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论文文献综述)
费艳颖,杨元海[1](2022)在《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归属正当性审视》文中指出《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遗传资源,赋予缔约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遗传资源拥有主权,然而国家主权属于公法上的权力,不属于私法上的权利,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归属需要国家具体立法予以确定。虽然专利权和所有权都具有确定财产权归属的制度功能,但是两者所保护的客体和权利保护期限则明显不同,我国以专利权保护分离培养微生物本身,且不关注自然生境中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归属,是导致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影响到微生物所在地区的利益。将微生物本身作为专利权法律关系客体欠缺法理依据。构建我国自然生境中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制度,完善微生物技术专利制度和微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尤其是自然生境中微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将有利于衡平微生物遗传资源相关方利益。
叶文庆[2](2021)在《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及其评析》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补偿期限和保护范围等主要内容都有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但是总体上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没有盲目与国际接轨,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从我国《专利法》第4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以及国外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实施经验来看,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可能在适格专利界定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予以重视和完善。
吕兴泽[3](2021)在《遗传资源的专利保护来源披露制度探究》文中指出21世纪是生物经济的世纪,生物技术已然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五大类尖端技术之一。(1)遗传资源是生物技术开发的基础性资源,在医药研发,粮食作物创新、食品创新、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被广泛应用。遗传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分布情况与生物技术研发水平存在着显着的差异:遗传资源的分布大都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而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这种差异导致“生物剽窃”现象不断涌现,即遗传资源利用国未经许可从遗传资源提供国获取遗传资源进行研发,在得到技术成果后通过申请专利保护进行商业开发,取得巨大的商业利润,而资源提供国却未得到任何利益。长期以来,“生物剽窃”使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焦点。为遏制这一不公平的剽窃行为,保护我国珍贵遗传资源,同时为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原则,我国在第三次专利法修改时引入来源披露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制度在实践中所体现出的价值并未达到制度设立的目的,且与国际条约和域外的立法相比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在本文中,笔者将对专利法中的来源披露制度进行系统化分析,在借鉴域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以完善我国的来源披露制度,应对猖獗的生物剽窃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我国遗传资源。
刘桂锋,阮冰颖,刘琼[4](2021)在《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解读》文中研究表明[目的 /意义]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出台为我国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方法 /过程]通过文本分析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内容,主要解读该法律的立法精神与原则、内容与特点、不足。[结果 /结论]该草案既注重数据本身的保密性,又兼顾数据的可用性,为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与数据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相关配套措施应该尽快制定。
王普天,张艳[5](2021)在《从立法宗旨角度探讨发明保护和行政效能的提升——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及相关规定的解读》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依托,从立法宗旨角度对《专利审查指南》中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当前各界在修改文本可接受性方面存在的分歧提出了独到的观点,并在合理预判文本可接受性方面给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判断思路。
宁立志,王宇[6](2020)在《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多年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从被动封闭到主动开放、从单薄到丰富的艰难缔造历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立、拆分与重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的建立与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应运而生。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民事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适逢"民法典"编纂的契机,"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成为知识产权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热议的焦点。尽管知识产权是私权——这一本质属性不可动摇,但知识产权的垄断性特征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与公共利益的诸多关联,使公权力的介入必不可少。同时,科技浪潮下,新型知识产品不断出现,人工智能、大数据、3D打印等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区战略等的实施,也急需知识产权制度的回应。
曹子傲[7](2020)在《科技创新视角下欧洲专利制度演变规律及其启示》文中认为欧洲是专利制度的摇篮和发源地。自从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专利法——1624英国《垄断法案》颁布以来,欧洲专利制度走过了近400年的历程。如果将封建王室授予的垄断特权看作是萌芽状态的专利权,那么欧洲专利制度则经历了600年的沧桑巨变。纵观整个欧洲专利制度的演变史,我们可以发现,它不仅是一部科技创新史,而且是一部社会进步史。一方面,科技创新催生了专利制度,并推动专利制度随时代变迁而不断改革发展,另一方面,专利制度又反过来促进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在科技创新和专利制度互动互促中,经济得以发展,社会得以进步,文明得以延续。欧洲专利制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专利制度与科技创新互动互促、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统筹兼顾、专利申请程序由繁琐走向简化、专利保护的客体范围逐渐扩大、保护强度与技术需要相互协调等演变规律。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专利制度起步较晚,为了保证专利制度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促进作用,我们应积极学习欧洲专利制度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真正与我国现实语境相符合的专利制度体系。欧洲专利制度的发展规律启示我们: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利制度建设中,必须深入推进“两大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必须保持利益动态平衡,必须优化专利申请程序,必须扩大专利客体范围,必须适时调整保护强度。
贺慧兰,文海燕,张辉[8](2020)在《特殊情形下同样的发明创造处理方式的探讨》文中研究说明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本文以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出发,针对存在本国优先权时的同样的发明创造以及分案申请中的同样的发明创造,对上述两种情形分别探讨了关于《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以及可以采取何种处理方式以避免重复授权问题。
金多才[9](2020)在《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有三个特点:第一,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弱;第二,对假冒专利罪的刑事打击不力;第三,假冒专利罪自诉案件立案难。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存在以下三个困境:第一,刑法与专利法的规定脱节;第二,刑法理论界对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存在争议;第三,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的溯及力存在漏洞。为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本文提出了解决刑法与专利法规定脱节、完善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表现、弥补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溯及力漏洞的具体措施。
李安[10](2020)在《关于完善专利审查中所依据的遗传资源相关规定的思考》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正在加紧推进针对各类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综合性立法。专利制度和相关审查实践是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总结分析了涉及遗传资源的专利申请的审查实践现状,探讨了完善专利审查实践中依据的遗传资源相关规定的可行措施。以期使专利制度能够对遗传资源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相关审查实践能够为完善遗传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提供实践经验和推进遗传资源相关的法制建设的平稳过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归属正当性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一、微生物遗传资源概念阐释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微生物遗传资源概念阐释 |
二、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制度渊源与特点 |
(一)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制度渊源 |
(二)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特点 |
1.自然界中的微生物处于产权不明确状态 |
2.以微生物专利权替代微生物所有权 |
3.将微生物本身作为专利权保护客体 |
4.注重微生物保藏,忽视微生物产权 |
三、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与相关权利的界限 |
(一)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与发现权 |
(二)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与微生物培养物保藏中心权利 |
(三)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与基因信息数据库权利 |
(四)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与依赖微生物遗传资源所取得的专利权 |
四、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生成的法理学基础 |
(一)将取自自然生境的微生物产权赋予分离培养人是否具有正当性 |
(二)将分离培养人作为微生物遗传资源提供者是否具有正当性 |
(三)以采集微生物审批制度替代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否具有正当性 |
五、完善我国微生物产权制度的建议 |
(一)取消微生物本身可授予专利权制度 |
(二)建立微生物遗传资源所有权制度 |
(三)完善分离培养微生物方法专利制度 |
(四)完善依赖微生物遗传资源发明专利制度 |
(五)建立微生物原生境地区分享惠益制度 |
结 论 |
(3)遗传资源的专利保护来源披露制度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案例分析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综合分析法 |
四、本文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第一章 遗传资源的来源披露制度基础理论 |
一、遗传资源的相关要素介绍 |
(一)遗传资源的概念 |
(二)遗传资源的特征 |
(三)遗传资源的商业化利用 |
(四)遗传资源商业化利用产生的问题 |
二、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概念 |
三、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构成要素 |
(一)披露的对象 |
(二)披露要求的启动 |
(三)披露要求的内容 |
(四)不履行披露义务的后果 |
第二章 我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专利法中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 |
二、我国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不足 |
(一)遗传资源概念范围较为狭窄 |
(二)披露要求的启动程度较高 |
(三)披露要求的内容范围较小 |
(四)缺失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 |
第三章 域外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规定的引介和启示 |
一、国际组织关于来源披露制度的讨论 |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CBD) |
(二)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 |
(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二、典型国家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规定 |
(一)印度来源披露制度的规定 |
(二)巴西来源披露制度的规定 |
(三)挪威来源披露制度的规定 |
(四)安第斯共同体来源披露制度的规定 |
三、域外来源披露制度规定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完善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建议 |
一、披露的对象方面——扩大遗传资源的概念 |
二、披露的启动方面——降低专利申请披露要求的启动条件 |
三、披露要求的内容方面——增加披露事先知情同意证据 |
四、未履行披露义务方面——完善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立法精神与原则 |
2.1 立法精神 |
2.2 立法原则 |
2.2.1 维护数据安全与推动数据发展并重原则 |
2.2.2 协同治理原则 |
2.2.3 权责一致原则 |
2.2.4 维护数据主权原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内容与特点 |
3.1 内容框架 |
3.2 特点 |
3.2.1 传承性 |
3.2.2 创新性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的不足与建议 |
4.1 内容不足与建议 |
4.2 实施不足与建议 |
5 结语 |
(5)从立法宗旨角度探讨发明保护和行政效能的提升——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及相关规定的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案情概述 |
三、案例分析 |
四、结语 |
(6)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制度的回顾:从艰难缔造到发展壮大———中国知识产权法治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
(一)历史视角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构建 |
1. 从无到有 |
2. 从被动到主动 |
3. 从单薄到丰富 |
(二)对“创新”和“效率”的渴求———强力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 |
1. 知识产权“分别管理”向“二合一”“三合一”模式转变 |
2.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手段与科技创新成果的结合 |
3.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思路与“效率”价值的呼应 |
(三)国际规则与中国特色的结合———“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
1.“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建立背景 |
2.“双轨制”保护模式的运行成效 |
3.“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发展思路 |
4.“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完善空间 |
二对理论的审思:从坚持传统到兼容并蓄 |
(一)从民法中来,到民法中去———知识产权与中国《民法典》 |
1. 知识产权与民法的渊源 |
2. 知识产权走进中国《民法典》 |
(二)私法自治与公权力的介入———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市场竞争工具 |
1. 知识产权的竞争法调整 |
2. 知识产权的内部限制与外部规制 |
三对未来的展望:从微观创新到宏观战略———科技浪潮与世界潮流下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 |
(一)知识与信息带来的挑战———知识共享与科技成果权利化的边界 |
1. 人工智能 |
2.3D打印 |
3. 大数据 |
(二)全球视野下的民族复兴与国际挑战———国家战略与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 |
1. 知识产权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2. 知识产权与“一带一路”倡议 |
3. 知识产权与自由贸易区战略 |
四结语 |
(7)科技创新视角下欧洲专利制度演变规律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 |
2 欧洲专利制度的历史演变 |
2.1 “专利”溯源及欧洲专利制度史分期 |
2.1.1 “专利”的词源及含义 |
2.1.2 欧洲专利制度史分期 |
2.2 萌芽与孕育时期(中世纪后期—1624年):促进新技术开发与引进 |
2.3 形成与确立时期(1624年—十九世纪末):回应近代科学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召唤 |
2.3.1 欧洲专利制度形成与确立的语境 |
2.3.2 英国《垄断法》的诞生及其修订 |
2.3.3 其他欧洲国家专利制度的确立 |
2.4 区域一体化、国际化时期(19世纪末至今):适应科技创新成果国际流动的需要 |
2.4.1 欧洲专利制度走向区域一体化、国际化的语境 |
2.4.2 走向区域一体化的专利公约 |
2.4.2.1 《欧洲专利公约》(EPC) |
2.4.2.2 《欧洲共同体专利公约》(CPC) |
2.4.2.3 欧洲专利一揽子计划 |
2.4.3 迈向国际化的专利公约 |
2.4.3.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2.4.3.2 《专利合作公约》(PCT) |
2.4.3.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
3 欧洲专利制度的演变规律 |
3.1 专利制度与科技创新互动互促 |
3.1.1 科技创新推动专利制度发展 |
3.1.2 专利制度促进科技创新进步 |
3.2 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统筹兼顾 |
3.2.1 保护专利权人利益是专利制度的首要任务 |
3.2.2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专利制度的应有之义 |
3.2.3 统筹兼顾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专利制度的二元价值目标 |
3.3 专利申请程序由繁琐走向简化 |
3.4 专利保护的客体范围逐渐扩大 |
3.5 保护强度与技术需要相互协调 |
4 欧洲专利制度演变规律对中国的启示 |
4.1 深入推进“两大战略” |
4.1.1 我国科技创新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
4.1.2 欧洲在科技创新与专利制度互动互促方面的成功实践 |
4.1.3 对我国实现科技创新和专利制度互动互促的启示 |
4.2 保持利益动态平衡 |
4.2.1 我国专利制度在利益平衡方面的现状和问题 |
4.2.2 欧洲专利制度在利益平衡方面的有益实践 |
4.2.3 对完善我国专利制度利益平衡方面的启示 |
4.3 优化专利申请程序 |
4.3.1 我国专利申请程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4.3.2 欧洲在优化专利申请程序方面的先进经验 |
4.3.3 优化我国专利申请程序的启示 |
4.4 扩大专利客体范围 |
4.4.1 我国的专利客体范围与面临的挑战 |
4.4.2 欧洲关于可专利主题的探索和实践经验 |
4.4.3 欧洲可专利主题的实践探索对我国的启示 |
4.5 适时调整保护强度 |
4.5.1 我国专利保护强度的演变和存在的问题 |
4.5.2 欧洲调整专利保护强度的先进经验 |
4.5.3 对我国调整专利保护强度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特殊情形下同样的发明创造处理方式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法条阐述 |
2 案例探讨 |
2.1 案例一 |
2.2 案例二 |
3 结语 |
(9)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专利权刑事司法保护的现状 |
1.1 案例检索与数据分析 |
1.2 专利权刑事司法保护的特点 |
1.2.1 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弱。 |
1.2.2 对假冒专利罪的刑事打击力。 |
1.2.3 假冒专利罪自诉案件立案难。 |
2 专利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困境 |
2.1 刑法与专利法的规定脱节 |
2.2 刑法理论界对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存在争议 |
2.3 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的溯及力存在漏洞 |
3 完善专利权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对策 |
3.1 解决刑法与专利法规定脱节的具体措施 |
3.2 完善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表现的具体措施 |
3.3 弥补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溯及力漏洞的具体措施 |
(10)关于完善专利审查中所依据的遗传资源相关规定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涉及遗传资源的专利制度和审查实践现状 |
1.1 法律背景 |
1.2 审查阶段 |
1.3 关于专利法第5条第2款的审查实践现状 |
1.4 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5款的审查实践现状 |
2 完善专利审查实践中所依据的遗传资源相关规定的思考 |
2.1 提高对于遗传资源的来源披露的审查标准和完善相关规定 |
2.2 完善对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专利法第5条的情形的规定 |
2.3 将“遗传资源衍生物”纳入“遗传资源”的范畴 |
2.4 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5款纳入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
2.5 加强对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的审核 |
3 结语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微生物遗传资源产权归属正当性审视[J]. 费艳颖,杨元海. 学术探索, 2022(01)
- [2]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及其评析[J]. 叶文庆. 知识产权, 2021(06)
- [3]遗传资源的专利保护来源披露制度探究[D]. 吕兴泽. 西北民族大学, 2021(09)
- [4]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解读[J]. 刘桂锋,阮冰颖,刘琼. 农业图书情报学报, 2021(04)
- [5]从立法宗旨角度探讨发明保护和行政效能的提升——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及相关规定的解读[J]. 王普天,张艳. 专利代理, 2021(01)
- [6]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J]. 宁立志,王宇. 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 2020(01)
- [7]科技创新视角下欧洲专利制度演变规律及其启示[D]. 曹子傲. 中原工学院, 2020(05)
- [8]特殊情形下同样的发明创造处理方式的探讨[J]. 贺慧兰,文海燕,张辉.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S1)
- [9]专利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证研究[J]. 金多才. 河南科技, 2020(27)
- [10]关于完善专利审查中所依据的遗传资源相关规定的思考[J]. 李安.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