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让代表依法充分提候选人(论文文献综述)
台建林,郑文阳,宋学鹏[1](2021)在《八十年代的民主选举备忘录》文中研究指明采访:法治周末采访组口述:张春生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我国改革开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兴旺期。这当中,民主法治迈出的新步伐,不只是恢复了废弃十余年的选举制度,还把等额选举推进为差额选举,把直接选举的层级从乡镇扩大到县。这个选举制度的改革,为"文革"十年沉寂已久的政治生活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刘明[2](2019)在《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对项目建设投入的逐渐提升,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项目尤其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如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逐渐呈现在民众视线中。由于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所具有的大投资、长工期、建设难度大以及建设及管理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建设单位在推进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面对的新问题、新风险也越来越多,招投标采购工作能否顺畅进行,影响着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在巨额投资下的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对项目各项工作内容进行招标采购,已成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如何应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逐渐成为了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要议题。本文运用招标采购风险管理理论,以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管理为研究内容,在阐述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概况和公司各部门设置及在招标采购中的职责和招标流程的基础上,对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进行识别,得出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中各阶段存在的主要风险有招标计划风险、招标文件编制风险、招标公告及报名风险、投标及开标风险、评标风险、定标风险、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风险等。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的风险评价体系受到的风险因素多样,各风险因素之间又存在着较为复杂的联系,为了科学的评估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构建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评估体系,以此评估体系为基础,结合层次分析法、模糊层次分析法等方法对招标采购项目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得出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的综合风险评估等级为“一般风险”。为了有效应对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存在的风险,以风险应对为切入点,从招标计划风险、招标文件编制风险、招标公告及报名风险、投标及开标风险、评标风险、定标风险、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风险等提出应对措施;为有效防范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提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招标采购文件、加强企业自我监管力度、推行电子化招标平台、强化招标过程中风险控制手段以及提高招标采购管理水平等措施,以防控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
陈春梅[3](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陈若萱[4](2018)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指出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事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戒严”时期形成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足鼎立的无线电视格局。“解严”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第四家无线电视公司民视成立,公共电视独立建台并开播。2000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台湾无线电视的格局进行了较大调整,“党政军”退出三台、媒体改革等成为无线电视媒介在“绿色执政”之后的关键词。本文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主体和中心,借鉴制度变迁理论,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史”的维度,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采用案例比较研究和比较历史分析结合的方法,将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把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台湾历史现实的产物,并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其宏观历史脉络,分析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二是“论”的维度,力求与史结合,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作批判性考察,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包括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等因素,研究这三个变量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综合影响;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其变迁轨迹及变迁类型。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助深度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方法,访谈多名台湾电视媒体业界人士、学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并对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和公视五家无线电视台及部分有线电视台进行观察,使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台湾无线电视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制度变迁。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首先,本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本研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对其进行分析,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闻传播学相结合的创新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其次,本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对未来两岸电视媒介发展乃至政策制定有所帮助。本研究力求能为促进“一国两制”的中国新闻事业提供参考,在促进未来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上,增进两岸电视媒体的理解与互信,促进华文电视媒体共同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梳理理论及综述文献,讨论本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等。第二章为“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介绍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建立概况,本章梳理了在国民党严格的威权统治之下,以商业运营制度建立无线电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家无线电视台先后成立的过程,分析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三章为“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本章梳理了“戒严”令解除之后,媒体产业开始快速发展时,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情况;分析“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四章为“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本章梳理了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民众对所谓民主的需求愈加强烈,台湾无线电视媒介随之发生的变化;分析了“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五章为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媒介批判,笔者对每一阶段的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进行总结,得出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类型、各因素的影响模式和变迁全程的路径依赖作用等四条结论,并对政治力量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负面作用进行批判反思。经过研究,笔者发现,台湾无线电视的诞生源于政治制度的推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的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并行。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过程中,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发挥交互作用,政治、经济与技术因素是外生性因素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因素;行动者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均衡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非正式约束对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产生强大作用,政治、经济等因素常以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在选题、研究内容和视角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首先,本文填补了台湾电视相关研究的空白,采用最新的数据和资料,记录了台湾无线电视转型的重要时期;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使研究具有较强逻辑性,运用制度制度变迁理论,对史料进行创新性的逻辑思考,是台湾电视史研究的一次创新;最后,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观察法等质化研究方法,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克服了大陆的台湾研究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的缺陷。
周昕兰[5](2018)在《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现代选举制度真正形成始于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是各种政体国家实现民主政治的可行方式和基础。现代选举制度渐趋完善,是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形成的一项文明成果。各意识形态的不同阶层,都为选举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代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通常被归纳为普遍原则、平等原则、直接原则、秘密原则四项。不同国家在这些原则确立过程中遇到的挫折虽然存在显着差异,但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大致相近。我国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它与时代变迁的同步逻辑递进过程既体现出历史进步的轨迹和民主进展的艰难,也刻画着不同时期思想的滞后和体制的弊端。该基本框架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在数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与完善。虽然该套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显着推动了民主的进步发展,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起到了积极稳定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政治环境更加开化包容,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与当今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相匹配显得过于保守。我国选举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实践中凸显出许多有待完善的问题,如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党对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尚需改进;人大为保证党员代表名额,对选区的划分过度行政化;缺乏独立的选举机构;人大代表非专职化,且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重;选举不注重选举人宣传和候选人之间的竞争,选举政治的发展体现出非对抗特征;间接选举的中间环节过多等。另外最大的问题则是地方政府领导人的选举没有充分体现基层民主的宗旨,甚至产生了由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面配合的变通选举现象。这样的环境打击了选民参与政治的热情,给选举暗箱操作留下极大的空间,容易滋生贿选等选举腐败。表现在选举过程和结果方面,则人民意志难以充分体现,监督机制难以实施监督,不利于实现选举的民主原则。在此局面下改革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县市政务基本实现了全面公开;加之经济建设不断突破新高,互联网信息资讯的飞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增强;并且基层民主大力发展,村民委员会已经实现了直选,乡镇长进行了直选试点改革,党内公推直选政策卓有成效。蓬勃发展的民主政治制度无不彰显着,进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时机正好。县市长实行直接选举制度也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县市长选举“两轮两票备案”的选举模式,进一步完善选举法,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更民主广泛的提名候选人,强化候选人竞争意识,切实进行选举监督。这些举措,都将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迈出一大步。随着县市长直选的实行,公民参政广泛而有序地铺开,我国的选举制度必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更加紧密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展现出独特的制度魅力。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曹清清[6](2018)在《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经济在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发展后,以内生型增长为主的扩张模式进入瓶颈期。公司并购使得现代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得以向外扩张、能够迅速扩大公司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2015年年中,我国股票市场暴跌,使得目标公司股票价值普遍较低。加之近年来,资本市场中充斥着富裕的并购资金,涌现出一大批敌意并购浪潮中的“弄潮儿”,在敌意并购的规模和数量上不断创出新高。然有攻必有守,2016年7月以来,国内上市公司纷纷高举“反收购盾牌”以应对并购大时代的到来。上市公司偏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条款——由于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与时俱进的灵活性、修订的便利性、抵御收购风险的前瞻性及低成本性使得上市公司能够对控制权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做出迅速地回应,也是协调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衡平公司利益相关者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设置,已经由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单一式”、“试探式”的防御不足演变为“万宝之争”后的“多样式”、“罗网式”的防御过度,并且以滚雪球的速度被更多上市公司章程所复制。由于相关法律尚未能提供有效的制度规范及监管措施,我国的司法及监督部门一时又陷入规制无力的窘困。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平衡好各方利益是重中之重。以利益冲突为切入点,以法律规制为主线,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沪深两市主板市场中共计1663家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进行逐一梳理,检视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存在的真问题,探求出一条可预见性的、明确合法的且成本较低的规制路径。就写作思路和逻辑线索而言,首先,概述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场域及其背景脉络。对于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的研究,在定义收购、反收购及敌意收购的概念基础上,重点对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概念、分类及价值进行着重分析。对于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全面研究离不开纵向的延伸。通过从历史观察角度来梳理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发展脉络,有助于增进对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全面性规制。其次,提出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的必要性及原则性的整体规制理念。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涉及到多重利益格局之中,正是由于公司反收购中存在各方利益的严重冲突,因而需要对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进行有引导的规制。利益衡平理念应作为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整体上规制的一个原则性的理念,其并非意味着对所有利益主体的均等保护,而是应当具体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不同主体利益的保护要有所侧重。建议应重点关注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股东利益,规制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把握董事会的决策自由与信义义务的平衡,兼顾雇员、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方能实现控制权市场公平有效地运行。再次,鉴于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统一原理性的规制永远赶不上商业实践的变化,宏观上的利益位阶在具体的反收购条款的规制中是无法做到统一适用的。进而,需要通过实证研究的手段,对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进行具体探微。将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按照作用对象的不同分为“以限制股东权利为核心”和“以控制董事会为核心”的两类,通过对其类型化分析得出了类型化的规制路径,使得没有被分析到的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也可以根据其所属类型来进行相应的类型化规制。在第一类“以限制股东权利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上市公司普遍青睐的有:绝对多数表决条款、限制股东提案权条款以及权益披露规则条款。本文在对这三种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效力进行逐一剖析后得出其各自的治理清单。就“限制股东权利”为作用对象的这一类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效力而言:第一,应当考虑股东的信义义务。公司的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产生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第二,应当考虑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所限制的权利的属性,对于股东的固有权利章程不得予以剥夺或限制;第三,还要强调对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信息披露及提示义务。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得收购者对公司的控制权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对董事会的控制上,在第二类“以控制董事会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笔者选取了公司章程偏好设置的分类董事会条款、黄金降落伞条款及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进行实证分析后,分别对这三类条款的效力作出判断,并列出示范性文本清单。研究发现此类反收购条款的效力问题概括而言就是关注董事的信义义务。虽然每一种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对于董事忠实及勤勉义务的要求各有不同的侧面,但均要求董事会出于诚信,基于充分信息,为股东利益作出收购防御的决策。另外,股权结构、法系归属以及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均会或多或少的产生影响,因此形塑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应当充分考虑这三大影响因素。分散性股权结构与集中型股权结构导致公司内部代理问题产生分野:前者集中在股东与董事之间的矛盾;后者则多表现为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矛盾——这也自然而言的指出那些以“限制股东权利为核心”的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不同于“以控制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在存在着三大分析变量的情况下,在进行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法系因素以及公司治理模式的三大影响因素。对于反收购的决定权倡议在坚持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基础上,随着股权结构的日趋分散逐渐倾向于董事会。最后,经过系统的研究,对于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法律规制路径已经清晰的出现。在事前,各上市公司在商业实践中可依据文章建构出的章程偏好设置的六类具体反收购条款的定制化范本来设计防御条款;在事后,有明确的效力判断标准来规制各个具体的章程防御条款。鉴于章程自治性的特点,用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来对其进行规制必然导致对其自治空间的挤压,故建议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列出明确清晰、操作性较强及合法性确定的示范性清单,作为任意性规则,供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反收购条款时可以参考适用,从设立试点到全面铺开。规制路径应当按照法律位阶的序位,由低到高进行渐进式改革。
姜知泰[7](2017)在《试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完善 ——以消极选民选举心理为视角》文中指出一般意义上讲,民主总是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相关联。自古以来人们就希望通过能用自身的力量来影响和决定自己的生活质量、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而参与选举作为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公民可以通过行使手中的选举权以保护自身其他的各项权利,也即公民通过民主而自由的选举过程,使得真实的民意得以积聚并转化为集体的权力,因而使得当选的代表或者政府官员依法获得行使公民赋予的权力的资格,反过来由民意代表来维护公民应有的权利。可以说选举过程中所体现民意的多寡直接决定了代议过程中民主性的强弱。而选民最终的投票行为背后承载着复杂、多变的选举心理,选举心理支配、影响着选民参与选举的全过程。选民的选举心理,即影响和支配选民在选举的全过程中实施选举行为的心理过程的总称,包括对选举的认知、动机、情绪。对候选人的良好印象、对所在社区环境的修缮需求以及对选举程序失范的不满情绪等等都是选民的选举心理。选举心理可大体分为积极自主性与消极被动型。积极的选举心理自然使得选民顺着理性的思维,通过分析选举的各种因素而做出自己的投票选择,又或是单纯的被参选者的个人因素等所吸引而不顾施政方针的进行投票。这种选举心理就是代议制民主下选民所必要的心理,其对于选举制功能的发挥起到推动作用。消极的选举心理的种类可谓不胜枚举,简而言之就是选民认为参加选举并不会对自身有好处,因此不愿主动在选举中耗费自己的精力。整个选举过程会因为选民在消极心理的支配中而丧失民主性的支撑,从而变成“假选举”。虽然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参选率历来是“广泛民主”的象征,但不可否认的是,由高度动员或“强压投票”所堆积的高参选率并不能反映我国选民真实的选举积极性。近年来各地基层人大选举中乱象不断,让我们不得不重视我国选民的消极选民心理。我国人大直接选举中消极选民心理具体可分为盲目从众型、被迫屈从型、政治冷漠型、逆反型、功利型、交易型等。但这种分类并不代表选民的消极选举心理就一成不变,在利益纷繁复杂的现实的选举过程中,多种心理的复合才是常见的形态。相对比美国的总统大选所展现出民意代表性之间的竞争与博弈,我国的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缺失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反思。当一名通过贿选“上位”的全国人大代表持美国绿卡参与美国选举并给予一定的“政治献金”时,该名代表所代表的“人民”恐怕只有他自己及其背后的利益关系。在公共选择理论中,选民“经济人”的属性决定了其自身的自利性,政治参与的过程即是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并以此交换公共产品、影响公共政策。然而当选民付出的选举成本远高于得到的预期收益,选民便基于理性而怠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不仅带来了社会经济水平的飞速提高,多元的利益分化也是必然结果。当每个人的利益趋向不同时,真正凝结多数选民切身利益的代表即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代表。而切身利益,可以表现为追求实际经济价值、物质优惠的经济利益,追求城市基建、公共安全的社会利益,受人际关系影响的情感利益以及能满足政治效能感的政治利益。人大代表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不可谓不重要。人民代表本应为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通畅的表达渠道,而现实中代表构成的行政性与模板性,出现的“举手代表”、“学习代表”、“敬业代表”等现象使得代表与选民之间出现了民意的鸿沟,许多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紧密。而当选民的投票得不出属于自己的代表时,追求经济与社会利益、情感利益、政治利益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自然会激化消极被动的选举心理。然而,选举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选出的代表缺乏民意代表性。人大代表代表性缺失的制度性症结主要体现在,选举组织的民主性、公开性不足,选区划分的非科学性、行政化倾向严重,候选人提名的“区别对待”、候选人介绍的“模糊处理”。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各种消极选举心理的产生和乱象,根本上是因为候选人没有与选民的利益直接挂钩,选举出的代表实际上不被选民所认可。只有代表最大多数选民利益的候选人才能赢得选民的信任与青睐,从而催生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自主型选举心理。如何让代表更好地代表选民利益,如果让更多的选民知悉候选人真正代表了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就涉及到对我国选举程序的完善。完善路径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增强选举组织的民主性、公开性,重塑选举的公信力;第二,选区划分方式进行科学化改造及去行政化倾向;第三,引入竞争性机制完善候选人提名与介绍方式,打破候选人确定的“指令性”困局。
刘旭东[8](2016)在《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主动开启了包括国会选举制度和人民议会选举制度在内的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在二十多年的变革进程中,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获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走出了一条具有越南特色的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之路。特别是,代表机关代表的直接选举方式和较大差额率、专职代表制度、候选人确定环节的民意考评、日趋开放的竞选活动、广泛的选举宣传以及对女性候选人开展充分的选举培训等改革举措,令人瞩目。目前我国人大选举制度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选区划分、候选人提名和确定程序、竞选活动、专职代表、直接选举范围、差额比例、选举宣传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越都是共产党单独长期执政、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相似的现实国情昭示,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成功举措将对我国人大选举制度改革有重要启示。因此,学习和借鉴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学其长处、补其短处,勇于实践、不断完善,对于加强中国人大选举制度建设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是本文研究目的之所在。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是一个延续与变革共存的统一体,是一个系统改革的过程。全文主要探讨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背景、进程、主要举措、社会效果及存在的不足之处。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具体分析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问题,并从经济革新、代表机关选举历史传统、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现实弊端、执政合法性危机和越共高层领导班子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一问题,从而全方位地呈现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改革的历史背景。从越共六大确立革新路线以来,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已经走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这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酝酿阶段(1986-1990年)、启动发展阶段(1991-1996年)以及深化阶段(1997年至今)。革新开放以来,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无论是国会选举还是人民议会选举,都实行直接选举;无论是国会代表还是人民议会代表,其差额率普遍在50%以上。革新开放以来,越共高度重视代表结构问题,不断提高专职、女性与少数民族代表比重。特别是专职代表建设,是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越共高度重视代表机关代表专职化工作,不断提升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的专职化比例。目前,国会专职代表比例已经达到30%,而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专职代表比例已经接近20%。在选举程序改革方面,以细化候选人确定程序和完善竞选活动为主要内容。代表机关代表初步候选人要想成为正式候选人,必须要获得所在地选民50%以上的赞成票。而代表机关代表选举中的竞选活动也较为开放,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有真刀实枪的互动过程,越南政府开始允许正式候选人运用媒体进行竞选活动。在选举配套措施建设方面,越共通过“内外”两种路径塑造了良好的代表机关选举政治生态。一是,通过完善选举监督、选举宣传和选举培训等体制内措施,塑造良好的代表机关选举政治生态;二是,通过完善基层选举、党内选举和全民公投等体制外措施,塑造良好的代表机关选举外部政治生态。特别是允许新闻媒体监督选举过程,运用各种方式开展选举宣传,举办由选民广泛参与的选举座谈会,对女性候选人开展充分的选举培训,以及打造基层选举、党内选举和全民公投协同发展的选举政治生态。革新开放以来,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较好地实现了越南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了政府的民意基础,消减了社会冲突,增强了人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这有利地巩固了越共的领导地位。当然,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比如候选人确定程序过于严格、政府对自己推荐的候选人给予特殊照顾、独立和党外候选人的提名和当选比例不高以及专职、女性代表比例仍需提高等问题。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选题新。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关于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专门研究成果,本论文将首次系统探讨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问题。本论文的最大创新点就是首次揭示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基本面貌,系统阐述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背景、举措、进程、社会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以选题来看,本论文具有开拓性。第二,内容新。本论文首次系统阐述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背景、进程、举措、社会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在阐述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时,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把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归纳为经济革新、代表机关选举制度历史传统、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现实弊端、执政合法性危机以及越共高层领导班子等五个因素。依据越南代表机关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的具体实践过程,笔者创新性地把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笔者还以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具体内涵为分析基础,把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主要举措分为四个方面。当然,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社会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也是本论文力求去创新的地方。第三,视角新。本论文首次系统论述了越南人民议会选举制度问题,拓宽了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研究中的国会选举单一视角。本论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越南语的文献资料比较少。由于自己的越南语还没有达到比较熟练的程度,同时自己搜集越南语文献的途径也比较有限。所以,从整体上来看,本论文中的越南语的文献资料还比较少。第二,理论深度不够。由于所能搜集到的越南语资料非常少,又加之自己的知识、理论思维和眼界水平有限,所以本论文的理论深度还不够。第三,缺乏实地观察。笔者没有去过越南,没有对越南代表机关选举进行过实地观察,这样关于越南代表机关选举的描述就仅停留在规范层面。
王球球[9](2016)在《我国区县人大代表履职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的政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职业,作为本行业的领头羊和先进分子,代表普通选民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等职能。区县人大代表是人大制度在在基层的代表,起着承上启下作用,对区县人民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责。区县人大代表积极履职是维系国家权力系统正常运转,防止区县政府权力滥用的重要环节。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可以作为人代大制度在地方的实施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区县代表的履职表现决定了人民通过代表间接实现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的实践状况。目前,区县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并未达到制度设计的要求,仍有很多缺陷和不足有待改进和完善。因此,研究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问题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梳理区县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缺乏竞争性,过分强调比例结构均衡,代表与选民联系不足,缺乏代表性,代表提出议案质量不高,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力量薄弱,履职保障不到位,以及部分区县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对策建议,如提升区县人大代表代表性、加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扩大区县人大代表的决策权行使范围、加强区县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提高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等,进一步加强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提高履职成效,反映区县民意,不断推动区县持续、和谐发展。
许剑峰[10](2016)在《当新旧媒体相遇:太阳花运动的媒介镜像》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选取太阳花运动为个案,探究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信息时代社会运动中所扮演角色,以及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并藉此梳理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机理,思考信息时代媒体和社会历史宏观因素在其中的作用。本文采取“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框架,以此为切入点,对研究问题从微观,到中观再到宏观的路径作出分析,并最终回到研究问题进一步讨论。本文使用质化的研究方法,在资料收集层面综合采用了参与式观察法、半结构式访谈法,在分析时主要使用框架分析的方法进行“全样本”分析,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综合论述。具体而言,本文选取中天新闻、TVBS新闻作为传统媒体的代表;新闻e论坛和运动主办组织黑岛青脸书专页为新媒体的代表,分析它们对太阳花运动的内容呈现和报道框架,提炼“媒介镜像”层面的新旧媒体特点;之后从内容层面、行动层面对新旧媒体之间的互动做出分析,讨论这种互动与内容生产之间的关系,总结出新旧媒体内容呈现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提出在运动发展过程中新旧媒体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及其内在机理;最后从变迁、结构、话语三个分析视角切入,分析太阳花运动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通过与文献的不断对话,梳理出导致运动发生和发展过程特殊呈现的宏观影响因素。本文最终得出了五点结论:第一,新旧媒体在对太阳花运动有着截然不同的报道框架和立场,社会运动“媒介镜像”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具有混合性与复杂性;第二,新旧媒体对社会运动的报道中,有着不同的内容生产逻辑;同时呈现出不对等的互动影响模式,新媒体处在弱势地位;第三,传统媒体深度作用于运动的发展过程,并通过建立“聚焦”、“造神”、“监督”、“促进权力集中”等方式影响运动结果;在此过程中,新媒体更多是作为运动现场的“组织”和“构建小众认同”的角色而存在;第四,社会运动重视传统媒体远超新媒体,在运动过程中会在各方面有意利用和迎合传统媒体的需求和逻辑;第五,宏观社会政治文化及其产生的历史因素,对社会运动有着巨大的催生作用,并影响和形塑了运动过程中的诸多呈现。在结论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社会运动与传统媒体之间存在根本性的无解矛盾,导致二者间难以改变的相互依赖和不对等图景;同时,新媒体作为“参与式实践”在构建认同、凝聚小众文化等方面具有优势角色;最后本文以社会运动为切口提出和讨论了信息时代下存在于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以及新媒体本身的悖论;呼唤一种对新媒体技术更加中立的“辩证技术观”的回归。文章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包括研究问题的由来、研究意义,并结合文献提出了“社会运动”的定义;第二章是文献综述,仔细梳理了现有社会运动理论流派和发展,以及我国新媒体和社会运动研究概况,确立本研究的位置和理论储备;第三章是研究设计,主要介绍了本文所采用的理论框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以及对相关概念的廓清;第四章开始进入主体部分,对中天新闻、TVBS新闻、新闻e论坛和黑岛青脸书内容做了全样本分析,呈现出它们各自不同的报道框架和“运动镜像”;第五章是从中观层面对新旧媒体和运动之间互动的讨论,并结合运动发展过程特点分析出新旧媒体不同内容生产逻辑及其在运动中的作用与角色;第六章从变迁、结构、话语三个角度分析了运动发展的宏观背景因素,讨论其在运动产生和呈现面上的巨大影响;第七章是结语,一方面对上述经验分析做简单回顾,另一方面对社会运动与媒体,以及新旧媒体在当今时代下的特点做出讨论,并提出了本研究的几点不足和未来研究可能。
二、应让代表依法充分提候选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应让代表依法充分提候选人(论文提纲范文)
(1)八十年代的民主选举备忘录(论文提纲范文)
改革选举制度:“等额”改“差额”,政治生活呈现生机勃勃 |
中央关切和指导下的北京市换届选举:7名副市长脱颖而出 |
2368个县级单位实行直接选举:全国范围第一次 |
1986年修改“两法”:解决政府副职是选举还是“组阁” |
五级政权换届:一次民主法治精神的集中演练 |
选举结果:各方面满意度高 |
(2)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研究法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招投标 |
2.1.2 风险管理 |
2.1.3 招标采购风险 |
2.2 招标采购风险管理 |
2.2.1 招标采购风险识别 |
2.2.2 招标采购风险评估 |
2.2.3 招标采购风险控制 |
第3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采购风险识别 |
3.1 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概况 |
3.2 城际轨道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 |
3.3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
3.4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采购风险识别 |
3.4.1 招标计划风险 |
3.4.2 招标文件编制风险 |
3.4.3 招标公告及报名风险 |
3.4.4 投标及开标风险 |
3.4.5 评标风险 |
3.4.6 定标风险 |
3.4.7 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风险 |
第4章 项目招标采购风险评估 |
4.1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风险评估步骤 |
4.2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
4.2.1 采购风险评估指标构建原则 |
4.2.2 采购风险评估体系构建意义和目标 |
4.2.3 采购风险评估体系的构成 |
4.3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风险评估方法 |
4.3.1 层次分析法(AHP) |
4.3.2 模糊层次分析法(FAHP) |
4.4 城际轨道项目招标采购风险评估 |
4.4.1 确定项目招标风险指标权重 |
4.4.2 招标采购风险权重分析 |
4.4.3 模糊综合评价过程 |
4.4.4 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综合评估结果 |
第5章 项目招标采购风险应对 |
5.1 招标计划风险应对举措 |
5.2 招标文件编制风险应对举措 |
5.3 招标公告及报名风险应对举措 |
5.4 投标及开标风险应对举措 |
5.5 评标风险应对举措 |
5.6 定标风险应对举措 |
5.7 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风险应对举措 |
第6章 项目招标采购风险防控措施 |
6.1 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
6.2 规范招标采购文件 |
6.3 加强企业自我监管力度 |
6.4 推行电子化招标平台 |
6.5 强化招投标过程中风险控制手段 |
6.6 提升招标采购管理水平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靠性 |
五、研究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依据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
一、概况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三、特征归纳 |
四、启示 |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
三、启示 |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三、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
一、概念解读 |
二、主要特征 |
三、二元选择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发展趋势 |
三、相关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影响因素 |
一、政府的支持 |
二、校长的魅力 |
三、产权的设计 |
四、文化的交流 |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
四、运行制度保障 |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4)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1.1.3 基本概念界定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 |
1.2.2 搜集资料的方法 |
1.2.3 研究意义 |
1.2.4 研究框架 |
1.3 理论梳理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梳理 |
1.3.2 文献综述——台湾电视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 |
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2.1.1 试水电视业:教育电视台的成立 |
2.1.2 第一家商业电视台:台视 |
2.1.3 中视:率先播出彩色节目 |
2.1.4 华视:突出教育节目特色 |
2.1.5 公共电视节目的草创 |
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2.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2.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2.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 |
3.1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3.1.1 台视、中视和华视:进入激烈竞争时期 |
3.1.2 民视的成立:反对党“发声”,打破无线三台“三足鼎立”格局 |
3.1.3 公视:漫长的筹建之路 |
3.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3.2.1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3.2.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3.2.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3.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 |
4.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4.1.1 商业无线电视台的重组 |
4.1.2 公广集团版图的扩充 |
4.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4.2.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4.2.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4.2.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4.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 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批判 |
5.1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2 “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3 2000年“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4 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反思与批判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人物列表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其他作品发表情况 |
后记 |
(5)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选举的基本理论概要 |
2.1 选举制度的本源 |
2.2 西方经典理论家的选举探索 |
2.3 马克思主义倡导者的选举理念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近现代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
3.1 晚清选举意识的启蒙 |
3.2 北洋政府联省自治运动的施行 |
3.3 国民政府时期县长考试制度的形成与缺陷 |
3.4 中共土地革命时期选举制度的考察 |
3.5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县长选举制度的确立 |
3.6 新中国成立后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变迁 |
3.7 小结 |
第4章 域内外县市长选举程序之比较 |
4.1 选民资格认定 |
4.2 县市长候选人资格及提名权 |
4.3 选举机构 |
4.4 选举程序 |
4.4.1 选区的划分 |
4.4.2 选民登记 |
4.4.3 选举经费 |
4.4.4 选举宣传 |
4.4.5 选民投票 |
4.4.6 开票计票 |
4.4.7 选举结果的确认 |
4.5 小结 |
第5章 政治团体对选举的一般性影响 |
5.1 地方派系与选举制度 |
5.1.1 地方势力对地方选举制度的影响 |
5.1.2 地方派系与选举政治冷漠 |
5.2 政党对选举的影响 |
5.2.1 政党与选举权 |
5.2.2 他国(地区)政党对选举的操纵 |
5.3 中国共产党对选举的引导作用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现行体制下县市长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
6.1 候选人产生方式单一 |
6.2 预留代表名额 |
6.3 选区划分行政化 |
6.4 间接选举方式中间环节过多 |
6.5 非完全竞争机制 |
6.6 人大代表难以充分履行职责 |
6.7 小结 |
第7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分析 |
7.1 改革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必要性 |
7.1.1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
7.1.2 保持社会稳定 |
7.1.3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7.2 县市长选举制度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7.2.1 马克思主义关于直接选举的民主理论 |
7.2.2 宪政理论解析 |
7.3 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的条件 |
7.3.1 县市政务公开 |
7.3.2 公民权利意识增强 |
7.3.3 经济基础建设的完备 |
7.3.4 村民委员会直选 |
7.3.5 乡镇长选举改革 |
7.3.6 党内公推直选政策 |
7.4 小结 |
第8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具体制度设计 |
8.1 完善选举法 |
8.2 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 |
8.3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
8.4 选举模式与候选人提名 |
8.5 候选人介绍 |
8.6 引入竞选机制 |
8.7 选举监督 |
8.8 宣誓与述职 |
8.9 罢免 |
8.10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6)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框架结构 |
五、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范围 |
第一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相关概念之网 |
一、收购与反收购的概念界说 |
(一)收购的概念及分类 |
(二)反收购的概念及分类 |
二、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概述 |
(一)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概念 |
(二)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分类 |
(三)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价值功能 |
第二节 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措施的商业实践 |
一、特点各异的五次并购浪潮 |
(一)以横向收购为代表的第一代浪潮 |
(二)以纵向收购为代表的第二代浪潮 |
(三)以混合收购为代表的第三代浪潮 |
(四)以敌意收购为代表的第四代收购浪潮 |
(五)以多元化跨境并购为代表的第五代收购浪潮 |
二、反收购浪潮的三代演进 |
(一)第一代反收购浪潮 |
(二)第二代反收购浪潮 |
(三)第三代反收购浪潮 |
三、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措施的商业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中的利益冲突与衡平 |
第一节 股东利益的冲突与衡平 |
一、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对控制股东的权利限制 |
(一)控制股东对少数股东的压制 |
(二)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确立 |
(三)控制股东的表决权的限制 |
二、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对少数股东权利的强化保护 |
(一)少数股东保护的必要性 |
(二)少数股东保护的制度设计 |
第二节 管理层利益的冲突与衡平 |
一、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的商业判断规则 |
(一)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
(二)商业判断规则概述 |
(三)商业判断规则在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的适用 |
二、上市公司反收购视野下的董事信义义务 |
(一)董事信义义务概述 |
(二)董事在上市公司反收购中信义义务内容的变迁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冲突与衡平 |
一、上市公司反收购中的利益相关者 |
(一)利益相关者概念界定 |
(二)利益相关者保护的必要性 |
二、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中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
(一)雇员利益保护 |
(二)债权人利益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以限制股东权利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绝对多数表决条款 |
一、绝对多数表决条款概述 |
(一)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概念 |
(二)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兴起 |
(三)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效能分析 |
二、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司法实践 |
(一)域外司法实践 |
(二)本土司法实践 |
三、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实证考察 |
(一)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数据观察 |
(二)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本土问题 |
四、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合法性分析 |
(一)增加特别决议事项的合法性 |
(二)提高绝对多数表决权标准的合法性 |
五、绝对多数表决条款的规制路径 |
第二节 限制股东提案权条款 |
一、股东提案权制度概述 |
(一)股东提案权制度的概念 |
(二)股东提案权制度的兴起 |
二、限制股东提案权条款的章程运行现状 |
(一)实体性审查标准的特别约定 |
(二)程序性审查标准的特别约定 |
三、限制股东提案权条款的合法性分析 |
(一)程序性审查标准的效力剖析 |
(二)实体性审查标准的效力剖析 |
四、限制股东提案权的规制路径 |
(一)实证分析中的边界 |
(二)理论研究中的边界 |
(三)规范意义上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权益披露规则条款 |
一、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实证考察 |
(一)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运行现状 |
(二)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运行特点 |
二、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规制现状 |
(一)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立法表达 |
(二)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司法实践 |
(三)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监管立场 |
三、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合法性分析 |
(一)变更权益披露触发点条款的效力剖析 |
(二)设置违规增持处罚后果条款的效力剖析 |
四、权益披露规则条款的规制路径 |
(一)对权益披露触发点条款的法律规制 |
(二)对违规增持处罚后果条款的法律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以控制董事会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制路径 |
第一节 分类董事会条款 |
一、分类董事会的概述 |
(一)分类董事会的概念厘定 |
(二)分类董事会的产生背景 |
二、我国分类董事会的实证考察 |
(一)香港交易所中的分类董事会 |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的分类董事会 |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的分类董事会 |
三、分类董事会的特点与本土问题 |
(一)我国分类董事会的特点 |
(二)分类董事会的本土问题 |
四、本土分类董事会的合法性分析 |
(一)限制改选董事比例条款的效力剖析 |
(二)股东任意罢免董事的效力剖析 |
五、本土分类董事会的规制路径 |
(一)建立分级错配董事任期制度 |
(二)设置不得无故罢免董事规则 |
(三)完善多项配套制度 |
第二节 黄金降落伞条款 |
一、黄金降落伞概述 |
(一)黄金降落伞的概念厘定 |
(二)黄金降落伞的法律构造 |
二、黄金降落伞的制度功能 |
(一)黄金降落伞的正向功能 |
(二)黄金降落伞的负向功能 |
三、黄金降落伞的效力判断 |
(一)保持缄默的司法传统 |
(二)开宗明义的法律表达 |
(三)最优落实的薪酬实践 |
四、黄金降落伞的本土考察 |
(一)黄金降落伞的应用比例 |
(二)黄金降落伞的类型划分 |
(三)黄金降落伞的运行特点 |
五、黄金降落伞的本土问题及规制路径 |
(一)黄金降落伞的本土问题 |
(二)黄金降落伞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 |
一、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概述 |
(一)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定义 |
(二)董事法定任职资格的构成 |
二、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章程考察 |
(一)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运行现状 |
(二)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运行特点 |
三、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合法性分析 |
四、限制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中的差异化影响因素 |
第一节 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的影响 |
一、主要国家股权结构特点描述 |
(一)分散股权结构模式的特点 |
(二)集中股权结构模式的特点 |
二、规律剖析: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反收购间的角力 |
(一)公司代理问题因股权结构而不同 |
(二)敌意收购的偏好对象:分散型股权结构的公司 |
(三)分散型股权结构催生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设置 |
三、股权结构差异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法系差异对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的影响 |
一、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规则成文化 |
(一)美国市场中成熟的立法文本 |
(二)欧盟市场中各异的立法文本 |
(三)新兴控制权市场中继受的立法文本 |
(四)我国尚待完善的立法文本 |
二、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判例法运用 |
三、法系融合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公司治理模式对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规制的影响 |
一、董事会中心主义典范的美国 |
(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法律文本支撑 |
(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案例证成 |
(三)董事会中心主义对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影响 |
二、董事会中心主义弱化样态的英国 |
(一)与美国截然不同的英国现实 |
(二)原因剖析:潜在的政治因素 |
三、股东会中心主义:大陆法系国家(地区)之观察 |
(一)股东会中心主义对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影响 |
(二)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下的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归属 |
本章小结 |
结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法律规制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7)试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完善 ——以消极选民选举心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选民选举心理概述 |
第一节 选民选举心理的含义 |
一、“选民”、“选举”的含义 |
二、选民选举心理的含义 |
第二节 选民选举心理的一般分类 |
一、积极自主型选举心理 |
二、消极被动型选举心理 |
第三节 两种选举心理对选举制度运行的影响 |
第四节 本文研究对象是人大直接选举而非间接选举 |
第二章 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的消极选举心理 |
第一节 我国高参选率反映选举心理积极性的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人大直接选举中消极选举心理的表现 |
一、盲目从众型 |
二、被迫屈从型 |
三、政治冷漠型 |
四、逆反型 |
五、功利型 |
六、交易型 |
第三节 由美国总统大选的选举心理反思我国人大直接选举的选举心理 |
一、美国选民选举心理的三个长期性主题 |
二、中国的“贿选代表”参与美国选举带来的反思 |
第三章 消极选举心理的产生源于代表性的不足 |
第一节 个体的逐利性是选民参与选举的动因 |
第二节 积极的选举心理需要多数人切身利益的凝聚和共识 |
一、选举心理的多样性来源于社会利益的高度分化 |
二、影响选举心理的切身利益之具体表现 |
第三节 产生消极选举心理的根本性原因是我国人大代表代表性的不足 |
第四节 人大代表代表性不足簇生消极选举心理的制度症结 |
一、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的选举组织难以获得选民的心理认同 |
二、行政化的选区划分容易抑制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
三、候选人提名、介绍的“模糊处理”阻碍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 |
第四章 为促进积极选举心理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增强选举组织的民主性、公开性,重塑选举的公信力 |
第二节 选区划分的科学化改造及去行政化倾向 |
第三节 完善候选人提名与介绍方式以增强选举中的竞争性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及其改革的理论阐释 |
一、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涵义 |
二、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原则和价值 |
(一)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
(二)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核心价值 |
三、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基础理论 |
(一) 西方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基础理论 |
(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代议制理论 |
四、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基础理论 |
(一)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影响因素 |
(二)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实际效果 |
第二章 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背景与进程 |
一、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历史概述 |
(一) 民主政权建立与南北分治时期的选举制度(1945——1975年) |
(二) 全国统一后的选举制度(1976——1986年) |
二、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背景 |
(一) 经济革新对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内在推动 |
(二) 越南自身丰富的代表机关选举制度传统的导引作用 |
(三) 代表机关选举制度的现实弊端促使其改革 |
(四) 执政合法性危机倒逼越共加快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 |
(五) 革新开明的越共高层领导班子的大力推动 |
三、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进程 |
(一) 改革的酝酿阶段(1986——1990年) |
(二) 改革的启动发展阶段(1991——1996年) |
(三) 改革的深化阶段(1997——至今) |
第三章 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举措与现状 |
一、创新选举理论,强化人民主体理念 |
(一) “民主既是革新事业的目标,又是推进革新事业发展的动力” |
(二) 民主就是“民是主”、“民为主” |
(三) 代表机关选举要做到“人民知晓、人民参与、人民监督” |
(四) 代表机关选举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 |
二、完善选举原则,实行直接、差额选举 |
(一) 实行直接选举 |
(二) 实行差额选举 |
三、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专职、女性与少数民族代表比重 |
(一) 提高专职代表比重 |
(二) 提高女性代表比重 |
(三) 提高少数民族代表比重 |
四、规范选举程序,细化候选人确定程序,完善竞选活动 |
(一) 细化候选人确定程序 |
(二) 完善竞选活动 |
五、完善选举配套措施,塑造良好的代表机关选举政治生态 |
(一) 完善选举监督、选举宣传和选举培训等体制内措施 |
(二) 完善基层选举、党内选举和全民公投等体制外措施 |
第四章 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评价与启示 |
一、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评价 |
(一) 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的社会效果 |
(二) 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二、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一) 凝聚深化人大选举制度改革的共识 |
(二) 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世界成功经验相结合 |
(三) 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渐进式改革 |
(四) 遵循自上而下且持续推进的改革方式 |
(五) 加强人大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我国区县人大代表履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区县人大代表 |
二、选举制 |
三、兼职制 |
四、集体行权制 |
第二节 相关理论依据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二、代议制理论 |
三、代表制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内容 |
一、听取区县人民群众民意的职责 |
二、提出区县民生发展相关议案的职责 |
三、对区县重大事项的决策职责 |
四、对区县政府的监督职责 |
第二节 区县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区县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不足 |
(一) 部分人大代表平常与选民沟通少 |
(二) 部分人大代表在选民中开展调研活动少 |
二、区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质量不高 |
(一) 部分人大代表所提议案不能真实反映民生民意 |
(二) 一些代表的议案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
三、区县人大代表的决策权行使问题 |
(一) 对区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行使范围窄 |
(二) 一些人大代表忽视决策权的行使 |
四、区县人大代表的监督问题 |
(一) 对政府官员任免缺乏质询环节 |
(二) 对同级及下级政府官员的监督力量薄弱 |
第三章 我国区县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体制因素导致区县人大代表对民意的代表性不足 |
一、人大代表的兼职制 |
二、缺乏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日常沟通平台 |
三、党员代表的双重性影响 |
第二节 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缺乏竞争性 |
一、现行选举中的有关比例规定 |
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不公开 |
三、选民对候选人不够了解 |
四、选民对选举人大代表缺乏热情 |
第三节 区县人大代表的决策权是程序性权力 |
一、决策权的主要体现是听取和审议政府报告 |
二、代表对区县民生热点问题自主决策少 |
第四节 区县人大代表的监督权力形式化 |
一、对区县行政官员只有形式上的人事任免权 |
二、对政府官员监督不到位 |
第五节 地方政府给区县人大代表履职创造的条件不够 |
一、地方政府部分施政信息不够透明 |
二、地方政府对人大代表日常渠道履职支持不到位 |
第六节 区县人大代表自身的原因 |
一、部分代表履职意识淡薄 |
二、一些代表的文化素质不高 |
第七节 区县人大代表履职缺乏有效保障 |
一、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的经费保障欠缺 |
二、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人身安全保障不到位 |
第四章 完善区县人大代表履职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 |
一、优化代表结构 |
二、完善选区划分 |
三、增强选举过程的竞争性 |
第二节 提升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真实反映民意 |
一、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
二、构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日常沟通平台 |
第三节 扩大区县人大代表的决策权行使范围 |
一、听取、审议报告外,行使否决权 |
二、加强代表对民生热点问题自主决策权 |
第四节 地方政府给区县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
一、提高地方政府施政信息透明度 |
二、地方政府要为人大代表日常渠道履职提供支持 |
第五节 提高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
一、强化代表综合素质,提高代表审理议案能力 |
二、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激发履职主动性 |
三、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 |
四、完善代表履职的考核体制 |
第六节 加强区县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 |
一、端正代表的思想,让代表敢于监督 |
二、拓宽监督渠道,让代表多方位监督 |
第七节 完善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保障 |
一、完善经费保障,促进代表有效履职 |
二、完善对代表的人身安全保障,让代表安心履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10)当新旧媒体相遇:太阳花运动的媒介镜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为什么选社会运动? |
二、为什么从媒介切入? |
三、什么是社会运动? |
四、为什么是太阳花?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回顾 |
一、社会运动研究 |
(一) 集体行为论 |
(二) 资源动员论 |
(三) 政治过程论 |
(四) 政治机会论 |
(五) 框架建构论 |
(六) 新社会运动论 |
(七) 国家与社会运动 |
(八) 抗争政治 |
二、社会运动与媒体 |
(一) 大众媒体与社会运动 |
(二) 新媒体与社会运动 |
(三) 新旧媒体关系 |
三、国内相关研究 |
(一) 新媒体研究 |
(二) 国内社会运动和群体性事件研究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问题 |
(三) 分析框架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过程 |
(六) 相关概念辨析 |
第四章 太阳花运动的媒介镜像 |
一、中天新闻的“检视”建构 |
(一) 违法乱纪:霸占“立法院” |
(二) 政院事件:破坏者形象构建 |
(三) 政院延续:警察VS学生的双面建构 |
(四) 凯道游行:负面底色下的褒贬中立 |
(五) 检视增加:漏洞百出的运动 |
(六) 暴力因素:对“破坏”的关注与放大 |
(七) 造神运动:学运领袖的神化与批判 |
(八) 运动退场:对追责的强调 |
(九) 服贸协议:多层次说理相挺 |
(十) 对“中天”的小结 |
二、TVBS:流动的框架 |
(一) 318之夜:狼藉与混乱建构 |
(二) 框架首转:从质疑到中立 |
(三) 二次转变:对“占领政院”事件的报道 |
(四) 逐渐三转:过渡时期的TVBS报道框架 |
(五) 凯道游行:支持与切割的微妙操作 |
(六) 框架四转:对立、退场与质疑 |
(七) 运动退场:话题刺激性炒作 |
(八) 五转与切割:退场之日与包围中正一 |
(九) 对警察、服贸议题及花边新闻的特殊报道 |
(十) 对TVBS的小结 |
三、新闻e论坛:对运动空间的实时民粹化展演 |
(一) 草根视角:媒体不报,我们来报 |
(二) 政院之夜:突出警察暴力的实时播报 |
(三) 凯道之前:支持立场的延续 |
(四) 330凯道:跟随式直播 |
(五) 退场前夕:双重标准下的正负建构 |
(六) 退场之日:确认与升华运动价值 |
(七) 抗争再起:连接运动框架的正面建构 |
(八) 运动领袖:平凡化操作框架 |
(九) 对“新闻e论坛”的小结 |
四、黑岛青脸书:运动核心的跟随式“喉舌”框架 |
(一) 运动初期:实时播报的动员框架 |
(二) 政院事件:及时切割与声援利用 |
(三) 凯道前夕:转守为攻 |
(四) 激情消退:改变策略维持动能 |
(五) 退场之时:对运动的极尽讴歌 |
(六) 路过中正一:切割与声援 |
(七) 运动领袖的“集权”建构和警察“暴力”建构 |
(八) 对“黑岛青”的小结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动的“战场”:新旧媒体与运动的多面互动 |
一、内容层面 |
(一) 旧媒体上的新媒体 |
(二) 新媒体上的旧媒体 |
二、行动层面 |
(一) 新旧媒体之间 |
(二) 新旧媒体与运动之间 |
三、“互动”对内容生产的影响 |
(一) E论坛:徘徊于“游击”与“正轨”之间 |
(二) 中天:内部高度一致下的组织保证 |
(三) TVBS:收视率挂帅下的无奈 |
(四) 黑岛青:随运动阶段变化的内容生产 |
(五) 作为在场的“新媒体” |
四、对媒体与运动的最终讨论 |
(一) 318夜晚:“没有组织,怎么冲?” |
(二) 政院事件:内外困境和控制不足下的悲喜剧 |
(三) 退场转折:330凯道后的衰落 |
(四) 传统媒体:聚焦、造神、监督和权力集中 |
(五) 新媒体:根植于运动内部的建设性角色 |
五、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变迁、结构、话语下的太阳花 |
一、财团化、贫穷化、少子化与相对剥夺感的产生 |
二、国家性质与社会性质 |
(一) 历史因素及其发展背景 |
(二) 国家性质与社会运动 |
(三) 社会性质与社会运动 |
(四) “结构”因素的综合性分析 |
三、话语、意识形态与太阳花 |
(一) 国族认同焦虑和“反中国因素” |
(二) 反黑箱服贸的民主诉求 |
(三) 反自由贸易论述与“泛左”思想 |
(四) 世代正义与青年参与 |
(五) 对“话语”与框架建构论的讨论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得出的几点结论 |
二、结论基础上的几点讨论 |
(一) 社会运动发展与媒体的矛盾与困境 |
(二) 信息时代社会运动中新媒体的“参与式实践” |
(三) 关于“媒体悖论”的讨论 |
(四) 对辩证技术观的呼唤 |
三、关于研究本身的几点讨论 |
(一) 不同视角下对研究对象的不同观感 |
(二) 研究进场和资料获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应让代表依法充分提候选人(论文参考文献)
- [1]八十年代的民主选举备忘录[J]. 台建林,郑文阳,宋学鹏. 山东人大工作, 2021(02)
- [2]XX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采购风险管理研究[D]. 刘明.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7)
- [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
- [4]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陈若萱. 厦门大学, 2018(06)
- [5]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D]. 周昕兰. 湖南大学, 2018(06)
- [6]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法律规制研究[D]. 曹清清. 吉林大学, 2018(12)
- [7]试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完善 ——以消极选民选举心理为视角[D]. 姜知泰.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8]越南代表机关选举制度改革研究[D]. 刘旭东. 山东大学, 2016(09)
- [9]我国区县人大代表履职问题研究[D]. 王球球. 南京工业大学, 2016(05)
- [10]当新旧媒体相遇:太阳花运动的媒介镜像[D]. 许剑峰. 南京大学,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