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注意的八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连俊雅[1](2021)在《国企在国际投资调解中面临的挑战及法律应对》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日益频发。投资仲裁是国企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主要的方法。然而,国企运用投资仲裁上存在长时间、高金钱的投入和高败诉率的困境。《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公约》的生效给投资调解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投资调解将成为投资仲裁的重要补充,为国企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提供有效的替代性解决方法。国企因其产权的特殊性在使用投资调解上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挑战,如当投资调解的结果使国企的实收账款远少于应收账款时,国企可能被指控造成国有资产的恶意流失或存在腐败行为。为有效应对上述法律困境,应提高国企对投资调解的认知和接受,建立国企参与投资调解的科学评估制度,设立国企投资调解报告制度以及推动公正有效投资调解机制的构建。
江蓉[2](2020)在《N市X区审计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以区城投公司审计项目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的审计制度。从1983年开始应用于国有企业审计,随后逐步发展延伸至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该项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评价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经济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防范腐败发挥积极作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涉及领域较广,其相应担负的经济责任有着较大的差异,而针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框架和评价体系尚未统一规范,审计机构所使用的评价标准也略有差异。本文采用文献分祈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运用受托经济责任、权利监督制衡和免疫系统为理论指导,搜集与梳理国内外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文献,系统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概念、审计程序、内容和特点。以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为例进行分析探讨,找出当前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其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阐述和分析,对X区审计局及类似地方审计局完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对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过程进行分析,分别从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提出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本文总结归纳X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探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其一是欠缺科学的组织协调,表现在审计部门缺乏与相关部门间协调合作,审计人员素质与审计要求还存在差距;其二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评价不够全面和系统;其三是审计程序及方法落后,主要表现在获取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实施等方面,且手工查账效率较低;其四是审计滞后和结果公告不充分,离任审计时间滞后,审计整改督办制度不完善。针对X区审计局对该区城投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审计工作组织力度,一方面加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一方面积极与上级审计机关交流和配合,同时发挥好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好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必要时借力外聘专家提升审计质量;准确评价和界定经济责任,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落实和强化经济责任界定原则;优化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严格规范审计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提高审计人员创新积极性;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推动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有效结合,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照要求实行公开公告,此外,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整改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本文通过探讨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试图思考和研究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系,通过问题分析总结经验和启发工作新思路,提供充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依据,并对今后的实践工作提供借鉴。
张利[3](2020)在《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否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集体经济的强弱,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应成为我们重点考虑的问题。上海市宝山区面积占上海市总面积的4.2%,常住人口占上海市总常住人口的8.4%,人口密度大。在宝山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近乎饱和的情况下,郊区特别是村镇对整个区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功能日益突出,已成为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扩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宝山区作为上海的重要的近郊区,在村集体发展方面早有探索,并取得了宝贵的成功经验。探索宝山区的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路径,提升宝山区村级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对于上海市乃至全国的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以上海市宝山区为例,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扎根理论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探讨新时期下如何提升宝山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内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进行介绍,并列举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模式,总结出这些集体经济典型模式的特征以为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接着分析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选取一系列指标数据并通过将其与上海市其他区进行对比,从宏观上分析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同时选取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剖析了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共性及个性。然后通过实地访谈并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归纳出影响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并以此为被解释变量在第五章选取上海市宝山区9个镇2010-2016年的统计数据,做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分析各解释变量对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具体影响程度,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效的提高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表明财政支持能够显着提升各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除此之外,外部政策环境、人才队伍也对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着重要影响,宝山区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同时加强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提升。本文在如下方面进行创新:首先是归纳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的典型案例,并总结出它们成功的模式及经验,及新的时代背景赋予它们的新的机遇。不仅更新了和丰富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成果,并且对宝山区乃至全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好地借鉴作用。接着是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上海市宝山区各村镇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通过编码归纳整理出对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并将其作为第五章实证分析的解释变量选择依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再接着是选择合适的样本,通过面板数据回归,实证分析了各变量对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程度及机理,并分析回归结果,以此提出相应的建议。目前对于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尚且不足,零星且不系统,针对上海市某一个区域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就更加缺乏了,本文力图解决宝山区现存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此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丰富了农村集体经济研究,尤其是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理论,为上海市乃至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姚志华[4](2020)在《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拥有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阵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迅速展开,各省市地方国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积极开展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但是由于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监管主体、企业规模、涉及国民经济领域以及具体管理模式等方面都有差异,地方国企的混改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完备的配套制度进行指导,也没有成功的模式可供复制,因此地方国企改革具有过程复杂、政策性强、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调整等特点,使得本轮地方国企混改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预防与控制相关风险的防控法律机制就成为稳步推进地方国企混改进程的关键。论文以习近平同志关于风险防控思想为指导,以天津地方国企混改为研究样本,运用风险清单分析方法,对地方国企混改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风险成因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构建防控地方国企混改风险法律机制的建议。论文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主要界定地方国企混改的相关概念,阐释了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及风险防控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以天津为例,对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对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国企混改制度和政策的梳理,指出当前地方国企混改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运用风险清单风险法,对地方国企混改存在的三类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和17种具体风险及其风险成因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第四部分针对上述风险,提出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处理的一体化全程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议。在事前预防方面,提出要设立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的资格准入标准、完善法律尽职调查程序、建立风险清单制度和建立风险预案制度;在事中监测方面,要建立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制度、建立完善的职工安置制度、建立风险追踪预警机制和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在事后风险处理方面,要建立国企混改风险基金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设立混改企业退出机制和明确混改风险责任追究机制等,保证地方国企混改顺利地进行。
高小茹[5](2019)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至今,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投资设厂的规模日益扩大,对我国经济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在企业享受获取高额经济利润带来的快感时,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产品质量不合格、压榨工人等事件频频发生,此类负面事件的发生反映出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忽略了企业在经营中应该担负起的基本责任,降低了对企业相关方所关注的日常经营事项的关注度。基于此,相关利益主体对于在我国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承担与我国本土企业一致的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将社会责任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能够使利益相关者更加了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但是我国现有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定仍不完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管理存在缺陷,部分外商企业自身也存在管理问题,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发现当前企业存在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是改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当务之急。本文选取化工企业中外商投资的LNMG化工有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一共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基本理论及国内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第三部分是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介绍LNMG化工公司的概况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通过调查发现其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进行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从构建思路、基本框架、披露目标、披露原则、披露内容、披露形式与报表体系构建进行阐述。第五部分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在LNMG化工公司进行应用。第六部分为完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出对策建议。第七部分总结前文的研究结论,并对未来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进行展望。
冯晓燕[6](2018)在《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孝义市这样一个农业大县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去考察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并对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与目的,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说明了本文写作的思路与方法,并对研究的创新与不足进行了总结。第二章主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及相关理论进行了界定和说明,梳理了相关理论的演变与发展,从理论角度为文章写作奠定了基础。第三章主要对孝义市经济发展现状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现状进行了分析说明,从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原则以及改革的现状等方面进行梳理,对其改革的基本状况进行了整体说明。第四章以孝义市梧桐镇为例,从其改革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基本成效等方面对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章对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从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货币后的分配问题、集体资产股权面对稳定性和流动性的双重矛盾、集体所有权的虚化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性建设问题和经营性资产市场竞争力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六章针对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权能的行使、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合理规范的产权流转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对策。
袁兴平[7](2017)在《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研究 ——以贵州省为例》文中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国有经济的发展,而国有经济中最为关键的经济动力就是国有企业的发展。从计划经济开始国有企业历经一系列的改革探索,赋予了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经济增速换挡期,国有企业本应承担更多的经济发展任务,可是一些国有企业仍然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与国有企业仍然没有真正独立、企业作为法人主体的地位尚未确立、企业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下滑、内部人控制、产能过剩严重、利益输送、债务负担过重、国有资产流失等。在当前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侧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强调国有资本监管,更加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政府与国有资产实现分离,真正实现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科学。地方国企承担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此番地方国企混改中,需要在国企混改中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体系,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本文以现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代表”监管体系为基础,结合目前国家政策文件精神,探索在地方国企混改中构建地方国有资本监管法律体系,本文从三个部分来分析构建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体系,第一部分对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相关概念做了梳理,明确了地方国企混改的理论依据、地方国企混改的内涵外延、地方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的区别等问题。二部分以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介绍了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管发展历程、贵州省国有资产布局、贵州省国资委监管模式概况以及运用SWOT方法分析贵州省国资委监管模式。第三部分从政府、投资公司、被投公司三个方面构建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系、从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企业监督三个方面构建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体系;从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监督缺失责任追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设计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责任追究体系,从而构建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体系。在整个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以法治引领改革,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改革,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以及法律制度的实施,改进地方国企混改的成效,让地方国有资本高效运营,带动地方产业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以实现国家强盛的宏大战略。
郭玮[8](2016)在《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支出规模日益增大,地方财政风险愈演愈烈。如何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已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地方财政部门是进行地方财政管理的特殊机构,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最后都会归结为财政活动,因此,地方财政部门的管理和运行是政府治理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地方财政管理的现状来看,一直以来地方财政部门都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提高部门廉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作为地方财政管理目标。但是,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地方财政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同时,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和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也要求地方财政建设必须朝着更严格、更为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原有的地方财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的客观要求。在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积极影响以及我国企业部门内部控制发展成效的良好示范和带动下,我国政府部门也加快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进程,逐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相继开展了内部控制的探索与实践,尝试性地将内部控制引入地方财政管理,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也有效带动了其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现有的相关文献往往聚焦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目标、原则、主体与客体等框架设计,却忽略了地方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特点和运行规律。同时,由于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从而无法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判断和有效指导,致使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性。而且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松弛、机构职责不清、监督乏力现象普通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并制约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和财政资金运行,从而难以形成对地方财政风险的有效防范。因此,适时启动并有效推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研究是形势所趋,是规范地方财政部门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有效预防地方财政风险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借鉴和吸纳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内核,扩展和拓深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的必然选择。本文以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为题,将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思想引入地方财政管理,归纳总结内部控制理论的概念本质与作用方法,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联性,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和内部控制的复杂性,展开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一般性分析。在此基础上,诠释核心要素并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同时,以问卷调查分析和典型案例为依据,深入探讨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困境,针对性地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的优化、作业层面的流程规范以及内部评价体系的构建等重要角度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优化设计。本文的核心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导论。本部分主要概述了研究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框架以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等。第二部分,内部控制的特质、属性与理论延伸。通过对内部控制定义、本质、原理和方法的一般性分析,总结归纳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联性,从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出发,重新定位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功能与作用,并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意义以及实施内部控制的复杂性,进一步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理论框架,阐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特征,清晰界定主体和客体,理顺内部控制目标与组织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是一个设计科学、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动态系统。第三部分,核心要素与运行机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架构。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五大核心要素进行诠释,并将其整合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的财政管理活动之中,推理演绎基于目标设定、风险甄别、控制措施及监督评价等重要环节在内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运行机理。同时,进一步提出财政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协调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是促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条件。第四部分,我国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现实考察。在总结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沿着内部控制的起步、企业内部控制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引入政府管理以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积极推进的发展路径,回顾了我国内部控制的成长历程。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来自于不同层级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资料和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探寻数据背后的规律,掌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实施的整体状况及内在特征,并以某财政局为例进一步深入分析其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困境,为地方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充足的现实依据。第五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整体优化与流程规范。结合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两个视角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单位整体层面主要从地方财政部门组织架构、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决策审批制度、财政信息系统以及会计机构与财务报告等方面进行优化。作业层面则结合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财政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业务活动,针对各项业务的流程和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设计。第六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针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缺失的现状,尝试性地提出分层面评价的设计思路。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分析进行理论界定,全面梳理整合观下的内部评价模式,并提出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流程。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之间的关联性,从单位层面的定性分析角度判定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成熟度水平,以作业层面业务流程的定量考量视角整理来源于各项记录的客观证据,并最终得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的综合性结论。第七部分,结论与展望。主要是对论文的概括性总结及简评。通过理论框架、实践考查和动态评价的分析,阐述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结论。同时,也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未来研究的方向进行展望。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内核充分合理的引入地方财政管理,立足地方财政部门的公共受托责任和行政管理的特殊性,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内部控制理论体系,并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以单位层面的全局视阈和作业层面的流程视角全面分析和优化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评价。以下三方面支撑了这一新的分析框架:(1)将内部控制理论扩展和拓深至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来源于企业组织,简单的移植和照搬并不可取。本文从内部控制理论产生的作用原理和方法基础入手,总结归纳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共同之处在于内部控制的产生基础、实施目标及运行条件。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意义以及实施内部控制的复杂性,诠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主体和客体及控制的层次性,指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是一个设计科学、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动态系统,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理论框架,是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的有益延伸和拓展。(2)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组织结构不同其内部控制的运行原理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本文充分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要素,并与地方财政单位层面的整体环境和作业层面的业务活动相融合。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是在组织整体环境的约束和影响下,以地方财政部门发展战略目标设定为逻辑起点,通过对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进行风险甄别,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结合必要的监督评价而形成的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的动态循环过程。通过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作用机理,进一步理顺各要素之间的彼此联系及单位层面与作业层面的相互关系,从而更加准确地把握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内在规律。(3)以单位层面的全局视阈和作业层面的流程视角全面审视地方财政内部控制问题。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包含设计、执行、评价三大环节,单单以某一方面进行研究都是不完整的。因此,本文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组织架构、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针对作业层面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财政资金运行等主要业务的流程和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并依据不同层面的特点及信息来源的差异性,进一步提出以单位层面定性分析与作业层面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从而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设计、执行、评价的形成路径进行完整的优化设计与探索。
周迎春[9](2014)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简称同步审计)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中国特有的审计制度,是指审计机关对同一行政区或同一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分别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范围较为宽泛,本文仅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作为研究对象,其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更具代表性。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作为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以政党和政府的组织关系以及党政领导干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权力运行等作为同步审计的制度基础,分析了党政领导干部之间职责的共性与区别,进而导致他们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可能性以及异同。同步审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审计对象是两个不同系统的领导干部,一个是党委部门、一个是行政部门;其审计内容、责任界定、审计评价都具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本文分别对同步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他们共同的内容和目标、不同的内容和目标,他们共同的责任界定、不同的责任界定,共同的审计评价、不同的审计评价等进行了阐述。然后以笔者亲身参加的一个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案例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及同步审计存在的主要难点。最后提出了完善同步审计的四个建议:整合理念、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同步审计价值观;加强协调、利用成果,解决“用”的问题;健全法规、完善制度,解决“缺”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解决“险”的问题。本文既有理论的探索,也有实践的提炼,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本文各章节之间环环相扣,研究的内容既有创新之处也有难点之处;既有国外文献也有国内文献的综述;既有理论基础也有制度基础的阐述;既提出个性问题也提出共性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
刘胜华[10](2013)在《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建设用地供给是影响生态安全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不适当的建设用地供给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和功能衰退。要控制建设用地对生态安全的威胁,必须从建设用地供给这一源头抓起。要从建设用地供给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等要素方面,寻求建立科学合理的供给模式,以公平、有序、有效的方式实施。这种建设用地供给模式的形成与实施,都需要有法律制度这样一种具有公信力、强制力、确定力、执行力的手段予以保证与促进。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国内外对生态安全和土地供给研究的主要成果,结合建设用地供给的实践经验,分析生态安全与建设用地供给之间的相互影响机制,构建生态安全与建设用地供给之间的协调耦合的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国内对生态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安全评价方面,基于压力—状态—响应,运用了RS、GIS、BP神经网络等技术,针对评价对象特征,提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价模型,分析评价结果,提出促进生态安全的建议。同时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的生态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的生态问题的解决措施与生态安全的维护措施。国外对生态安全的研究,主要提出了生态安全的概念,探讨了生态安全与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的关系,提出为了控制与减少生态危险,需要对影响生态安全的社会经济政策,国家政治结构,法律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变革。国内对建设用地供给的研究,主要有四个方面:建设用地供给政策制度、建设用地市场供给机制、建设用地供给产权保护、建设用地供给实证研究等,提出的主要制度有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制度等。国外对建设用地供给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领域,指出土地是三大生产要素之一,土地供给、需求以及土地价格有自身的特殊性,土地供给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关系,有效的使用土地资源可极大地促进经济增长。国内对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方面的研究,有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空间预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以及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分区等。国外对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的研究,主要有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的规划与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探讨建立的制度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应当以现有的理论成果为基础。这些理论成果应当包括安全与生态安全、土地供给与需求、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权力与权利、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实施等方面。本文所指的生态安全,是指人类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不分区域,包括现在与未来,生态系统处于结构平衡、功能稳定,并且能够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持续地提供物质与精神享受所需要的优质资源的状态。本文所指的建设用地供给,是指是指在特定的价值目标下,供给主体将特定的土地以一定的价格和方式提供给有取得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文所指的法律制度,是指由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创造的政治、经济规则,以及为实施这些规则而制订的实施机制。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之间,存在着互斥与互利两种关系。互斥是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的主要关系。互斥表现为建设用地供给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加剧、生物安全受到威胁等方面。这种互斥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对经济增长的无限追求,对资源的过度索取,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不足,对资源的消耗缺乏节制等。要减缓互斥关系,应当调整建设用地供给的规模、结构、布局与节奏。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之间也存在互利关系,如为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治理、生态改良提供建设用地等。互利关系的产生原因主要有政府管制、公众觉醒、科技进步等。互利关系的促进需要进一步通过特殊建设用地的供给,对生态脆弱区进行改良、对生态危机进行消减、对生态灾难进行救助。建设用地供给的法律制度模式,按其主导目标的不同大致有分为以下几种:以权利保护为主导的供给制度模式,强调建设用地的权益保护,包括建设用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保护,其出发点是“法定权益不容侵犯”;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强调经济发展的绝对核心地位,建设用地供给应当全力为经济发展服务。出发点是“发展是硬道理”,“落后就要挨打”;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强调建设用地供给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出发点是“粮食安全”;以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强调对稀缺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与保护,建设用地供给应当坚持总量控制、提升利用强度与效益等,出发点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强调人类不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发展,建设用地供给应当向低污染、低破坏、低消耗、高效益的行业倾斜,以求在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出发点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生态安全的提出与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探索建立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制度模式。这一模式强调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价值,旨在寻找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生态安全、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的机制与途径。随着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演进,生态安全价值地位也随之演进。在以权利为主导和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基本无生态安全价值的体现;在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已有耕地生态安全维护的内容;在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扩大了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维护的范围;在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维护己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予以体现。随着生态安全研究的深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变化,建设用地供给制度将以生态安全为基础性价值目标。基于生态安全,建立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应当确立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价值地位,同时协调生态安全与经济增长、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经济增长应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不得以牺牲生态安全为代价求发展,应当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求发展。生态安全同时要为经济增长服务。不能因维护生态安全而阻碍或者禁止经济增长,但经济增长应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以期减少和控制对生态安全的威胁。生态安全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和谐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应当以生态安全为基础,围绕经济增长主题,建设和谐社会。以此确定建设用地供给立法中的生态安全、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目标体系,并坚持以下原则: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承载力相协调;与污染控制相协调;与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与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状态相协调。基于生态安全,应当建立建设用地供给生态管制制度。制订生态安全标准,为生态管制提供参照依据;制订建设项目污染与破坏分类分级标准,优先安排低污染、低破坏、低消耗、低投入、高效益的建设项目,并根据生态安全标准和污染破坏分类分级标准,控制建设用地供给规模与结构。编制生态安全规划,根据生态安全的需要,划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建设用地供给必须符合生态安全规划,在生态安全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用地区内供给建设用地,或者在满足规定条件方允许建设的区域内供给建设用地,不得在禁止建设用地区内供给建设用地。对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建设项目,颁发建设用地生态安全许可证,允许其在取得其他资格后供给建设用地的。对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建设项目,则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提供建设用地资格。建立生态安全补偿制度。对因维护生态安全而损失了权益的区域或个人,应当按其损失权益的多少,则生态安全受益方支付相应的补偿,以期通过经济补偿方式实现一定程度的生态公平。建立生态安全监控与奖惩制度,建立生态安全监控体系,对不按生态安全要求供给建设用地的,按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促进生态安全的,予以奖励。生态管制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核心制度外,还需要必要的辅助制度:这些制度不能超越生态管制制度的主导地位,但对生态管制制度的实施十分有益。如生态安全信息制度、生态安全预警制度、生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生态安全档案制度等。生态安全信息工作包括与生态安全有关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建立数据库等,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信息制度的内容有:生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储存、应用和公开及管理的主体、方式、程序及其监督与责任等。建设用地供给的生态危机预警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建设用地供给的生态安全监控系统、生态危机指标体系、危机预警体系、监督检查制度等。建设用地生态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的内容有:生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信息发布,以及应急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建设用地生态安全档案制度的内容有: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的资料收集、整理、鉴定、归档、提供利用等。生态管制制度可能与经济发展政策、市场经济体制、私有权益等发生冲突。生态管制与经济发展政策存在一定的冲突,为维护生态安全,就必须对经济增长的模式、产业政策、项目选择、资源消耗等进行必要的管制,这些管制必然影响经济增长。生态管制与市场体制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生态管制是政府对资源配置的直接干预,将影响市场机制发挥其高效配置资源功能。生态管制也可能导致公益与私益间的冲突,生态管制通过限制公共权力和私有权益维护生态安全,而私人总是在寻求权益最大化。应当建立权力的公平分配、利益补偿等冲突协调机制,抑制生态危机或者暴力冲突。基于生态安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可分为两大类,公共主体和私人主体。建设用地供给按其供给主体和实现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供给和市场供给。首先应当明确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在建设用地公共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应当明确政府在建设用地安全供给中的职责与权限;建设用地市场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建设用地产权人,应当明确建设用地产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主体只能在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供给建设用地,未按生态安全要求提供建设用地的,应当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基于生态安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流程,要以公平、公开、正义、秩序、效率、人权、安全等为目标进行设计。建设用地公共供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的生存权与健康权,增加社会公共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原则,其基本流程是:编制公共供给规划,拟订公共供给计划,研究公共供给的可行性,取得公共供给许可,准备公共供给,实施公共供给,监管和维护公共品。建设用地市场供给流程,要坚持依法、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和安全管制等原则,其基本流程是:获得市场供给资格、通过市场供给建设用地,供给主体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和用途变更登记,收集发布建设用地市场信息。基于生态安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在实施时,可能还存在规划冲突与部门冲突等问题。规划冲突表现为单个规划与其他单个规划的冲突,单个规划与整个规划体系的冲突、同一规划体系内部冲突、不同规划体系之间的冲突等。这些冲突因价值目标、针对性、区域性、时间性等的不同而存在,且难以通过完善单个规划本身而消解。应当针对整个规划体系,设计各类规划的根本性价值目标体系、效力层级体系,纳天马行空、各自为政的单个规划于统一根本价值目标、统一效力层级的规划体系。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实施的部门冲突,则应加强行政立法,强化依法行政,尽可能协调法律法规中的价值目标冲突,根据冲突的原则与程度,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权力运行与监督体系。基于生态安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效益评价是对建设用地安全供给法律制度有效性的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应当建立一种涵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观与客观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评价方法体系,并将实施效益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将实施效益做为“绩”的考核内容,使实施效益成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诫的依据之一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适应所有社会状态并恒久有效,任何法律制度都应适应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阶段性变化而做阶段性调整。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也要适时调整更新。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生态安全引导下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强调了生态安全的引领性地位,探索建立生态管制型建设用地供给制度模式,以期为生态安全的维护在土地资源配置领域做出努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注意的八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注意的八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在国际投资调解中面临的挑战及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困境与突破:国企运用投资仲裁的实践 |
(一)国企适用投资仲裁的困境 |
(二)投资调解发展为国企提供的机遇 |
二、保障与挑战:国企运用投资调解的可能 |
(一)国企运用国际投资调解的法律保障 |
(二)国企运用国际投资调解的法律挑战 |
1. 国企对投资调解带来的国有资产恶意流失和腐败指控的担忧 |
2. 国企境外投资的特殊监管和安全审查所带来的法律挑战 |
3. 公正投资调解机制缺失给国企带来的法律风险 |
三、应对与构建:促进国企对投资调解的使用 |
(一)提高国企对投资调解的认知和接受 |
(二)建立国企运用投资调解的科学评估制度 |
(三)设立国企投资调解报告制度 |
(四)推动公正有效投资调解机制的构建 |
1. 在国际投资协定中赋予国企和东道国选择中国投资调解机构的权利 |
2. 推动ICSID公正投资调解机制的建立 |
3. 构建“一带一路”投资调解机制 |
四、结语 |
(2)N市X区审计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以区城投公司审计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研究 |
1.2.3 关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基本框架 |
2 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理论概述 |
2.1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功能 |
2.1.1 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
2.1.2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
2.1.3 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
2.2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
2.2.1 准备阶段 |
2.2.2 实施阶段 |
2.2.3 终结阶段 |
2.3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
2.3.1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情况 |
2.3.2 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
2.3.3 财务收支管理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
2.3.4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
2.3.5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2.3.6 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
2.4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
2.4.1 审计内容的综合性 |
2.4.2 责任界定的复杂性 |
2.4.3 审计标准的多重性 |
2.5 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 |
2.5.1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5.2 权利监督制衡理论 |
2.5.3 免疫系统理论 |
3 X区审计局对区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简介 |
3.1 区城投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1 公司介绍 |
3.1.2 业务经营范围和特点 |
3.1.3 N同志任职情况 |
3.2 X区审计局基本情况介绍 |
3.2.1 主要职责 |
3.2.2 内设机构 |
3.2.3 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流程及审计要求 |
3.3 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
3.3.1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
3.3.2 重大资产情况 |
3.3.3 单位及个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
3.4 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情况 |
3.4.1 成立审计小组并签发审计通知书 |
3.4.2 收集审计资料及确定审计范围 |
3.4.3 进驻城投公司并进行审计公示 |
3.4.4 分析整理审计证据及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
3.4.5 组内汇总底稿及交换审计意见 |
3.4.6 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下发整改通知 |
3.5 对区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
3.5.1 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
3.5.2 内部控制方面 |
3.5.3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
3.6 对区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建议 |
3.6.1 对区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
3.6.2 对区城投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建议 |
4 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
4.1 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
4.1.1 小组人员专业知识不充足 |
4.1.2 审前调查不足 |
4.2 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 |
4.2.1 对公司主要领导量化评价少 |
4.2.2 部分经济责任界限难划分 |
4.2.3 获取审计证据过度依赖公司会计资料 |
4.2.4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执行不到位 |
4.2.5 对公司财务风险关注不足 |
4.3 终结阶段存在的问题 |
4.3.1 审计结果滞后于领导干部人事任免 |
4.3.2 审计督导整改推延至年底 |
5 X区审计局对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
5.1 缺乏科学的组织协调 |
5.1.1 缺乏与相关部门间协调合作 |
5.1.2 审计人员素质与审计要求存在差距 |
5.2 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 |
5.2.1 缺乏对城投公司细化的评价标准 |
5.2.2 领导人员评价指标不够科学全面 |
5.2.3 缺乏明确的定责依据 |
5.3 审计程序方法落后 |
5.3.1 审计证据获取来源单一 |
5.3.2 审计程序不到位及审计重点不突出 |
5.3.3 手工查账效率低 |
5.4 审计滞后和结果公告不充分 |
5.4.1 离任审计时间滞后 |
5.4.2 审计整改督办制度不完善 |
6 完善X区审计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
6.1 加强审计工作组织力度 |
6.1.1 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
6.1.2 积极与上级审计机关交流与配合 |
6.1.3 发挥审计联席会议作用 |
6.2 完善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
6.2.1 强化审计人员分类管理 |
6.2.2 加强审计队伍人员考核 |
6.2.3 借力外聘审计专家提升审计质量 |
6.3 准确评价和界定经济责任 |
6.3.1 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
6.3.2 强化经济责任界定原则 |
6.4 优化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 |
6.4.1 严格规范审计程序 |
6.4.2 推动审计工作信息化 |
6.4.3 鼓励审计方法创新 |
6.5 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
6.5.1 推动任中和离任审计有效结合 |
6.5.2 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公开 |
6.5.3 完善审计结果整改督办制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1 农村集体经济研究的总体描述 |
1.2.2 农村集体经济研究的具体阐述 |
1.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方法与可能创新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1.4.3 研究方法 |
1.4.4 内容创新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理论基础及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和典型模式 |
2.1 农村集体经济内涵 |
2.2 核心竞争力内涵 |
2.3 理论基础 |
2.3.1 人力资本理论 |
2.3.2 发展经济学 |
2.3.3 波特钻石理论 |
2.4 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 |
2.4.1 农村集体经济初级形态时期(1949-1958) |
2.4.2 人民公社化时期(1958-1978) |
2.4.3 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1992) |
2.4.4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时期(1992年至今) |
2.5 国内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模式 |
2.5.1 华西模式 |
2.5.2 中郝裕模式 |
2.5.3 吉首模式 |
2.5.4 华漕模式 |
2.6 典型发展模式评述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典型案例分析 |
3.1 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 |
3.1.1 改革突破阶段(1978~1988) |
3.1.2 工农结合阶段(1988~1997) |
3.1.3 加速城镇化阶段(1998~2002) |
3.1.4 统筹城乡阶段(2003年起) |
3.2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概况 |
3.3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发展具体指标分析 |
3.3.1 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农业产值及对比分析 |
3.3.2 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农民收入及对比分析 |
3.3.3 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主要农作物产量及对比分析 |
3.3.4 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村镇集体经济从业人员数量及对比分析 |
3.3.5 宝山区村级资产运行情况 |
3.4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案例分析——以宝山区罗泾镇为例 |
3.4.1 罗泾镇概况 |
3.4.2 罗泾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3.4.3 罗泾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
3.4.4 建设“美丽乡村”宝山罗泾镇 |
3.4.5 罗泾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影响因素质性分析 |
4.1 研究资料与方法 |
4.1.1 资料来源 |
4.1.2 研究方法 |
4.1.3 理论饱和度检验 |
4.2 结果 |
4.2.1 开放式编码 |
4.2.2 文联式编码 |
4.2.3 选择性编码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实证研究 |
5.1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
5.2 变量设计 |
5.3 研究假设 |
5.4 模型构建 |
5.5 单位根检验 |
5.6 协整检验 |
5.7 实证分析 |
5.7.1 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描述性分析 |
5.7.2 回归分析 |
5.7.3 实证结果分析 |
第六章 对策建议 |
6.1 提升资源利用率 |
6.1.1 健全村级留用地制度 |
6.1.2 提升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监管 |
6.2 促进物业经济的发展 |
6.2.1 引导集体经济投资租赁房 |
6.2.2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参与物业回购 |
6.2.3 支持联合开发 |
6.3 健全外部政策环境 |
6.3.1 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 |
6.3.2 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 |
6.3.3 加大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力度 |
6.4 强化监督管理 |
6.5 加强班子建设 |
6.5.1 加强村领导班子建设 |
6.5.2 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和建设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影响因素调研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4)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述 |
1.1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和外延 |
1.1.1 地方国企的概念界定 |
1.1.2 混合所有制的内涵 |
1.1.3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外延 |
1.2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 |
1.2.1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历史的延续与继承 |
1.2.2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 |
1.3 对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进行规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1 习近平同志关于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 |
1.3.2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 |
第二章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以天津为例 |
2.1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现状 |
2.1.1 中央层面关于混改指导制度和政策 |
2.1.2 地方层面关于混改指导制度和政策 |
2.2 天津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2.3 天津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分析 |
第三章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风险表现及成因 |
3.1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风险表现 |
3.1.1 法律风险 |
3.1.2 操作风险 |
3.1.3 管理风险 |
3.2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风险成因 |
3.2.1 地方国有企业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 |
3.2.2 地方国有企业内部因素的不确定性 |
3.2.3 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复杂性 |
第四章 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法律防控制度的构建 |
4.1 建立事前风险预防机制 |
4.1.1 设立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的资格准入标准 |
4.1.2 完善法律尽职调查程序 |
4.1.3 建立风险清单制度 |
4.1.4 建立风险预案制度 |
4.2 建立事中风险监测机制 |
4.2.1 建立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制度 |
4.2.2 建立完善的职工安置制度 |
4.2.3 建立风险追踪预警机制 |
4.2.4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 |
4.3 建立事后风险处理机制 |
4.3.1 建立国企混改风险基金 |
4.3.2 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
4.3.3 设立混改企业退出机制 |
4.3.4 明确混改风险责任追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 |
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5)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情况 |
1.3.2 国内研究情况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概念 |
2.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
2.1.2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 |
2.1.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概念 |
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
2.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 |
2.3.1 国际标准 |
2.3.2 国内标准 |
2.4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 |
2.4.1 依托财务报告的形式 |
2.4.2 会计基础型的独立报告形式 |
2.4.3 非会计基础型的独立报告形式 |
第三章 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
3.1 LNMG化工公司简介 |
3.2 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
3.2.1 披露途径 |
3.2.2 披露内容 |
3.3 LNMG披露现状调查分析 |
3.3.1 对利益相关者调查 |
3.3.2 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分析 |
3.4 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3.4.1 披露信息不全,未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 |
3.4.2 定性描述多,定量分析内容少 |
3.4.3 缺少利益相关者参与 |
3.4.4 信息披露渠道单一 |
3.4.5 未经过三方独立审验 |
3.5 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 |
3.5.1 管理者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认识不足 |
3.5.2 缺少信息披露专职部门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
3.5.3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
3.5.4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尚不完善 |
3.5.5 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信息关注度弱 |
第四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 |
4.1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思路 |
4.2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基本框架 |
4.3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实现目标 |
4.4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应坚持的原则 |
4.4.1 利益相关者导向原则 |
4.4.2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
4.4.3 成本效益原则 |
4.4.4 社会性原则 |
4.4.5 政策导向原则 |
4.5 基于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 |
4.6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
4.6.1 对政府的责任 |
4.6.2 对股东及债权人的责任 |
4.6.3 对员工的责任 |
4.6.4 对供应商的责任 |
4.6.5 对客户的责任 |
4.6.6 对环境及社会公众的责任 |
4.7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表体系 |
4.7.1 增值表 |
4.7.2 报表附注 |
第五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在LNMG化工公司的应用 |
5.1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础工作 |
5.1.1 披露信息资料的取得 |
5.1.2 2018年LNMG化工公司的社会责任事件 |
5.1.3 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
5.1.4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的选择 |
5.2 呈报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 |
5.2.1 呈报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指标 |
5.2.2 呈报增值表 |
5.2.3 报表附注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组织机构保证信息披露有效完成 |
6.2 引入第三方审验制度保证披露信息质量 |
6.3 树立责任披露意识提高信息披露员工综合素质 |
6.4 创新披露方式增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
6.5 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大信息披露监督力度 |
6.6 持续推进披露工作形成企业长效机制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表一 |
(6)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图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2.1.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内涵 |
2.1.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契约理论与委托代理问题 |
2.2.3 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 |
3 孝义市概况及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现状 |
3.1 孝义市概况 |
3.2 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
3.2.1 改革思路与目标 |
3.2.2 改革的基本原则 |
3.2.3 改革的主要做法 |
3.3 改革的基本情况 |
3.3.1 制度设计,明确改革方向 |
3.3.2 分类施策,确保改革针对性 |
3.3.3 由点及面,推动改革有序进行 |
3.3.4 激活市场,促进产权交易与赋能 |
4 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证研究——以梧桐镇为例 |
4.1 梧桐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进展情况 |
4.2 梧桐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
4.2.1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
4.2.2 细化标准,界定成员 |
4.2.3 量化股权,完善制度 |
4.3 梧桐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效果分析 |
4.3.1 激活土地资产,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 |
4.3.2 加速户籍改革的步伐,推动农民身份转变 |
4.3.3 提供招商引资平台,实现集体经济再出发 |
4.3.4 规范村干部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5 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5.1 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货币后的分配问题 |
5.2 集体资产股权面对稳定性和流动性的双重矛盾 |
5.3 集体所有权的虚化问题 |
5.4 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性建设问题 |
5.5 经营性资产市场竞争力问题 |
6 推进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
6.1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
6.2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权能的行使 |
6.3 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外部监督机制 |
6.4 建设合理规范的产权流转体系 |
6.4.1 完善相关机构设施建设,激活产权交易市场 |
6.4.2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
6.4.3 整合资源,搭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络平台 |
6.5 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参考文献 |
Abstract |
致谢 |
(7)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研究 ——以贵州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相关问题界定 |
一、地方国企混改的法治内涵 |
(一)地方国企混改的理论依据 |
(二)地方国企混改的内涵外延 |
二、地方国有资本监管法律界定 |
(一)地方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内涵 |
(二)地方国有资本监管内涵 |
第二章 贵州省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现状分析 |
一、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管发展历程 |
(一)“社会化大工厂”模式 |
(二)“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 |
(三)“两权分离”向现代企业过渡 |
(四)“改革产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
(五)“国企混改、资本监管”战略调整 |
二、贵州省国有资产布局 |
(一)基本情况 |
(二)产权结构及国企混改情况 |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
三、贵州省国资委监管模式概况 |
(一)国资委监管模式基本内容 |
(二)国资委监管模式具体内容 |
四、贵州省国资委监管模式SWOT分析 |
(一)国资委监管模式的优势 |
(二)国资委监管模式的劣势 |
(三)国资委监管模式的机遇 |
(四)国资委监管模式的挑战 |
第三章 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体系构建 |
一、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系构建 |
(一)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及职能分配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 |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二、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体系构建 |
(一)国家监督 |
(二)社会监督 |
(三)企业监督 |
三、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的责任追究 |
(一)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
(二)监督缺失责任追究 |
(三)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8)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框架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2 内部控制的特质、属性与理论延伸 |
2.1 内部控制理论及方法 |
2.1.1 概念范畴和本质属性 |
2.1.2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
2.1.3 作用原理与方法拓深 |
2.2 政府部门与内部控制 |
2.2.1 政府部门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联 |
2.2.2 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的政府部门功能定位 |
2.2.3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特殊性及复杂性 |
2.3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理论阐释 |
2.3.1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特质 |
2.3.2 主体及客体的界定 |
2.3.3 内部控制的层次性 |
2.3.4 设计、执行与评价的循环 |
3 核心要素与运行机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架构 |
3.1 核心要素的诠释 |
3.1.1 内部环境 |
3.1.2 风险评估 |
3.1.3 控制活动 |
3.1.4 信息与沟通 |
3.1.5 内部监督 |
3.2 目标设定与风险甄别 |
3.2.1 地方财政部门风险概述 |
3.2.2 目标设定与风险管理 |
3.2.3 风险识别及分析 |
3.3 基于风险评估的控制措施 |
3.3.1 单位层面风险控制 |
3.3.2 有效防范作业层面风险 |
3.4 动态监督与评价 |
3.4.1 内部监督机构及职责 |
3.4.2 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结合 |
3.4.3 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认定 |
3.5 内部控制的实施条件 |
3.5.1 财政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
3.5.2 统筹协调现有的管理制度 |
3.5.3 内部审计机制的保驾护航 |
4 我国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现实考察 |
4.1 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经验总结 |
4.1.1 立法助力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发展 |
4.1.2 强化内部控制主体的重要责任 |
4.1.3 严格内部控制的业务流程管理 |
4.1.4 重视内部审计与监督评价 |
4.2 我国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 |
4.2.1 内部控制的起步 |
4.2.2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趋成熟 |
4.2.3 内部控制引入政府管理 |
4.2.4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成效 |
4.3 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 |
4.3.1 问卷基本情况概述 |
4.3.2 问卷描述性统计 |
4.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 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困境——以某财政局为例 |
4.4.1 内部环境有待优化 |
4.4.2 风险的不可控性 |
4.4.3 信息不对称加剧 |
4.4.4 监督评价乏力 |
5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整体优化与流程规范 |
5.1 全局视阈: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设计 |
5.1.1 健全地方财政部门组织架构 |
5.1.2 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的明晰 |
5.1.3 构建组织文化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
5.1.4 规范决策审批程序 |
5.1.5 财政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
5.1.6 强化会计机构基础职能 |
5.2 流程视角:作业层面内部控制完善 |
5.2.1 财政预算管理的纵横兼控 |
5.2.2 政府采购业务的流程管理 |
5.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5.2.4 维护资产的价值与收益 |
5.2.5 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控制 |
5.2.6 细化合同签订、执行与结算 |
6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
6.1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
6.1.1 内部控制有效性分析 |
6.1.2 全面整合观下的评价模式 |
6.1.3 内部控制评价的流程再造 |
6.2 基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 |
6.2.1 识别单位层面重要的控制目标 |
6.2.2 设计与测试 |
6.2.3 可靠性模型的构建 |
6.2.4 评价实施要点 |
6.3 基于作业层面内部控制的测评设计 |
6.3.1 作业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测试 |
6.3.2 业务关键流程与评价指标 |
6.3.3 引入灰色关联理论 |
6.3.4 内部评价报告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9)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内容及总体框架 |
第一章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经济责任审计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国内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文献综述 |
一、 同步审计对象文献综述 |
二、 同步审计内容文献研综述 |
三、 同步审计责任界定文献综述 |
四、 同步审计评价文献综述 |
第二章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理论研究 |
第一节 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 |
一、 同步审计的行政学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同步审计的经济管理学基础——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第二节 同步审计的制度基础 |
一、 同步审计的可行性 |
二、 同步审计:制度基础的视角 |
第三章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产生的背景 |
第二节 审计过程及主要做法 |
一、 审计准备阶段 |
二、 审计实施阶段 |
三、 审计终结阶段 |
第三节 案例的总结评价 |
一、 案例取得的经验 |
二、 案例存在的不足 |
第四章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思想认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 开展的时间较短,从思想认识到实践上均缺乏经验 |
二、 法律法规滞后及缺失,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 |
三、 审计干部素质难以适应需要,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 |
四、 如何处理好各种协调关系,审计难度较大 |
第二节 审计实践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内容和重点难以清晰地确定和划分 |
二、 各自的经济责任难以清晰地界定和划分,审计风险较高 |
三、 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影响审计评价 |
四、 成果难以有效运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
第五章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建议 |
第一节 怎样开展同步审计 |
一、 审计准备阶段:统一组织、合理分工 |
二、 审计的实施阶段: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创新方法、推进结合 |
三、 审计终结阶段:围绕职责、把握范围 |
第二节 完善同步审计的建议 |
一、 整合理念,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同步审计价值观 |
二、 加强协调,利用成果,解决“用”的问题 |
三、 健全法规,完善制度,解决“缺”的问题 |
四、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先审后离,解决“险”的问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本论文的创新点 |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2 生态安全的研究现状 |
1.2.1 生态安全国内研究现状 |
1.2.2 生态安全国外研究现状 |
1.3 建设用地供给的研究现状 |
1.3.1 建设用地供给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建设用地供给国外研究现状 |
1.4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研究现状 |
1.4.1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国外研究现状 |
1.5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现状 |
1.5.1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国内研究现状 |
1.5.2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国外研究现状 |
1.6 本文研究的关键问题 |
1.6.1 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的之间的作用机制 |
1.6.2 生态安全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中的价值演进 |
1.6.3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目标选择 |
1.6.4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构建 |
1.6.5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 |
1.7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互斥与互利 |
2.1 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概念的界定 |
2.1.1 建设用地 |
2.1.2 供给 |
2.1.3 建设用地供给 |
2.1.4 生态安全 |
2.2 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互斥 |
2.2.1 互斥之现象 |
2.2.2 互斥之缘由 |
2.2.3 互斥之减缓 |
2.3 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互利 |
2.3.1 互利之现象 |
2.3.2 互利之缘由 |
2.3.3 互利之促进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态安全在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中的价值演进 |
3.1 以权利保护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1.1 以权利保护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 |
3.1.2 以权利保护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2 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2.1 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 |
3.2.2 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3 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3.1 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 |
3.3.2 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4 以节约集约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4.1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 |
3.4.2 以节约集约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5 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给制度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5.1 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地制度模式 |
3.5.2 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地制中生态安全之价值地位 |
3.6 前景—确立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中生态安全的基础价值地位 |
3.6.1 确立生态安全基础价值地位的必要性 |
3.6.2 确立生态安全基础价值地位的可行性 |
3.6.3 生态安全—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
3.6.4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模式框架构建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立法目标选择 |
4.1 保障粮食安全 |
4.1.1 粮食安全是生存权的物质基础 |
4.1.2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
4.1.3 建设用地供给不得威胁粮食安全 |
4.2 保护土地合法权益 |
4.2.1 保护土地合法权益是发展权的保障 |
4.2.2 建设用地供给应当保护土地合法权益 |
4.3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4.3.1 可持续发展是时代主题 |
4.3.2 建设用地供给应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4.4 维护生态安全 |
4.4.1 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 |
4.4.2 生态安全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
4.4.3 建设用地供给应当维护生态安全 |
4.5 促进社会和谐 |
4.5.1 社会和谐是法律目标价值的综合表现 |
4.5.2 建设用地供给应当促进社会和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主导法律制度—生态管制制度 |
5.1 生态管制制度的必要性 |
5.1.1 控制污染的外部性 |
5.1.2 保护生态公共品 |
5.1.3 维护生态正义 |
5.2 生态管制制度的原则 |
5.2.1 建设用地供给规模与生态承载力相协调 |
5.2.2 建设用地供给结构与环境污染控制目标相协调 |
5.2.3 建设用地供给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 |
5.2.4 建设用地供给与其他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 |
5.3 生态管制制度的指标设计 |
5.3.1 生态安全管制指标 |
5.3.2 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 |
5.3.3 社会和谐指标 |
5.3.4 科技创新指标 |
5.4 生态管制制度的内涵 |
5.4.1 制定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标准 |
5.4.2 实施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评价 |
5.4.3 编制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规划 |
5.4.4 颁发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规划许可证 |
5.4.5 建立建设用地供给生态补偿制度 |
5.4.6 建立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监测与责任制度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辅助法律制度构建 |
6.1 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信息制度 |
6.2 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预警制度 |
6.3 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应急制度 |
6.4 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税收制度 |
6.5 建设用地供给生态安全档案制度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 |
7.1 明确建设用地安全供给制度的实施主体 |
7.1.1 明确建设用地公共供给主体及其职责权限 |
7.1.2 明确建设用地市场供给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
7.2 设计建设用地安全供给制度的实施流程 |
7.2.1 设计建设用地公共供给流程 |
7.2.2 设计建设用地市场供给流程 |
7.3 协调建设用地安全供给制度实施中的冲突 |
7.3.1 协调生态管制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冲突 |
7.3.2 协调生态管制与市场机制的冲突 |
7.3.3 协调生态管制与权益维护制度的冲突 |
7.3.4 协调生态安全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冲突 |
7.3.5 协调建设用地安全供给行政管理部门冲突 |
7.4 评价建设用地安全供给法律制度的实施效益 |
7.4.1 完善实施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7.4.2 将效益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
7.5 适时调整更新建设用地安全供给法律制度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总结 |
8.1.1 全文总结 |
8.1.2 创新点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注意的八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在国际投资调解中面临的挑战及法律应对[J]. 连俊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N市X区审计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以区城投公司审计项目为例[D]. 江蓉.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3]上海市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D]. 张利.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0(05)
- [4]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D]. 姚志华. 天津工业大学, 2020(02)
- [5]基于利益相关者的LNMG化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 高小茹. 沈阳农业大学, 2019(03)
- [6]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 冯晓燕. 山西农业大学, 2018(06)
- [7]地方国企混改国有资本监管法治研究 ——以贵州省为例[D]. 袁兴平. 贵州民族大学, 2017(10)
- [8]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D]. 郭玮.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6)
- [9]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研究[D]. 周迎春. 云南财经大学, 2014(01)
- [10]基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研究[D]. 刘胜华. 武汉大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