |
5.2.3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稳健性检验 |
5.3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技术进步偏向的进一步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 |
6.1 我国农业经济增长趋势的基本特征 |
6.1.1 整体增长趋势 |
6.1.2 区域增长趋势 |
6.1.3 增长趋势敛散性 |
6.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设计 |
6.2.1 计量模型构建 |
6.2.2 估计方法与内生性问题 |
6.2.3 变量定义、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6.3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6.4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7.1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实证设计 |
7.1.1 实证分析框架 |
7.1.2 计量模型构建 |
7.1.3 变量定义与估计方法 |
7.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实证检验 |
7.2.1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资本深化路径检验 |
7.2.2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技术进步偏向路径检验 |
7.2.3 资本深化路径与技术进步偏向路径的比较分析 |
7.3 财政分权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进一步解释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完善涉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8.2.2 整合涉农资金与优化支农支出结构 |
8.2.3 提高技术进步与要素禀赋的适配性 |
8.3 研究不足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政策的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2]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D]. 李屹然. 西南大学, 2021(01)
- [3]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状况及整合优化研究 ——以林芝市为例[D]. 赵静静. 西藏大学, 2021(12)
- [4]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D]. 严宏. 西南大学, 2021(05)
- [5]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D]. 杨广勇. 山东大学, 2020(04)
- [6]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的合作及其治理 ——以农机服务为例[D]. 张建锋. 西南大学, 2020(04)
- [7]A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题研究[D]. 林仙. 华中师范大学, 2020
- [8]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问题研究[D]. 薛杰. 山东大学, 2020(12)
- [9]财政分权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基于要素禀赋与技术进步偏向视角[D]. 刘锦怡. 湖南农业大学, 2020(01)
- [10]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