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出台新措施控制疯牛病(论文文献综述)
任建超[1](2017)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行为和风险沟通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期,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屡遭质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随着风险信息沟通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强,研究食品安全事件下的利益相关者行为和风险沟通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不同渠道来源的数据,本文总结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征,梳理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历程和演化特征,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博弈行为;然后,分别运用制度经济学和消费行为学理论分析了食品安全事件下的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并基于政治经济学和信息扩散理论解释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供求关系和扩散机制;最后,结合欧盟、美国和日本经验给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主要结论概括如下:(1)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好转,局部问题较为突出。2010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好转趋势加快。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最为突出,微生物构成了我国消费者中毒的主要因素,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导致的危害程度较大。(2)行业发展和公众需求促进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加快了食品生产者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改革进程,加速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与美国、日本、欧盟已经建立的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相比,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基于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有待加强。(3)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我国各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差异的重要因素。降低食品安全监管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收益等正向激励措施能够促进地方政府采取更努力的监管策略,单纯通过加大惩罚力度的负向激励措施难以实现预期监管目标。(4)危机条件下,风险感知和风险偏好共同构成了影响我国消费者风险食品消费决策的关键因素。其中,个体风险偏好是行业危机下影响消费决策的最主要因素,日常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有助于维持风险食品消费行为,消费者感知到的企业安全食品生产能力越强,做出中断消费的可能性越大。企业危机下,政府应对措施和消费者对第三方信息源的信任度是影响涉事食品消费决策的重要因素,较高的信任度以及积极的政府应急管理措施有利于消费者保持继续消费行为。(5)可辩解型食品安全危机中,积极的政府应对优于企业应对,企业辩解策略优于和解策略,和解策略优于缄默策略。不可辩解型食品安全危机中,企业在事件造成损失之前的主动召回效果优于事后被动应对,辩解策略与和解策略无显着区别。消费者的职业和收入水平显着影响风险食品的消费恢复意愿。(6)食品安全危机背景下,影响消费决策的因素主要通过影响其第一阶段——消费意愿发挥作用。积极的政府应对措施、较高家庭收入和受教育水平、对政府和专家的信任、较低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和较高的风险偏好有助于消费者保持原有消费行为。(7)负面信息报道加剧了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导致其风险感知与真实食品安全水平之间存在差距,现代社交媒体的出现放大了信息感知偏差。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通常会表现出主动选择理性无知、对负面信息存在过量需求的特征。基于不同的立场定位,面向不同顾客群体的媒体组织信息供给存在差异,总体上则表现为主动迎合消费者负面信息偏好的倾向。
米娜莎[2](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环境污染物等危害已成为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缺乏一些科学监管的技术支撑。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要素的风险分析,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方法,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得到迅速推广,成为指导政府和行业开展科学监管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风险分析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还是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鉴于此,深入开展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及应用研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以科技为支撑,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同时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成本,建立生产、监管、消费等多方信息交流路径,这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行业监管能力,顺应国际水产品质量管理潮流,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系统阐述了风险分析框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相关国际组织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目前国际上主要通用的两大风险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研究和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及水产业发达国家都将风险分析作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并注重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特点,也对水产品风险分析实施时的重点进行了规范,如美国、加拿大重视风险管理,而欧盟和日本更重视风险评估和交流等。以上研究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提供借鉴经验。论文同时运用理论分析法以及案例与经验结合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入分析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重点针对水产品领域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情况、实际工作开展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海蜇中铝的限量标准制定”案例为背景,阐述了风险分析在我国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根据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水产品领域应用的现状及特点,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具体建议。在制度建设上,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性实施细则,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主体,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中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三个阶段如何开展联动等方面给出相应的规定,为建立良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运作机制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建议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其独立性,并就如何完善其运行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风险分析运作过程上,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个过程的有序联动,即学术界开展风险评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并基于成本-收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在整个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贯穿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以此推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风险分析理念被水产品生产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广泛接受,成为促进水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重要技术工具。山东半岛是我国水产养殖业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来源地。本文最后对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文献及专家问卷调研等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集理论,构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针对山东半岛水产养殖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张云雪[3](2014)在《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马肉风波的思考》文中认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由此改变,从过去的追求数量上的满足,转向现在的讲求美味营养、卫生与安全,因而营养、美味、健康的肉制品备受消费者的青睐。在食品消费中,人们在考虑食品的味道的同时,越来越看重其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然而,肉制品行业因其涉及领域多,产业链长,与农业的关联度强,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等特征,其安全监管则成为了一大难题,故肉制品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民众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肉制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最近影响较大的“马肉风波”即为其中一例,该风波使欧盟居民对欧盟肉制品安全的信心遭受严重的打击,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同时也使我们又一次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加强肉制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世界公认的“最安全”的监管体系,无论是从法律体系、机构设置还是监管机制上都相对完善,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食物链的全方位监管,因此研究欧盟的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我国的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具有相当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尽管欧盟的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较为完善,但是这并没有阻止肉制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马肉丑闻再一次将人们的视线牵引到肉制品安全问题上,究其原因何在,如何完善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以保障消费者购买放心的肉制品这值得我们去思考。本论文运用文献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全面的阐述欧盟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出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的借鉴。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概括的论述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加以界定,简述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运作背景。第二部分,介绍欧盟的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从法律构成、监管机构和实施机制三方面对欧盟的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加以梳理,作简要概述。第三部分,简要介绍马肉风波,在此基础上对该风波加以深入分析,论述马肉风波所暴露的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问题,提出问题后简述欧盟应对马肉风波所采取的措施及制度革新。这一部分本文的重点也是本文难点。第四部分,即对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借鉴,就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探讨后,提出中国如何借鉴欧盟的经验与教训对自身的肉制品安全机制加以完善,这是也是本文研究的一个重要意义之所在。
刘亚平,杨美芬[4](2014)在《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构及其启示》文中提出现代技术发展引发了各种各样的风险,其中,关乎所有人利益的安全风险尤为受到瞩目。本文以食品安全为例,梳理了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末发生疯牛病危机前后的改革历程,发现以"风险预防"为主、保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多层治理体系以及以保护消费者为中心是其主要的监管特色,并认为,基于风险的监管理念,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分析来强调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以及促进公众参与是德国风险监管体制建设的重要启示。
李夏菲[5](2012)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从疯牛病事件出发》文中研究说明英国是全球最早关注食品安全立法并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的国家之一。上世纪80年代,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立法锐减、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监管散漫,疯牛病的爆发使得英国遭遇前所未有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但同时,它推动了一个崭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目前在欧洲国家中,英国的食品安全最为公众信任。鉴于疯牛病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变革中的重要地位,本文选用疯牛病事件为出发点,重点探讨疯牛病事件影响下新建立的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概念进行讲解,对比英国和中国在食品安全概念上的异同,同时比较食品安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二部分是对于疯牛病事件进行的回顾,整理出疯牛病事件中所暴露出的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问题。期间将对英国食品安全立法史进行回顾,并探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及监管理念。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将分专章分别讨论疯牛病事件后,(1)英国的现行食品安全立法情况:以一部《1990年食品安全法》为主体、结合其他更具针对性的特殊法加以规制不同类型的食品或规制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2)英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参与者:以独立的官方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管理局为主体,以及因应食品追溯制度和HACCP制度的采用而形成的积极监管配合者——食品业者。(3)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理念——公开透明原则,该原则是因应英国在疯牛病危机中的信息隐瞒而专门提出的原则,它挽回了公众因疯牛病而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丧失的信心,是食品标准管理局的核心价值。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里,将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英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期对我国现行制度提出较为可行的完善建议。
魏东[6](2011)在《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弹指一挥间,“入世”已经十年。成为国际贸易大家庭的一员,即可以享受WTO成员的权利,为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方面随着关税的降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的逐渐取消,进口商品将越来越多的涌入我国,冲击国内市场;另一方面我国出口商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使得形势日益严峻,形形色色、花样繁多的技术壁垒使得走出去面临诸多难题。我们通常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由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 Agreement)来规范的,由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三个要素组成。本文所指的TBT,当我们称其为壁垒时,显然是从其对国际贸易起阻碍作用的角度说的。另一方面,当我们尝试构建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时,笔者倾向于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Technical Measures to Trade)"这一中性的名词。我们有必要充分研究国际上通行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熟悉其规则和惯例,并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在遵守WTO规则的基础上,探寻建立起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以实现《TBT协定》所认同的合法目标:即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以及保护国家安全。此外,我们研究TBT,将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规则,按中国国情“量身定制”非歧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不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商品通过技术手段调控,阻挡在国门之外,维护我国的正常经济和贸易利益。另一方面,作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我们的产业界在走向世界的同时,需要与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管部门一道共同配合,打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的外贸出口。本文尝试在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即体现中国自身特色,又不违背世贸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第一章介绍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形式、特点、地位和作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还包括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而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SPS)措施及绿色环境壁垒和专利壁垒等形形色色的贸易措施。文章分析了其最新变化,提示其既有合理正面的作用,又有对贸易阻碍的负面作用。第二章则通过介绍以美国和欧盟等经济体为代表的典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情况,着重从其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合格评定制度等方面逐一探讨分析其构成和运行特点,,并总结分析了欧美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经验。第三章以《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0)》为基础,分析了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经济贸易的影响。第四章是实例剖析,着重介绍了美国应对欧盟化学品新法规(REACH)、日本对食品农产品建立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和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技术壁垒执法案例分析。第五章着重分析了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现状、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第六章尝试从法律和实务层面探讨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合格评定体系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体系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建立我国自己符合国际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期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专业人士深入了解技术壁垒,关注我国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使其完善并全方位地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接轨,从而使我国在履行入世承诺的同时,充分享受加入世贸带来的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陈霞[7](2010)在《区域公共产品与东亚卫生合作(2002-2009)》文中研究说明2002-2003年爆发的SARS危机深刻揭示了传染病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巨大威力。这场危机已经过去7年,但是艾滋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各类新发和复发传染病依旧在不断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也在悄然影响着国家间的政治经济交往。公共卫生正在日益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变量。东亚是受SARS危机打击最严重的地区。危机意识薄弱,公共卫生水平低下,国家间协调与合作不力,都加重了东亚地区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时的脆弱性。不过,与1997年金融危机不同的是,东亚国家在危机期间就迅速达成一致,主要依靠域内国家的通力合作成功抵御了这场危机。东亚卫生合作正是从SARS危机期间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起步的。这一案例为研究区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对地区稳定与繁荣的作用,以及区域公共产品与地区合作和地区一体化的关系提供了生动的素材和启发性的思考。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是研究和解释地区合作和地区一体化趋势的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由域内国家联合起来对适用于本地区、服务于本地区的相关区域公共产品进行筹措、融资和管理的做法,将是今后国际关系中的一大趋势。区域公共产品的政策含义在于,国家可以通过为公共产品承担一定的成本而不是“搭便车”的做法,来分享地区机制建设的收益。参与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推动地区合作,对东亚国家来说同样具有吸引力。不过,东亚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政治安全因素、价值认同因素和域外因素这三大障碍决定了东亚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不是市场内在的需求,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由危机推动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特征十分明显。因此,东亚一体化复制欧盟从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与货币联盟到完全经济一体化的“五段论模式”是不现实的。东亚合作必须寻找新的突破点。从公共卫生入手扩充东亚的区域公共产品是一个新思路。公共卫生是一个充满善意的领域,它关乎健康、生存、安全的人类共同价值,在这个非政治、非传统、非典型的领域里提供区域公共产品可以降低东亚国家间合作的壁垒与成本,培养信任基础,为进一步扩大合作机制摸索探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公共卫生领域提供区域公共产品对东亚合作和一体化具有先导作用。本文的论述就是从理论和事实两个方面来证明,卫生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对地区政治和经济产生积极的外部收益,以卫生合作为突破口,是推动东亚走向全面合作的有效路径。对中国的地区战略来说,同样也必须重视公共卫生。中国外交在SARS危机期间的得失对比恰恰证明,为区域卫生公共产品做贡献更容易赢得邻国的尊重。中国的“地区大国责任”如何以更令邻国信服的、放心的、欢迎的方式来体现,这是对中国外交智慧的考验。本文最后的观点是,积极主动地提供区域公共产品是中国为地区做贡献的主要途径,公共卫生尽管不是中国外交战略的重点,但却应当成为中国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优先序列对象。东亚卫生合作的时间并不长,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成果有限。因此,本文从区域公共产品的角度切入对东亚卫生合作的研究,很大程度上是探索性、启发性和思考性的。无论如何,公共卫生是一个值得在理论和实践中引起重视的新领域。
镜燃[8](2009)在《从疯牛病到新技术新食品——欧盟食品安全1980—2000》文中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新食品通过一些新技术生产出来。全球化的到来意味着一些在别的地区使用而不被欧盟知晓的食品物质和成分组成也会随着全球化的趋势而进入欧盟市场。
孙娟娟[9](2009)在《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协调统一》文中研究表明欧盟成立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整合内部市场,以便促进经济的发展,为此,欧盟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消除内部市场的壁垒,包括财政性障碍、实质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从而实现人员、商品、服务和资本这四大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Weatherill?Stephen&?Beaumont?Paul,?1993,?p.23-25)。作为商品的一部分,食品的流通最初是在共同农业政策的主导下,从农产品的跨境流通开始的。伴随着着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各类加工食品和食品制品的自由流通也成了内部市场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就食品的安全监管而言,一开始就是由成员国自行负责的,由此不同的监管措施不可避免地成为了食品自由流通的障碍。此外,《欧盟条约》第30条也对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做出了例外规定,即出于公众健康的保护,成员国可以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只要这项措施有合理的依据。由于这一例外性的规定,当关税、配额这些壁垒日益受到限制后,成员国更趋向于借食品安全这一隐性的非关税壁垒来保障自己的贸易利益。对此,欧盟层面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消除这一贸易壁垒,以协调统一的方式确保食品的自由流通,例如对卫生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统一立法、对食品的跨国流通通过法院判例确定相互认同原则等。然而,食品的消费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各国针对食品采取的监管措施不仅需要保障食品的流通性也要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尽管如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欧盟层面对于食品的关注重点都只是基于共同市场建设的需要。但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发生,公众健康问题也开始在欧盟层面受到重视,尤其是1996年爆发的疯牛病危机,更是直接导致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发展至今,食品安全已经作为欧盟议程的一个重要议题,并日趋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政策。针对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这一发展和改革,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探讨欧盟是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管,从而确保整个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最后,在此论述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将结合中国《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出台和实施来讨论欧盟经验对于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的意义。
Ellen Vos,孙娟娟[10](2008)在《重新思考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时可以借鉴的欧盟经验》文中研究指明最近在中国发生的一些食品和饲料的恐慌使得中国开始重新思考有关饲料和食品安全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模式。欧盟在经历了1996年的疯牛病危机后,其如何改革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对中国有借鉴作用。欧盟在面对不确定的风险时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但仍需面对诸多挑战。以此为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提供一些借鉴。
二、欧盟出台新措施控制疯牛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欧盟出台新措施控制疯牛病(论文提纲范文)
(1)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行为和风险沟通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 |
1.4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6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 |
1.7 创新之处 |
1.8 论文写作资料说明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事件特征分析 |
2.1 基于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统计分析 |
2.2 基于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件统计分析 |
2.3 基于政策监测的食物中毒事件统计分析 |
2.4 三类数据分析结果的对比分析 |
第三章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政府行为分析 |
3.1 政府参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与必要性分析 |
3.2 中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历程与演化特征 |
3.3 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博弈行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生产者行为分析 |
4.1 食品安全事件背景下的行业行为分析 |
4.2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企业应急管理行为分析:以HN公司为例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消费者行为分析 |
5.1 行业危机与企业危机下的消费决策对比 |
5.2 产品伤害危机应对策略对消费者购买意愿恢复的影响 |
5.3 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下的两阶段消费决策过程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风险沟通 |
6.1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信息供求关系分析 |
6.2 食品安全事件下的信息扩散过程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经验及启示 |
7.1 国外食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 |
7.2 国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1.3.2 食品质量安全理念的演进 |
1.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 |
1.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进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逻辑框架 |
2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基础理论 |
2.1 风险理论的起源 |
2.2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概念 |
2.3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理论框架 |
2.3.1 风险评估 |
2.3.2 风险管理 |
2.3.3 风险交流 |
2.4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意义 |
2.4.1 为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 |
2.4.2 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支持 |
2.4.3 为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依据 |
2.4.4 为提高国民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供平台 |
2.4.5 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机会 |
3 国际组织风险分析框架研究 |
3.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
3.1.1 FAO有关生物风险分析 |
3.1.2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2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
3.2.1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3.2.2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3 WTO/SPS |
3.3.1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框架 |
3.3.2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4 风险评估框架比较 |
3.5 小结 |
4 发达国家水产品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4.1 美国 |
4.1.1 机构情况 |
4.1.2 运行机制 |
4.1.3 制度建设 |
4.2 欧盟 |
4.2.1 机构情况 |
4.2.2 运行机制 |
4.2.3 制度建设 |
4.3 日本 |
4.3.1 机构情况 |
4.3.2 运行机制 |
4.3.3 制度建设 |
4.4 加拿大 |
4.4.1 机构情况 |
4.4.2 运行机制 |
4.4.3 制度建设 |
4.5 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比较和分析 |
4.5.1 机构设置方面 |
4.5.2 运行机制方面 |
4.5.3 制度经验方面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5.1 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1.1 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
5.1.2 组织及机构设置情况 |
5.1.3 运行机制方面 |
5.2 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2.1 应用现状 |
5.2.2 问题分析 |
5.2.3 发展趋势分析 |
5.3 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3.1 应用现状 |
5.3.2 问题分析 |
5.3.3 发展趋势分析 |
5.4 风险交流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4.1 应用现状 |
5.4.2 问题分析 |
5.4.3 发展趋势分析 |
5.5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1 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2 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3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交互作用 |
5.5.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三者联动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
6.1 风险分析法律制度建设 |
6.2 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建设 |
6.2.1 风险评估机构 |
6.2.2 风险管理机构 |
6.2.3 风险交流机构 |
6.3 风险分析运行机制 |
6.3.1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启动阶段 |
6.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 |
6.3.3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 |
6.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过程 |
6.4 小结 |
7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1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状况 |
7.2 构建基于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 |
7.2.1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方法的确定 |
7.2.2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3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模型的构建 |
7.3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结论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 |
8.4 下一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缩略词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马肉风波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欧盟肉制品安全概念界定及运作背景 |
(一) 欧盟肉制品安全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 欧盟肉制品安全机制的运作背景 |
二、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 |
(一) 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法规构成 |
(二) 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 |
(三) 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机制 |
三、从马肉风波看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马肉丑闻简介 |
(二) 马肉丑闻所暴露的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问题 |
四、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及我国的借鉴 |
(一) 针对马肉风波欧盟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
(二) 我国对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借鉴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构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德国现代风险监管体制的产生背景 |
二、德国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
( 一) 风险感知: 疯牛病事件激发改革需求 |
( 二) 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制的建立 |
1. 建立统一管理食品的联邦部门 |
2. 成立独立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构 |
3. 引入多方力量参与监管 |
( 三)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 |
三、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特色 |
( 一) 以风险预防为主 |
( 二) 保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 三) 多层治理体系 |
( 四) 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 |
四、德国监管国家建构的启示 |
( 一) 树立风险监管理念 |
( 二) 提高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 三) 促进公众参与 |
(5)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从疯牛病事件出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三) 研究思路 |
(四) 基本概念界说 |
第一章 英国疯牛病事件与食品安全危机 |
(一) 疯牛病危机及其影响 |
(二) 疯牛病事件对食品安全制度的拷问 |
第二章 食品安全立法的完善 |
(一) 《1990年食品安全法》(The Food Safety Act) |
(二) 其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三) 英国现行食品安全立法特点 |
(四) 《1990年食品安全法》的不足 |
第三章 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的设立 |
(一) 机构设置 |
(二) 危机处理机制(Approach to Risk) |
第四章 食品业者的配合制度 |
(一) 食品追溯制度 |
(二)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 |
(三) 食品监管体系的转变 |
第五章 公开透明原则 |
(一) 公开透明原则的内容 |
(二) 公开透明原则的效应 |
第六章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总结及启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途径 |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技术性贸易措施概述 |
第一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 |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 |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特点及最新变化 |
一、技术贸易措施的主要特点 |
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变化 |
第三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目的和作用 |
一、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所达到的合理目的 |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负面作用 |
第二章 欧美典型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第一节 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美国的技术法规体系 |
二、美国的标准体系 |
三、美国的合格评定体系 |
四、美国破解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
第二节 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欧盟技术法规体系和相关机构 |
二、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三、新方法(New Approach)指令 |
四、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评析 |
第三章 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分析 |
第一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贸易的影响概述 |
第二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企业影响情况调查 |
一、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影响的行业分析 |
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影响的国别分析 |
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影响的企业分析 |
第三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经济贸易影响评析 |
一、日益增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必然加剧摩擦与争端 |
二、调控进出口和促进经济发展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必然产生的双重作用 |
第四章 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实例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应对欧盟REACH法规案例分析 |
一、REACH法规介绍 |
二、REACH法规对各国出口的影响 |
三、美国应对REACH法规的措施 |
四、美国应对REACH法规引发的思考 |
第二节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应对分析 |
一、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介绍 |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
第三节 法国技术壁垒执法案例分析 |
一、法国格诺布勒尔市海关技术执法案例 |
二、欧盟海关技术性贸易壁垒执行现状 |
三、该案例对我国现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概述 |
一、与《TBT协定》有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二、与《SPS协定》有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第二节 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技术法规 |
二、标准化工作 |
三、合格评定工作 |
四、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已经开展的工作 |
第三节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
二、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六章 构建中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设想 |
第一节 构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总体思路 |
一、总体目标 |
二、主要任务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的法律思考 |
一、WTO/TBT协议框架下的技术法规看我国的技术法规 |
二、构建完善的技术法规体系的具体建议 |
第三节 完善标准化体系 |
一、确立完善国家标准化体系的总体思路 |
二、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 |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各方面对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
四、改革标准制(修)订模式,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五、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我国标准的水平 |
六、加强标准化研究和科技基地建设 |
七、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订 |
八、加强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 |
第四节 完善合格评定体系 |
一、加快完善合格评定法规建设,尽早出台《合格评定法》 |
二、积极参与合格评定领域的国际活动 |
三、合理地处理好认证认可与质检检验等执法活动的关系 |
四、加强实验室建设,为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保证 |
五、培育和规范我国的中介检验市场 |
第五节 完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
一、加强实施SPS措施的规章制度建设 |
二、建立和完善农产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
三、进一步使SPS措施科学化 |
四、加强研究,提高市场准入谈判的能力和水平,打破国外对我农产品的技术壁垒 |
五、加强实施SPS措施的国际交流 |
六、加强与SPS措施有关的信息化建设 |
七、加强实施SPS措施的技术保障 |
八、努力提高公民的检疫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区域公共产品与东亚卫生合作(2002-200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创新点与研究方法 |
注释 |
第一章 区域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卫生 |
第一节 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建构 |
1、公共产品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
2、公共产品理论在国际关系学中的应用和发展 |
3、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建构与政策含义 |
第二节 公共卫生的区域性特征分析 |
1、公共卫生的威胁与非传统安全 |
2、公共卫生的全球威胁根源在地区 |
3、公共卫生的区域性差别 |
第三节 区域卫生公共产品是全球卫生治理的创新 |
1、公共卫生的公共产品属性 |
2、现有卫生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局限 |
3、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优势与挑战 |
4、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分析 |
注释 |
第二章 SARS危机与东亚卫生合作的形成 |
第一节 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缺位与SARS的肆虐 |
1、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缺位致东亚成SARS重灾区 |
2、SARS在东亚肆虐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3、SARS在东亚肆虐对区域政治的影响 |
第二节 区域联防联控应急合作机制的筹建与成效 |
1、"非典峰会"与区域联防联控应急合作机制的建立 |
2、区域联防联控应急合作机制的积极成效 |
第三节 东亚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初步建立及其分析 |
1、抗击SARS是东亚区域合作的新发展 |
2、东亚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 |
注释 |
第三章 东亚卫生合作的机制化 |
第一节 禽流感疫情进一步推动东亚卫生合作 |
1、禽流感再次暴露了东亚公共卫生的脆弱性 |
2、东亚各国防治禽流感的合作与成效 |
3、禽流感合作与SARS合作的比较 |
第二节 针对H1N1流感和其它传染病的合作 |
1、东亚各国联合应对甲型H1N1流感 |
2、关于其它传染病的地区合作 |
第三节 东亚卫生合作进入机制化进程 |
1、将区域卫生合作纳入东亚地区的功能性合作 |
2、10+3新发传染病(EID)项目 |
注释 |
第四章 欧盟卫生合作给东亚的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欧盟卫生合作同样由危机推动 |
1、疯牛病危机重创欧盟 |
2、疯牛病危机与欧盟传染病防控体系的初步建立 |
3、SARS危机与欧盟传染病防控体系的完善 |
第二节 欧盟卫生合作的后续发展给东亚的启示 |
1、卫生合作战略定位带来的启示 |
2、欧盟卫生合作项目操作机制的借鉴 |
第三节 欧盟和东亚卫生合作的比较分析 |
1、欧盟和东亚卫生合作的相似性 |
2、欧盟和东亚卫生合作的差异性 |
3、对东亚卫生合作的启发性思考 |
注释 |
第五章 卫生合作与东亚的区域公共产品 |
第一节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发展不平衡 |
1、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分析 |
2、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探索区域合作的"东亚模式" |
1、区域一体化的一般路径与东亚合作背离 |
2、新功能主义与东亚合作模式的思考 |
第三节 从公共卫生入手扩充东亚区域公共产品 |
1、公共卫生在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优势与问题 |
2、提升东亚卫生合作的途径与设想 |
3、区域卫生公共产品的外部性与东亚合作 |
注释 |
第六章 卫生合作与中国的睦邻外交 |
第一节 从区域公共产品的角度看睦邻外交 |
1、区域公共产品与中国的地区责任 |
2、中国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意愿、能力和方式 |
第二节 中国在东亚卫生合作中的外交空间 |
1、公共卫生在中国周边外交议题中的重要性 |
2、中国卫生外交的地区性成果 |
第三节 中国参与东亚卫生合作和东亚大国关系 |
1、区域合作视角下的东亚大国关系 |
2、以区域卫生合作推动东亚大国关系新发展 |
注释 |
结语 中国参与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路径选择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从疯牛病到新技术新食品——欧盟食品安全1980—2000(论文提纲范文)
八十年代消费者时代 |
疯牛病 |
进口和控制 |
九十年代让生活更为便捷 |
饲料问题 |
追溯制 |
标签制度 |
零零年代进一步消除边界 |
新技术新食品 |
(9)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协调统一(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中国的需要 |
1.1.2 欧盟的经验 |
1.2 研究的可行性和意义 |
1.2.1 欧盟经验的参照性 |
1.2.2 欧盟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方法和思路 |
第二章 欧盟食品法律监管的 50 年历程 |
2.1 20 世纪 50 年代 |
2.2 20 世纪 60 年代 |
2.3 20 世纪 70 年代 |
2.4 20 世纪 80 年代 |
2.5 20 世纪 90 年代 |
2.6 21 世纪初期 |
第三章 欧盟食品监管法律的改革 |
3.1 1996 年前食品流通监管的法律演变 |
3.2 1996 年后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改革 |
3.2.1 欧盟食品基本法的发展 |
3.2.2 欧盟食品法的覆盖 |
第四章 欧盟食品监管法律的执行 |
4.1 欧盟层面的官方监督 |
4.2 成员国层面的官方监督 |
4.3 食品执业者的自我监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行动计划 |
附录2 文中法律中英文对照 |
附录3 文中机构中英文对照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欧盟出台新措施控制疯牛病(论文参考文献)
- [1]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行为和风险沟通视角[D]. 任建超. 中国农业大学, 2017(02)
- [2]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D]. 米娜莎. 中国海洋大学, 2015(07)
- [3]欧盟肉制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马肉风波的思考[D]. 张云雪. 西南大学, 2014(10)
- [4]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构及其启示[J]. 刘亚平,杨美芬. 德国研究, 2014(01)
- [5]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从疯牛病事件出发[D]. 李夏菲. 复旦大学, 2012(03)
- [6]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D]. 魏东.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7]区域公共产品与东亚卫生合作(2002-2009)[D]. 陈霞. 复旦大学, 2010(11)
- [8]从疯牛病到新技术新食品——欧盟食品安全1980—2000[J]. 镜燃. 中国农村科技, 2009(06)
- [9]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协调统一[D]. 孙娟娟. 汕头大学, 2009(S1)
- [10]重新思考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时可以借鉴的欧盟经验[J]. Ellen Vos,孙娟娟. 太平洋学报, 2008(07)