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保险资金入市》

评《保险资金入市》

一、评“保险资金入市”(论文文献综述)

田璐瑶[1](2021)在《保险资金持股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保险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保险资金入市持股成为其重要的投资手段,保险资金入市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更加值得探究。本文首先将保险资金持股相关文献及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其次从保险公司、监管者和机构投资者整体的角度系统地梳理了保险资金持股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路径,最后从股票市场整体和个股两个层面实证研究了保险资金持股对于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在宏观层面,沪深300指数的波动率代表股票市场整体波动率,保险资金在A股市场上持有的股票市值占A股市场流通总市值的比重代表保险资金持股比例,根据所得的时间序列数据,第一,通过协整分析,发现两者之间在长期是存在反向均衡关系的,保险资金持股行为在长期可以稳定股票市场的波动,并进行了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验证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之后引入了SVAR模型。第二,建模后的脉冲响应图显示,对保险资金持股比例施加一个标准差的冲击,股票市场波动率开始产生一个负向响应,从零开始逐渐变强,因此存在一定的延迟效应,在第6期达到最大,之后逐渐减弱,在第10期后不再有显着响应,开始趋于稳定,最终收敛于零,说明保险资金持股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第三,根据方差分解的结果,保险资金持股比例的高低初始对股票市场整体波动率影响不大,在前10期有较明显的上升,达到14.8%,升高了12.4个百分点,随后增长较为缓慢,最后稳定在18.1%左右,这说明在长期,保险资金持股行为能够解释股票市场波动变化的18.1%,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相符。在微观层面,本文利用保险资金所持有的标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率和保险资金在该公司流通市值中持有比例的面板数据,第一,首先建立最基本的固定效应模型作为参照,随后,将个股波动率的滞后一期作为解释变量引入到模型中,使得其具有动态解释能力,并建立系统GMM模型,实证结果显示,在不区分市场行情时保险资金持股行为可以降低个股的波动率。第二,进行了区分市场行情以及持股时长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下跌行情中,保险资金持股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股价格的波动率,而在上涨行情中,会干扰保险资金持股对于个股价格波动的稳定作用,保险资金的持股行为难以起到降低股票价格波动率的作用;此外,对于保险资金长期持股行为来说,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票价格波动的,而对于保险资金的中短期持股策略来说,更大可能是一种非理性投机行为,使得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更为剧烈。最后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应当继续完善“偿二代”监管体系,发挥其风险导向作用;继续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性优势;加强逆周期监管,管制保险资金的非理性投机;在市场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开保险资金持股比例限制等。

王晓丹[2](2020)在《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文中提出2015年中国股市经历了一次巨震,为了维护股票市场稳定,中国政府以“国家队”身份、以超过一万亿的资金规模直接入市救助股市。后期又面临大量资金是否和如何退市问题。此次中国“国家队”资金救助股市为世界各国(地区)所关注,也为政治经济学和金融监管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田野实验,本文重点考察和研究这一重大的经验事实。论文分为八章。第一章阐释了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国内外现实背景和研究现状,突出了研究意义,介绍了论文的内容结构。第二章对现有关于政府对股票市场干预的相关文献做梳理。从股市危机的特征和政府职能两个方面阐述了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从文献中总结政府救市策略的目标、具体方式和政策效果,并重点突出股市干预基金的设立及运行效果;进而立足于中国政府股市干预策略,以及中国2015年股市危机的研究进展并指出研究缺陷;最后指出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退出机制的研究不足。第三章从金融史的角度,以政府救助方式为划分,并遵循重大股市危机发生的时间轴,对20世纪以来历次典型性金融危机中各国(地区)政府救市的经验做比较,尤其集中于政府直接注资股市的策略比较,对比较成功的股市平准基金的运作详细展开,并总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股市的政府干预策略差异。着眼于中国股市,对中国股市自建立以来的政府干预策略进行梳理,并详细剖析2015年股市危机的救市计划,为中国股市危机的应对措施提供历史经验。第四章对政府入市策略做理论分析,结合中国股市的典型性特征,基于噪声交易模型,分别从股市危机的形成、中国政府救市的目标与策略、入市干预的预期效果等方面,对政府救市资金入市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入市效应的三个理论假说。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对中国政府救市资金的运行情况和策略效果的实证分析。对救市资金及其后续调整的详细统计是救助策略研究的重要现实依据。第五章首先集中关注2015年中国股市大波动期间,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力的“国家队”救市资金的统计,分别从资金入市的市场背景、资金的筹集规模、入市结构安排、选股原则、后期资金动态调整、等各方面剖析政府此番的注资行动;并对“国家队”各持股成员拆分比较,以完整展示救市资金运行全貌。第六章基于第四章提出的三个理论假说,实证检验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计划的政策效果,分别从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改善、对市场整体层面和被救助对象个体层面的波动性影响、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检验等三个方面,对政府此番股市救助策略的实施效果作评价。第七章是政府救助策略的处置问题研究。在政府入市模型的框架之上,退市理论研究探讨了政府退市的目标设定、交易策略、预期效果等,并在两期模型中给出了政府退市的必要条件和持仓调整的操作策略,对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实施提供了初步的机制设计。本章第二部分基于退市模型的结论,通过对救市资金的投资成本和各期收益水平的核算,指出“国家队”救市资金的退出时机,为退市策略建议提供现实依据。第八章对研究成果做总结,指出本文未来的研究展望;在各国(地区)股市危机救助历史的梳理与本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为中国政府救市的策略选择及救市资金的后期运行提出政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结论:入市方面:政府入市救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各方面:政府通过增持股票为市场提供额外的流动性,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政府的股市干预有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并且干预力度越大,个股的收益率波动性越低;降低股票的噪声交易程度是救市资金降低股市波动性风险的主要作用机制。退市方面:国有资金大量滞留股市是有负面作用的,退市是必要的,但是,由于退市的目标比入市实际上更多元,所以退市行为更应该谨慎和有策略。考虑到政府对不同目标的偏好或权衡,其实后危机时期政府救助资金退出可以有不同的策略和时机。假定政府的目标只是入市资金的损益平衡,其实2017年底已经出现过全部退出的时机。但是,实际上政府至今还活跃在股市中,说明政府在某些信息优势的情况下,其救助资金的目标函数中可能包含了“投资收益”最大化。如果如此,政府救市资金理论上没有确定的最优退出时间或时机,相机抉择是最优策略。本文的创新或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把政府干预股市的行为分为入市和退市,分别分析,尤其是退市策略分析。因为现实中往往是入市很果断,退市很麻烦,需要特别慎重。政府入市的后处置直接决定了干预政策的有效性,却往往在策略制定和政策效果评价体系中被忽视。将政府救市资金退出问题纳入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政策研究中,为救助资金的后续处置机制作出理论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看得见的手”择机撤出救助领域的研究空缺,为全球各市场类型国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退市制度设计。探讨救市资金的处置问题的前提是掌握现有资金在市场中的实际运行效果,通过较为细致的核算救市资金自入市以来的成本和各期收益情况,为救市资金的后续处置策略提供现实依据,并为退市策略的机制设计提供政策建议。第二,对政府干预股市行为的理论模型进行了内生化处理,并设定政府入市的目标函数与退市的目标函数不同:前者是稳定市场,后者的目标函数中是包含投资收益的。鉴于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服务目标的基本属性,结合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对政府入市的理论研究以稳定股票价格波动为主要的干预目标具有合理性,已有文献也提供了较强的理论支持。以本文对2015年政府救市资金的统计研究和实证分析为基础,结合救市资金的筹集渠道、干预效果和资金变动等现实情况,本文对救市资金在后危机时期的处置研究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政府退市的目标函数,符合政府干预政策的市场逻辑并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把投资收益作为政府重要的干预目标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的,本文对政府救市资金退市的理论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政府对各市场领域的干预行为评估。第三,在经典的噪声交易模型中引入政府行为,在逻辑推演的基础上,总结出三个理论判断,并在实证分析中加以验证。理论上在有政府参与的市场中,政府干预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可能通过改变交易噪声实现,这为政府干预的影响机制研究拓展了理论依据。本文主要不足也是三点:第一,在理论分析中,把退市目标简单化处理为“获得投资收益”,确实过于简单和抽象,不符合实际。实际上政府与双重目标即投资收益和稳定市场,甚至有更多的目标,但是,由于确定不同目标之间的权重和构建相应模型太复杂,模型构建超出了我现在的能力,所以,只能以后再深入研究。第二,受数据可得性的局限,在统计分析中,本文采用季度性数据追踪救市资金的持股情况,但是季度性数据难以捕捉政府救市资金的具体交易时点及价格,导致救市资金的成本收益核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除以出资方证券公司的资产账户收益情况为补充外,要反映救市资金的真实收益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第三,在实证分析时,本文仅对政府救市资金的干预效果以流动性和波动性两个标准衡量,并未考虑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对救市资金的作用机制也仅以降低噪声交易渠道解释,指标选择比较简单。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敖文雅[4](2020)在《中国平安保险举牌对华夏幸福的绩效影响研究》文中指出

贠丁一[5](2020)在《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稳定发展,民众对生活质量以及退休后美好老年生活向往也随之提高。近年来,民众开始对基本养老保险未来能否足额发放愈发担忧,国内学者关于如何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领域的研究还相对稀缺,对于如何运用绩效评价方式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研究。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养老金投资运营绩效的相关研究基础上,结合绩效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内涵和功能进行界定,同时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历史进行梳理,划分为两个阶段。通过对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现状和运营模式的分析,发现了基金运营存在投资收益低、内外考核监管力度不足、信息披露程度低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笔者认为运用绩效评价手段可以实现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并在制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三级指标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应当改革基金管理体制,推进其市场化运营,并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机构专业化程度;建立外部投资管理人考核激励机制,同时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代理机制;增加重大项目投资,助力经济和社会建设,还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社会有效监督。

胡鹏[6](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卿雨馨[7](2019)在《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法律监管研究》文中提出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企业获得利润来源的重要手段,是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重要前提,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加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保险资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也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保险机构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过程中出现了短线操作、非理性举牌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等非理性投资行为。如任由非理性投资行为继续发展下去,必将对保险机构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保险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危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进行法律监管是由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负债性决定的。保险行业具有一定的公众性和社会性,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保险产品获得收入,若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赔付义务。上述经营流程决定了保险行业先盈利后负债之特点,保险公司在经营时需要从保费中预算出相应的责任准备金来准备后期的赔付。如果保险公司因采取不适当的投资行为而致其投资失利,可能导致其偿付能力不足,保险消费者可能就无法及时得到保险金,故保险资金的规范运用会直接影响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因此,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监管是出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发挥保险社会功能之需要。此外,保险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时常扮演资本市场领头羊的角色,其一举一动都可能造成中小投资者的跟进,倘若保险机构因保险资金运用不当而蒙受巨额损失,也将对国内的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因此,应当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进行严格的监管。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每一章单独成一部分:第一章主要阐述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理论,包括保险资金的构成、运用原则、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含义、模式等,并通过历史分析方法和数据分析方法简要介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与法律监管之发展历程。第二章对近年来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非理性投资行为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第一节分析了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领域出现的非理性投资行为,包括部分保险机构利用保险资金短线操作上市公司股票、非理性举牌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等。第二节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出现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部分保险机构采用资产驱动负债模式导致其投资理念偏离,过度依赖和开发万能险业务导致其偿付压力加大,公司内控制度失灵导致保险资金投资行为受实际控制人操纵等。第三章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的对策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鉴于上述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出现,监管部门颁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和一系列股票投资领域的特别监管规则,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效地遏制了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非理性投资行为。第二节则对此轮强监管风潮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领域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监管体系层面存在分业监管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监管需求、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保险资金缺乏差异化监管等问题;在具体股票投资制度层面仍存在未明确“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范畴、保险资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设置不合理、穿透式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尚存缺陷等问题。第四章则介绍美国、台湾地区的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经验,以期为我国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主要是对美国NAIC示范法的立法经验和台湾地区保险法第146条之修法过程进行分析,并阐述美国和台湾立法经验的启示。第五章则针对上文所阐述的监管体系和具体制度中仍存在的问题,从完善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体系和弥补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制度漏洞角度提出建议。首先,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由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协调监管转变,共同制定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领域的专门管理办法,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保险资金进行差异化监管等。其次,为弥补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制度漏洞,监管部门应明确“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范畴、设置保险资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完善穿透式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黄希晶[8](2018)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保险业迎来了一轮快速增长期。在保费连年创下新高的同时,保险资金的余额也在迅速积累,如何运用好保险资金并使其保值增值已成为各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面对我国资产收益率低、利差损严重的资产配置困局时,不少保险企业选择了将保险资金投向股票市场,以谋求搭上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顺风车。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积极互动,不但契合了大量保险资金实现高增值率的需求,也符合金融机构支持实体产业经济的国家意志,而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保险资金更是能起到股市稳定器的作用。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保险资金在高收益率的股票市场叱咤驰骋之际,其面临的投资风险却不可小觑。在我国保险企业投资理念普遍不臻于成熟和股票市场发展尚不完备的情势下,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将被进一步放大,保险市场和股票市场衔接领域的监管漏洞将更加凸显。2015年以来,以“险资举牌”这一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殊相走入公众视野的是“宝万之争”、安邦保险频繁举牌以及恒大人寿短线炒股等热点事件,这些中小保险企业一度被斥之为“野蛮人”、“害人精”,给社会公众留下了并不光彩的印记。如何解决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过程中的监管痛点,在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为险资入市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和风险对冲环境,确保保险资金在符合监管制度要求的情况下实现在自身利益需求,是文章研究和探讨的重点内容。文章第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保险资金的概念以及保险企业运用保险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夯实偿付能力的必要性。其中根据现行监管规定作了一组概念对比,以求厘清保险资金之最新“法定”概念。笔者将2018年1月出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保险资金的最新定义与之前适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定义进行了对比,指出新规删除了较为模糊的“营运资金”、“其他负债”和“由上述资金形成的各种资产”等概念,以“其他资金”作为兜底条款取而代之,是有意限缩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在监管规则层面防止保险公司通过不正当运作将资金用于投机行为。第二部分就保险和股票两个市场的互动展开,指出股票市场是保险资金实现高增值率的投资渠道、是保险公司能完善自身产业布局的平台途径,同时保险资金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将对实体经济和股市稳定起到重要影响。进而文章认为尽管保险资金在投资股票市场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但仍是大有可为,应在监管制度和规则方面进一步完善。文章的第二章直接就保险业监管模式、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则等方面展开国际比较。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欧盟、加拿大、新加坡等保险市场较为发达或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具有鲜明特点的国家的相关监管模式和规则。其中重点介绍了上述相关国家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方面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规则。比如美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欧盟国家对于保险企业偿付能力高度重视并有严格规定、日本对于保险资金投资限额的规定、新加坡和加拿大对于涉及保险资金投资信息的披露规定、新加坡对于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工具的运用及审慎规定、加拿大养老金通过独立运作机制等。文章的第三章首先回顾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历史脉络和现实状况,在此基础上,用透过殊相看共相的方法,以问题为导向,将视角聚焦于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这一险资入市的特殊情况。文章通过分析得出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的动因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原因在于保险企业迫于“资产驱动负债”和利率下行压力以及通过举牌上市公司试图达到借壳上市和变相融资等目的。客观原因在于监管部门基于宏观政策层面考量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监管比例限制。文章进一步指出险资举牌上市公司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和监管痛点主要在于可能产生的四个风险,即期限错配严重产生流动性风险、成本收益错配存在利差损风险、资本市场极端行情导致系统性风险和股权争夺引发经营风险。文章的第四章视角再由特殊回到一般,从险资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这一险资入市的“棋眼”回到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大局,在金融监管改革方兴未艾之际,重点着眼于监管规则的制度设计,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监管规则的建议,力求通过顶层设计辅之以配套机制的方式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瓶颈性问题和难点。文章对于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以金融监管改革为契机,加强险资入市的监管合力。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应在监管全局中发挥中流砥柱之用;“一行两会”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应承担起穿透式监管的具体职责,避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所出现的监管灰色地带;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实际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该体系和指标的建立对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将起到未雨绸缪和防微杜渐之效;此外,在我国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下,外资保险公司和民族保险企业的竞争将更趋激烈,“政府托底”的做法必将无以维继,唯有通过竞争倒逼改革之势方能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为此,尽快出台一套可以付诸实践的保险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将成为险企良性竞争的重要保障。打造“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抓总,一行两会功能监管与协调监管并重,重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为补充”的四梁八柱式大监管格局是未来保险业监管乃至金融监管的趋势,是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二是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设立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标准并进行严格区分,重视险资入市的资金来源监管。三是建立保险资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作为投资股票市场的对冲机制,这将为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制度设计上补齐短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抑制非理性投资和市场非正常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出台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培育险企的资管队伍。监管层和具体监管规则还要在保险资金的投资理念、保险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保险资金独立运作等方面下功夫。唯有如此,方能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这一漫漫征途中取得日积月累的成效,为保险市场和股票市场互动双赢提供制度保障。

王蓓蕾[9](2017)在《我国养老金入市风险和管控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养老金作为职工退休后重要的待遇保障,起到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而且作为机构投资者,养老金可以引导市场进行长期价值投资,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贡献。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制度转轨造成的隐性债务逐渐显性化,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且保守的养老金运营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率偏低,养老金实际上已经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通过养老金入市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迫在眉睫。尽管政策上已经拓宽养老金投资渠道,但是养老金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必须保障运营安全性,谨防入市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本文基于此,全面分析我国养老金入市现状,指出目前养老金管理过程中存在财政兜底缺口、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投资收益率偏低等问题,并且从委托代理和资本市场两个角度,探讨未来养老金市场化运营面临的风险点。明确养老金入市风险后,本文主要从定性和定量层面研究我国养老金入市的风险管控策略。从定性层面,由于我国养老金入市一直提倡建设"中国版401K计划",而401K计划是美国养老金入市中最典型的代表之一,因此本文针对美国养老金已经成功入市的401K和IRA计划展开具体分析,再结合我国养老金实际投资运营的现状,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养老金运营和监管模式经验;从定量层面,由于我国养老金缺乏投资经验数据,但是我国社保基金已经入市多年并且取得了较为成功的投资管理经验,而且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社保基金会可受托管理养老金,所以养老金与社保基金未来投资风险偏好相似。本文鉴于此,运用VaR模型对社保基金入市风险进行评估,从定量层面为养老金市场化运营提供良好的投资和风险管控建议。最后,本文综合借鉴国内外经验,归纳基本结论,并结合我国养老金实际管理现状,总结适用于我国养老金入市的政策建议,从而为将来养老金平稳安全的入市,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

何一涛[10](2017)在《险资入市面临风险与应对策略 ——基于宝能系投资案例研究》文中认为如今全球范围内对于险资运用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在对费率监管的模式研究以及险企的偿付能力等方面;而国内研究也大多集中于宏观探讨。由于保险公司负债端资金成本的不断上升,使得其对于资产端收益率有更高的需求。险资将不仅仅局限于固收类产品等的投资,而是开始进入股票市场攻城略地。近年来险资频频在二级市场举牌期望能够获得短期高额收益,甚至进行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以以期获得分红。股票市场风险程度较大,险资入市虽然是大趋势且有其必要性,但是对于风险的控制必不可少。为了探讨和分析险资在投资二级市场中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针对风险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本文一方面通过对险资入市整体数据进行分析,得出险资对于投资标的的偏好以及目前险资所面临的困境;另一方面通过选取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得出保险资金在进行二级市场投资甚至与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争夺所面临的具体风险,最后针对具体风险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与建议,以实现资本市场与险资自身的双赢。

二、评“保险资金入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评“保险资金入市”(论文提纲范文)

(1)保险资金持股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3.3 技术路线
    1.4 创新点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保险资金投资行为影响研究综述
        2.1.1 保险资金对我国股市的影响
        2.1.2 保险资金对我国其他市场的影响
    2.2 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影响研究综述
        2.2.1 机构投资者持股稳定股市波动
        2.2.2 机构投资者持股加剧股市波动
        2.2.3 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股市波动无影响
    2.3 文献评述
第3章 保险资金持股影响股市波动性的理论分析
    3.1 保险资金的界定
        3.1.1 资金来源
        3.1.2 运用形式
    3.2 机构投资者的界定
    3.3 保险资金持股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路径
        3.3.1 从保险公司角度
        3.3.2 从监管者角度
        3.3.3 从机构投资者整体角度
    3.4 主要模型的选择
        3.4.1 SVAR模型
        3.4.2 系统GMM模型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保险资金持股影响市场整体波动性的实证分析
    4.1 变量选取与样本来源
        4.1.1 变量选取
        4.1.2 样本来源
    4.2 SVAR模型的构建
        4.2.1 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4.2.2 约束条件的设定
        4.2.3 滞后期选择和模型稳定性检验
    4.3 脉冲响应分析
    4.4 方差分解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保险资金持股影响个股波动性的实证分析
    5.1 变量选取与样本处理
        5.1.1 变量选取
        5.1.2 样本来源与处理
        5.1.3 区分持股时长的样本划分
    5.2 固定效应模型的构建
        5.2.1 单位根检验
        5.2.2 相关关系检验
        5.2.3 模型的设定
        5.2.4 实证结果分析
    5.3 系统GMM模型的构建
        5.3.1 模型的设定
        5.3.2 全样本的实证分析
        5.3.3 区分持股时长的实证分析
    5.4 稳健性检验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6.1 本文结论
    6.2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创新
    1.3 论文的主要不足之处
    1.4 研究结构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2.1.1 股市危机的特征
        2.1.2 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利弊之争
    2.2 政府救市政策的方式及政策效应的评价
        2.2.1 政府干预政策的目标及方式划分
        2.2.2 股市平准基金的设立
        2.2.3 政府干预股市的政策效应
    2.3 中国政府干预股票市场行为研究总结
        2.3.1 中国政府干预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2.3.2 中国政府历次干预股市的方式及影响分析
        2.3.3 2015年中国股市崩盘的成因分析
        2.3.4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理论研究与不足
        2.3.5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实证研究与不足
    2.4 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处置理论探究
        2.4.1 政府干预措施退市的必要性
        2.4.2 政府干预措施的退出困境
        2.4.3 中国政府救市行动的后处置研究进展
    2.5 文献评述
第三章 各国(地区)政府股市救助政策的比较
    3.1 自由放任走向积极干预的美国股市
        3.1.1 “黑色星期四”:自由放任主义
        3.1.2 “黑色星期一”:建立熔断机制
        3.1.3 2000年互联网泡沫:交易制度改革
        3.1.4 2008年金融危机:不良资产救助计划
        3.1.5 2020年股市崩盘:无限量量化宽松
    3.2 股市平准基金盛行的亚洲市场
        3.2.1 日本经济泡沫与非传统货币政策
        3.2.2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与政府注资
        3.2.3 俄罗斯金融危机与政府借贷
        3.2.4 1998年中国香港金融危机与盈富基金
        3.2.5 中国台湾股市危机与股市平准基金
    3.3 中国大陆的股市干预史
        3.3.1 中国2015年以前的历次股市干预
        3.3.2 2015年中国政府救市计划简介
        3.3.3 中国政府的股市干预措施总结
    3.4 各国(地区)政府救市政策对比
    小结
第四章 中国政府入市的理论分析
    4.1 噪声交易模型在中国股市的适用性
    4.2 入市模型基本假设
    4.3 无政府干预的市场均衡
    4.4 政府股市干预的行为及其目标
    4.5 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均衡
    4.6 政府入市效应的理论假说
    小结
第五章 中国政府救市资金运行的统计分析
    5.1 救市资金持股统计
        5.1.1 持股规模
        5.1.2 持股结构
    5.2 救市资金动态追踪
        5.2.1 持股规模变动
        5.2.2 持股结构调整
    5.3 救市资金持股指数编制
        5.3.1 指数计算说明
        5.3.2 救市资金整体持股指数
    小结
第六章 中国政府救市效果的实证检验
    6.1 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6.1.1 流动性衡量及假设
        6.1.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6.1.3 变量说明及样本描述性统计
        6.1.4 DID流动性实证结果
        6.1.5 稳健性检验
    6.2 救市资金对市场整体波动性的影响
        6.2.1 模型设定及假设
        6.2.2 样本描述性统计
        6.2.3 序列平稳性检验
        6.2.4 GARCH模型检验结果
    6.3 救市资金对个股波动性的影响
        6.3.1 模型设定及假设
        6.3.2 样本描述性统计
        6.3.3 固定效应面板回归检验结果
        6.3.4 GMM稳健性检验
    6.4 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分析
        6.4.1 噪声交易的量化
        6.4.2 噪声交易机制检验
    小结
第七章 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资金退出策略(后处置)研究
    7.1 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理论研究
        7.1.1 退市模型设定
        7.1.2 定义均衡策略
        7.1.3 退市均衡策略求解
        7.1.4 两期模型下的政府退市策略设计
        7.1.5 政府退市模型的政策含义
    7.2 救市资金退市的现实依据
        7.2.1 收益率估算方法
        7.2.2 救市资金初始成本核算
        7.2.3 救市资金累计收益率核算
        7.2.4 救市资金与A股股指收益比较
        7.2.5 救市资金收益横向比较
    小结
第八章 研究总结与政策建议
    8.1 研究结论
    8.2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意义
    二、理论综述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三、推进乡村振兴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致谢

(5)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的背景
        (二)研究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四、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三)专家问卷法
第一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概述
    第一节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的内涵
        一、基本养老保险内涵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
    第二节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的理论基础
        一、绩效管理理论
        二、委托代理理论
        三、成本收益理论
    第三节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评价的功能
        一、提高基金运营效益,促进保值增值
        二、优化基金投资组合,助推经济发展
        三、完善基金运营监管机制,增强社会效益
第二章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沿革
        一、20世纪90年代至2015年——区域碎片化运营
        二、2015年至今——统一管理下的集中运营
    第二节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现状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益分析
    第三节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较低
        二、内外部监管考核力度不足
        三、信息披露程度不高
第三章 提高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的建议
    第一节 构建科学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主体和评价目标分析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
    第二节 推进基金市场化及专业化运营,提高基金运营收益
        一、改革基金管理体制,推进市场化运营
        二、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机构专业化程度
    第三节 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考核
        一、建立外部投资管理人考核激励机制
        二、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代理责任机制
    第四节 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一、增加重大项目投资,助力经济和社会建设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社会有效监督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附录
致谢

(6)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7)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法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与法律监管之发展历程
    第一节 保险资金运用基础理论
        一、保险资金运用基础理论
        二、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含义及投资模式
    第二节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与法律监管之发展历程
        一、保险资金运用起步阶段与无法律监管阶段
        二、保险资金运用无序发展阶段与机构监管初步确立阶段
        三、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阶段与法律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阶段
        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阶段与法律监管体系完善阶段
第二章 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非理性投资行为及原因
    第一节 我国险资入市的非理性投资行为及不良后果
        一、保险机构利用保险资金短线操作上市公司股票
        二、保险机构利用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非理性举牌
    第二节 险资入市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险资入市及举牌行为动因分析
        二、非理性投资行为出现的原因
第三章 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法律监管对策及问题
    第一节 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法律监管对策
        一、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一般监管规则
        二、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特别监管规则
    第二节 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中仍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制度漏洞
第四章 域外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之比较研究
    第一节 美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相关法律监管制度
        一、美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的相关立法
        二、美国立法经验的启示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相关法律监管制度
        一、台湾地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的相关立法
        二、台湾地区立法经验的启示
第五章 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完善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法律监管体系
        一、监管理念向功能监管和协调监管转变
        二、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保险资金进行差异化监管
    第二节 弥补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制度漏洞
        一、明确“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之范畴
        二、设置保险资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
        三、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实行穿透式监管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8)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保险资金运用及其投资股票市场的积极意义
    一、保险资金之概念界定及其运用的必要性
        (一)保险资金之概念界定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
    二、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积极意义
        (一)实现高增值率的重要投资渠道
        (二)通过股权投资完善自身产业布局
        (三)对于实体企业的重要影响
        (四)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的国际比较
    一、保险业监管模式的域外比较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宽松监管模式
        (二)以日本为代表的保护主义监管模式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严格监管模式
    二、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的国际比较
        (一)英国市场
        (二)日本市场
        (三)美国市场
    三、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则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的监管规则(NAIC)
        (二)欧盟的监管规则
        (三)德国的监管规则
        (四)日本的监管规则
        (五)新加坡的监管规则
        (六)加拿大养老保险金的监管规则
第三章 险资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对保险监管的挑战
    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发展现状
    二、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殊相——险资举牌上市公司股票
        (一)保险公司迫于利率下行压力配置股票
        (二)监管部门放宽投资监管比例
        (三)通过举牌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和变相融资
    三、险资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面临的问题和监管痛点
        (一)期限错配严重,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二)成本收益错配,存在利差损风险
        (三)资本市场极端行情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四)险企与被举牌公司间股权之争引发的被举牌企业经营风险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的建议
    一、以金融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险资入市的监管合力
        (一)加快形成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的大金融监管格局
        (二)打造完善“一行两会”功能监管和协调监管的穿透式监管机制
        (三)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动态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二、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对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别监管,重视险资入市的资金来源监管
    三、加快建立保险资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作为投资股票市场的对冲机制
        (一)有利于降低险资入市的系统性风险
        (二)有利于保险机构投资者降低流动性风险
        (三)有利于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
    四、出台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培育险企资产管理队伍
结语
参考文献

(9)我国养老金入市风险和管控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我国养老金入市的政策背景
        1.1.2 我国养老金入市的现实背景
        1.1.3 研究意义
    1.2 研究思路和内容
        1.2.1 研究思路
        1.2.2 研究内容
    1.3 可能的创新点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养老金入市可行性研究
        2.1.1 养老金基本理论
        2.1.2 养老金入市可行性
    2.2 养老金入市风险研究
        2.2.1 养老金入市的委托代理风险
        2.2.2 养老金入市的资本市场风险
    2.3 养老金入市风险管控研究
        2.3.1 风险管控理论
        2.3.2 养老金入市的风险管控研究
    2.4 综合评述
        2.4.1 现有研究总结
        2.4.2 现有研究不足之处与展望
3 我国养老金入市现状分析
    3.1 我国养老金投资运营现状
        3.1.1 财政兜底养老金缺口
        3.1.2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3.1.3 投资收益率偏低
    3.2 我国养老金入市进程
        3.2.1 我国养老金入市的制度环境
        3.2.2 我国养老金入市历程
        3.2.3 我国养老金入市规模测算
    3.3 我国养老金入市风险分析
        3.3.1 委托代理风险
        3.3.2 资本市场风险
4 美国养老金入市分析与启示
    4.1 美国养老金入市现状分析
        4.1.1 美国养老金制度概述
        4.1.2 美国养老金入市进程
        4.1.3 美国养老金入市的投资途径
    4.2 美国养老金入市运营与监管
        4.2.1 401K计划运营模式
        4.2.2 IRA计划运营模式
        4.2.3 美国养老金入市的监管体系
    4.3 美国养老金入市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4.3.1 中美两国养老金入市的比较分析
        4.3.2 美国养老金入市运营模式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4.3.3 美国养老金入市监管模式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5 我国养老金入市风险评估与管控策略
    5.1 变量和数据
        5.1.1 我国社保基金入市现状分析
        5.1.2 我国社保基金作为替代变量的可行性分析
        5.1.3 数据来源及解释
    5.2 基于VaR模型的入市风险评估
        5.2.1 VaR模型简介
        5.2.2 基于历史模拟法的入市风险评估
        5.2.3 基于方差-协方差法的入市风险评估
    5.3 风险评估结论及管控策略
        5.3.1 风险评估结论
        5.3.2 风险管控策略
6 结论和政策建议
    6.1 结论
    6.2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10)险资入市面临风险与应对策略 ——基于宝能系投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言
    1.1 研究背景
    1.2 选题意义
    1.3 论文框架结构
    1.4 研究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1.4.1 研究的重难点
        1.4.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文献综述
    2.1 股权与控制权相关理论
    2.2 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相关理论
        2.2.1 国外相关研究成果
        2.2.2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
    2.3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的相关理论
        2.3.1 国外相关研究结果
        2.3.2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
    2.4 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简要评述
3 保险投资资金的来源、特点及投资逻辑
    3.1 保险投资资金的来源
    3.2 保险投资资金的投资原则
    3.3 险资入市的原因及投资逻辑
4 宝能系(前海人寿等)资金入市案例研究
    4.1 案例背景
    4.2 面临风险
        4.2.1 股票价差风险
        4.2.2 错配流动性风险
        4.2.3 被举牌公司经营风险
        4.2.4 杠杆收购风险
        4.2.5 政策变动风险
5 防范我国保险资金入市风险的对策
    5.1 防范系统风险的对策
        5.1.1 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5.1.2 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创新
        5.1.3 加强混业经营背景下的风险控制
    5.2 防范非系统风险的对策
        5.2.1 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5.2.2 重视保险公司风控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四、评“保险资金入市”(论文参考文献)

  • [1]保险资金持股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D]. 田璐瑶.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D]. 王晓丹. 山东大学, 2020(02)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中国平安保险举牌对华夏幸福的绩效影响研究[D]. 敖文雅. 北京交通大学, 2020
  • [5]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绩效研究[D]. 贠丁一. 青岛大学, 2020(02)
  • [6]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我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法律监管研究[D]. 卿雨馨.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法律监管规则的完善[D]. 黄希晶.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9]我国养老金入市风险和管控策略研究[D]. 王蓓蕾. 浙江大学, 2017(08)
  • [10]险资入市面临风险与应对策略 ——基于宝能系投资案例研究[D]. 何一涛. 浙江大学, 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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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保险资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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